GB/T 19942-2005 皮革和毛皮 化学试验 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

GB/T 19942-2005 Leather and fur—Chemical tests—Determination of banned azo colourants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被代替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GB/T 19942-2019 | 页数:11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9942-2005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5-09-26
实施日期
2006-04-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全国皮革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2)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嘉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辛集市佰利特皮业有限公司、新乡黑田明亮制革有限公司
起草人:
沈兵、刘显奎、赵立国、干德芬、徐法申、贺明亮
出版信息:
页数:11页 | 字数:18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59.140.30

Y46巧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9942-2005

皮革和毛皮化学试验

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

Leatherandfur-Chemicaltests-Determinationofbannedazocolourants

(ISO/TS17234:2003,Leather-Chemicaltests-Determination

ofcertainazocolourantsindyedleather,MOD)

2005-09-26发布2006-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19942-2005

月9吕

本标准修改采用国际标准ISO/TS17234:2003《皮革—化学试验—染色皮革中部分偶氮染料

的测定》(Leather-Chemicaltests-Determinationofcertainazocolourantsindyedleather)

ISO/TS17234:2003所使用的方法基于国际皮革工艺师和化学师联合会(IULTCS)的方法标准

IULTCS/IUC20.

为了方便比较,在资料性附录B中列出了本标准条款和国际标准条款的对照一览表。

在资料性附录C中给出了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的一览表以供参考。

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本标准在采用ISO/TS17234:2003时进行了修改。这些技术性差异用垂直

单线标识在它们所涉及的条款的页边空白处。

为便于使用,本标准还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a)删除国际标准的前言;

b)将“本国际标准”一词改为“本标准”;

c)用小数点.‘’代替作为小数点的逗号‘,’。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皮革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2)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嘉兴出人境检验检疫局、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辛集市佰

利特皮业有限公司、新乡黑田明亮制革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兵、刘显奎、赵立国、千德芬、徐法申、贺明亮。

GB/T19942-2005

皮革和毛皮化学试验

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染色皮革、毛皮产品中能裂解释放出23种有害芳香胺的偶氮染料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经过染色的皮革、毛皮产品及其制品。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6682-1992分析试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neqISO3696:1987)

QB/T1267毛皮成品样块部位和标志

QB/T1272毛皮成品化学分析试样的制备及化学分析通则

QB/T2706皮革化学、物理、机械和色牢度试验取样部位(QB/T2706-2005,ISO2418:

2002,MOD)

QB/T2716皮革化学试验样品的准备(QB/T2716-2005,ISO4044:1977,MOD)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禁用偶氮染料bannedazocolourants

可裂解一个或多个偶氮基而产生表1所列的胺类的染料

根据现有的科学知识,当染色皮革、毛皮在本试验方法条件下裂解产生表1所列的胺类中的一种或

多种,经过测试,其含量超过30mg/kg,视为该样品在加工和处理过程中使用了禁用偶氮染料。

表123种有害芳香胺名称

序号芳香胺名称化学文摘编号

14氨基联苯(4-AminodiphenyD92-67-1

2联苯胺(Benzidine)92-87-5

34-氛邻甲苯胶(4-Chloro-o-toiuidine)95-69-2

42-禁胺(2-Naphthylamine)91-59-8

5邻氨基偶氮甲苯(2-Aminoazotoluene)97-56-3

62-氨基-4一硝基甲苯(2-Amino-4-nitrotoluene)99-55-8

7对奴苯胺(p-Chloroaniline)106-47-8

82,4一二氨基苯甲醚(2,4-Diaminoanisole)615-05-4

94,4'-=氨基二苯甲烷(4,4'-Diaminodiphenylmethane)101-77-9

103,3'-=氮联苯肢(3,3'-Dicblorobenzidine)91-94-1

GB/T19942-2005

表1(续)

序号芳香胺名称化学文摘编号

113,3‘二甲氧基联苯胺(3,3'-Dimethoxybenzidine)119-90-4

123,3,二甲基联苯胺(3,3'-Dimethylbenzidine)119-93-7

133,3'-二甲基一4,4'-=氨基二苯甲烷(3,3'-Dimethyl-4,4'-Diaminodiphenylmethane)838-88-0

143氨基对甲苯甲醚(P一克利配("Cresidine)120-71-8

154,4'次甲基一双一(2-抓苯胺)[4,4'-Methylene-bis(2-Chloroaniline)]101-14-4

164,4,二氨基二苯醚(4,4'-0xydianiline)101-80-4

174,4'二氨基二苯硫醚(4,4'-Thiodianiline)139-65-1

18邻甲苯胺(2-Tolnidine)95-53-4

192,4二氨基甲苯(2,4-Toluylenediamine)95-80-7

202,4,5一三甲基苯胺(2,4,5-Trimethyland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