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0257.4-2017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 第4部分:1∶250 000 1∶500 000 1∶1 000 000地形图图式

GB/T 20257.4-2017 Cartographic symbols for national fundamental scale maps—Part 4:Specifications for cartographic symbols 1∶250 000 1∶500 000 & 1∶1 000 000 topographic maps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59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20257.4-2017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7-10-14
实施日期
2018-05-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全国地理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30)
适用范围
GB/T 20257的本部分规定了1∶250 000、1∶500 000、1∶1 000 000地形图上表示的各种地物、地貌要素的符号、注记和图廓整饰,以及使用这些符号的方法和基本要求。本部分适用于1∶250 000、1∶500 000、1∶1 000 000地形图的测绘。编制地理底图或测绘相近比例尺地图可参照使用。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测绘标准化研究所
起草人:
兀伟、张坤、解修平、陈骏、段璐莹
出版信息:
页数:59页 | 字数:120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07.040

A79(3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0257.4—2017

代替GB/T20257.4—2007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

第4部分:1:2500001:500000

1:1000000地形图图式

Cartographicsymbolsfornationalfundamentalscalemaps—

Part4:Specificationsforcartographicsymbols

1:2500001:500000&1:1000000topographicmaps

2017-10-14发布2018-05-01实施

GB/T20257.4—2017

目次

前言in

i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一般规定1

3.1符号的分类1

3.2符号的尺寸1

3.3符号的定位1

3.4符号的配置2

3.5符号使用方法与要求2

3.6地形图分幅和图廓整饰3

3.7地形图颜色3

4符号与注记4

4.1定位基础4

4.2水系4

4.3居民地及设施14

4.4交通22

4.5管线28

4.6境界28

4.7地貌30

4.8植被与土质38

4.9注记42

附录A(规范性附录)说明注记简注表48

附录B(规范性附录)样图示例49

附录C(规范性附录)图廓整饰样式50

索引51

T

GB/T20257.4—2017

■>r■—>—

刖弓

GB/T20257《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共分为4个部分:

——第1部分: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

—第2部分:150001:10000地形图图式;

—第3部分:1250001:500001:100000地形图图式;

—第4部分:12500001:5000001:1000000地形图图式。

本部分为GB/T20257的第4部分。

本部分代替GB/T20257.4—2007«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4部分:1:250000J:500000

1:1000000地形图图式》。本部分与GB/T20257.4—200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按照GB/T1.1-2009的要求对标准做了编辑性修改。

—增加了21个要素,包括涵洞;危险岸区;岸滩;放空火炬;水产养殖场;温室、大棚;高速铁路;村

道;地铁;磁浮铁轨、轻轨线路;高架路;野生动物通道;口岸;领海基线、领海基点;坑穴;防风固

沙方格;泥石流;人T陡坎;岸垄、土垄;经济作物地;防火带。

—对部分符号名称进行了修改,符号名称的修改包括定位基础;沼泽、湿地;普通房屋;露天采掘

场、乱掘地;园地。

—对部分要素的简要说明进行了修订,包括卫星定位连续运行站点;干河床;湖泊、池塘;干涸湖;

礁石;水中滩;沼泽、湿地;堤;普通房屋;发电厂(站);露天采掘场、乱掘地;管道井(油、气井);

液、气储存设备;卫星地面站;标准轨铁路;码头;园地;草地。

——对部分要素归类进行了合理化调整,例如将街道从居民地与设施类挪到交通类。

——“明礁”修改为不依比例尺的“海岛、水中岛”。

——对一般规定部分进行了修订。

——修改了原标准中的一些符号尺寸、用色问题。

本部分由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地理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30)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测绘标准化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兀伟、张坤、解修平、陈骏、段璐莹。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CHIV—302—1985,GB15944—1993;

——CH/T4011—1999;

——GB14512—1993;

——GB/T20257.4—2007o

I

GB/T20257.4—2017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

第4部分:1:2500001:500000

1:1000000地形图图式

1范围

GB/T20257的本部分规定了1:250000J:500000.1:1000000地形图上表示的各种地物、地

貌要索的符号、注记和图廓整饰,以及使用这些符号的方法和基本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1:250000、1:500000J:1000000地形图的测绘。编制地理底图或测绘相近比

例尺地图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3989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

3一般规定

3.1符号的分类

3.1.1依比例尺符号:地物依比例尺缩小后,其长度和宽度能依比例尺表示的地物符号。

3.1.2半依比例尺符号:地物依比例尺缩小后,其长度能依比例尺而宽度不能依比例尺表示的地物符

号。在本标准中符号旁只标注宽度尺寸值。

3.1.3不依比例尺符号:地物依比例尺缩小后,其长度和宽度不能依比例尺表示。在本标准中符号旁

标注符号长、宽尺寸值。

3.2符号的尺寸

3.2.1符号旁以数字标注的尺寸值,均以毫米(mm)为单位。

3.2.2符号旁只注一个尺寸值的,表示圆或外接圆的直径、等边三角形或正方形的边长;两个尺寸值并

列的,第一个数字表示符号主要部分的高度,第二个数字表示符号主要部分的宽度;线状符号一端的数

字,单线是指其粗度,两平行线是指含线划粗的宽度(街道是指其空白部分的宽度)。符号上需要特别标

注的尺寸值,则用点线引示。

3.2.3符号线划的粗细、线段的长短和交叉线段的夹角等,没有标明的均以本图式的符号为准。一般

情况下,线划粗为0.1mm,点的直径为0.15mm,符号非主要部分的线划长为0.3mm(如陡坎短线),非

垂直交叉线段的夹角为45°或60°o

3.3符号的定位

3.3.1符号图形中有一个点的,该点为地物的实地中心位置。

3.3.2圆形、正方形、长方形等符号,定位点在其几何图形中心。

GB/T20257.4—2017

3.3.3宽底符号(蒙古包等)定位点在其底线中心。

3.3.4几种图形组成的符号(停泊场、气象站等)定位点在其下方图形的中心点或交叉点。

3.3.5下方没有底线的符号(山洞等)定位点在其下方两端点连线的中心点。

3.3.6不依比例尺表示的其他符号(桥梁、水闸、拦水坝、岩溶漏斗等)定位点在其符号的中心点。

3.3.7线状符号(道路、河流等)定位线在其符号的中轴线;依比例尺表示时,在两侧线的中轴线。

3.3.8符号除简要说明中规定按真实方向表示者外,均垂直于南图廓线。

3.4符号的配置

土质和植被符号,根据其排列的形式可分成三种情况:

)整列式:按一定行列配置,如草地、经济林等;

b)散列式:不按一定行列配置,如灌木林、竹林等;

c)相应式:按实地的疏密或位置表示符号,如新月形沙丘地等。表示符号时应注意显示其分布

特征。

符号排列时一般按图式表示的间隔配置符号,面积较大时,符号间隔可放大1倍〜3倍。在能表示

清楚的原则下,可采用注记的方法表示。

注:配置是指所使用的符号为说明性符号,不具有定位意义。在地物分布范围内散列或整列式布列符号,用于表示

面状地物的类别。

3.5符号使用方法与要求

3.5.1图式中除特殊标注外,一般实线表示地物的外轮廓与地面的交线(除桥梁、坝、水闸、架空管线

外),虚线表示地物地下部分或架空部分在地面上的投影,点线表示地类范围线、地物分界线。

3.5.2依比例尺表示的地物分以下情况:

)地物分布范围依比例尺表示,在其范围内加面色,如河流等;或配置说明性符号或注记简注,如

经济林、沼泽等。说明注记简注见附录A。

b)面状地物其分布范围内的建筑物按相应符号表示,在其范围内适中位置配置符号,如陵园等。

c)分布界线不明显的地物,不表示范围线,但在其范围内配置说明性符号,如盐碱地等。

d)图上面积较大的地物要素,如飞机场等,图式中不规定符号,用房屋、道路、绿地等相应的符号

表示内部地物,在其范围内加注专有名称注记。

3.5.3两地物相重叠时,按投影原则下层被上层遮盖的部分断开,上层保持完整。

3.5.4各种符号尺寸是按地形图内容为中等密度的图幅规定的。为了使地形图清晰易读,除允许符号

交叉和结合表示外,各符号之间的间隔(包括轮廓线与所配置的不依比例尺符号之间的间隔)一般不应

小于0.3mmo如果某些地区地物的密度过大,图上不能容纳时,允许将符号的尺寸略为缩小(缩小率不

大于0.8)或移动次要地物符号。双线表示的线状地物其符号相距很近时,可采用共线表示。点状地物

与房屋、道路、水系等其他地物重合时,可中断其他地物符号,间隔0.3mm,以保持独立符号的完整性。

3.5.5当地物要素密集,图上各要素表示的位置发生矛盾时,其避让关系的处理原则一般是:自然地理

要素与人T建筑要素矛盾时,移动人T建筑要素;主要要素与次要要素矛盾时,移动次要要素;独立地物

与其他要素矛盾时,移动其他要素。

3.5.6实地上有些建筑物、构筑物,图式中未规定符号,又不便归类表示者,可表示该物体的轮廓图形

或范围,并加注说明。地物轮廓图形线用0.1mm实线表示,地物分布范围线、地类界线用地类界符号

表示。

3.5.7符号旁的宽度、深度、比高等数字注记均标注至整米(m)。各种数字说明,除特殊说明外,凡为

“大于”者含数字本身(如大于3m,含3m),“小于”者不含数字本身。各种符号等级说明中的“以上”和

“以下”,其含意与上述相同。

2

GB/T20257.4—2017

3.5.8符号表示与配合的示例见附录B。

3.6地形图分幅和图廓整饰

地形图分幅编号按GB/T13989规定执行。

图廓整饰见附录C。

3.7地形图颜色

1:250000J:500000J:1000000地形图应采用青、品红、黄、黑(CMYK)四色,按规定色值进

行分色,印刷时视需要也可采用专色印刷。

3

GB/T20257.4—2017

4符号与注记

符号式样

编号符号名称符号放大图符号色值

1:2500001:5000001:1000000

4.1定位基础

4.1.1三角点

K100

156——髙程

4.1.2卫星定位连续运

行站点16AK100

495——高程

4.1.3独立天文点i0冇NK100

24——高程

4.1.4北回归线

K70

4.2水系

4.2.1地面河流

清江——河流名C100

称面色C30

4.2.2地下河段出入口

4C100

4.2.3消失河段

C100

面色C30

4.2.4时令河

C100

面色C30

4.2.5干河床(干涸河)

M40Y100K30

4.2.6运河

•I

a.京杭运河C100

b.其他运河

4.2.7沟渠

a.干渠C100

b.支渠

4

GB/T20257.4—2017

简要说明

4.1定位基础

定位基础包括数学基础和测量控制点。数学基础主要指图廓线、经纬线、坐标网线等,其表示方

法见附录C。测量控制点高程注至米。

4.1.1利用三角测量方法或精密导线测量方法测定的国家等级的三角点和精密导线点。

4.1.2利用卫星定位技术测定的A级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NSS)网点。

4.1.3利用天文观测的方法直接测定其地理坐标和方位角的控制点。

4.1.4太阳能够垂直照射的最北纬线,即北纬23°27‘。

4.2水系

包括河流、沟渠、湖泊、水库、海洋、水利要素及附属设施等。

4.2.1地面上终年有水的自然河流。

河流宽度在图上大于0.4mm的用双线依比例尺表示,小于0.4mm的用线粗为0.1mm〜

0.4mm的渐变单线表示。

4.2.2河流流经地下或穿过山洞的河段在地面上的出入洞口。

圆弧符号表示在水流进出口的位置。

4.2.3河流流经沼泽、沙地等地区,没有明显河床或表面水流消失的地段。

4.2.4季节性有水的自然河流。

时令河宽度在图上大于0.4mm的用双虚线依比例尺表示,小于0.4mm的用线粗为0.1mm~

0.4mm的渐变单虚线表示。

单线表示的时令河,其符号实部长度可根据河流的长度渐变为0.5mm〜2.0nrni,空白部分渐变

为0.3mm~0.5mm0

4.2.5降水或融雪后短暂时间内有水的河床或河流改道后遗留的河道。

干河床宽度在图上小于0.4mm的以线粗为0.1mm〜0.4mm的渐变单虚线表示;宽度大于

0.4mm的依比例尺用双线表示;宽度大于1mm的河床内应表示等高线及相应的土质符号。

单线表示的干河床其符号的实部长可根据干河床长度,渐变为0.5mm〜2.0nrni,空白部分渐变

为0.3mm〜0.5mmo干河床的河岸依流水侧蚀的情况可与冲沟符号配合表示。

4.2.6跨流域开凿的、可供调水、航运的人工水道。

京杭运河用符号表示,其他运河用符号b表示。南水北调水利工程应加注名称或加注“南水北

调工程”注记。

4.2.7人T修建的供灌溉、引水、排水的水道。

宽度大于20m的渠道用干渠符号表示。渠道流向不易判断时,应表示流向符号。

5

GB/T20257.4—2017

符号式样

编号符号名称符号放大图符号色值

1:2500001:5000001:1000000

4.2.8坎儿井

C100

4.2.9输水渡槽

—*

a.依比例尺>—<K100

b.不依比例尺

4.2.10输水隧道C100

4.2.11干沟M40Y100K30

4.2.12涵洞

':—K100

4.2.13湖泊、池塘

咸水质C1OO

■04

a.基塘区鱼塘面色C3O

注记C1OO

A

4.2.14时令湖

C1OO

面色C30

4.2.15干涸湖

M40Y100K30

4.2.16水库

a.依比例尺的

25000——库容量(万1kJkTV・

立方米)

水泥——建筑材料C100

67坝顶高程aM边永Mv——面色:

103坝长(m)a.C30

al.大型的al.C30

i

a2.中型的a2.C30

a3.小型的a3.C30

b.不依比例尺的b.C30

bl.中型的bl.C1OO

1)2.小型的b2.C30

C.建筑中水库c.C30

6

GB/T20257.4—2017

简要说明

4.2.8干旱地区引用地下水及雪水,并有竖井与之相通的地下暗渠。

图上符号除两端的圆圈表示暗渠起止处竖井的位置外,其余的均匀配置。

4.2.9跨越山谷、道路或沟渠的桥梁式输水设施,如水槽或水管。

4.2.10修建在山体中或地下的过水渠道设施。

4.2.11经常无水、只在雨后短暂时期内有积水的、未挖成而搁置或废弃的沟渠。

4.2.12修建在道路、堤坝等构筑物下面的过水或通行通道。

图上仅表示公路、铁路附属的涵洞。(符号角度为60°,线长为0.6mm)

4.2.13陆地上洼地积水形成的水域宽阔、水量变化缓慢的水体。

湖泊、池塘的水是咸水(矿化度在1g/L〜35g/L)或盐水(矿化度〉35g/L)时,应加注“咸”“盐”

字;用以人丁养鱼或繁殖鱼苗的需加注“鱼”字。

在1:500000J:1000000图上,基塘区内的鱼塘可用不依比例尺点状符号在其分布范围内

选取表示。符号的配置应显示鱼塘分布范围和密度对比。

4.2.14季节性有水的湖泊。

4.2.15降雨或融雪后短暂时间内有水的湖盆。

湖内应表示相应的土质符号。有名称的加注名称。

4.2.16因建造坝、闸、堤、堰等水利工程拦蓄河川径流而形成的水体及建筑物。

水库在图上面积大于2mm2的依比例尺表示,小于此面积的用不依比例尺的水库符号表示,其

坝体用拦水坝符号表示。1:250000地形图中,库容量在1000万m:i以上的水库应注出库容

量,坝长、坝高和建筑材料;1:500000、11:000000图中,水库应按其库容量大小区分出大

型水库(库容量在1亿以上的)、中型水库(库容量在1000万n?〜1亿n?之间的)和小型水库

(库容量在1000n?以下的)。水库应注记名称,并按大、中、小型类型选用相应等级的字大注出。

建筑中的能依比例尺表示的水库表示水库坝址,范围线为设计洪水位时的水涯线。

7

GB/T20257.4—2017

符号式样

编号符号名称符号放大图符号色值

1:2500001:5000001:1000000

4.2.17海岸线、干出线a.C100

a.海岸线b.K70

L•••i77;八/『丁・・•

b.干出线面色C30

沙点K70

4.2.18干出滩

a.沙滩〜f

K70

b.沙砾滩、砾石滩

C.沙泥滩

d.淤泥滩

e.岩石滩

f.珊瑚滩p4

C・

“<Jw

g.红树林滩

h.狭窄干出滩

4

-6

i.贝类养殖滩g.C100Y100

•丁・r.厂r.—

h.K70

r,■'w

i.K100

W11

•*•r.(>■•.•■

*•一_—■k~t,T\

♦•厂・・•

8

GB/T20257.4—2017

简要说明

4.2.17海岸线指海面平均大潮高潮时的水陆分界线;干出线指海面最低低潮时的水陆分界线(最低

低潮线)。

受潮汐影响的河口地段其水涯线按海岸线表示。

4.2.18干出滩又称海滩,是海岸线与干出线之间的潮浸地带,高潮时被海水淹没,低潮时露出。

干出滩的宽度在图上大于1mm时,其内适当配置相应的土质及植被符号。

a.以沙质为主的干出滩。

b.沙与砾石混合的或以砾石为主的干出滩。

c.沙泥混合的干出滩。

d.泥泞下陷、通行困难的干出滩。

e.由坚硬的岩石组成的干出滩。符号沿干出线表示。

f.由珊瑚虫遗体及其分泌出的石灰质堆积而成的干出滩。

g.生长红树林群落(常绿的乔木或灌木)的干出滩,一般不能通行。符号散列配置。

h.图上宽度小于1mm的干出滩。不分种类均用此符号表示。

i.人工养殖贝类的干出滩。

表示相应类别的干出滩符号,并散列配置贝类符号。

9

GB/T20257.4—2017

符号式样

编号符号名称符号放大图符号色值

1:2500001:5000001:1000000

4.2.19礁石

4.2.19.1暗礁

a.单个暗礁

al.依比例尺的-S;;

a2.不依比例尺的

b.丛礁

4.2.19.2干出礁

-6

a.单个干出礁

al.依比例尺的

a2.不依比例尺的K70

b.丛礁

4.2.19.3珊瑚礁

4.2.19.4危险海区

、1W

°,W

4.2.20危险岸区

M100

XX

•十・・•••・/■Y100

4.2.21海岛、水中岛

a.依比例尺

b.不依比例尺

a.ClOO

b.K70

t»1人,4]

1

4.2.22水中滩

K70

4.2.23岸滩

、M40

Y100

K30

4.2.24沙洲

M40Y100K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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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20257.4—2017

简要说明

4.2.19礁石是孤立水中隐现于水面的岩石,按隐现于水面的程度分为暗礁和干出礁。

暗礁是最低低潮时潮面下的礁石。通航河流中对航行安全有危害的暗礁也用此符号表示。图上

面积大于4mm2的依比例尺表示,并加注“暗”字。

干出礁是平均大潮时高潮淹没,低潮露出的礁石。图上面积大于4mm2的依比例尺表示,并加

注“干”字。

不依比例尺表示的礁石,成丛分布的在其范围内按测定位置用相应的符号表示。有名称的礁石

应注名称。

珊瑚礁依比例尺表示的,相应加注“干”或“暗”字,不依比例尺表示的分别用相应的不依比例尺的

礁石符号表示。

对航行存在危险的礁石,用地类界表示其危险区域。

4.2.20船只不能靠近的海岸多礁石地段。

表示时按实地范围散列配置符号。

4.2.21海或河流、湖泊、水库中四周环水且常年高出水面的陆地。

图上面积小于0.35mm2的用点状符号b表示。

4.2.22河流、湖泊、水库中常水位时被淹没、低水位时露出的沉积沙、砾或泥形成的滩地。

4.2.23河流、湖泊岸边高水位时被淹没、常水位时露出的沉积砂质、泥质或砾石块形成的滩地。

其内配置相应的土质符号,有植被的还应配置植被符号。

4.2.24河流、湖泊、水库中堆积而成的高水位时淹没、常水位时露出的泥沙质小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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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20257.4—2017

符号式样

编号符号名称符号放大图符号色值

1:2500001:5000001:1000000

4.2.25泉(矿泉、温泉、毒

泉、间流泉、地热

泉)C100

温——泉水性质

4.2.26水井、机井

咸水质

C100

4.2.27贮水池、水窖08■C100

4.2.28瀑布

a.依比例尺

TVDUC100

b.不依比例尺的

5——落差

4.2.29沼泽、湿地

a.能通行的

b.不能通行的>'C*|

碱性质

C100

4.2.30河流流向

tI

C100

丿

4.2.31沟渠流向

”••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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