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4687.1-2024 生态环境数据共享技术规范 第1部分:排污单位自动监测

DB34/T 4687.1-2024 Environmental Data Sharing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Part 1: Automatic Monitoring of Pollution Emitters

安徽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4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4/T 4687.1-2024
标准类型
安徽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4-01-11
实施日期
2024-02-11
发布单位/组织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4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35.240

CCSZ04

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4687.1—2024

生态环境数据共享技术规范第1部分:排

污单位自动监测

Technicalspecificationofdatasharinginecologyandenvironment—

Part1:Automaticmonitoringofpollutantdischargingunit

2024-01-11发布2024-02-11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4/T4687.1—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为DB34/T4687《生态环境数据共享技术规范》的第1部分。DB34/T4687已经发布了以下

部分:

——第1部分:排污单位自动监测;

——第2部分:大气环境质量;

——第3部分:地表水环境质量;

——第4部分:土壤环境信息(建设用地)。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省环境信息中心、安徽省合肥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安徽省大数据中心、安徽

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贾黎、王海静、李珑、杨鹏、刘丽、陈玉、匡丕东、肖中新、江南、范雪环、

王在高、吴楠、韩瑜、李方、张桂林、涂孙伟、程丹汝、祝撼天、梁振鸿、张卫东、黄晨。

I

DB34/T4687.1—2024

引言

为促进我省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保障生态环境信息资源系统互联互通,实现生态环境数据共享共

用,提出制定DB34/T4687《生态环境数据共享技术规范》系列标准。DB34/T4687拟由以下部分构

成:

——第1部分:排污单位自动监测。目的在于规范排污单位水、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的共

享。

——第2部分:大气环境质量。目的在于规范大气环境质量数据的共享。

——第3部分:地表水环境质量。目的在于规范地表水环境质量数据的共享。

——第4部分:土壤环境信息(建设用地)。目的在于规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信息数据的共享。

II

DB34/T4687.1—2024

生态环境数据共享技术规范第1部分:排污单位自动监测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排污单位水、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的共享要求、数据类别及格式、数据信息、

方式和流程。

本文件适用于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的共享。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475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19488.1电子政务数据元第1部分:设计和管理规范

GB/T2223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32100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

GB/T39477信息安全技术政务信息共享数据安全技术要求

GB/T40692政务信息系统定义和范围

HJ212污染物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HJ/T352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交换技术规范(试行)

HJ608排污单位编码规则

HJ719-2014环境信息系统数据库访问接口规范

3术语和定义

GB/T3947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排污单位pollutantdischargingunit

各类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来源:HJ608—2017,3.1]

3.2

政务信息系统governmentinformationsystem

由政务部门建设、运行或使用的,用于直接支持政务部门工作或履行其职能的各类信息系统。

[来源:GB/T40692—2021,4]

4共享要求

1

DB34/T4687.1—2024

4.1数据共享应在省级政务大数据平台进行。

4.2共享数据提供方负责资源目录管理和共享数据归集、分级分类、维护。

4.3共享数据交换服务方负责受理资源申请,确认数据共享方式,统计和监控数据使用、问题反馈、

校核及答复。

4.4共享数据使用方接入的信息系统应符合GB/T22239中规定的安全保护等级第二等级以上要求。

共享数据使用方获取数据后,仅供本单位使用,对所获取信息资源使用质量情况及时反馈。

5共享数据类别及格式

5.1数据类别

主要包括:

a)排污单位基本信息;

b)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信息;

c)排放口基本信息;

d)排放口监测项数据;

e)废气排放口小时数据;

f)废气排放口日均数据;

g)废水排放口小时数据;

h)废水排放口日均数据。

5.2数据格式

应符合GB/T19488.1中的相关规定。

6共享数据信息

6.1排污单位基本信息

内容及格式见表1。

表1排污单位基本信息

序号中文名称英文名称数据格式备注

1排污单位名称ENTERPRISE_NAMEm..100

2排污单位代码ENTERPRISE_CODEan18符合HJ608的规定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UNIFIED_SOCIAL_CREDIT_IDENTIFIERan18符合GB32100的规定

4行政区划代码CITY_CODEn6符合GB/T2260的规定

5企业注册地址REGISTERED_ADDRESSm..200

6生产经营场所地址BUSINESS_PLACE_ADDRESSm..200

7生产经营场所经度BUSINESS_PLACE_LONGITUDEn..10,6CGCS2000(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8生产经营场所纬度BUSINESS_PLACE_LATITUDEn..9,6CGCS2000

9行业类别代码INDUSTRY_CODEn4符合GB/T4754的规定

10行业类别名称INDUSTRY_NAMEm..100

11法定代表人LEGAL_REPESENTATIVEm..50

2

DB34/T4687.1—2024

表1排污单位基本信息(续)

序号中文名称英文名称数据格式备注

12企业规模ENT_SCALEn11:大型,2:中型,3:小型,4:微型

13环保联系人ENVIRONMENTAL_CONTA

推荐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