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2/T 1727-2023 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技术规范

DB52/T 1727-2023 Fire protection facility internet of things system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贵州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29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52/T 1727-2023
标准类型
贵州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04-12
实施日期
2023-10-01
发布单位/组织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29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020

CCSB01

52

贵州省地方标准

DB52/T1727—2023

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技术规范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internetofthingssystemsoffireprotection

facilities

2023-04-12发布2023-10-01实施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52/T1727—2023

目次

前言..................................................................................II

1范围................................................................................3

2规范性引用文件......................................................................3

3术语和定义..........................................................................4

4缩略语..............................................................................4

5总体要求............................................................................5

6总体架构............................................................................6

7技术要求............................................................................7

8施工与调试.........................................................................12

9验收...............................................................................13

10系统运行及维护管理................................................................14

附录A(规范性)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17

附录B(规范性)消防安全管理信息.....................................................18

附录C(资料性)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20

附录D(资料性)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21

附录E(资料性)系统工程验收记录与系统验收设备安装位置信息登记表.....................22

附录F(规范性)系统维护管理检查项目.................................................24

附录G(资料性)系统检查测试记录.....................................................25

I

DB52/T1727—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提出。

本文件起草单位: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中国应急管理学会、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科研所、贵州兆

安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贵州省消防协会、北京航天常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贾国斌、周亮、杜兰萍、吴志强、丁宏军、赵钢、吴元龙、罗恩健、徐丽晴、

王昌辉、陈光孟、赵嘉诚、杨迺文、赵海龙。

II

DB52/T1727—2023

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的总体要求、总体架构与技术要求、施工与调试、验收、系统运

行及维护管理等。

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的设置、验收、运维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4452室外消火栓

GB/T7027信息分类和编码的基本原则与方法

GB12514消防接口第1部分:消防接口通用技术条件

GB15322(所有部分)可燃气体探测器

GB20517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GB/T2223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25201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GB25506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GB/T26231信息技术开放系统互连对象标识符(OID)的国家编号体系和操作规程

GB26875(所有部分)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GB/T28181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GB30122独立式感温火灾探测报警器

GB/T30269(所有部分)信息技术传感器网络

GB/T31866物联网标识体系物品编码Ecode

GB/T36478.3物联网信息交换和共享

GB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6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0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43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50440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技术规范

GB5097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A/T1127安全防范视频监控摄像机通用技术要求

3

DB52/T1727—2023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

通过感知设备,按消防物联网约定的协议,连接消防设备设施、人和系统,将数据信息上传至应用

平台,实现物理实体和虚拟世界的信息交互并提供应用和服务的系统。

消防设施物联网

通过物联网信息传感与通讯等技术,将传统消防系统中的设备设施与消防信息网络链接起来,构建

高感度的消防基础环境,实现实时、动态、互动、融合的消防信息采集,传输和处理,实现住宅火灾和

紧急事件的远程智能监控和救助。

用户单位

应用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的消防安全单位,例如:九小场所、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文物古建、

卫生医疗、图书馆、体育场馆、工业园区、机场车站等场所、单位。

报警传输网

利用共用通信网或专用通信网传输联网用户的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报警信息、运行状态信息的网络。

系统信息运行平台

在消防设施物联系统应用层中,负责处理信息并输出结果,为客户服务管理平台、消防培训平台、

维保应用平台、监督管理应用平台提供后台支撑服务,并可以与消防数据交换应用中心进行信息交换的

基础平台。

消防数据交换服务中心

在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应用层中对相关信息进行集中管理的节点,接收和调用各消防设施物联网系

统的客户服务管理平台或维保应用平台、监督管理应用平台的信息,对消防数据进行集中分析和应用的

管理平台。可对客户服务管理平台或系统信息运行平台推送相关的消防信息。

物联监测

采用物联网技术,通过感知设备、依据相关标准要求,对消防设施的工作状态信息进行实时现场监

测展现、自动报警提示,并将所采集的信息上传,以便维护人员及时发现故障及时解决。

4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BIM: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InformationModeling)

CAN:控制器局域网络(ControllerAreaNetwork)

DDoS:分布式拒绝服务攻击(Distributeddenialofserviceattack)

GIS:地理信息系统(GeographicInformationSystem)

LORA:远距离无线电(LongRangeRadio)

Modbus:串行通信协议(Modbusprotocol)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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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QTT:消息队列遥测传输(MessageQueuingTelemetryTransport)

NB-IoT:窄带物联网(NarrowBandInternetofThings)

NFC:近场通信(NearFieldCommunication)

POE:有源以太网(PowerOverEthernet)

QoS:服务质量(QualityofService)

RFID:射频识别(RadioFrequencyIdentification)

UDP:用户数据协议(UserDatagramProtocol)

5总体要求

一般规定

5.1.1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使用的设备、材料及配件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市场准入制度。

5.1.2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施工前,应对用户单位原有的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认。

5.1.3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应支持与其他信息系统进行数据共享。

5.1.4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a)具有信号自动采集识别、传输、实时监控、及时准确报警、管理等功能;

b)具有安全性、完整性、可用性、私密性,并具有可能涉及的真实性、责任制、不可否认性和

可靠性等属性;

c)对上传的数据进行数据挖掘、分析、融合;

d)系统应留有与BIM系统等其它系统进行数据传输的接口。

5.1.5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建设不应影响原有消防设施的正常工作,并符合下列规定:

a)不应降低原有消防设施的技术性能和技术指标;

b)不应影响原有消防设施的功能;

c)不应降低原有消防设施的可靠性;

d)不应对原有消防设施运行状态进行控制。

系统接入要求

5.2.1已有下列消防系统(设施)的,应接入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

a)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b)消防供水系统(消防水池/水箱);

c)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及消火栓系统;

d)机械防烟和机械排烟系统;

e)用电安全监测系统;

f)可燃气体监控系统;

g)人员巡查和值守系统。

5.2.2已有下列消防系统(设施)的,宜接入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

a)气体自动灭火装置;

b)防火门监控系统;

c)疏散通道监控系统;

d)消防车通道监控系统。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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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总体架构

总体架构图

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总体架构见图1。

图1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总体架构

总体架构说明

6.2.1感知层

感知层由具有感知、识别等功能的多种设备组成,通过采集各类信息,将物理世界和信息世界联系

在一起。感知层包括二维码标签和识读器、RFID标签和读写器、摄像头、GPS、传感器、M2M终端、传感

器网关、用户信息传输装置等,主要功能是识别物体、采集信息,并将采集的信息接入消防设施物联网

系统。

6.2.2传输层

包括传输网络、传输协议和传输安全。网络数据的传输应具有传输效率及响应速度的实时性等功能

组成,并应有身份认证、数据安全加密。

6.2.3数据管理服务层

实现感知层各类前端设备接入服务,包括报警信息、故障信息、运行信息的接入及模拟量信息处理,

实现海量数据存储,提出系统运行环境要求,提供性能指标保障。实现感知层各类前端设备接入服务,

为综合应用层提供应用接口,确保综合应用层的数据接入服务。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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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综合应用层

采用各种服务支撑技术,结合通用的应用支撑形成各类模块的应用,最终将各模块数据通过数据接

口层传送到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

7技术要求

感知层

7.1.1一般规定

7.1.1.1感知层的数据采集来源可采用传感器、电子标签、视频采集终端、物联监测、物联巡查等。

所采集的数据应上传至物联网用户信息装置。

7.1.1.2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用于物联监测的传感器设置应根据使用功能、应用场所、火灾危险性、

现场联网条件等因素确定。

7.1.1.3爆炸性、腐蚀性等特殊环境应用的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传感器等组件和设备应选用满足安全

防爆认证和耐腐蚀检测规定的组件和设备。

7.1.1.4感知层的数据采集应优先利用原有消防设施的感知信息。

7.1.1.5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的物品编码应符合GB/T31866的有关规定。

7.1.1.6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物联监测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

7.1.2连接原有消防系统传感器要求

7.1.2.1水位水压传感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满足检查目标点的位置、压力、水位等信息的设计要求;

b)设备采样频率不应低于1次/min,设备状态数据上传频率不应低于2次/h;

c)环境温度应支持(-20~70)℃;

d)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压力传感器量程宜为(0~2.5)MPa;

e)传感器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66;

f)应具备防腐蚀、抗氧化功能;

g)宜采用低功耗设计;

h)应支持MQTT\LORA\WIFI\NB\4G等通讯方式;

i)水位、水压实时采集的数据与水位的实时高度、水压得实时大小其偏差不得超过5%。

7.1.2.2电子标签应符合下列要求:

a)电子标签可采用RFID、NFC、二维码标签;

b)物联巡查标签宜设置在消火栓箱、卷帘门、配电柜、配电箱、灭火器等设施上;

c)电子标签宜选用防水、耐磨的材料;

d)电子标签存储信息应包含设备ID,并应确定唯一的消防设施部件及位置信息;

e)NFC读取时间不宜大于2ms,读取次数不得少于100000次,读取距离不得超过10cm。

7.1.2.3视频采集终端应符合GA/T1127的规定,以及下列要求:

a)图像像素不得低于130万像素;

b)光圈值在F(1.6~2.9)±5%;

c)应支持红外探测及补光装置;

d)应支持远程配置参数;

e)应至少支持IPv4寻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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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应具有较强的抗干扰能力;

g)防护等级不得低于IP64;

h)视频压缩应支持H.265/H.264。

7.1.3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具有有线\无线传输方式;

b)应支持通用的TCP\UDP传输协议模式;

c)支持接入市场各类自动报警设备;

d)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并符合GB25506的规定,无消防控制室的,应设置

在值班场所;

e)设置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的单位还应设物联网用户信息传输装置,用户信息传输装置的设置

应与消防设施的服务范围一致。

消防设施物联信息的采集和要求

7.2.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物联信息的采集应符合下列要求:

a)系统应符合GB50116的相关规定,采集的信息应与附录A要求内容一致;

b)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及消火栓、可燃气体探测器报

警、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防火防烟分隔监控、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独立式火灾探测报

警等系统;

c)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应对可燃气体进行物联监测,数据采集内容应满足GB15322的要求。

7.2.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及消火栓系统,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及消火栓系统物

联监测信息的采集应满足GB50974相关规定,以及下列要求:

a)高位消防水箱及低位消防水池应设置水位传感器;

b)试验消火栓处应设置压力传感器,其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最不利点宜设置压力传感器;

c)消防水泵控制柜宜设置监测装置,监测控制柜工作、电源、故障等状态;

d)室外消火栓监测装置应符合GB12514及GB4452的要求,宜采用低功耗设计;

e)应校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及消火栓系统信息监测设备采集的数据与现场机械表数值的一致性;

f)因消防水压、水位告警,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及时读取和推送报警信息,应符合或优于所有

设备相关技术指标的要求。

7.2.3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设置应满足GB50116的相关规定,可燃气体探测器宜提供安全防爆认证。

物联监测的信息采集设备应包含但不限于:

a)可燃气体探测器;

b)可燃气体电磁阀;

c)机械臂。

7.2.4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满足GB50116的相关规定,物联监测的信息采集设备应包括但不限于:

a)电气火灾监控器;

b)测量热解粒子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c)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d)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7.2.5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a)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应对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进行监测。采集的信息应包括但不限于电压、电

流、温度、剩余电流、测量热解粒子、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的运行状态等信息;

b)应对监测设备的各项报警功能进行模拟测试校验和信息采集。对线路温度过高、剩余电流过

高、电压电流过高等过载信息应及时发出告警并推送报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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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6机械防烟和机械排烟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应满足GB50116的规定,对机械防排烟系统和风机的

启动、停止等信息进行监测,宜能对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上的手动控制送风口、电动挡烟垂

壁、排烟口、排烟窗、排烟阀进行监控、信息采集并推送至传输层。

7.2.7视频监控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符合GB/T28181的相关要求,能对相关场所进行监控、信息采集并推送至传输层。监控区

域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控制室、消防通道、应急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等。同时,亦可对在岗人

员离岗、睡岗、消防通道、应急疏散通道堵塞等情况进行分析,并输出报警;

b)摄像机应满足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远程查看的功能;

c)安装的摄像机应能接入消防物联网视频监控系统;

d)人员离岗摄像机的测试,应模拟人员离岗、睡岗等状态,校验采集数据准确性,并查看报警

截图和实时查看现场视频;

e)消防通道、应急通道摄像机测试,应模拟消防通道、应急通道堵塞,校验采集数据准确性,

并查看报警截图和实时查看现场视频;

f)模拟消防设施设备报警,校验视频联动,查看报警图片和实时查看现场视频;

g)火焰探测摄像机测试,应模拟现场火焰,校验采集信息是否准确,并支持查看报警截图和实

时查看现场视频。

7.2.8防火防烟分隔监控系统物联信息采集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对防火门、防火卷帘的开启和关闭进行监控;

b)防火防烟分隔监控系统宜采用包含但不限于门磁、摄像头等设备,宜设置电子标签和电子巡

查系统;

c)应校验各种状态信息下,防烟排烟系统信息监测设备对消防风机电源、手自动开关、启停、

故障、停止等状态信息采集准确性。

7.2.9消防设施电源监控系统,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应对消防设施电源监控系统进行物联监测,并能

对主备电源的工作状态、过压、欠压、过流、缺相、短路等故障信息进行监测。

7.2.10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物联信息的采集应符合下列要求:

a)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独立式感温探测报警器应符合GB20517和GB30122的相关要

求;

b)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独立式感温探测报警器应具备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报警信息上报、

远程消音、防拆功能;

c)独立式无线报警按钮宜采用低功耗设计,电池使用时间不应少于5年;

d)安装位置应按照GB50116的相关规定执行;

e)根据实际需要,宜采集本规范中未提到的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见附录A;

f)应对监测设备的各项报警功能进行模拟测试校验,包括感烟、感温、可燃气体、独立手报等,

硬件设备应及时发出告警并推送报警信息。

7.2.11其它系统或设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传输层功能和性能

7.3.1传输网络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a)传输网络应确保系统内、外部数据传输交换的安全性,并应符合GB/T26875和GB/T22239

的相关规定;

b)对于有线传输网络宜采用专用通信网络,对于无线传输网络宜根据现场环境、传输需求、时

延性要求,采用合适的传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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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到消防设施物联网综合管理平台的传输网络可采用公用通信网或专用通信

网;

d)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通信传输网络优先专网,不具备条件的,应加强信息安全防护,摄像头

视频分析等带宽需求较大的场景应采用专网;

e)传输网络可采用有线通信、无线通信或有线无线结合等多种传输方式。有线通信宜采用以太

网、POE、RS485、CAN等;无线通信宜采用蜂窝(4G或5G)、LoRa、NB-IoT、WiFi等通信

方式。

7.3.2传输协议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a)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的传输协议应符合GB/T26875的有关规定;

b)用户信息传输采用有线方式传输时,传输协议可采用TCP或UDP等以太网协议;

c)传感器采用有线方式传输时传输协议宜采用TCP,UDP或Modbus等协议,采用无线方式传输

时传输协议宜采用LoRa、NB-IoT、Wifi、4G等协议;

d)传感器的信号接口应符合GB/T30269的有关规定。

7.3.3网络安全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a)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应通过身份认证、传输加密、数据检验等方式确保数据传输的安全性,

并应符合GB/T22239的有关规定;

b)数据库具有热备份功能,必要时数据库进行异地备份;

c)具有系统运行和操作日志管理功能;

d)火灾报警信息、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巡检巡查信息、系统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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