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7647-1998 工业干洗机安全要求

GB 17647-1998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commercial dry-cleaning machines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废止 页数:3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17647-1998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1998-12-21
实施日期
1999-10-01
发布单位/组织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机械工业部广州电器科学研究所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
起草人:
孙祥林、何伟恩、孙恩平、张忻民、施学成、尤羽
出版信息:
页数:30页 | 字数:56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GB17647-1998

扭少

前.习

本标准非等效采用美国保险商实验室UL664-1993工《业干洗机安全要求》.

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标准体系中尚无该产品的安全标准。美国UL664-1993是当前先进的国外

标准.通过该标准,该产品在结构、定额、标准、性能和工艺上的要求,保证人身和整机的安全,逐步进入

国际先进水平,以适应贸易和交流的要求。

本标准与UL664-1993标准有如下的差异:

1.原UL664标准中第4章“无标准日期的引用标准”改为“引用标准”引用我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

准。

2.原UL6“标准中规定的英制及其近似值的计量单位制,本标准改为我国统一法定计量单位,并

按照我国标准选用材料规格.

3.原UL6“标准中,图6.1、图6.2和图6.3的图题在图的正上方,本标准按GB/T1.1-1993要

求改为图题在图的正下方。

4.原UL6“标准11章规定接地导线绝缘表面颜色为白色或灰色或绿色。本标准改为符合

GB4706.1规定的接地导线绝缘表面颜色为黄绿双色。

5.原UL664标准30章承受压力的部件应符合我国各部件标准规定的要求。

6.原UL664标准31章中①只规定了试验所用织物为棉制套料,没有具体要求.补充了工业洗涤

机械标准常用GB/T411标准中的规格和尺寸。②没有规定容积比。容积比是影响性能的重要指标,故

规定了保证性能的指标18.5Lo

7.原UL664标准34章规定对一台373W或250V以下电动机的试验电压1000V频率60Hz,

本标准改为符合GB4706.1规定的试验电压为1500V,频率为50Hz,

8.原UL664标准35章规定环境温度为300C~400C,相对湿度为8000~9000,绝缘电阻不小于

50k1l.本标准改为符合我国规定环境温度为(4(0士2)'C,相对湿度为9(3+3)0o,绝缘电阻不小于2Mo.

9.原UL664标准36章规定表36.1中所有温升值均以25℃环境温度为依据.本标准改为符合我

国的规定所有温升值均以环境温度40℃为依据。故本标准表36.1中所有的温升值均比UL标准规定

值减少15℃。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同时废止JB8438-1996干《洗机安全要求》。

本标准由国家机械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机械工业部广州电器科学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机械工业部广州电器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江苏海狮机械集团、上海航星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三灵工业洗涤设备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祥林、何伟恩、孙恩平、张忻民、施学成、尤羽。

本标准委托机械工业部广州电器科学研究所负责解释。

GB17647-1998

UL前言

A.本标准规定了对美国保险商实验室跟踪服务所涉及的本标准“适用范围”内所列出的一类产品

的基本要求。这些要求以合理的技术原则进行研究、试验和从现场经历所获得的记录以及对制造、安装

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的鉴定为依据,而这些鉴定则基于由制造厂、使用者、检验部门和其他专

业人士提供的资料,并与他们磋商讨论的结果.当积累了更多的经验,调查研究又表明必须或有需要对

这些要求进行修改时,就会着手修改。

B.制造厂遵守本标准的要求,是使其产品继续获得列名和使用UL标志的前提之一。

C.一个产品,尽管符合了本标准条文的要求,但在检查和试验时,被发现具有不符合本标准所要达

到的安全程度的一些其他性能,则可以判为不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D.一个产品,虽然所用材料或所具有的结构与本标准规定的不同,仍可按本标准要求的意图进行

检查和试验,如果证实无实质性差异,亦可判为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E.UL在按其宗旨履行本身职责的过程中,对制造厂或任何一方不承担、也不许诺任何责任。UL

的意见和结论代表专业技术性的判断。这种判断是在对实际运行的必要条件和编制本标准时的工艺水

平予以适当考虑之后作出的.UL对使用或信赖本标准的任何人均不承担责任。UL对于因使用、解释或

信赖本标准而产生的损害,对因本标准而引起的损害,包括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亦不承担义务和责任。

F.UL标准所要求的许多试验本身是有危险的。因此,在进行这类试验时,应对人身和财产采取适

当的保护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工业干洗机安全要求B“17647-1998

Safetyrequirementsforcommercialdry-cleaningmachines

1适用范围

1.1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600V或以下、所用的交直流串激电动机额定电压400V或以下全封闭型

和半封闭型、不可燃的化学合成溶剂如四氯乙烯溶剂等作为洗涤溶剂的工业干洗机.

1.2本标准适用于在工业洗衣部门中使用的干洗机.而这些洗衣部门一般不允许公众接近正在运行中

的干洗机或干洗系统的。

1.3本标准不适用于投币式和使用易燃溶剂的干洗机,因该类干洗机和干洗系统是可以让公众接近或

由公众使用的.

1.4在本标准中,干洗机是指仅用于将织物洗干净,或用于将织物洗干净并烘干的一台设备通(常是不

包括相关的设备的)。如果将一台设备称为干洗系统,应将洗涤过程和烘干过程中所有组成部分成为一

个整体。无论是哪种,干洗机或干洗系统的所有组成部分和附件及相关设备,例如清洗液传送泵、回收装

置、空气压缩机、烘干滚筒等,应按本标准和按适用于这些附件及相关设备的标准的有关要求来考核。附

件是作为干洗系统中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或作为独立装置,但均需作为相关的元件来考核。

1.5一个产品,凡具有新的特性、特点、元件、材料或系统与本标准颁布的不同时,或该产品涉及火灾、

触电或人员伤亡等危险,应按本标准对产品必须维护安全级别所确定的有关附件和最终产品要求来考

核。

2元件

2.1本标准适用范围内的产品中的元件除2.2以外应符合对该元件的相应标准要求。

2.2元件在下述情况下不需符合其相应标准的要求:

a)涉及到本标准范围内的产品在使用该元件时所不需要的特性、特点的要求,

b)为本标准的另一要求所取代的要求.

2.3元件应按照其使用条件所规定的额定值来使用.

2.4特殊元件是指结构特性不完整的或性能有限的元件,此类特殊元件只能在规定的条件下,例如,在

不超过某一规定的温度等条件下使用的。

3测f单位

3.1本标准的计量单位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4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

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50-1989钢制压力容器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8一12一21批准1999一10一01实施

GB17647-1998

GB/T411-1993棉印染布

GB4706.1-199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安全通用要求e(qvIEC335-1:1991)

GB6654-1996压力容器用钢板

GB14711-1993中小型旋转电机安全通用要求

GB/T16839.1-1997热电偶第1部分:分度表i(dtIEC584-1:1995)

GB/T16839.2-1997热电偶第2部分:允差i(dtIEC584-2:1982)

结构

5总则

5.1干洗机应选用符合其使用要求的材料来制造。

6骨架和外壳

6.1干洗机的结构和装配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能承受其通常会遇到的应力,不会因其损坏而导致

部件松脱、移位、间隙缩小或其他的严重故障,不会出现火灾、触电或人身伤亡等危险。

6.2干洗机的外壳应使用经考核证明能符合其使用要求的材料来制造,应能将在任何使用条件下可能

引起火灾、触电或人身伤亡等危险的所有零部件完全包围在内.

例外:如果干洗机要在下列情况下安装,可以免去总机外壳中的一部分:

a)与能成为完整的外壳一部分的其他设备装在一起,

b)备有正确安装的说明书。见45.5,45.12和45.220

6.3在考核是否符合6.2的要求时,应检查各个电气元件的外壳,壳体或这二者的组合体。

6.4在考核外壳是否合格时,应考核其:

a)机械强度,

b)抗冲击力。

。)吸潮性能,

d)可燃性,

e)耐腐蚀性能;

f)在正常或非正常使用条件下外壳受到温度变化时的抗变形性能.

对非金属外壳除考核上述因素外,还应考核耐热老化性能.

6.5电气元件的金属铸造的外壳,在任一点的厚度应不小于3.2mm,在加强筋和门的边缘处的厚度

应大于3.2mm,而在管道连接孔处的厚度应不小于6.4mm。但在管道连接孔处,压铸金属件应符合下

述条件:

a)面积大于610mmz或任一尺寸大于152mm者,厚度应不小于2.4mm;

b)面积最大为610mm,而任一尺寸不大于152mm者,厚度应不小于1.6mm。设置加强筋,以将

大面积细分,即可将面积限制在以上范围内。

6.6电气元件以金属板制成的外壳厚度应不小于表6.1的规定值,但在管道或恺装电缆连接处无涂敷

层的钢制和镀锌钢板外壳的厚度应不小于1.0mm,有色金属外壳的厚度应不小于1.1mm.

GB17647-1998

表6.1外壳用金属板的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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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外壳在电源插头的插座进入点处的厚度应不小于:

a)黑色金属外壳:1.0mm;

b)有色金属外壳:1.0mm;

。)绝缘材料外壳:2.5mm.

例外:绝缘材料外壳如果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或加固,其厚度可减少.

6.8符合表6.1要求的支撑框架或加强筋不一定要将所有边缘都连成为一个完整的框架,但必须有足

够的数量,能将所有的表面都支撑起来。

6.9除非干洗机的电气元件的使用条件决定了外壳必须有通风孔,而且试验证明能将电磁干扰限制在

外壳之内。否则,该元件的外壳不得有通风孔。装有熔断器或装有断路器的外壳或箱体上,除了操作手

柄孔外,绝不能有通风孔。

6.10干洗机的电气部件应正确定位或适当密封以防止与非绝缘的带电部件意外接触.见7.3.

6.11按6.10的要求:

a)在下列情况下,直径为19.0mm的测试棒不能进入的孔,则是可接受的。

1)将图6.1所示的测试棒穿过该孔而插进时,不能使测试棒触及非绝缘的带电部件;

2)将图6.2所示的测试棒穿过该孔而插进时,不能使测试棒触及薄膜敷线。

b)在图6.3规定的条件下,直径为19.0mm的测试棒能进入的孔是可接受的。

卜一科种一任意合适长度

卜生01.6m1m41.m3091.OmmR4.8mm021.m7m

图6.1测量无绝缘的带电部件用的测试棒

GB17647-1998

-.}.}.01.16mm02911..Omm7mmR6.4mm

图6.2测量薄膜涂敷电线用的测试棒

*EAIrBBtiA.

下不犷口

剖面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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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0火/

带电部件一一/

例面B-B

图6.3外壳上的孔

下述情况,若在外壳内没有非绝缘的带电部件或薄膜敷线,则孔是可接受的。

1)距孔的周边的距离小于Xmm;

2)在投影垂直于周边的平面Xmm所形成的体积内。

X等于能插进该孔的最大直径的测试棒直径的5倍,但不小于101.6mm,

6.12如果通风孔滤网的每个网孔面积不大于323mm',则滤网金属线的直径应不小于1.3mm;对于

较大的网孔,则金属线的直径应不小于2.0mm,

6.13除6.14所述的以外,多孔钢板或用以制造通风孔用的拉制钢板网的钢板,凡每个网孔的面积不

大于323mm,者,若是无涂层板和镀锌板,厚度应不小于1.1mm;在网孔的面积较大时,若无涂层板,

厚度应不小于2.0mm,对于镀锌板,则厚度应不小于2.1mm,

6.14器件中,凡护罩或外壳凹陷不会改变非绝缘的带电活动部件与已接地的金属之间的间隙,不会影

响性能,不会将间隙降至表24.1的规定值以下者,如果居于下列情况,则拉制钢板网所用的无涂层钢板

厚度应不小于0.5mm.镀锌钢板厚度不小于0.6mm,

。)受拉制钢板网保护的器件的任一侧或任一表面上的外露钢板网有一面积不大于465cm,而且

没有任何尺寸大于305mm;

b)受拉制钢板网保护的孔的宽度不大于89.0mm,

6.15干洗机零部件的配置和保护装置应能允许过滤器、容器易于安装和拆卸,并应允许由干洗机操作

人员拆卸、清洗、更换或再装填的容器易于再装填。这些容器及其配件的装卸和更换应不会导致损坏布

Gs17647-1998

线、电气元件或其他零部件。

6.16干洗机的安装应尽量减小其液体、粉末等溅到非绝缘的部件上.

6.17运动部件,例如电动机的转子、皮带轮、皮带和齿轮等,应予以封闭或采取其他措施以防止人身伤

亡事故。

6.18外壳所要求的防护等级取决于干洗机的总体结构和使用要求,判定外露的运动部件是否符合要

求时,应考虑如下因素:

a)外露的程度,

b)运动部件的锐利程度,

。)与这些运动部件意外接触的可能性;

d)那些部件的运动速度;

e)在齿轮啮合、皮带拖动皮带轮等运动部件啮合处,人的手指、手臂、衣服被卷进运动部件的可能·

性。

了过电流或过载保护装呈

了.1必须更换的保护装置,如熔断器等,应位于易操作之处。

7.2插塞式熔断器座的螺旋座应连接到负载。

7.3除非干洗机已有45.25的标志,否则,熔断器座里的非绝缘带电部件,除螺旋座、端子、熔丝夹等之

外,均不得被调试、维修人员所触及。

7.4熔断器座、信号灯、断路器的操作手柄等应在维修时易操作,但应不会使带电部件外露。

7.5保护装置在干洗机的门或盖处于关闭状态时,应从干洗机的外部绝对不可能接触到断路器的操作

手柄,电动机的手动保护器的操纵按钮及类似部件可以伸出外壳的外侧,见6.9.

7.6外壳的门或盖中,凡成为过载保护装置的通道,而该过载保护装置需要更换者或保护装置正常运

行时必须将门打开者,均应以铰接或等效的方法安装。

了.了应采取措施将熔断器座上方的门或盖保持在关闭的位置,而且,此门或盖应是紧配合的。

8机械装配

8.1干洗机应装配成使其不会受到正常运行时的震动的不利影响,见37.2.1和37.2.2。电刷帽应以

螺钉旋紧或采用其他结构,以防松脱.

8.2开关、灯座、电源插头的插座、电动机的电源插头或类似元件均应牢牢固定,以防旋转松脱.

例外1:如果属于下列情况,本要求不适用;

a)开关是插棒式开关或操作时不会旋转的其他类型的开关拨(动开关视为在其正常操作时所经受

可能使开关旋转的力),

b)开关的安装不会因开关的操作而松脱,

。)如果开关旋转不会使间隙缩小至最小允许值以下,

d)开关靠机械手段而不是靠人直接接触来操作。

例外2:无法更换灯泡的灯座例(如氖信号灯或指示灯等,这种灯是密封在不可拆卸的支架里的),

凡旋转不会将间隙缩至最小允许值以下者,不必防止旋转.

8.38.2所要求的防止旋转措施,不应仅仅是表面间的摩擦力,还应包括其他,例如:恰当使用锁紧垫

圈,可以是用以防止小型固定开关或其他有单孔安装件的器件等旋转的措施。

9稳定性

9门干洗机应有固定到地板的装置,如干洗机规定要固定到基座的,则应有固定到基座的装置。

GB17647-1998

10防腐蚀保护

10.1钢铁部件应以喷涂、电镀、涂覆或其他可接受的方法防止锈蚀.

例外:本要求不适用于:

a)轴承、平衡块、叠层片或用钢铁制成的小零件例(如垫圈、螺钉等)。

b)即使用钢铁制成的其他配件生锈也不会引起火灾、触电或人身伤亡等危险;

c)装载或传送液体溶剂的容器的内表面。

1,电派连接

11.1总则

11.1.1干洗机应配备现场连接用的接线端子或引线,并应配有符合GB4706.1-1998中25章规定

的适用于该干洗机布线系统的装置。

11.2接线箱

11.2.1应防止连接电源电缆的接线箱转动。

11-2.2用以连接供电电路的接线盒或出线盒应定位于干洗机按预定要求安装好之后,不用移动干洗

机即可随时检查接线盒接线的地方。

11.2.311.2.2所述的接线盒的位置应能保证在进行电气元件和内部布线连接的过程中,不会受到机

械应力。

11.2.4凡规定要将电源直接连接到干洗机的电动机,其接线盒应符合GB14711中对接线盒的要求。

11.3接线端子和引线

11.3.111.1.1所述的接线端子或引线应适用于连接载流量不小于下列的导线:

a>标在干洗机上的符合45.15或45.18要求的支路额定值,

b)如果没有11.3.1a)规定的标志,则即为干洗机的电流额定值.

11.3.2仅用于连接设备的接地导线的接线端子,应能将符合其使用要求的尺寸的导线牢牢固定.

11-3.3干洗机中,凡安装好之后,可适用于两种不同的电源电压中的任一种—例如,适用于220V

双线或适用于220V/380V三线者,均应有适当的装置,能将现场安装期间只需在改变连接点而不需

改变或中断内部布线或其他连接即可进行相应的连接。

11-3.4接线端子应装有焊连线夹或压力接线器,例如螺栓或螺钉将它们牢牢固定于正常位置,不得用

低温焊料焊接的连接器件来连接设备的接地导线.

例外:对于连接5.3mm'或更细导线的接线端子,凡装有倒翻式档圈,能将导线保持在正常位置

的,只要有接线螺钉即可。

11-3.5应防止接线端子转动。

11-3.6应将接线螺钉旋进金属里。

11.3.7在接线端子上的接线螺钉应不小于M3,

11.3.8为接线螺钉而攻了丝的接线板应为金属制品,金属板厚度应不小于1.3mm,而且,攻了丝的孔

里至少应有两整圈螺纹。

例外:如果攻出的螺纹具有相应的机械强度,亦可选用厚度不小于0.8mm的接线板。

11.3.9为获得两整圈或更多圈螺纹所需的厚度,可以将接线板攻丝孔之处金属予以挤压,但没有受到

挤压的金属板厚度应不小于螺纹的螺距.

11.3.10倒翻式档圈或杯状垫圈应能将11-3.1所述的尺寸,但不小于2.1mm,的导线保持在螺钉头

或垫圈的下面。

11.3.11干洗机中,凡预定要与有接地线的电源线相连,并装有:

a)螺旋口型灯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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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单极开关,

c)单极自动控制器,

d)镇流器.

而且有标志,规定要与黄绿色的线路导线相连的,则均应有标识的接线端子或引线,以专供连接电

源电路的接地线之用。标识的接线端子或引线应连接到灯或元件夹的螺口座,并连接到镇流器的黄绿色

的线路导线,而不得连接到标有断开位置的单极开关或单级自控动控制器。见22.80

11.3.12用作连接电源线的接地线接线端子应有黄绿色标志。这种接线端子应与其他接线端子区分

开,或应以某种方式,例如:在接线端子的附近用接线图清楚地显示出该接线端子是连接电源线的专用

接地端子。

11.3.13用作连接设备的接地端子应为铜质六角形接线螺栓。用以连接这种导线的接线端子应有明显

的识别标记,例如:标明G“","GR”字样,并标明咨符号。或在干洗机的接线图上标出标记。接线螺钉或

接线端子应位于干洗机正常维护时不会脱落之处。

11.3.14用作连接电源线中有接地线的引线表面应为黄绿双色,而且,应与其他引线有明显区别。

11.3.15用作连接设备接地线,绝缘引线的表面应为黄绿双色。

11.3.16接地的绝缘表面为黄绿色导线,不得用作接线箱里的内部接线.

11.3.17对于部件与部件之间的电路连接线,其自由长度应不小于152mm,

例外:如果能明显看出自由长度超过152mm的引线会引起火灾或触电危险者,此引线的自由长度

可以小于152mm,

11.3.18用作现场连接电源导线的引线应不小于。.82mm2,而橡胶绝缘或热塑材料绝缘的厚度应不

小于0.8mm,

12内部布线

12.1干洗机部件间的内部布线和连接应是封闭的。

12.2上述要求中所述的内部布线是指干洗机电源连接用的接线端子与各电气元件及负载间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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