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606.6-2005 卷烟 第6部分:质量综合判定

GB 5606.6-2005 Cigarettes—Part 6:Quality evaluation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6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5606.6-2005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5-06-17
实施日期
2006-01-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 144)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
起草人:
金忠理、李青诚、潘昵琥、魏利
出版信息:
页数:6页 | 字数:8 千字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160

X87荡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5606.6-2005

代替GB5606.6-1996

卷烟第6部分:质量综合判定

Cigarettes-Part6:Qualityevaluation

2005-06-17发布2006-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士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OCqi+

GB5606.6-2005

前言

GB5606((卷烟))分为六个部分:

—第1部分:抽样;

—第2部分:包装标识;

—第3部分:包装、卷制技术要求及贮运;

第4部分:感官技术要求;

第5部分:主流烟气;

—第6部分:质量综合判定。

本部分为GB5606的第6部分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部分代替GB5606.6-1996《卷烟质量综合判定》。

本部分与GB5606.6-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检验分类;

—修改了批不合格的判定方法;

—调整了质量综合得分计算公式。

本部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部分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144)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金忠理、李青诚、潘昵瑰、魏利。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5610-1985;

—GB5606.6-1996

GB5606.6-2005

卷烟第6部分:质量综合判定

范围

GB5606的本部分规定了卷烟质量综合判定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卷烟。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5606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

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5606.2卷烟第2部分:包装标识

GB5606.3卷烟第3部分:包装、卷制技术要求及贮运

GB5606.4卷烟第4部分:感官技术要求

GB5606.5卷烟第5部分:主流烟气

3质t综合判定

段1检验分类

卷烟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出厂检验和监督检验。型式检验应包括所有项目;在无特殊规定的情况

下,监督检验一般应对A,B类质量缺陷项进行检验;出厂检验根据企业质量控制要求自行确定检测内

容,但为保证产品质量,至少应对所有A类质量缺陷项进行检验。

3.2仅结标乞贝

3.2.1包装标识质量缺陷为A,B类,包装标识包括通用要求和对箱、条、盒不同包装体的相应的标识

要求,按GB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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