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0/T 1677-2024 小水电绿色改造与现代化提升技术规范

DB50/T 1677-2024

重庆市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3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50/T 1677-2024
标准类型
重庆市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4-10-08
实施日期
2024-11-08
发布单位/组织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重庆市水利局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总装机容量50 MW及以下的电站绿色改造及现代化提升。

发布历史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重庆市水利局、水利部农村电气化研究所、渝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
王德兵 肖妮 胡长硕 吴韬 孔德树 孙建伟 易筱祎 徐立尉 周丽娜 张军 宋质根 黄清春 黄强 易胜杰 康树攀 田泳龙 唐美芳。
出版信息:
页数:13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27.140

CCSP59

DB50

重庆市地方标准

DB50/T1677—2024

小水电绿色改造与现代化提升

技术规范

2024-10-08发布2024-11-08实施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50/T1677—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重庆市水利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重庆市水利局、水利部农村电气化研究所、渝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德兵、肖妮、胡长硕、吴韬、孔德树、孙建伟、易筱祎、徐立尉、周丽娜、

张军、宋质根、黄清春、黄强、易胜杰、康树攀、田泳龙、唐美芳。

I

DB50/T1677—2024

小水电绿色改造与现代化提升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小水电绿色改造与现代化提升的基本要求、减脱水河道修复,机电设备、金属结构、

电站智能化改造及集控中心建设的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总装机容量50MW及以下的电站绿色改造及现代化提升。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

件。

GB/T14173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

GB/T15468水轮机基本技术条件

GB/T15469.1水轮机、蓄能泵和水泵水轮机空蚀评定第1部分:反击式水轮机的空蚀评定

GB/T19184水斗式水轮机空蚀评定

GB/T2223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22240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

GB/T30951小型水电站机电设备报废条件

GB5005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17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50700小型水电站技术改造标准

GB50707河道整治设计规范

GB/T51416混凝土坝安全监测技术标准

NB/T35050水力发电厂接地设计技术规范

SL41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设计规范

SL74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设计规范

SL226水利水电工程金属结构报废标准

SL/T281水利水电工程压力钢管设计规范

SL/T381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

SL432水利工程压力钢管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

SL551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

SL615水轮机电液调节系统及装置基本技术条件

SL432水利工程压力钢管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

SL/T696小型水轮机进水阀门基本技术条件

SL/T755中小型水轮机调节系统技术规程

SL774小型水轮发电机励磁系统技术条件

SL/T796小型水电站下游河道减脱水防治技术导则

SL/T819水库生态流量泄放规程

DL/T578水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基本技术条件

3术语和定义

1

DB50/T1677—2024

3.1

绿色改造greenupgrading

以维护和改善减脱水河段生态环境、厂容厂貌为目标的技术改造。

3.2

现代化提升modernizationpromotion

通过技术改造,提高设备设施安全性和可靠性,提升水能资源利用效率;通过电站智能化改造和集

中运维,达到“无人值守”和远程控制的技术要求,提升小水电站规模化效益。

3.3

无人值守unattended

电站厂内不设常驻人员,现地定期巡查;正常时设备能够自动运行和工况转换,当设备发生异常或

故障时能自隔离或自恢复。

3.4

集控中心centralizedcontrolcenter

对电站(群)实现远方集中监视、控制和管理的控制中心。

3.5

集控系统centralizedcontrolsystem

具备对所辖各电站相关设备设施及其运行情况进行远方遥控、遥测、遥信、遥调、遥视等功能的控

制系统。

3.6

减脱水河段dehydratedriverreaches

因电站引水发电造成坝下河道内流量较天然条件下减少甚至丧失的河段。

4基本要求

4.1应遵循因地制宜、安全可靠、技术合理、经济适用的基本原则。

4.2应确定生态保护与修复目标,并围绕目标提出生态修复相关措施。

4.3电站应达到“无人值守”和远程控制的技术要求。

4.4电站群应设置远程集控中心。

5绿色改造

5.1一般要求

5.1.1生态流量应满足坝下河道生态需水要求。

5.1.2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应采用满足泄放能力的永久性设施,不危及电站运行安全。

5.1.3应完善生态流量调度方案。

5.1.4电站应根据生态保护要求实施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措施,。

5.1.5电站应根据安全生产、绿色发展的要求,开展厂容厂貌提升改造。

5.2技术条件

2

DB50/T1677—2024

5.2.1生态流量泄放设施

5.2.1.1电站应设置生态流量泄放设施,未满足生态流量下泄要求的电站,应按SL/T796的规定对生

态流量泄放设施进行改造。

5.2.1.2生态流量泄放口应布置在坝址或靠近坝址处,其泄流能力应不小于生态流量核定值。

5.2.2生态流量监测设施

5.2.2.1应按要求装设生态流量监测设备设施,具备实时监测生态流量及信息远传能力。

5.2.2.2生态流量监测应采用视频监视和数据监测相结合的方式。

5.2.2.3生态流量监测点应设立在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设施附近,视频监视设备安装位置应能看清各

出水口位置和水流情况。

5.2.2.4监测点布设宜优先考虑与相关监测设施共享设备和数据。

5.2.2.5生态流量监测数据资料应保存2年以上,视频资料应保存6个月以上。

5.2.2.6生态流量测量设备应按SL/T819规定进行管理和维护。

5.2.2.7生态流量监测系统应与电站自动化控制系统相结合,纳入集控系统,开展生态流量、水位及

河流形态等内容的在线监测与预警。

5.2.3减脱水河段修复

5.2.3.1在不影响防洪安全的前提下,以增加坝下水面率、恢复水深等为目标。

5.2.3.2应以自然修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自然修复存在困难的,应采取生态跌坎、生态堰坝、阶

梯-深潭系统、生态护岸、鱼道等生态修复措施。

5.2.3.3应以河流连通性恢复及生境修复为重点,治理措施应符合GB50707的要求。

5.2.4生态流量调度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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