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T 485-2013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评估

DB12/T 485-2013 Fire Safety Management Evaluation of the Unit

天津市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25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2/T 485-2013
标准类型
天津市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3-07-01
实施日期
2013-10-01
发布单位/组织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由天津市公安局消防局提出并归口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单位)及其所在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评估.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天津市公安局消防局、天津市格莱特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起草人:
杨玉琴、王以革、徐桦、苑军、傅艺桥、田洪、王达、王莹、姜涛、王静萱
出版信息:
页数:25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

C80

13.220DB12

天津市地方标准

DB12/T485—2013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评估

UnitAssessmentofmanagementonfiresafety

2013-07-01发布2013-10-01实施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12/T485—2013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评估内容..........................................................................1

5评估方法.........................................................................11

6评估结论及评估报告...............................................................12

附录A(规范性附录)消防安全管理评估记录表.........................................14

附录B(规范性附录)消防安全管理评估等级划分标准...................................20

附录C(规范性附录)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评估报告.......................................21

I

DB12/T485—2013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天津市公安局消防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公安局消防局、天津市格莱特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玉琴、王以革、徐桦、苑军、傅艺桥、田洪、王达、王莹、姜涛、王静萱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II

DB12/T485—2013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评估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消防安全管理评估的术语和定义、评估内容、评估方法、评估结论及评估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

称单位)及其所在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评估。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3495消防安全标志

GB15630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17945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GB25201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GA767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GA653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

DB12/T415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标准

3术语和定义

GB13495、GB15630、GB17945、GB25201、GA653、DB12/T415中规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

适用于本标准。

3.1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评估unitassessmentofmanagementonfiresafety

第三方机构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评估,作出等

级评定。

4评估内容

4.1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4.1.1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4.1.1.1一般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1

DB12/T485—2013

a)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

预案;

b)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

确保完好有效;

c)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

查;

d)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e)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f)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g)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4.1.1.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职责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本标准中4.1.1.1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并按照本单

位实际情况落实责任的具体内容:

a)根据需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按规定报所属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

案;

c)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d)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建立巡查记录并存档;

e)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f)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

工作计划和措施;

g)建立消防工作情况报告制度,每年将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报所属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4.1.1.3具备隶属关系的上级单位职责:

具备隶属关系的上级单位除应履行本标准中4.1.1.2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督促职责,并按照

本单位实际情况落实责任的具体内容:

a)指导下级单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以及保障消防安全职责落实的制度措施;

b)适时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督促下级单位消除火灾隐患,协助下级单位整改无能力解决

的火灾隐患;

c)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

d)根据下级单位的特点,研究解决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和共性问题;

e)掌握下级单位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情况;

f)每年对下级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并组织实施奖惩工作;

g)建立工作档案。

4.1.1.4多产权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a)多产权建筑的产权方、使用方、统一管理单位应遵守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

b)多产权建筑的产权方或产权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为建筑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c)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当事人在订立的相关租赁合同中应明确各方的消防安

全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消防安全责任由产权方和使用方共同承担;责任方对共用

部位和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各使用方应指定其使用区域的消

防安全管理人,配合统一管理单位进行消防安全管理。

2

DB12/T485—2013

4.1.1.5公共建筑物业服务企业职责:

a)物业服务单位与产权单位应签订消防安全职责协议书;

b)产权单位作为消防安全主要管理者,对物业服务单位的消防安全实施情况应定期进行监督、检

查,并协助物业服务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c)物业服务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

制度,并及时消除发现的火灾隐患;

d)物业服务单位应对消防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工作记录等存档备查。

4.1.1.6单位项目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职责:

a)施工单位应签订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职责协议书;

b)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

规程,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使用与储存的防火、灭火制度和措施;

c)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d)按照有关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测、维修、保养;

e)施工单位应对工程相关审批文件、消防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工作记录等做好保存。

4.1.1.7专职和志愿消防队职责:

专职消防队的建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专职消防队员依法

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及村民居委会、居民委员会根据需要,建

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已建立的专职和志愿消防队应履行:

a)按照国家标准配备消防装备,承担火灾扑救工作;

b)掌握消防救援知识,掌握灭火器材、设施的操作使用方法;

c)熟悉所在单位基本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消防设施设置及器材设置情况;

d)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4.1.1.8单位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的消防职责:

a)举办场所应经过消防验收合格,程序合法,保证消防安全;

b)主办单位与场馆产权单位应签订消防安全职责协议书;

c)明确防火责任人,制定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及应急预案;

d)布展安排电气线路、设备,灯光安装及总用电负荷应符合消防安全,并配备足够可靠的消防器

材。

4.1.2消防安全人员职责

4.1.2.1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a)单位的主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b)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国家、行业、天津市的消防技术标准,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

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c)统筹安排生产、经营、科研等活动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d)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e)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f)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g)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装备;

3

DB12/T485—2013

h)针对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i)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例会。

4.1.2.2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a)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

b)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c)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d)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e)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预算和组织保障方案;

f)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g)组织实施对本场所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和处于正

常运行状态,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h)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i)组织员工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j)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1.2.3消防主管部门负责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应履行的职责:

a)根据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开展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b)督促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

c)实施防火检查,督促火灾隐患整改;

d)检查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状况,督促维护保养;

e)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培训;

f)定期组织单位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g)筹备消防安全例会内容,落实会议纪要、决议;

h)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单位消防安全状况。

i)消防安全管理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1.2.4其他部门负责人应履行的职责:

a)组织实施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制定并组织实施适应本部门情况的消防安全制度和

操作规程;

b)实施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并将检查情况、隐患消除情况报告消防

安全管理人;

c)发现火灾,及时报告,并组织人员疏散和扑救初期火灾。

4.1.2.5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职责:

a)负责消防设施操作的人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初级技能以上等级的职

业资格证书;

b)熟悉和掌握消防设施的功能和操作规程;

c)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保证消防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d)发现故障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及时向上级主管人员报告;

e)做好检查、维护保养和故障处理记录。

4.1.2.6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

4

DB12/T485—2013

a)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按照GB25201的有关要求履行职责;

b)熟悉和掌握消防控制室设备的功能及操作规程,按照规定测试自动消防设施的功能,保障消防

控制室设备的正常运行,并做好记录;

c)对火警信号应立即确认,火灾确认后应立即报火警并向消防主管人员报告,随即启动灭火和应

急疏散预案;

d)对故障报警信号应及时确认,消防设施故障应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应立即向部门主管人员或

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4.1.2.7防火巡查人员职责:

a)按规定开展防火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主管人员;

b)制止和纠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

c)发现火灾及时报火警并报告主管人员,实施灭火;

d)从事建筑消防设施巡查的人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初级技能以上等

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4.1.2.8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操作人员职责:

a)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具备相应资质;

b)掌握本单位电气焊、用火用电、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c)落实作业现场的消防安全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d)发现火灾后应采取相应措施。

4.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2.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a)明确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

b)制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对象、形式、考核办法及周期;

c)消防安全培训记录及有关材料及时更新、统一保管、备查。

4.2.2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a)明确防火巡查和检查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

b)按照DB12/T415的相关要求,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制定防火巡查和检查频次,参加人员,检查

部位、内容和方法,火灾隐患认定、处置和报告程序;

c)防火巡查记录、防火检查记录、火灾隐患检查及整改情况记录及有关材料,及时更新、统一保

管、备查。

4.2.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a)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

b)按照DB12/T415的相关要求,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安全疏散部位、设施并做好登记,制定

检测、维护管理方法和要求;

c)安全疏散部位、设施登记、管理相关记录统一保管、备查。

4.2.4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a)明确消防控制室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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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2/T485—2013

b)按照GA767的有关要求,制定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消防控制设备使用维护制度、故障处置

程序,消防控制室应急程序,值班、交接班规定等相关管理规定;

c)按照DB12/T415的相关要求,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资料。

d)消防安全管理资料、值班记录、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月度检查记录、故障处理记录及有关

材料,及时更新、统一保管、备查。

4.2.5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a)明确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

b)按照GB25201的有关要求,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消防设施、器材日常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故障处置报修程序等管理制度;

c)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基本情况记录,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消防设施、器

材定期维修保养记录及相关记录,及时更新、统一管理、备查。

4.2.6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a)按照DB12/T415的相关要求,制定单位火灾隐患整改处置程序。程序内容包括:消防安全管

理人员对火灾隐患报告的认定,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

资金;

b)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采取的防范措施,保障安全的方法;

c)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确认。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

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并函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d)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和有关材料,及时更新、统一保管、备查。

4.2.7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a)明确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

b)明确用火、用电设备应由具有职业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c)确定用火的审批范围和程序;

d)按照DB12/T415的相关要求,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用火、用电防火要求及操作规程;

e)用火审批手续、记录及有关材料,及时更新、统一保管、备查。

4.2.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其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a)确定易燃易爆危险品及其场所,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

b)按照DB12/T415的相关要求及相关技术标准、管理规定,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易燃易

爆危险物品的生产、购买、使用、储存、销毁、销售、运输相应管理规定;

c)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购买、使用、储存、销毁、销售、运输相应记录,易燃易爆危险物

品场所登记及有关材料,及时更新、统一保管、备查。

4.2.9燃气和电气设备(包括防雷、防静电)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a)明确燃气和电气设备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

b)确定设施登记、职业资格、检查部位和内容、检查工具、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

c)按照DB12/T415的相关要求,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燃气、电气、防雷、防静电设备的

采购、安装、定期维护保养检测、报废等管理要求、操作规程;

d)燃气、电气、防雷、防静电设备检测报告,日常检查记录,发现问题报告及处置记录和有关材

料,及时更新、统一保管、备查。

6

DB12/T485—2013

4.2.10专职和志愿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a)明确管理专职、志愿消防队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

b)确定专职和志愿消防队的组织机构、人员、例会、教育培训、训练演练、考核要求;

c)规定专职和志愿消防队及队员应尽的义务;

d)专职和志愿消防队人员及器材装备配备记录,定期消防业务培训、训练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记

录,考核情况记录及有关材料,及时更新、统一保管、备查。

4.2.11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演练制度:

a)明确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

b)按照DB12/T415的相关要求,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以

下统称预案)。预案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重点部位基本情况,确定组织机构、演练周期、

演练内容及程序;

c)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演练目标、灾害模拟形式,根据预案制定演练方案;

d)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对预案进行修订完善。预案及演练有关记录资料及时更新,统一保管、备

查。

4.2.12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制度:

a)明确负责考评工作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

b)确定考评目标、内容和方法,考评结果奖惩办法;

c)消防奖惩情况记录、年度消防安全评估情况及有关消防安全工作考评记录,及时更新、统一保

管、备查。

4.2.13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a)单位应确定具体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

b)制定和完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要求、事故应急处置操作程序;

c)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记录、防火巡查和检查记录、事故处置记录及有关材料,及时更新、统

一保管、备查。

4.2.14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a)确定例会的组织部门、责任人和职责;

b)确定例会主持人、参加人员,召开会议的周期;

c)例会应研究、部署、落实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d)例会形成的会议纪要和决议统一保存、备查。

4.2.15消防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a)明确消防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

b)规定消防档案的制作、保存、更新、使用及销毁方法及要求;

c)消防档案及时更新、统一保管、备查。

4.3消防安全管理操作规程

4.3.1消防控制室火警处置程序:

a)规定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接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出的火灾报警信号时的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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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2/T485—2013

b)规定查看人员确认火情后的处理方法;

c)规定消防控制室接到查看人员确认发生或未发生火情报告后的处理方法;

d)规定第二梯队人员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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