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1469-2013 无线电高度表通用规范

GB/T 11469-2013 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radio altimet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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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1469-2013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3-12-31
实施日期
2014-07-15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全国电子测量仪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53)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线电高度表(以下简称“高度表”)的组成、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飞机及其他飞行器所使用的高度表。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研究所、国营第七八二厂、北京青云航空仪表有限公司
起草人:
管弘、王昇民、赵三平、汪海勇、孟宝占、宋金凤、纪华、石煜、刘桂平
出版信息:
页数:19页 | 字数:36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17.220

L8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彖标准

GB/T11469—2013

代替GB/T11469—1989

无线电高度表通用规范

Generalspecificationforradioaltimeters

2013-12-31发布2014-07-15实施

GB/T11469—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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刖吕

本标准按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11469—1989《无线电高度表通用技术条件》。

本标准与GB/T11469—1989相比主要的变化如下:

—在“1范围”中将标准的范围由适用各类飞机所使用的高度表,其他飞行器所使用的高度表亦

应参照适用修订为适用于各类飞机及其他飞行器所使用的高度表;

—在“2规范性引用文件”中除HB5870夕卜,其他引用的文件修订为注日期的引用,并引用当前最

新版本;

——增加了“3术语和定义”一章;

——增加了“4高度表的基本组成”一章;

—在“5.1—般要求”中,增加了外形尺寸与重量;工作频率删除1.5GHz〜1.7GHz,保留

4.2GHz〜4.4GHz;预热时间不超过1min;输出接口中增加接口形式并可选择;供电电源修

改为满足GJB181A—2003的要求;增加了剩余高度的要求;

—在“5.2性能要求”中,测高精度和指示器精度修订为根据高度精度等级的不同而不同;输出噪

声修订为根据高度精度等级分类确定;根据高度表的用途,把响应时间修订为显示用和控制用

两种;

—在“5.3环境适应性”中,对温度的要求修改为高、低温贮存和高、低温工作,相应的温度要求表

也作了改动;振动由正弦扫频振动修改为宽带随机振动;增加低气压和加速度要求;去除声振、

爆炸性大气要求;

——在“5要求”中,去除磁影响要求,增加可测试性和可保障性要求;

——在“6.2—般性试验”中,增加与一般要求对应的一般性试验方法;

—在“6.3性能试验”中,测量测高精度时增加测试点的外回路衰减量由产品标准定;指示器精度

试验中,优选测试点的选取修改为“测试点的选取应保证全面性和准确性”;

——在电源变化试验中,修改为上限电压试验、下限电压试验;

——在电磁兼容性要求和电磁兼容性试验中修订为GJB151A—1997.GJB152A—1997;

-附录A中温度-高度试验的使用条件分类中的高度,根据我国采用国际单位制进行了修改。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丁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电子测量仪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5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研究所、国营第七八二厂、北京青云航空仪表有限

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管弘、王昇民、赵三平、汪海勇、孟宝占、宋金凤、纪华、石煜、刘桂平。

本标准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1469—19890

T

GB/T11469—2013

无线电高度表通用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线电高度表(以下简称“高度表”)的组成、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

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飞机及其他飞行器所使用的高度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2423.4—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Db:交变湿热(12h

12h循环)

GB/T2423.16—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J和导则:长霉

GB/T2423.17—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Ka:盐雾

GB/T2423.22—2012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N:温度变化

GJB150.2—1986军用设备坏境试验方法低气压(高度)试验

GJB150.15—1986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加速度试验

GJB150.16—1986军用设备坏境试验方法振动试验

GJB151A—1997军用设备和分系统电磁发射和敏感度要求

GJB152A—1997军用设备和分系统电磁发射和敏感度测量

GJB181A—2003飞机供电特性

HB5870航空辅机产品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测高精度altitudeaccuracy

高度表的高度输出值与被测高度值相比的最大允许误差。

3.2

灵敏度sensitivity

在保证高度表测高范围和测高精度的条件下,高度表发射电缆端口到接收电缆端口之间的最大总

衰减量。

3.3

扌旨示器精度indicatoraccuracy

高度指示器的指示相对于高度表的高度输出误差。

1

GB/T11469—2013

3.4

剩余高度airplaneinstalldelay

高度表安装时高频电缆的延迟和机内延迟所对应的等效高度值。

4高度表的基本组成

高度表的基本组成如下:

收发机;

天线;

高频电缆;

——高度指示器(可选择)。

5要求

5.1一般要求

5.1.1外观

高度表表面应无明显凹痕、裂缝、变形等现象;表面涂镀层应无起泡、龟裂和脱落等现象;金属零件

应无锈蚀和其他机械损伤。

5.1.2外形尺寸与重量

由产品标准规定。

5.1.3安全性

对于T作电压较高的易触及部位均应加以防护,外壳应可靠接地。

5.1.4工作频率

高度表工作频率范围为4.2GHz〜4.4GHz。

5.1.5收发机

收发机应具备独立提供高度表信息输出的能力。

5.1.6指示器(可选择)

指示器应采用直读式并具有内部照明;对于指针式指示器不应有反光,指针应靠近度盘,以减少视

差;指示器应具有简单可辨的高度告警指示和故障告警指示。

5.1.7天线

天线的方向图、增益、驻波比、隔离度和绝缘电阻有产品标准规定。

5.1.8高频电缆

高频电缆的长度和驻波比由产品标准规定。

5.1.9控制器的操作和可接近性(可选择)

在飞行期间,按各种可能的组合和顺序,操作控制器后,不应对高度表的连续T作性能产生有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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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1469—2013

影响;通常不需要调整的控制器,应放置在飞行人员不易接触的部位。

5.1.10自检

高度表应具备自检功能。自检装置出现的任何故障都不应影响高度表的性能。

5.1.11多路工作

当两个以上独立T作的高度表在同一个飞行器上同时工作时,应互不影响。

5.1.12预热时间

除非另有规定,预热时间不超过1min。

5.1.13输出接口

输出接口包括高度数字输出接口、高度模拟输出接口、告警输岀接口、故障告警输出接口、跳闸输出

接口等。具体输出接口可选择,其输出形式和负载能力由产品标准规定。

5.1.14供电电源

高度表的28V直流供电电源应满足GJB181A—2003中5.3.1的规定,交流供电电源应满足

GJB181A—2003中5.2.1的规定,转换工作特性应满足GJB181A—2003中5.1的规定,高度表应符合

GJB181A—2003中4.2.3的规定,或由产品标准规定;高度表的电源功耗在满足机上供电的情况下,由

产品标准规定。

5.1.15剩余高度

由产品标准规定。

5.2性能要求

5.2.1测高范围

由产品标准规定。

5.2.2测高精度

高度表测高精度符合表1规定,或由产品标准规定。

表1测高精度等级分类

测高精度

高度精度等级

m

1±0.6或±2%H(取大者)

2±1.5或±3%H(取大者)

3士3或±5%H(取大者)

注:H表示飞机离地面的真实高度。

5.2.3指示器精度(可选择)

高度表指示器精度符合表2规定,或由产品标准规定。

3

GB/T11469—2013

表2指示器精度等级分类

指示盎精度

高度精度等级m

模拟指示器精度数字指示器精度

1±0.6或士2%HM取大者)

高度表数字指示器高度显示与

2±1.5或士3%HM取大者)

高度表数据输出相同

3±5或±5%Hi(取大者)

注:Hi为高度表的高度输出值。

5.2.4灵敏度

由产品标准规定。

5.2.5高度告警范围和告警精度

告警高度在整个测高范围内应能连续可调,告警精度由产品标准规定。

5.2.6故障告警

高度表在丧失测高能力时,应提供故障告警,由产品标准规定。

5.2.7闭锁功能

高度超过测高范围后,高度表的高度信号输出应大于最大测高高度值或小于0m。

5.2.8输出噪声

高度表输出噪声符合表3规定,或由产品标准规定。

表3高度表输出噪声等级分类

输出噪声

高度精度等级

m

1±0.3或±1%H(取大者)

2±0.7或±1.5%H(取大者)

3i1.5或±2.5%H(取大者)

注:H为飞机离地面的真实高度。

5.2.9响应时间

响应时间分为如下两种:

a)显示用高度表的响应时间:由产品标准规定。

b)控制用高度表的响应时间:在60m以下,当输入高度信号突跳10%时,输出信号的响应时间

应不大于0.1So或由产品标准规定。

4

GB/T11469—2013

5.3环境适应性

5.3.1咼温

5.3.1.1高温贮存

高度表高温贮存温度如表4,贮存时间不小于48h。

5.3.1.2高温工作

高度表高温T作温度如表4,试验时间为2h。

5.3.2低温

5.3.2.1低温贮存

高度表低温贮存温度如表4,贮存时间不小于24h。

5.3.2.2低温工作

高度表低温贮存温度如表4,试验时间为2h。

表4温度的要求单位为摄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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