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T 2191-2015 用于混凝土和硅酸盐建筑制品的铁选矿碎屑

DB13/T 2191-2015 Iron ore mining debris used for concrete and silicate building products

河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1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3/T 2191-2015
标准类型
河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5-05-20
实施日期
2015-07-01
发布单位/组织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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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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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10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91.100.30

Q14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13/T2191—2015

用于混凝土和硅酸盐建筑制品的

铁选矿碎屑

2015-05-20发布2015-07-01实施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13/T2191—2015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编写。

本标准由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

本标准主要负责起草单位:农业部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唐山)。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河北省乡镇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唐山市乡镇建材管理服务处、唐山市

建筑材料行业协会、唐山市乾正建设工程材料检测有限公司、唐山泰仁混凝土有限公司、唐山宏竟混凝

土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占兴、周鹍、刘国东、韩伟、赵国浩、陈醒、张静波、何丽涛、刘悦、周栩

仟、田蕊、于和水、田海燕、季红霞、张鑫、王秀玲、李敬东。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I

DB13/T2191—2015

用于混凝土和硅酸盐建筑制品的铁选矿碎屑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混凝土和硅酸盐建筑制品的铁选矿碎屑的术语、等级、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

验规则及储存和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内铁选矿碎屑加工处理企业产品的出厂质量检验及铁尾矿骨料混凝土搅拌企

业及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板、蒸压尾矿砖等硅酸盐建筑制品生产企业对铁选矿碎屑的

进场验收检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6566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T176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GB/T14684建设用砂

GB/T14685建设用卵石、碎石

JC/T622硅酸盐建筑制品用砂

JGJ52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DB13(J)/T164铁尾矿骨料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

3术语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铁选矿碎屑

铁矿石在开采和选洗过程中产生的废渣。

3.2

铁选矿砂

铁选矿碎屑中经破碎、筛选、水洗等加工后产生的公称粒径小于5mm的颗粒。

3.3

铁选矿混合砂

铁选矿砂与天然砂或机制砂等混合配制成的颗粒。

3.4

1

DB13/T2191—2015

铁选矿石

铁选矿碎屑中经破碎、筛选、水洗等加工后产生的公称粒径大于5mm的颗粒。

3.5

铁选矿混合石

铁选矿石与卵石或机制碎石等混合配制成的颗粒。

3.6

铁尾矿骨料混凝土

以铁选矿砂、石或铁选矿混合砂、石为骨料配制的水泥混凝土。

3.7

石粉含量

铁选矿砂中公称粒径小于80μm的颗粒含量。

3.8

用于硅酸盐建筑制品的铁选矿碎屑

铁矿石在开采和选洗过程中产生的未经处理的废渣。

4等级

4.1铁选矿砂、石按其技术要求分为I类、II类、III类。

4.2用于硅酸盐建筑制品的铁选矿碎屑按其技术要求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3个等级。

5一般规定

5.1用作混凝土骨料的铁选矿砂、石中有害物质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

检验方法标准》JGJ52的规定之外,还应符合我国环保和安全相关的标准和规范,不应对人体、生物、

环境及混凝土性能产生有害影响。

5.2铁选矿碎屑的放射性应符合《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中“建筑主体材料”的规定。

5.3铁选矿碎屑中不应混有草根、树叶、树枝、塑料、煤块、炉渣等杂物。

6技术要求

6.1铁选矿砂

6.1.1铁选矿砂的规格

铁选矿砂的规格可按细度模数分为粗、中、细、特细砂4级,其细度模数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

——粗砂的细度模数应为3.7~3.1;

——中砂的细度模数应为3.0~2.3;

——细砂的细度模数应为2.2~1.6;

2

DB13/T2191—2015

——特细砂的细度模数应为1.5~0.7。

6.1.2颗粒级配

6.1.2.1铁选矿砂生产加工企业在出厂质量检验中,应报告铁选矿砂在4.75mm、2.36mm、1.18mm、600

μm、300μm、150μm方孔筛的实际累计筛余(%)及细度模数。

6.1.2.2铁尾矿骨料混凝土搅拌企业进场验收检验中,当铁选矿砂的实际颗粒级配不符合《普通混凝

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规定时,应先将铁选矿砂配制成铁选矿混合砂,再按《铁尾

矿骨料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DB13(J)/T164规定进行。

6.1.3用于混凝土的铁选矿砂的其他技术要求

用于混凝土的铁选矿砂的其他技术要求见表1。

表1用于混凝土的铁选矿砂的其他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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