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0784-1989 罐头食品分类

GB/T 10784-1989 Classification of canned food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被代替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GB/T 10784-2020 | 页数:5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0784-1989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1989-03-31
实施日期
1990-01-01
发布单位/组织
国家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轻工业部食品发酵工业科学研究所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轻工业部食品发酵工业科学研究所
起草人:
李家瑞、娄勤知
出版信息:
页数:5页 | 字数:5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分类GB10764一69

Classificationofcannedfood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类峭头食品的分类范畴。

本标准适用于将符合要求的原料经处理、分选、修整、烹调(或不经烹调)、装罐(包括马口铁雄、玻璃

嫩、复合薄膜袋或其他包装材料容器)、密封、杀菌、冷却而制成的具有一定真空度的所有罐头食品。

2产品分类

2.1肉类

按加工及调味方法不同,分成下列种类。

2.1.1清蒸类肉嫩头:将处理后的原料直接装雄,在堆中按不同品种分别加人食盐、胡椒、洋葱和月桂

叶等而制成的罐头产品。如清蒸猪肉、原汁猪肉等罐头。

21.2调味类肉暇头:将经过处理、预煮或烹调的肉块装维后加人调味汁液而制成的嫩头产品。这类幼

头按烹调方法不同又可分成红烧、五香、浓汁、油炸、豉汁、咖吸、沙茶等不同类别。如红烧猪肉、五香牛

肉、浓汁排骨等艘头。

2.1.3腌制类肉雄头:将处理后的原料经混合盐(食盐、亚硝酸钠、砂馆等按一定配比组成的盐类)腌制

而制成的峨头产品。如火腿、午餐肉,咸牛、羊肉等暇头。

2.1.4烟熏类肉罐头:将经处理后的原料再预腌制烟熏而制成的嫩头产品。如火腿蛋、烟熏肋肉等罐

头。

2.1.5香肠类肉罐头:处理后原料经腌制、加香辛料斩拌成肉糜装入肠衣,再经烟熏(烘烤)制成的峨头

产品。如香肠、对肠等雄头。

2.1.6内脏类肉雌头:以猪、牛、羊等内脏及副产品为原料,经处理、调味或腌制后加工成的罐头产品。

如猪舌、卤猪杂等雄头。

2.2禽类

按加工及调味方法不同,分成下列种类。

2.2.1白烧类禽嫩头:将处理好的原料经切块、装雄,加入少许盐(或香料或稀盐水)而制成的罐头产

品。如白烧鸡等罐头。

2.22去骨类禽峪头:将处理好的原料经去骨、切块、预煮后,加入调味盐(精盐、胡椒粉、味精等)而制

成的嫩头产品。如去骨鸡、去骨鸭等雄头。

2.2.3调味类禽峨头:将处理好的原料切块(或不切块)调味预煮(或油炸)后装灌,再加入汤汁、油等而

制成的姚头产品。这类产品又可分为红烧、咖吸、油炸、陈尤五香、修汁、整只、香菇等不同类别。如红烧

鸡、咖吸鸭、炸子鸡、全鸡等幼头。

2·3水产类

按加工及调味方法不同,分成下列种类。

2.3.1油浸(熏制)类水产雄头:将处理过的原料预煮(或熏制)后装姚,再加入精炼植物油而制成的雄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1989一03一31批准1990一01一01实施

GB10784一89

头产品。如油浸鳍鱼、油浸烟熏鳗鱼等罐头。

2.3.2调味类水产罐头:将处理好的原料盐溃脱水(或油炸)后装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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