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2195-2012 桑蚕茧干燥技术要求

DB37/T 2195-2012

山东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9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7/T 2195-2012
标准类型
山东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2-10-31
实施日期
2012-11-01
发布单位/组织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桑蚕茧干燥的处理技术要求。

发布历史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泰安市纺织纤维检验所、山东泰安丝绸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人:
高明辉、周俊、李卫、潘继友、张勇、梁菲、刘桂凤、葛凤杰、鲁克明、窦玲、国琳琳、马继爱
出版信息:
页数:9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020.01

B05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2195-2012

桑蚕茧干燥技术要求

Therequirementsofsilkwormcocoondryingtechnology

2012-10-31发布2012-11-01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7/T2195-2012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和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泰安市纺织纤维检验所、山东泰安丝绸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明辉、周俊、李卫、潘继友、张勇、梁菲、刘桂凤、葛凤杰、鲁克明、窦玲、

国琳琳、马继爱。

I

DB37/T2195-2012

桑蚕茧干燥技术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桑蚕茧干燥的准备工作、鲜茧、半干茧、干茧处理方法、操作要求与烘茧后的清理。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桑蚕茧干燥的处理技术要求。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铺茧量

根据茧型大小、茧层厚薄、蛹体情况、茧格大小结合灶性来确定的每箅的烘茧重量。

2.2

烘率

100千克鲜茧能烘成多少千克干茧,即:

干茧量

烘率(%)×=100...............................(1)

鲜茧量

2.3

桑蚕茧干燥

利用热能或其他能源的作用,杀死蛹体,除去蛹体和茧层的自由水分,使蚕茧含有的水分达到安全储

藏要求,并使丝胶适当变性,补正茧质,利于煮茧和缫丝,提高生丝品质的过程,也就是俗称的烘茧。

3要求

3.1桑蚕茧干燥总体要求

3.1.1在整个干燥过程中应达到优质、高产、低耗、安全。

3.1.2干燥时应将温度与湿度配置适当,在干燥程度上达到适干均匀。

3.1.3在保全茧质的前提下,充分安排好烘力,以提高烘茧工效和设备利用率,掌握蚕茧干燥规律,

改进烧煤方法,充分利用热能,降低煤耗,加强烘茧用具和设备的维护保养。

3.2设备检修及维护

3.2.1烘茧前维护

1

DB37/T2195-2012

设备的检修、添置应在开秤前10d完成,烘茧灶身和炉头均无裂缝,烟道畅通,无漏烟现象;茧车

车轮滑顺,转动灵活,温度计安放合理,计温准确,观察方便;进排气口阀门灵活;茧箅子无破损;电

源线路无漏电及短路故障,运转正常;热风管道、通风管道畅通良好。

3.2.2烘茧后维护

3.2.2.1每一茧季结束后,对烘茧设备进行一次检修,并将各种烘茧用具,归类安放妥当,打扫干净

晾茧室和烘茧室地面,清除炉内渣块。

3.2.2.2每一年度结束,设备应进行全面检修,并做好以下工作:

a)擦净设备上的铁锈,重新涂上防锈漆,集中存放在高燥处;

b)应擦净电动机上的灰尘,并用塑料布包好;

c)柴油机应由机工先将外表尘土和污垢清除干净,再将机内的柴油、机油放出,必要时可将各种

主要零件拆卸下来,刷净洗清,重新安装。

3.3卫生、灭虫和防虫及安全要求

3.3.1卫生要求

3.3.1.1晾茧室、茧库应干净清洁,地面无灰尘,室内无杂物。

3.3.1.2烘茧室应清洁,没有可燃物,每次烘茧后,及时清理落地茧。

3.3.2灭虫和防虫要求

3.3.2.1在4~6月份,以沸水洗涤地板,壁缝和小孔隙注入煤油,杀死害虫。

3.3.2.2春季收茧时,先用硫磺烟熏,再用辣椒、皂角混合熏杀,达到长效灭虫效果。

3.3.3安全要求

3.3.3.1灭火器、太平缸、沙桶等防火设备齐全,安置妥当。

3.3.3.2提升设备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且在检定期内。

3.3.3.3二层棚坚固安全。

3.4耗煤量及煤质要求

3.4.1定量每公斤鲜茧耗煤量不超过0.3kg,头烘耗煤量掌握在整个耗煤量的2/3,二烘耗煤量在1/3。

3.4.2直接加热的灶型需用无烟煤,含硫量应小于1%;非直接加热的灶型可使用烟煤,发热量不少

于22MJ/Kg。

3.5烧煤方法要求

3.5.1点火暖灶

先在炉条上铺上木柴,点燃,使木柴燃烧,浓烟少、大火苗时加煤,一般加10kg~15kg。待木柴

基本燃尽,火已旺盛,即可整理炉膛,底火均匀再加煤,此时煤燃烧达到旺盛状态,即完成生火,进入

暖灶阶段。

3.5.2加煤方法

3.5.2.1生火后的第二、三次加煤时间应视煤层火势情况而定,若底火好,可推迟加煤时间,加煤量

可略少。

3.5.2.2当底火差、煤层薄时,可提前加煤,加煤量可略增。

2

DB37/T2195-2012

3.5.2.3进入正常燃烧后要采取定量定时烧煤法,加煤应定量、定时,由内向外,动作应轻快,撒煤

应均匀,煤层厚薄应保持适当,保足底火。

3.5.2.4加煤后应及时关好炉门。

3.5.2.5减速干燥阶段(二烘达到目的温度后),应压火降温,并减少加煤量和加煤次数,可采用打

开炉门等办法达到降温保湿的目的(热风烘茧灶可利用调节热风阀门的办法降温)。

3.5.2.6在每次出灶前20min应整炉一次。由于灶型和煤质等情况不同,加煤时间和数量应通过试烘

找出规律,确定具体办法。

3.5.2.7普通风扇车子灶和热风烘茧灶烧烟煤,添煤次数多,头烘每10min~15min一次,二烘达到

要求的温度后应停止加煤。

3.5.2.8每次加煤数量要均等,当煤进炉6min~8min后,在煤层上面用火钩往下打孔,由里到外,

每排3个,共3~4排,只能往下压煤钩,不能往后拉,不得打乱煤层;再等4min~5min,当煤层发

白,应重新加煤。

3.5.2.9烧无烟煤的可直接热烘茧灶,添加新煤时应关闭直接热闸板,并打开烟囱闸板,让部分硫化

物和烟气逸出烟囱。

3.5.2.10在正常情况下,头烘和二烘应各添煤两次,头烘第一次加煤在出灶前10min~20min。第

二次加煤在进灶后1.5h左右。

3.5.3捅灰除渣

捅灰除渣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a)应先加煤,后捅灰,出灶前除渣;

b)捅灰应先撬松渣块,再捅下渣粒,然后轻轻钩平煤层,并应先捅两边后捅中间,中间应轻,不

得打乱煤层;

c)应勤观察炉底,并见黑钩缝,并做到勤出灰,一般隔3灶时间出灰一次,炉门在加煤和捅灰后

应关上。

3.6干燥程度要求

3.6.1半干茧

应达到6成至6成半干。

3.6.2干茧

出灶后达到适干均匀。

3.7鲜茧、半干茧、干茧处理要求

3.7.1鲜茧处理要求

3.7.1.1按烘力做好预约收购,做到收烘平衡。

3.7.1.2鲜茧进站后应立即进灶。

3.7.1.3不能及时进灶的鲜茧应迅

推荐标准

相似标准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