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4545-2023 海岸线分类与调查技术规范
DB32/T 4545-2023 Coastline Classification and Survey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基本信息
本文件适用于海岸线调查与统计、海岸线监测等工作。
发布历史
-
2023年09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江苏省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中心、江苏省测绘工程院
- 起草人:
- 吕林、钱林峰、方位达、刘为东、崔丹丹、龚明劼、李静、陈艳艳、陆飞、张锋、熊晋健、祝慧敏、孙伟红、刘阳、简慧兰、秦洁、束立勇、陈志远、姚凯
- 出版信息:
- 页数:28页 | 字数:50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07.040
CCSA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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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T4545—2023
海岸线分类与调查技术规范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coastlineclassificationandsurvey
2023-09-22发布2023-10-22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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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T4545—2023
目次
前言……………………………Ⅲ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准系统……………………2
5海岸线分类与界定…………………………2
5.1海岸线界定的原则……………………2
5.2海岸线分类体系………………………2
5.3海岸线的界定方法……………………2
6海岸线调查…………………8
6.1调查内容………………8
6.2调查方式………………8
6.3主要成果………………10
7质量检查……………………11
8成果归档……………………11
附录A(规范性)海岸线类型划分…………12
附录B(资料性)海域利用类型划分………………………13
附录C(资料性)土地利用类型划分………………………14
附录D(资料性)调查信息表………………15
附录E(规范性)海岸线属性表与元数据记录格式………19
参考文献………………………22
Ⅰ
DB32/T4545—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省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中心、江苏省测绘工程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吕林、钱林峰、方位达、刘为东、崔丹丹、龚明劼、李静、陈艳艳、陆飞、张锋、
熊晋健、祝慧敏、孙伟红、刘阳、简慧兰、秦洁、束立勇、陈志远、姚凯。
Ⅲ
DB32/T4545—2023
海岸线分类与调查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海岸线分类与界定、海岸线调查、质量检查、成果归档等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海岸线调查与统计、海岸线监测等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12763.1海洋调查规范第1部分:总则
GB/T139901∶5000、1∶10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
GB/T20257.2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2部分:1∶50001∶10000地形图图式
GB/T20257.3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3部分:1∶250001∶500001∶100000地形图图式
GB/T24356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GB/T32067海洋要素图示图例及符号
GB/T33182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1∶50001∶10000正射影像地图
CH/T2009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海岸线coastline
多年大潮平均高潮位时海陆分界痕迹线。
[来源:GB/T18190—2017,2.1.1]
3.2
自然岸线naturalcoastline
由海陆相互作用形成的海岸线。
3.3
人工岸线artificalcoastline
由永久性人工构筑物组成的海岸线。
3.4
具有自然海岸形态特征和生态功能的海岸线coastlinewithnaturebeachmorphologyandecological
function
受海陆相互作用自然恢复或人为干预整治修复后具有自然岸滩形态特征和生态功能的海
岸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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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自然岸线保有率naturecoastlinepercentage
自然岸线保有量(长度)占海岸线总长度的百分比。
4基准系统
平面坐标系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深度基
准采用理论最低潮面。投影方式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中央经线120°。
5海岸线分类与界定
5.1海岸线界定的原则
海岸线界定的基本原则如下:
a)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
b)遵循海岸线的自然地理与生态特性;
c)有利于海岸线的保护、利用和管理。
5.2海岸线分类体系
海岸线包括自然岸线、人工岸线。其中,自然岸线包括原生自然岸线和具有自然海岸形态特征和生
态功能的海岸线;人工岸线包括填海造地、围海、构筑物和河口岸线等类型。分类体系按照附录A的要
求执行。
5.3海岸线的界定方法
5.3.1自然岸线界定
5.3.1.1原生自然岸线界定
5.3.1.1.1基岩岸线界定
由裸露的基岩构成的海岸线界定为基岩岸线。基岩海岸的海岸线位置界定在多年大潮平均高潮位
时海陆分界的痕迹线或者陡崖的基部,如图1所示。
图1基岩岸线的位置界定示意图
5.3.1.1.2砂质岸线界定
砂质岸线是指由砂质和砾质砂石构成的海岸线。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界定为砂质岸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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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岸线比较平直,海滩上部发育有一条与岸平行的脊状砂质沉积——滩脊,海岸线位置界定在滩
脊顶部向海一侧,如图2所示;
b)滩脊不发育或缺失的,有砂生植被生长,海岸线位置界定在砂生植被生长明显变化线的向海一
侧,如图3所示;
c)沙滩向陆一侧为陡崖且直接相连,海岸线位置界定在沙滩与陡崖的交接线,如图4所示;
d)沙滩向陆一侧为海堤或道路且直接相连,海岸线界定在海堤或道路坡脚处,如图5所示。
图2一般砂质岸线的位置界定示意图
图3长有砂生植被的砂质岸线位置界定示意图
图4具陡崖的砂质岸线的位置界定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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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向陆侧为海堤或道路的砂质岸线界定示意图
5.3.1.1.3泥质岸线界定
由粉砂和黏土构成的淤泥质海岸,主要为由潮汐作用塑造的低平海岸,潮间带宽而平缓,界定为泥质
岸线。海岸线位置界定为多年大潮平均高潮位时海陆分界的痕迹线或海岸植被、植物碎屑、贝壳碎片等
分布的痕迹线,如图6所示。
图6泥质岸线的位置界定示意图
5.3.1.2具有自然海岸形态特征和生态功能的海岸线界定
5.3.1.2.1整治修复的基岩岸线界定
为了防止原生基岩岸线遭受侵蚀,通过工程措施对岸线进行保护的,如建造护岸等,可界定为整治修
复的基岩岸线。整治修复的基岩岸线位置界定在护岸等构筑物向海一侧外边缘线,如图7所示。
图7整治修复的基岩岸线的位置界定示意图
5.3.1.2.2自然恢复的砂质岸线界定
自然条件下泥沙输运堆积形成的沙滩,潮间带发育基本完整,沙滩平均宽度大于15m,沙滩以中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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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为主且岸滩稳定时间超过1年,滩面基本无侵蚀或泥化现象,界定为自然恢复的砂质岸线。沙滩向陆
一侧有堤坝、护岸等人工岸线的,位置界定在堤坝、护岸的坡脚处;沙滩向陆一侧无堤坝、护岸等构筑物
的,位置界定参考5.3.1.1.2原生砂质岸线位置界定。
5.3.1.2.3整治修复的砂质岸线界定
经过退围还海、退养还滩、沙滩养护等整治修复工程后形成的沙滩,潮间带发育基本完整,沙滩平均
宽度大于15m,沙滩以中细砂为主且岸滩稳定时间超过1年,滩面基本无侵蚀或泥化现象,界定为整治
修复的砂质岸线。沙滩向陆一侧有堤坝、护岸等人工岸线的,位置界定在堤坝、护岸的坡脚处;沙滩向陆
一侧无堤坝、护岸等构筑物的,位置界定参考5.3.1.1.2原生砂质岸线位置界定。
5.3.1.2.4自然恢复的泥质岸线界定
自然条件下细颗粒泥沙输运堆积,已建人工构筑物(堤坝)向海一侧的泥滩淤涨,自然岸滩剖面形态
和生态功能基本恢复,且平均泥滩宽度大于100m,潮间带具有大型底栖生物和鸟类栖息、觅食等生态功
能,界定为自然恢复的泥质岸线。海岸线位置界定在人工构筑物堤顶向海一侧外边缘线,如图8所示。
图8自然恢复的泥质岸线界定方法示意图
5.3.1.2.5整治修复的泥质岸线界定
经过退围还海、退养还滩、种植护滩等整治修复工程使其形成的泥滩,潮间带发育基本完整且平均泥
滩宽度大于100m。潮间带具有大型底栖生物和鸟类栖息、觅食等生态功能,界定为整治修复的泥质
岸线。
区域向陆一侧有堤坝、护岸等人工岸线的,海岸线位置界定在围堤堤顶向海一侧外边缘线,如图8所
示;区域向陆一侧无堤坝、护岸等构筑物的,海岸线位置界定在多年大潮平均高潮位时的海陆分界痕迹线
或海岸植被、植物碎屑、贝壳碎片等分布的痕迹线,如图6所示。
5.3.1.2.6生态海堤界定
在原有人工岸线基础上,通过采用生态化结构或生态化材料建设或加固海堤、护岸,海堤、护岸植被
覆盖率达到30%以上(入侵物种除外),且在迎海面营造了生物栖息场所,界定为生态海堤。海岸线位置
界定参考人工岸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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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人工岸线界定
5.3.2.1填海造地形成的人工岸线界定
外边界围堤采用直立式或斜坡式结构的填海造地工程,界定为填海造地形成的人工岸线,海岸线位
置原则上界定在多年大潮平均高潮位时海陆分界线(如图9所示)。为便于实测和后续管理,海岸线位置
也可界定在填海造地工程向海一侧围堤堤顶外边缘线处。
图9填海造地区域的海岸线界定剖面示意图
5.3.2.2围海形成的人工岸线界定
围海养殖和盐田用海等围海形成的人工岸线,界定为围海形成的人工岸线。岸线位置界定在区域靠
陆一侧的外边缘线(一般界定在上一轮海岸线位置上),如图10所示。
图10围海养殖与盐田区海岸线界定方法示意图
5.3.2.3构筑物人工岸线界定
由码头、栈桥、堤坝、防浪墙等形成的人工岸线,界定为构筑物形成的人工岸线。岸线位置按照以下
方式界定:
a)带闸堤坝、桥梁、透空式防浪墙等顺岸布局的透水构筑物,向陆一侧存在平均大潮高潮时海水能
达到水域,海岸线位置界定在多年大潮平均高潮位时海陆分界的痕迹线处,如图11所示;
b)采用透水方式构筑的码头、海面栈桥、高脚屋等构筑物,海岸线位置界定在构筑物与陆域连接
处,如图12所示;
c)采用非透水方式构筑的码头、引堤、突堤、防波堤、路基等构筑物与海岸垂直或斜交的,海岸线位
置界定在构筑物与陆域连接处,如图1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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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顺岸布局的透水构筑物的海岸线界定方法示意图
图12与海岸垂直或斜交的构筑物的海岸线界定方法示意图
5.3.2.4河口岸线界定
根据河流入海口区域的地形地貌、历史习惯等,岸线位置界定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a)以已明确的河口海陆分界线作为河口岸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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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以河口区域的历史习惯线或者管理线作为河口岸线;
c)以河口区域最靠近海的第一条拦潮闸(坝)或第一座桥梁外边界线作为河口岸线;
d)以河口突然展宽处的突出点连线作为河口岸线。
按照上述原则界定,对于无拦潮堤坝等固定设施的开放式河口,仅标注大陆岸线起点(终点)位置,无
须穿越水面划定河口岸线。河口岸线界定具有人工岸线的属性,河口岸线归类到人工岸线。
6海岸线调查
6.1调查内容
海岸线调查内容主要包括海岸线的位置、长度、类型和开发利用现状等。
6.2调查方式
6.2.1通则
对可到达的岸段,应全部采用现场勘查和实地调访的方式。
对不易到达的岸段,可采用遥感调查并结合实地调访的方式。
6.2.2现场勘查
6.2.2.1勘查内容
现场勘查内容包括实地测量海岸线位置、调查海岸线类型和利用现状等。海岸线利用现状参照附录B、
附录C填写。应在现场填写调查登记表,其格式见表D.1,记录各测量点的岸线位置、类型、属性等,人工
岸线应标明岸线的性质、构筑物特征。
6.2.2.2测量点
现场勘查采用实地测量的方式进行,测量点间距控制在能较真实体现海岸线实地形态特征的范围
内。测量特征点包括:
a)海岸线的典型拐点,如自然岸线变换点、人工岸线主要拐点、主要河口端点、县级以上海域行政
界线界桩等;
b)海岸线类型分界点,如自然岸线和人工岸线类型发生变化处等;
c)加密特征点,在变化复杂及有特殊意义的岸线,应加密特征点,如特殊地貌类型及其边界处、人
为因素对海岸线有特殊的影响处等。
6.2.2.3特征点间距
对于平直岸线,相邻特征点间距应不大于图上2cm(河口岸线除外);对于弧线型海岸线,测量点间
距应控制在能体现其弧线形态;对于折线型海岸线,测量点的布设应能体现折线形态。
6.2.2.4测量要求
现场测量按照CH/T2009的规定执行。现场调查或现场调查比对宜采用江苏省连续运行卫星定位
参考站综合服务系统(JSCORS)的实时动态定位(RTK)方式。测量要求如下。
a)使用的双频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NSS)接收机应支持差分功能,并能同时发出位置测定系统定
位数据(GGA)数据和接收网络RTK的差分数据,而且还应具有能进行数据通信模块。
b)观测的采样间隔为1s,卫星高度角不少于15°,有效观测卫星数不少于5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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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观测历元数不少于10个,三维坐标质量精度(3DCQ)小于或等于±5cm。
d)当部分点3DCQ精度大于或等于5cm,但小于或等于10cm时,应重新初始化观测2次,当两
次测量数据之差小于5cm时,观测结束,取平均值作为海岸线测量点最终成果。当部分点
3DCQ精度大于等于±10cm时,需重新观测。
e)测量时应保留原始数据,如网络差分信号不佳,可对该点进行静态观测不少于10min。利用观
测的数据采用后处理软件进行后处理计算该特征点坐标成果。
f)每日测量前后,应检核周边高等级控制点,检测点的测量要求观测60个历元,与已有成果比较,
误差小于±5cm,否则应查明原因。
6.2.2.5测量精度
现场调查海岸线的位置测量中误差不应大于0.1m。
6.2.2.6拍摄要求
现场调查中,应对每个海岸线测量点进行照片拍摄和视频采集,照片应能够反映观测点及周边的地
物地貌等特征,照片应有坐标位置信息和时间信息,像素不小于800万,视频应反映海岸线全貌,时长不
小于15s。
6.2.3遥感调查
6.2.3.1调查底图
采用高分辨率遥感正射影像图(分辨率优于1m)作为调查用图,影像成像时间与现场调查时间基本
同期(1年内)。
6.2.3.2影像质量
影像应清晰,调查范围内无云覆盖,无明显噪声、斑点和坏线。
6.2.3.3影像格式
影像格式为标准产品格式或其他能为通用遥感图像处理软件读取的数据格式。
6.2.3.4影像处理
遥感影像处理主要包括几何校正处理和影像融合处理,按照GB/T13990和GB/T33182的相关规
定执行。
6.2.3.5影像判读
按照5.3规定的基于遥感影像的海岸线类型和位置界定原则,通过遥感影像色调、纹理、尺度和形态
等图像特征,提取海岸线调查内容信息。
6.2.3.6调查抽检
海岸线信息提取完成后,按照不同岸线类型分别抽取不少于10%,总体样本不少于20%的岸段进
行现场调查比对,全面检核调查内容的准确性。
6.2.3.7核查对比
现场比对后的岸线位置差应小于±1m,否则应查明原因,重新采集岸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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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实地调访
对岸线周边利用现状、权属、地形地貌等信息通过走访调研方式收集资料,获取数据。
6.3主要成果
6.3.1调查数据集
制作海岸线调查数据集,数据格式采用地理数据库(Geodatabase)格式,相关属性数据格式按照附录E
制作。
6.3.2数据统计表
对现场调查记录和遥感调查数据进行整编,格式参照附录D,整编内容如下:
a)海岸线测量点登记表;
b)海岸线使用状况调查登记表;
c)海岸线调查数据汇总表。
6.3.3自然岸线保有率计算
计算自然岸线保有率时,将原生自然岸线和具有自然海岸形态特征和生态功能的海岸线纳入自然岸
线保有量统计,自然岸线保有率按公式(1)计算
L
R自然×100%………(1)
自然=L
总
式中:
——自然岸线保有率;
R自然
——自然岸线保有量(长度);
L自然
——海岸线总长度。
L总
注:海岸线长度单位为米(m),数值保留1位小数;自然岸线保有率统计到0.01%。
6.3.4成果图件
6.3.4.1成果图件内容
基于基础地理数据库和现状海岸线内外业调查分析成果等矢量数据库,采用地理信息系统软件,编
辑形成海岸线位置图、海岸线类型分布图、海岸线开发利用现状分布图等专题图。
6.3.4.2成果图件格式要求
成果图件格式应符合下列要求:
a)图件的投影方式及相关参数应详尽说明;
b)元数据说明内容应包括制图数据的采集(时间、地点、使用的设备、采用的手段等)情况、数据精
度,制图人、时间、地点等基本情况;
c)海岸线类型分布图成图基本比例尺为1∶10000;其他专题图成图基本比例尺为1∶10000~
1∶50000,可根据任务需要适当调整;分幅和编号的要求按GB/T13989的规定执行;
d)图件的图式图例按照GB/T20257.2、GB/T20257.3和GB/T32067等相关规定。
6.3.5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包括技术报告、工作报告、报批文本、图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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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质量检查
实施全过程质量检查,包括现场勘查、遥感调查、实地调访、内业数据处理、成果汇总等。按照“两级
检查一级验收”方式对海岸线调查数据成果进行质量控制,具体按照GB/T24356的规定执行。调查成
果应经省级及以上测绘成果质量检查机构检验合格。
8成果归档
调查成果归档按照GB/T12763.1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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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规范性)
海岸线类型划分
表A.1规定了海岸线一级类、二级类和三级类,分类体系按照表A.1的要求执行。
表A.1海岸线类型表
一级类二级类三级类
基岩岸线
原生自然岸线砂质岸线
泥质岸线
整治修复的基岩岸线
自然岸线自然恢复的砂质岸线
具有自然海岸形态特征和整治修复的砂质岸线
生态功能的海岸线自然恢复的泥质岸线
整治修复的泥质岸线
生态海堤
填海造地—
围海—
人工岸线
构筑物—
河口岸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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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资料性)
海域利用类型划分
表B.1给出了海岸线向海一侧的利用类型。
表B.1海岸线向海一侧利用类型
一级类二级类
渔业用海渔业基础用海、增养殖用海、捕捞海域
工业用海、盐田用海、固体矿产用海、油气用海、可再生能源用海、
工矿通信用海
海底电缆管道用海
交通运输用海港口用海、航运用海、路桥隧道用海
游憩用海风景旅游用海、文体休闲用海
特殊用海军事用海、其他特殊用海
其他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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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C
(资料性)
土地利用类型划分
表C.1给出了海岸线向陆一侧的土地利用类型。
表C.1海岸线向陆一侧土地利用类型
一级类二级类
耕地水田、水浇地、旱地
园地果园、茶园、其他园地
林地乔木林地、竹林地、灌木林地、其他林地
草地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其他草地
湿地森林沼泽、灌丛沼泽、沼泽草地、其他沼泽地、沿海滩涂、内陆滩涂
乡村道路用地、种植设施建设用地、畜禽养殖设施建设用地、
农业设施用地
水产养殖设施建设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农村宅基地、
居住用地
农村设区服务设施用地
机关团体用地、科研用地、文化用地、教育用地、体育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
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娱乐康体用地、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工矿用地工业用地、采矿用地、盐田
仓储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储备库用地
铁路用地、公路用地、机场用地、港口码头用地、管道运输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城市轨道交通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交通场站用地、其他交通设施用地
供水用地、排水用地、供电用地、供燃气用地、供热用地、通信用地、
公共设施用地邮政用地、广播电视设施用地、环卫用地、消防用地、干渠、水工设施用地、
其他公共设施用地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
军事设施用地、使领馆用地、宗教用地、文物古迹用地、监教场所用地、
特殊用地
其他特殊用地
留白用地—
陆地水域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水库水面、坑塘水面、沟渠
其他土地空闲地、田坎、盐碱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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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备注
月
年
视频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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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
方位
照片视频
调查日期
照片编号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
- SB/T 10617-2011 熟制杏核和杏仁 2011-07-07
- GA/T 946.2-2011 道路交通管理信息采集规范 第2部分:机动车登记信息采集和签注 2011-07-18
- JG/T 330-2011 建筑工程用索 2011-07-13
- CJ/T 370-2011 城市轨道交通直流牵引供电整流机组技术条件 2011-07-13
- GA/T 946.1-2011 道路交通管理信息采集规范 第1部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信息采集和签注 2011-07-18
- HY/T 146-2011 海洋主体功能区区划技术规程 2011-07-08
- JG/T 331-2011 建筑幕墙用氟碳铝单板制品 2011-07-13
- SB/T 10615-2011 熟制腰果(仁) 2011-07-07
- HY/T 057-2011 海洋管理机关档案业务规范 2011-07-08
- CJ/T 369-2011 堆肥自动监测与控制设备 2011-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