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01/T 0231-2018 农村公共厕所建设与管理规范

DB3301/T 0231-2018 Rural public toilet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s

浙江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11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301/T 0231-2018
标准类型
浙江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8-07-02
实施日期
2018-08-02
发布单位/组织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杭州市农业农村局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公共厕所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厕位和面积、层高及平面布置、室内设施、水电供给及排污、采光、通风、除臭和防虫、标识标牌、组织机构、管理与服务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的农村公共厕所。对现有存量农村公共厕所,可参照本标准改造提升。

发布历史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杭州市人民政府农村能源办公室
起草人:
华永新、徐钢、宋云蔚、屠翰、覃舟
出版信息:
页数:11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91.040.10

P33

DB3301

浙江省杭州市地方标准

DB3301/T0231—2018

农村公共厕所建设与管理规范

2018-07-02发布2018-08-02实施

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301/T0231—2018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杭州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杭州市人民政府农村能源办公室。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华永新、徐钢、宋云蔚、屠翰、覃舟。

I

DB3301/T0231—2018

农村公共厕所建设与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公共厕所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厕位和面积、层高及平面布置、室内设施、

水电供给及排污、采光、通风、除臭和防虫、标识标牌、组织机构、管理与服务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的农村公共厕所。对现有存量农村公共厕所,可参照本标准改造提升。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8973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GB5001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5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189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0763无障碍设计规范

CJJ14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

CJJ/T125环境卫生图形符号标准

DB33/973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本文件。

3.1

农村公共厕所(农村公厕)

在农村公共场所设置的供公众使用的厕所。

3.2

独立式农村公共厕所

不依附于其他建筑物的固定式农村公共厕所。

3.3

附属式农村公共厕所

依附于其他建筑物的固定式农村公共厕所。

3.4

活动式农村公共厕所

能移动使用的农村公共厕所。

1

DB3301/T0231—2018

3.5

水冲便器

用水冲洗的坐便器、蹲便器及小便器。

3.6

厕位

如厕的位置,根据便器的类别分为坐位、蹲位和站位。

3.7

第三卫生间

为行动障碍者或协助行动不能自理的亲人(尤其是异性)使用的厕所间。(如父母带异性孩子、子女

带异性父母或异性服侍的体弱病残人士,兼有无障碍卫生间功能)

4基本规定

4.1总则

4.1.1农村公厕的设计应以人为本,并应遵循文明、卫生、方便、安全、节能的原则。

4.1.2每个行政村至少设置一个按本标准建设的农村公厕,有条件时,宜覆盖到自然村和主要公共活

动场所。

4.1.3农村公厕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2设计

4.2.1农村公厕设计应符合GB50011、GB50016、GB50189的有关规定。

4.2.2农村公厕的平面设计应进行功能分区,卫生洁具及其使用空间应合理布置,并尽可能考虑无障

碍通道和无障碍设施的配置,无障碍设施的设置应符合GB50763的要求。

4.2.3农村公厕外观和色彩设计应与周边环境协调,外部宜进行绿化。

4.2.4独立式农村公厕的用地应包括农村公厕建筑用地及附属化粪池、道路等用地。

4.2.5应急和不宜建设固定式厕所的公共场所,应设置活动式农村公厕。

4.3材料要求

建筑主体材料及装饰材料应选用对人体无害的,防火性能应符合GB50016的规定。

5厕位和面积

5.1厕位

5.1.1新建的农村公厕应根据服务人数设置厕位数量,男女各不少于2个厕位(不含站位),服务人

数大于600人时男女厕位分别不少于3个。需要时,可独立设置无性别的厕位间。

5.1.2厕位数量大于10个时,女厕位与男厕位的比例宜大于3:2;当男厕位或女厕位大于4个时,应

设置坐便位。

5.1.3公厕蹲、坐厕位地面宜与厕位外通道地面齐平蹲、坐厕位长宽尺寸应不小于1.2m×0.9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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