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01/T 1163-2023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规范
DB3201/T 1163-2023 Standardization of social stability risk assessment for major decision-making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23年10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河海大学、中共南京市委政法委员会
- 起草人:
- 张晓晨、曹谦荣、万劲松、陈长山、杨晓乐、施国庆、朱新华
- 出版信息:
- 页数:53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1.140.30
CCSA16
3201
南京市地方标准
DB3201/T1163—2023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规范
Workspecificationsofsocialstabilityriskassessmentformajor
decision-making
2023-10-20发布2023-10-25实施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201/T1163—2023
目次
前言.................................................................................II
引言................................................................................I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总体原则...........................................................................2
5重大决策类型................................................................1.......2
6评估程序...........................................................................3
7评估委托..........................................................................10
8第三方评估机构管理................................................................012
9专家库管理........................................................................13
附录A(资料性)重大工程评估范围....................................................15
附录B(资料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费用构成要素、收费计算公式及调整系数2........17
附录C(规范性)评标办法和标准......................................................19
附录D(规范性)风险调查范围和抽样标准..............................................21
附录E(规范性)主要风险因素及其风险程度汇总表3......................................24
附录F(规范性)风险估计方法........................................................25
附录G(资料性)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汇总表............................................30
附录H(规范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大纲和备案台账目录..........................31
附录I(规范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评价表B..........................................33
附录J(规范性)南京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审表........................................37
附录K(规范性)南京市市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推荐表................................46
参考文献................................D.............................................47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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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共南京市委政法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海大学、中共南京市委政法委员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晓晨、曹谦荣、万劲松、陈长山、杨晓乐、施国庆、朱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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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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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从源头上防范化解社会风险,保障重大决策顺利实
施,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中央和省、市
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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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规范
1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总体原则,规定了重大决策类型、评估程序、评估委托、
第三方评估机构管理、专家库管理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0
重大决策majordecisions
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且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可能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决策事项。
3.2
社会稳定风险socialstabilityrisk2
重大决策引发社会矛盾、社会冲突和不稳定因素,进而危及社会稳定和扰乱社会秩序的可能性。
3.3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socialstabilityriskassessment
重大决策在制定出台、审核审批或组织实施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的风险因素开展系
统调查,充分听取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建议,科学预测、分析和评判各类社会风险因素发生的概率、影3
响程度和风险等级,制定风险防范化解措施,提出评估结论和建议。
3.4
评估主体subjectofassessment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B,谁决策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确定,组织实施重大决策社会稳
定风险评估工作,并对评估过程和评估结果负责的单位。
3.5
风险防控主体subjectofriskpreventionandcontrolling
负责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的单位。
3.6D
第三方评估机构Third-partyassessmentagencies
经市场监管、民政、司法行政、事业单位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和稳评主管部门备案,受评估主体委托,
运用科学方法对决策事项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进行风险调查、识别、分析和评判,并提出防范化解
和应急处置措施,具备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和为决策提供咨询服务能力的企事业单位、法律服务
机构或社会组织。
3.7
评审专家reviewexpe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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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稳评主管部门选聘,以独立身份参加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评审,并纳入评审专家库管
理的人员。
3.8
利益相关者stakeholder
影响决策事项的实施或其利益可能受到决策事项影响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4总体原则
4.1坚持党的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法治
思维和法治方式贯彻到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全过程。
4.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规范听取各方意见,充分掌握利益相关者的真实诉求,对受决策事项影响较
大的群体要重点走访,切实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4.3坚持应评尽评,对于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且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可能造成较
大影响的决策事项,决策主体在作出决策前均应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1
4.4坚持全面客观,深入开展风险调查,分类梳理各方情况和意见,对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
可行性、可控性认真研究,采取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客观评判风险等级。
4.5坚持评用并重,评估结论应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按照评估报告的意见和建议,切实落实风险防
范和化解措施,及时做好调处化解工作。0
4.6坚持全程管控,应跟踪了解决策事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不稳定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防控
和化解风险,如果原风险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存在重大矛盾的,应及时组织开展决策后评估,进而采取
调整方案、暂停实施或终止实施的措施。2
5重大决策类型
5.1重要政策
重要政策包括:3
——涉及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方面的政策制定或调整;
——涉及就业、教育、房地产、社会保障、食品安全、卫生健康、重要商品、服务收费、重要收
费标准、市场监管等涉及民生的政策制定或调整;
——涉及可持续发展战略、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区域协调发展战略、B
新型城镇化战略、“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和沿海地区
发展等政策制定或调整;
——涉及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
推广应用等政策制定或调整;
——上级党委政府及主管部门相关政策的实施办法、意见、细则等政策制定或调整;D
——其他涉及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的政策制定或调整。
5.2重大改革
重大改革包括:
——涉及国有企业所有制改革、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等改革举措;
——涉及农业、农村和农民切实利益等改革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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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公共安全、民族宗教等社会
管理体制改革举措;
——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等改革举措;
——上级党委政府及主管部门相关改革举措的实施办法、意见、细则等;
——其他涉及重大利益调整的改革举措。
5.3重大工程
5.3.1环境敏感性建设项目
环境敏感性建设项目是指在生产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
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影响生态环境和居民健康的建设项目。环境敏
感性建设项目评估范围参见附录表A.1。
5.3.2其他建设项目1
其他建设项目评估范围参见附录表A.2。
5.4大型活动
大型活动包括:0
——展览、展销等活动;
——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演出活动;
——游园、灯会、庙会、花会、焰火晚会等活动;
——人才招聘会、现场开奖的彩票销售等活动;
——体育比赛活动;2
——民族民俗活动;
——宗教活动;
——其他大型活动。3
5.5土地征收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的决策
事项。
5.6房屋征收B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的决策事项。
5.7重大执行案件
群众关注度高,容易引起社会广泛争议,已经或者可能引发舆论炒作,甚至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D
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执行案件。
5.8其他决策事项
其他事关群众利益且可能对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决策事项。
6评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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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评估程序划分
6.1.1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是针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内容单一、群众诉求较为集中明确、矛盾问题化解比较容易、风
险较小的事项。
a)制定方案。评估方案参照一般程序要求制定。
b)民意调查。根据决策事项的实际情况可组织开展民意调查。
c)专题分析。评估主体应组织召开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专题分析会并形成会议纪要。
d)编制报告。评估主体自行编制报告,包括稳评综合报告、稳评工作方案、风险预测和化解方
案、处置预案和责任分工、《南京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审表》等内容。《南京市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审表》应符合附录J的规定。
e)专家评审。评估主体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形成评审结论。
f)报告备案。评估主体编写提请备案报告,报同级稳评主管部门备案。1
6.1.2一般程序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内容较多、涉及群众人数较多、群众诉求分化不一、对群众利益影响较大、矛盾
和风险隐患比较突出、可能存在较大风险的事项,需严格按照一般程序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一般程
序参见6.2-6.13。0
6.1.3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是针对决策内容复杂、密级较高、矛盾尖锐、诉求多元、利益相关者众多或有重大风险预
兆等决策事项。参照并严于一般程序开展稳评工作,对于公示后易引发不稳定因素的决策事项,可通过2
重点走访、逐户告知等方式,广泛征求直接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建议。经专家复审后,报同级稳评主管
部门备案。
6.2制定评估方案3
评估方案的内容包括:
a)评估公示的内容、方式和范围;
b)评估人员组成和职责分工;
c)编制风险调查问卷、资料清单等;
d)风险调查的范围对象、工作方法和时间安排等;B
e)影响范围、利益相关者和主要风险因素的初步识别;
f)评估程序、评估内容和进度安排;
g)评估的重点和难点;
h)其他内容。D
6.3评估公示
6.3.1公示方式
在下列公示方式中,在选择第一种方式的基础上宜可同时选择其他一种或几种方式:
a)在人群密集或人流量大的地点张贴告示;
b)在电视、电台、报纸或门户网站等媒体发布公告;
c)采用打电话、发短信、寄发邮件、上门通知或集中相关人员进行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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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对涉及人数较少的,可派送公示材料。
6.3.2公示内容
公示内容包括:
a)决策事项的基本情况;
b)决策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变化;
c)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内容;
d)公众反馈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e)评估主体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和联系地址;
f)其他需要公示的内容。
6.3.3公示要求
公示要求包括:
——应充分考虑决策事项公示后可能引发的各类风险,提前制定风险防范化解预案;1
——公示内容应全面、真实、客观阐述决策事项对利益相关者造成的影响,并拟定的初步解决方
案;
——环境敏感性建设项目、土地征收项目、房屋征收项目以及其他涉及人数众多的决策事项的公
示时间不宜低于10个工作日,其他决策事项的公示时间不宜低于07个工作日。
6.4风险调查
6.4.1调查范围
调查范围应确定主题内容,涵盖决策事项影响区域、调查对象和时间范围等内容。从地理空间来看,2
不同决策事项的风险调查范围存在差异,不同决策事项的风险调查范围应符合附录D的规定。
6.4.2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是指与重大决策有利益关系,并影响决策事项实施的各利益相关者,包括直接和间接利益3
相关者。
a)直接利益相关者主要包括受决策事项直接影响的利益相关者;所在区及以上党委政府及相关
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等。
b)间接利益相关者主要包括受决策事项间接影响的居民、商户、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B
相关专家学者、非政府组织等其他单位。
6.4.3调查户数
根据项目类型、影响范围、影响程度确定风险调查的范围和调查户数,抽样标准应符合附录D的规
定。D
6.5调查方法
6.5.1问卷法
问卷法的工作要求为:
——调查问卷中被调查对象的信息包括姓名、年龄、现住址、联系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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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问卷应包括决策事项概况,应围绕调查对象关切的内容和利益诉求进行设计,应客观反
映被调查者对决策事项社会影响的认知、实施的态度和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应
适当设置开放性问题;
——问题应客观中立、明确具体,语言应准确通俗;
——敏感性问题应注意提问技巧;
——被调查对象和调查人员应在调查问卷上签字,如果调查人员代签应说明具体原因。
6.5.2访谈法
访谈法的工作要求为:
——访谈法包括个别访谈、小组访谈等形式;
——应重点走访受决策影响较大、反应比较强烈的利益相关者,当面听取其意见和建议;
——在走访中应阐述清楚决策所依据的法规政策、实施方案和实施可能产生的影响;
——走访结束后,应对资料进行梳理、归类和汇总。1
6.5.3观察法
观察法的工作要求为:
——观察法应遵循客观性、全面性和深入性原则;
——观察时要选好观察对象和环境,选准观察时间和场合;0
——建立良好互动,尽量减少观察活动对被观察者的影响;
——观察过程和结果应形成记录。
6.5.4座谈法2
座谈法的工作要求为:
——应提前向参会者通报决策事项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
——让参会者充分表达真实意见,着力消除人民群众疑虑;
——会议结束后,应形成会议记录或纪要,并附参会人员名单。3
6.5.5网络舆情分析法
网络舆情分析法的工作要求为:
——通过网络媒体、市长热线、地方信访部门等平台,收集决策事项舆情动态;
——收集和分析决策事项直接利益相关者的构成、特征和主要诉求;B
——收集相似的决策事项引起的历史事件和矛盾纠纷资料;
——收集各类媒体的关注重点和关注程度。
6.5.6文献法
文献法的工作要求为:D
——应按照决策事项的资料清单收集相应的文献资料;
——文献资料应当权威、全面和客观。
6.5.7利益相关者分析
利益相关者分析的工作要求为:
——重点分析直接利益相关者、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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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地方政府及其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对决策事项的态度、意见
和建议;
——分析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分析决策事项所在地与决策事项有关的社会矛盾、历史遗留问题和群众信访重点;
——分析媒体对决策事项的态度,重点分析热点舆情;
——深层次、多维度分析调查结果,应全面、客观反映不同利益相关者的诉求、意见和建议。
6.6风险识别
6.6.1识别方法
风险估计方法包括:
a)对照表法。根据决策事项情况建立与其相关和能够体现特征的风险因素列表,采用排除法,
逐一排除与决策事项无关的风险因素,确定决策事项可能存在的社会风险类型和因素;
b)专家咨询法。依托相关专家的知识和实践经验,通过会议、访谈等方式咨询专家对社会风险1
类型和因素的意见和建议;
c)案例参照法。通过参照以往相似、相同案例内容,分析和识别社会风险类型和因素。
6.6.2识别步骤0
风险识别步骤包括:
a)识别风险因素。围绕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全面识别决策事项可能引发的社会
风险类型和因素;
b)筛选主要风险因素。对识别出的各类风险因素进行筛选,去除影响极小的风险因素,筛选出
无法回避的风险因素并进行归类。主要风险类型和风险因素汇总应符合附录2的格式。
E
6.7风险估计
6.7.1估计方法3
风险论证一般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a)定性分析,应根据专家经验确定;
b)定量分析,应从决策事项的风险发生阶段、地域、影响群体、风险的成因、影响表现、风险
分布、影响程度等特性来分析其发生的概率和影响程度。
c)第三方评估机构需要根据决策事项特点选择合适的风险估计方法,估计方法应符合附录BF的
规定。
6.7.2估计内容
风险估计内容包括:
——根据风险的激烈程度、持续时间和涉及人员数量,分析、预测和估计每个风险因素的发生概D
率、影响程度、风险程度,以及引发风险的直接和间接原因等;
——由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和其他相关方面的专家,在收集到的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基础上,对
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分析论证,评判决策事项的初始风险等级;
——编制决策事项的风险发生概率、影响程度和风险程度汇总表,应符合附录E的格式。
6.8降低风险措施
降低风险措施的要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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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全程性。风险防范措施的研究应贯穿于事项实施的全过程,在识别风险因素的基础上,针对
风险程度,应优先从规范审批流程、实施方案、实施过程上采取风险防范化解措施;
b)保障性。从保障相关者利益、化解群众矛盾、组织保障和处置预案等角度提出风险防范化解
措施;
c)针对性。应结合决策事项特点,针对主要和关键的风险因素逐一提出风险防范化解措施,逐
一明确风险防范化解的责任主体、职责分工、时间进度安排;
d)可行性。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应立足现实,应在技术、人力、物力和财力上可行;
e)协同性。风险防控主体应与相关单位及时沟通,会同有关部门商议明确各单位的职责,明确
责任单位和协助单位,做好矛盾调处和化解工作,确保决策顺利实施。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汇总表参见附录G。
6.9最终风险等级评判
6.9.1风险等级评判方法1
根据初始风险等级,结合降低风险的措施,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方法对决策事项风险等级进行
综合评判,确定最终风险等级。风险等级评判方法应符合附录F的规定。
6.9.2风险等级划分0
在全面分析论证基础上,按照决策实施后可能对社会稳定造成的影响程度将决策事项划分为高风险、
中风险、低风险3个等级。
6.10评估结论和建议
6.10.1评估结论2
评估结论内容包括:
——决策事项可能存在的主要风险因素;
——决策事项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结论;3
——决策事项风险等级的评估结论。
6.10.2建议
结合稳评工作开展情况和最终风险等级,提出决策事项实施的关键环节、重点矛盾、注意事项,以
及落实风险防范化解措施等方面的建议。B
6.11报告编制
评估报告包括决策事项基本情况、评估依据、评估方法、评估过程、风险调查、利益相关者分析、
各方对决策事项的反映和采纳情况、风险识别、风险估计、风险等级评判、评估结论和建议、应急处置
预案,以及决策事项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分析等内容。评估报告编制大纲应符合附录DH.1
的规定。
6.12报告评审
6.12.1评审要求
评审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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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从评估专家库中挑选5名及以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组成评审组(总数为单数),涉及
面广、情况复杂的决策事项专家组成员为7~11名,第三方评估机构不应参与评审会专家名
单的挑选;
——采取简易程序、一般程序、特别程序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均应组织专家评审;
——通过会议形式对评估报告进行评审,评审会议由评估主体组织召开;
——在重大工程、环境敏感性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决策事项社
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评审会前,评估主体应组织专家组成员踏勘现场和走访群众;
——参加评审会的单位主要包括评估主体、风险防控主体、第三方评估机构、其他决策事项咨询
服务单位等,决策事项涉及的相关部门、基层组织等利益相关者在评审会前应出具意见和建
议,非必要不参会;
——评估主体、第三方评估机构、专家组组长应在《南京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审表》
相应栏目中,填写相关意见,并签名盖章。《南京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审表》应
符合附录J的规定;
——经专家组商定,如果决策事项有新增风险点,评审会后,第三方评估机构应及时补充资料和1
风险调查,完善风险点和化解措施,每一位专家审定评估报告修改稿后,专家组组长再签字
认可。
6.12.2评审内容0
评审内容包括:
——评估工作方案是否科学合理;
——风险调查收集的资料和数据是否全面真实;
——风险发生概率、影响程度、风险程度、风险等级评判是否科学准确;2
——提出的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以及相关建议是否合理可行;
——风险等级评估结论是否经过科学论证,是否客观公正;
——评估报告编制规范程度。
6.12.3评审程序3
评审程序如下:
a)评估主体应提前3日将评估报告提交每一位评审专家组成员;
b)评估主体收到评审专家的《专家评审意见表》后组织专家评审会。《专家评审意见表》应符
合附录I.3的规定;B
c)参会人员签到;
d)主持人(评估主体负责人)宣布评审会开始;
e)主持人(评估主体负责人)介绍专家组成员、参会人员;
f)由专家组推选产生专家组组长并现场宣布,由专家组组长主持评审工作;
g)评估主体介绍决策事项情况;D
h)评估实施单位介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开展情况、评估过程、主要风险、风险防范化解措
施、评估结论及理由和依据;
i)其他参会单位对决策事项发表意见和建议;
j)专家质询。专家组成员对决策事项评估相关问题向评估主体、第三方评估机构等参会单位进
行询问;
k)专家发表意见,并填写《主要风险因素及风险程度汇总表》、《专家组评价表》、《一票否
决》,应符合附录E.3、附录I.1、附录I.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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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根据专家意见测算和确定风险等级;
m)专家组通过投票或举手两种方式进行表决,赞成票超过半数的通过评审,反之不予通过评审,
通过评审但有反对意见的要记录在案;
n)形成评审意见汇总表,由专家组组长将讨论及表决情况汇总,填写《专家评审意见汇总表》,
专家组组长及成员应在汇总表上签名。《专家评审意见汇总表》应符合附录I.4的规定;
o)专家组组长宣布评审结论;
p)如果专家组认可决策事项主要风险点和防范化解措施,专家组组长将评审结论填写《南京市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审表》,并签名;如果专家组建议新增风险点,在评审会后,由第三方
评估机构补充相应的风险点和提出具体风险防范化解措施,经过每一位专家组认可后,专家
组组长应将评审结论填写在《南京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审表》,并签名。《南京市社会稳
定风险评估评审表》应符合附录J的规定;
q)形成会议纪要;
r)评估主体总结评审会。1
6.13报告复审
6.13.1复审要求
对于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群众信访量较大、利益相关者较多的中风险或高风险决策事项,评估主0
体初步研判后应报同级稳评主管部门,并针对存在的风险点,调整工作方案或采取有效防范化解措施并
降低风险等级后,另行邀请专家对该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复审。复审内容包括:风险调
查的真实性和全面性、风险因素的全面性和准确性、风险防范化解措施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最终风险等
级评判的准确性等。复审合格后,由稳评主管部门完成备案工作。2
6.13.2复审程序
复审程序如下:
——评估主体和评审专家应全面分析决策事项卷宗,认真踏勘项目现场和走访群众;
——其他程序参照6.12.3。3
6.14评估报告备案
稳评主管部门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备案机关。提交稳评主管部门备案前,评估主体集体研究后,
其主要负责人在备案表相应栏目中签名、加盖单位印章和注明日期。评估主体编写备案报告(函),连B
同评估报告台账报送同级稳评主管部门备案。稳评主管部门对备案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后,评估主体按照
程序报决策主体。审查材料包括备案台账、南京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审表,应符合附录H.2、附录H.3、
附录J的规定。
7评估委托D
7.1委托方式
评估主体可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委托方式分为公开
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购方式、程序和信息公开等要求进行采购,未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政府
采购项目,按照各单位的内控制度来执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费用构成要素、收费计算公式及
调整系数参见附录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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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主体应根据项目内容和类别,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在招标
文件中不宜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其他技术服务在一个标段中打包委托。
——评估主体不应将风险等级预期设置为招标条件。
——评估主体应严格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根据决策事项的复杂程度、工作量、费用支出
等因素,以业绩、服务、技术力量等要素为重点,择优选择具备条件的第三方评估机构。
——评估主体不宜委托政策起草、方案编制、规划、可研、设计、造价、环评、监理、监测评估、
建设施工、招标代理、PPP咨询、技术咨询等与决策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咨询服务机构提供社会
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
——评估主体不应邀请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管理关系和利益关系的不同第三方评估机
构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
——评估主体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实施评估的,评估主体和受托方共同对评估质量负责。
7.2委托要求
7.2.1一般要求1
承接一般项目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能力条件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法律服务机构或社会组织;
——已在省、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管部门备案,且在有效期内;0
——无严重失信行为;
——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7.2.2专项要求
在具备一般要求的基础上,承担以下特定项目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能力条件为:2
——政策、规划和改革事项的第三方评估机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长
期从事政策、规划和改革事项的相关理论或政策研究;
——国防建设项目、能源项目、交通项目、水利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生态和环境保护项目、
环境敏感性建设项目的第三方评估机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
——重大执行案件的第三方评估机构项目负责人应为二级及以上职称的律师。
7.3选择要求
7.3.1评标方法B
评估咨询服务评标应优先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提交的竞标响应文件满足全部实质性要
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者中标(选)的评审方法。在综合评分法中,报价分占
总分值的比重不宜超过10%。评标办法和标准应符合附录C的规定。
7.3.2评(审)标要求D
评(审)标的要求为:
——竞标评审工作由采购主体或招标单位组建的评标(审)委员会负责;
——非公开招标项目的评标(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包括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且比例应大于
50%;
——参与评标评审的专家不应担任该决策事项评估报告的评审专家;
——竞标单位在竞标过程中不应相互串通报价,不应排挤其他竞争对手、损害采购主体或其他竞
争对手的合法权益;
11
DB3201/T1163—2023
——竞标单位不应与采购主体或评标(审)委员会组成人员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或他人合法权益;
——竞标单位不应以行贿等手段谋取中标(选);
——竞标评审过程中发现某一个或多个竞标报价存在以下任一情况,评标(审)委员会应要求竞
标单位提交书面说明,如不能提供报价合理性证明材料,评标(审)委员会可认定其以低于
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中标(选)资格:
报价在所有竞标报价平均值70%及以下;
报价在采购预算上限70%及以下;
报价存在其他明显不合理的情况。
8第三方评估机构管理
8.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
- GB/T 26804.5-2011 工业控制计算机系统 功能模块模板 第5部分:数字量输入输出通道模板通用技术条件 2011-07-29
- GB/T 26805.3-2011 工业控制计算机系统 软件 第3部分:文档管理指南 2011-07-29
- GB/T 26804.4-2011 工业控制计算机系统 功能模块模板 第4部分:模拟量输入输出通道模板性能评定方法 2011-07-29
- GB/T 26805.5-2011 工业控制计算机系统 软件 第5部分:用户软件文档 2011-07-29
- GB/T 26805.4-2011 工业控制计算机系统 软件 第4部分:工程化文档规范 2011-07-29
- GB/T 26804.6-2011 工业控制计算机系统 功能模块模板 第6部分:数字量输入输出通道模板性能评定方法 2011-07-29
- GB/T 26806.1-2011 工业控制计算机系统 工业控制计算机基本平台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2011-07-29
- GB/T 26806.2-2011 工业控制计算机系统 工业控制计算机基本平台 第2部分:性能评定方法 2011-07-29
- GB/T 26804.1-2011 工业控制计算机系统 功能模块模板 第1部分:处理器模板通用技术条件 2011-07-29
- GB/T 26803.3-2011 工业控制计算机系统 总线 第3部分:系统外部总线 并行接口通用技术条件 2011-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