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2819-2017 畜禽产品中左旋咪唑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DB34/T 2819-2017 Determination of residual levamisole in animal products by liquid chromatography-tandem mass spectrometry

安徽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11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4/T 2819-2017
标准类型
安徽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7-03-30
实施日期
2017-04-30
发布单位/组织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安徽省动植物检验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畜禽产品中左旋咪唑残留量的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猪肉、猪肝、鸡肉、鸡肝等畜禽产品中左旋咪唑残留量的测定和确证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安徽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起草人:
宋伟、吕亚宁、刘宇欣、韩芳、胡艳云、姚杰、周典兵、丁磊、盛旋、郑平
出版信息:
页数:11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

67.120

X18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2819—2017

畜禽产品中左旋咪唑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Determinationoflevamisoleresiduesinlivestockandpoultryproducts-LC-MS/MS

method

文稿版次选择

2017-03-30发布2017-04-30实施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4/T2819—2017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安徽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提出。

本标准由安徽省动植物检验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宋伟、吕亚宁、刘宇欣、韩芳、胡艳云、姚杰、周典兵、丁磊、盛旋、郑平。

I

DB34/T2819—2017

畜禽产品中左旋咪唑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畜禽产品中左旋咪唑残留量的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猪肉、猪肝、鸡肉、鸡肝等畜禽产品中左旋咪唑残留量的测定和确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3方法原理

在碱性环境下用乙酸乙酯提取试样中的左旋咪唑残留,用稀盐酸将提取液中左旋咪唑转化为盐酸左

旋咪唑并反萃到盐酸层,强阳离子交换固相萃取柱净化,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检测,外标法定量。

4试剂和材料

4.1除另有说明外,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水为GB/T6682规定的一级水。

4.2乙腈:色谱纯。

4.3甲醇:色谱纯。

4.4乙酸乙酯:色谱纯。

4.5甲酸:优级纯。

4.6氢氧化钾:分析纯。

4.7浓盐酸:分析纯。

4.8氨水:分析纯。

4.9氯化钠:分析纯。

4.10无水硫酸钠:用前在650℃灼烧4h,置于干燥器中冷却后备用。

4.110.1%甲酸溶液:去1mL甲酸,用水定容至1000mL。

4.120.2mol/L盐酸溶液:取18mL盐酸(4.6),用水定容至1000mL。

4.1350%氢氧化钾溶液:称取50g氢氧化钾(4.5),用水溶解并定容至100mL。

4.14氨水-甲醇溶液(1+3):量取50mL氨水(4.7)与150mL甲醇(4.2)混合,摇匀。

4.15标准品:盐酸左旋咪唑(levamisolehydrochloride,CAS:16595-80-5),纯度大于98%。

4.16固相萃取(SPE)柱:强阳离子交换固相萃取柱,3ml,500mg,或相当者。使用前依次用3mL

甲醇,3mL水和1mL0.5mol/mL盐酸对柱子进行和活化,保持柱体湿润。

4.17标准储备溶液的配制:准确称取适量标准品(精确至0.01mg),用甲醇(4.2)溶解,配制成

浓度为1.0mg/mL标准贮备溶液,-18℃下避光保存,有效期为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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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T2819—2017

4.18标准中间溶液:吸取1.00mL标准溶液(4.16),移入100mL棕色容量瓶,用水定容,该溶液

浓度为10μg/mL。0℃~4℃冰箱保存。

4.19标准工作溶液:根据需要,吸取适量标准中间溶液(4.17),用流动相稀释成适当浓度的标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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