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169.16-2002 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 第16部分:50W水平与垂直火焰试验方法

GB/T 5169.16-2002 Fire hazard testing for electric and electronic products—Part 16:50W horizontal and vertical flame test methods

国家标准 中文版 被代替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GB/T 5169.16-2017 | 页数:16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5169.16-2002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2-06-13
实施日期
2003-01-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归口单位
全国电工电子产品环境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CSBTS/TC8)
适用范围
-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广州电器科学研究所
起草人:
谢建华、陈灵
出版信息:
页数:16页 | 字数:29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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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5169.16-2002/IEC60695-11一10:1999

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

第16部分:50w水平与垂直火焰

试验方法

Firehazardtestingforelectricandelectronicproducts一

Part16:50Whorizontalandverticalflametestmethods

(IEC60695-11一10:1999,Firehazardtesting-Part11一10:

Testflames一50Whorizontalandverticalflametestmethods,IDT)

2002一06一13发布2003一01一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GB/T5169.16-2002/IEC60695-11一10:1999

,,月‘-

前曰

GB/T5169《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目前已发布实施的部分有:

GB/T5169.1-1997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4部分:着火试验术语

GB/T5169.2-2002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2部分:着火危险评定导则总则

GB/T5169.3-1985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电子元件着火危险评定技术要求和试验规范

制订导则

GB/T5169.5-1997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第2篇:针焰试验

GB/T5169.6-1985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用发热器的不良接触试验方法

GB/T5169.7-2001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试验方法扩散型和预混合型火焰试验方法

GB/T5169.8-1985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评定试验规程举例和试验结果解释燃烧特

性及其试验方法的评述

GB/T5169.9-1993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着火危险评定技术要求和试验规范制订导则

预选规程使用导则

GB/T5169.10-1997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试验方法灼热丝试验方法总则

GB/T5169.11-1997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试验方法成品的灼热丝试验和导则

GB/T5169.12-1999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试验方法材料的灼热丝可燃性试验

GB/T5169.13--1999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试验方法材料的灼热丝起燃性试验

GB/T5169.14-2001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试验方法1kW标称预混合型试验火焰和

导则

GB/Z5169.15-2001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试验方法500W标称试验火焰和导则

GB/T5169.16-2002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16部分:50W水平与垂直火焰试验方法

GB/T5169.17-2002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17部分:500W火焰试验方法

GB/T5169.16是GB/T5169《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的第16部分。

本部分等同采用IEC60695-11-10:1999着《火危险试验第11-10部分:试验火焰50W水平和

垂直火焰试验方法))(英文版),但按GB/T20000.2-2001((标准化工作指南第2部分:采用国际标准

的规则》的4.2b)和5.2的规定作了小量编辑性修改。

本部分中“8.2.10如果第一套三件试验样品见(7.2)",在IEC原文中为“·“…见(7-3)

……”,疑有误,应为“……见(7-2)

本部分的附录A、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电工电子产品环境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C(SBTS/TC8)归口。

本部分由广州电器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谢建华、陈灵。

GB/'r5169.16-2002/IEC60695-11一10:1999

引言

在考虑使用本部分的试验方法时,重要的是要区分“制成品试验”与“预选试验”的差别。制成品试验

是对一台完整的产品、零件、元件或组件进行的着火危险评定试验;预选试验则是对材料零(件、元件或

组件)进行的燃烧特性试验。

材料的预选试验通常使用具有标准形状形(状非常简单)的试件,如矩形条状或矩形板状试件,并常

常采用标准模制工艺制备。

须要强调的是使用本部分给定的预选试验数据需要认真考虑,以确保该数据与预期应用相适应,避

免错用和错误地理解。一个零件或一台产品的实际耐火性能受其环境、设计参数形(状和大小)、制造工

艺、传热效果、潜在引燃源的种类及与引燃源接触时间长短等的影响。重要的是要牢记,这些特性可能还

受其可预见的用途、不正确使用和环境暴露的影响。

预选法的优点如下:

a)在做成标准试样试验时反应比另一种材料好的材料,在用作产品的成品零件时,通常,反应也

较好,但要避免可能的协同效应。

b)与相关燃烧特性有关的数据能有助于在设计阶段选择材料、元件和组件。

c)与制成品试验相比较,预选试验的精度通常比较高,灵敏度也可能占优。

d)预选试验可在目的在于将着火危险减至最小的决策过程中使用。在应用于评估着火危险时,

可能导致制成品试验数量的减少,结果,使总的试验工作减少。

。)在需要迅速提高着火危险的要求时,只要先提高预选试验的要求再改进制成品试验方法就可

以达到目的。

f)根据顶选试验结果得出的分类分级可用来在产品规范中规定所用材料的最低基本性能。

应该注意,在用预选试验替代某些制成品试验时,必须提高安全系数,努力确保该制成品有令人满

意的性能。制成品试验可以防止预选法限制创新设计、限制选用更经济的材料。因此,在预选试验之后,

可能需要对该制成品进行价值分析,以便除了绝对需要的性能外不对产品提出过分的要求。

GB/T5169.2指出,电工电子产品的任一通电的电路都存在着火的风险。对于这种风险,组成电路

和设备设计的目标及选择材料的目标就是在甚至出现可预见到的非正常使用、故障或失效时,都能减少

着火的可能性。实际目的是要防止通电的零件起火。万一零件被引燃起火,则最好是把火情控制在电工

电子产品的外壳内。

检验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的最佳方法是精确地再现实际发生火灾的条件,但在大多数情况下这

是不可能的,因此,最好按实际原因尽可能真实地模拟实际发生的效应,对电工电子产品的着火危险性

进行测试。

G13/"r5169.9规定,可在规定试验的基础上,并利用必要的耐火规范和相关的燃烧特性进行预选,

该标准还概略地叙述了如何使电工电子产品及其零件和组件的具体功能与被试材料性能相关联的导

则,及论证这种预选法的意义和局限性的导则。

ISO/TR10840总结了与塑料着火试验有关的一些特殊问题,可在评定和解释试验结果时予以

考虑。

GB/T5169.16-2002/IEC60695-11一10:1999

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

第16部分:50w水平与垂直火焰

试验方法

范围

GB/T5169的本部分规定了比较塑料和其他非金属材料样品的相对燃烧特性的小型试验室筛选

法。比较试验的引燃源为标称功率50W的小型火焰,试验样品呈水平或垂直放置。

上述试验方法除测定样品的损坏长度外还测定样品的线性燃烧速率和余焰/余灼时间。这些试验方

法适用于固体材料和按ISO845的方法测定时视在密度不小于250kg/m'的泡沫塑料,不适用于遇火

蜷缩但不燃烧的材料;对薄而易弯曲的材料宜使用ISO9773的方法。

本部分规定的分类分级方法见(8.4和9-4)适用于质量保证或用来预选产品的零、部件材料。

只有在试件的厚度等于实际使用最小厚度的情况下,获得的结果为肯定时,这些方法才可用于预选

材料。

注:试验结果受材料组分和材料性质的影响,前者如着色剂、填充剂和阻燃剂,后者如各向异性的方向和分子量等。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5169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

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

部分。

GB/T5169.5--1997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第2篇针焰试验(idt

IEC60695-2-2:1991)

GB/T5169.17-2002/IEC60695-11-20:1999电T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17部分:500W

火焰试验方法IEC60695-11-20:1999,IDT)

ISO291:1997塑料预处理和试验用的标准大气

ISO293:1986塑料热塑性塑料试验样品的压塑

ISO294(所有部分)塑料热塑性塑料试验样品的注塑

ISO295:1991塑料热固性塑料试验样品的压塑

ISO845:1988泡沫塑料和泡沫橡胶表观体(积)密度的测定

ISO9773:1998暴露于小型火焰引燃源时易弯垂直薄试样燃烧特性的测定

IEC60695-11-4着火危险试验第11-4部分:试验火焰50W火焰装置和确认试验方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GB/T5169的本部分:

余焰afterflame

移开引燃源后,在规定试验条件下材料火焰持续存留的状态。

GB/T5169.16-2002/1EC60695-11-10:1999

3.2

余焰时间tl1t2afterflametimetIIt2

余焰存留的一段时间。

3.3

朵灼afterglow

在规定试验条件下,火焰终止后如(无火焰则在移开引燃源后)材料持续灼热的状态。

3.4

余灼时间t3afterglowtimet3

余灼存留的一段时间。

4原理

夹住矩形条状试验样品的一端,使样品呈水平或垂直状态,自由端则与规定的试验火焰接触。用测

量线性燃烧率的方法评定被水平支撑的条状样品燃烧特性,用测量余焰和余灼时间、火焰微粒的燃烧程

度和滴落程度的方法评定被垂直支撑的条状样品的然烧特性。

5试验的意义

5.1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对材料进行的试验,在比较不同材料的相对燃烧特性、控制制造工艺或评估

燃烧特性的变化时可能具有相当大的价值。由这些试验方法所获得的试验结果取决于试样的形状、位置

和试验样品周围的环境及引嫩情况。

这些试验方法的显著特点在于试验样品的布放不是呈水平位置就是呈垂直位置,这就使区分各种

材料的易燃性等级成为可能。

在试验方法A即水平燃烧HB中,试验样品的水平位置特别适于评定燃烧程度和或()火焰蔓延的

速度即线性燃烧速率。

在试验方法B即垂直嫩烧V中,试验样品的垂直位置特别适于评定移开试验火焰后的燃烧程度。

注1:水平燃烧H(B)和垂直燃烧(V)的试验结果不等价。

注2:用本方法获得的试验结果与用GB/T5169.17规定的燃烧试验5VA和5VB所得的试验结果不等价,因为试

验火焰的猛烈程度大约只是后者的1/10,

5.2依据本部分获得的结果不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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