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896-2021 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规范
DB11/T 1896-2021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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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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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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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描述
ICS13.200
CCSA75
备案号:86345-2022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1896—2021
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规范
Specificationforemergencyinvestigationonabruptgeologicalhazard
2021-12-28发布2022-07-01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11/T1896—2021
目次
前言................................................................................II
引言...............................................................................I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要求..........................................................................2
5灾(险)情评估....................................................................5
6崩塌应急调查......................................................................7
7滑坡应急调查......................................................................8
8泥石流应急调查...................................................................10
9地面塌陷应急调查.................................................................11
10成果编制.........................................................................12
附录A(规范性附录)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应急调查记录表.............................13
附录B(规范性附录)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应急调查登记表.............................21
附录C(规范性附录)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应急调查报告提纲...........................22
附录D(规范性附录)群发地质灾害基本情况调查统计表...................................24
附录E(资料性附录)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稳定性野外判别依据...............................25
参考文献............................................................................27
I
DB11/T1896—2021
前言
本文件依据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给出的规则起
草。
本文件由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地质研究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南赟、黄来源、李岩、廖海军、冒建、申健、吴彬、胡福根、张长敏、焦润成、
李军辉、郝春燕、曹颖、王瑞霞
II
DB11/T1896—2021
引言
北京地区地形地貌多样、地质条件复杂、断裂构造发育、降水时空分布不均、人类活动强度高,崩
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自然地质作用有关的突发性地质灾害较为发育,严重威胁北京地区人
民生命与财产安全。近年来,极端气候事件频发,导致地质灾害风险加剧,应对防范工作形势严峻。
为保障北京市城市地质环境安全,有效减轻人民生命财产损失,规范和指导北京地区突发性地质灾
害应急调查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按照原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城
乡规划标准化工作规划》和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北京市地方标准编制修订项目计划
的通知》(京市监发[2020]19号)的要求,在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并参考有关标准的基础上,完成
本文件的编制工作。
本文件共分为十章,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灾(险)情评估、崩塌
应急调查、滑坡应急调查、泥石流应急调查、地面塌陷应急调查、成果编制。
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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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的任务、工作内容、工作
方法、技术要求、成果编制。
本文件适用于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51044煤矿采空区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DZ/T0220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规范
DZ/T0261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调查规范(1:50000)
DB11/T1677地质灾害监测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突发性地质灾害abruptgeologicalhazard
突然发生的由自然因素或人类工程活动诱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
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3.2
地质灾害隐患geologicalhazardpotential
可能会发生地质灾害的地点或区段。
3.3
应急调查emergencysurveyonabruptgeologicalhazard
针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而采取的紧急获取其相关信息进而开展分析评价并提出应急处置
建议的过程。
3.4
地质灾害灾情lossofgeologicalhazard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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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
3.5
地质灾害险情riskofgeologicalhazard
因地质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情况,包括威胁对象、威胁人数及潜在经济损失等。
3.6
直接经济损失directeconomicloss
因地质灾害直接导致物质财产自身价值降低或丧失的总量。
3.7
潜在经济损失potentialeconomicloss
受地质灾害险情威胁可能导致的物质财产价值降低或丧失的总量。
3.8
应急勘查emergencyinvestigation
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过程中所采取的遥感、物探、钻探及山地工程等工作。
3.9
应急监测emergencymonitoring
采用相关技术方法、仪器设备快速获取有关突发性地质灾害发展过程动态信息的技术工作。
3.10
应急处置emergencyhandling
为减轻或消除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引发的灾情或险情而采取的排水、拦挡、
削坡、树立警示标识等措施。
4基本要求
4.1一般要求
4.1.1以组为单位开展应急调查工作,调查组由野外调查工作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4.1.2调查人员应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应急调查。雷雨、暴雨天气和夜间不适宜开展应急调
查,如果开展应急调查,应提前了解现场情况,佩戴安全帽、反光背心、急救包及防滑、防水装备,现
场调查须远离沟道、山顶、孤树、悬崖,夜间还应配备高功率探照灯、反光警示标识和警示灯。
4.1.3建立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资料储备档案库,涉密资料进行脱密后纳入资料库,包括地形图、
地质图、遥感影像图以及其他相关技术资料,分类整理存放,方便应急调查使用。
4.1.4定期对手持GNSS、测距仪、罗盘、无人机、边坡雷达、地质雷达、三维激光扫描仪等应急调查
和监测装备进行检测。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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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定期组织开展应急调查演练,做到响应快速、调查规范、处置专业。
4.1.6平面坐标系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斯-克吕格投影;无人机倾斜摄影测量遥感数据平面
位置精度应优于1.2m,卫星遥感数据平面位置精度应优于5.0m;山区精度可放宽1倍。
4.2工作任务
4.2.1针对出现灾情的地质灾害点,初步查明灾情情况、灾害体基本特征、划定地质灾害影响范围,
分析地质灾害成因、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置措施建议。
4.2.2针对出现临灾征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地质灾害隐患,初步查明险情情况、
灾害隐患基本特征、划定险情影响范围,分析险情影响因素、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置措施建议。
4.3工作内容
4.3.1应急调查对象为突然发生的灾情或险情。若灾害(隐患)为新增,除按本文件要求开展应急调
查,还应按DZ/T0261做补充调查。
4.3.2应急调查范围应包括灾害体、致灾范围和可能影响的区域,宜一次完成所有调查。
4.3.3应急调查内容应包括灾(险)情发生的具体时间、位置范围、信息获取渠道、灾害特征、危害
对象或受威胁对象、灾(险)情等信息。
4.3.4灾害特征应根据灾害类型和影响因素开展调查,调查内容包括灾害类型、规模、形成条件(地
质条件和诱发因素)等。
4.3.5开展灾情或险情评估,灾情包括灾害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险情包括潜在经济损失和受威
胁人数。
4.3.6根据灾害体变形特征,进行稳定性初步评价,预测发展趋势和影响范围。
4.3.7提出应急处置措施建议。
4.4工作程序
4.4.1接到突发性地质灾害灾(险)情调查任务,应急调查队集结,携带相关技术资料和装备,快速
到达灾(险)情现场。
4.4.2开展现场调查,根据灾害体变形情况进行现场会商,预测发展趋势,提出有效应急处置建议。
4.4.3根据现场调查数据编写应急调查报告,按规定程序报送。
4.5工作方法
4.5.1资料准备
4.5.1.1调取灾情(险情)发生地及其周边地质灾害调查、勘查、监测、治理、研究等以往成果资料。
4.5.1.2调取灾情(险情)发生地所在区域的气象水文、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地震活动、
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工程活动等相关地质灾害形成条件以及成灾降雨等诱发因素资料。
4.5.1.3出现灾(险)情后,将已经收集好的相关图件,作为野外调查手图,其他应急资料作为室内
报告编写参考资料备用。
3
DB11/T1896—2021
4.5.2现场调查
4.5.2.1调查地质灾害发生时间、地质背景条件、历史发生情况、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灾(险)情
上报时间、上报方式及已采取的防灾及应急处置措施等信息。
4.5.2.2确定地质灾害类型、规模和形成条件,调查灾害隐患特征。
4.5.2.3初判灾害体稳定性及其影响范围,预测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置建议。
4.5.3工程地质测量
4.5.3.1根据应急调查和处置工作的需要开展工程地质测量,对灾害体(隐患体)重点部位应绘制地
质灾害平面图和工程地质剖面图。
4.5.3.2崩塌、滑坡灾害宜采用比例尺1:200-1:1000的地形图作为工程地质测量手图,泥石流宜采用
比例尺不低于1:50000的地形图作为测量手图;若没有相应比例尺地形图,应现场开展高精度大比例
尺的无人机航空摄影测量或采用相应比例尺的高分辨率遥感影像。
4.5.3.3中型规模以上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时,应对灾害体和周边机制环境现场开展高精度应急测
绘工作。
4.5.4应急勘查
4.5.4.1必要时应开展应急勘查工作,获取灾害体地质结构、变形特征、岩土体物理力学等参数,确
定灾害类型、影响范围、发展阶段,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4.5.4.2勘查工作以山地工程为主,工作量宜布设在应急治理工程实施部位,当覆盖层较厚时可布置
适量物探或钻探工作。
4.5.4.3应急勘查工作图件质量和精度应满足现行相关规范要求。
4.5.5遥感调查
4.5.5.1当灾害规模为中型及以上或出现群发地质灾害时,宜利用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开展应急调查工
作,结合实地调查主要获取地质环境背景条件、灾害体变形特征和受威胁对象等信息。
4.5.5.2当灾害体处于变形过程中或由于地形条件差,应急调查技术人员无法获取灾害隐患特征等信
息时,宜采用无人机或机载LiDAR开展辅助调查。
4.5.5.3单体地质灾害遥感调查,无人机倾斜摄影测量数据地面分辨率应介于0.05m—0.2m;群发地
质灾害遥感调查,卫星遥感数据地面分辨率应达到亚米级;
4.5.6应急监测
4.5.6.1当灾害体出现再次变形或已经出现险情时,应开展应急专业监测。
4.5.6.2根据灾害类型、变形特征、影响因素选择合适的监测设备和技术方法开展监测。监测内容主
要包括灾害体变形监测、影响因素监测。变形监测分为地表和地下的绝对位移、相对位移以及裂缝变形
监测,影响因素监测针对降雨、地震、水位、土体含水率监测等。
4.5.6.3根据监测项目、场地环境条件及施测方式采用专业技术监测和简易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应
急监测。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应急监测方法、监测内容、监测精度、监测要求可参照DB11/T
1677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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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灾(险)情评估
5.1一般要求
5.1.1地质灾害灾(险)情评估应以现场调查数据为评估依据,客观、准确。调查访问人员伤亡、财
产损失、避险转移情况数据,实地测量房屋、道路、农林地及其他公用设施等损毁情况。
5.1.2造成灾害损失或存在威胁对象的,以单个地质灾害隐患为调查单元;群发地质灾害以行政村为
调查单元。
5.1.3经济损失按当地当时市场建材、物料价格计算。
5.2调查内容
5.2.1灾情调查内容包括受灾人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避险人数、倒塌房屋数量、损坏房屋数量、
损毁耕地面积、损坏公路长度、损坏铁路里程、家庭财产直接经济损失、农业经济损失、教育设施直接
经济损失、交通运输设施、通信设施、测量设施直接经济损失和其他经济损失等。
5.2.2险情调查内容包括受威胁的人数、房屋数量、耕地面积、公路长度、铁路里程、家庭财产、农
业财产、教育设施及财产、交通运输设施及财产和其他直接威胁财产等。
5.3评估标准
5.3.1突发地质灾害灾情按危害程度分为小型(Ⅳ级)、中型(Ⅲ级)、大型(Ⅱ级)和特大型(Ⅰ
级)四个等级,按照表1进行确定。
表1地质灾害灾情等级分级
灾情
危害程度分级
人员伤亡情况(人)直接经济损失S(万元)
小型(Ⅳ级)死亡<3S<100
中型(Ⅲ级)3≤死亡<10100≤S<500
大型(Ⅱ级)10≤死亡<30500≤S<1000
特大型(Ⅰ级)死亡≥30≥1000
注:当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不在一个等级时,按就高原则进行分级。
5.3.2突发性地质灾害险情按危害程度分为小型(Ⅳ级)、中型(Ⅲ级)、大型(Ⅱ级)和特大型(Ⅰ
级)四个等级,按照表2进行确定。
表2地质灾害险情等级分级
险情
危害程度分级
受威胁人数(人)潜在经济损失s(万元)
小型(Ⅳ级)<100s<500
中型(Ⅲ级)100~500500≤s<5000
大型(Ⅱ级)500~10005000≤s<10000
特大型(Ⅰ级)≥1000s≥10000
注:当受威胁人数和潜在经济损失不在一个等级时,按照就高原则进行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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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评估方法
5.4.1直接经济损失估算方法
房屋、道路及其他设施损毁的直接经济损失,以调查时当地市场损毁物重置费用为基数按照公式(1)
进行计算,损毁率按照表3取值。
𝑛
S=∑𝑖=1𝑋𝑖𝐽𝑖…………(1)
式中:
S—灾害事件直接经济损失(元);Xi—当时当地受灾体重置成本(元);
𝐽𝑖—受灾体损毁率取值(%)。
表3损毁率取值
损毁等级描述损毁率(%)损毁率实际取值(%)
基本完好不影响继续使用0~1010
损坏丧失部分功能,可以修复10~5050
毁坏丧失大部或全部功能,无法修复或已无修复价
50~100100
(含房屋倒塌)值
注:重置费用按当地当时市场建材、物料价格计算,为修复、购置或重建与灾害发生前相同规模和标准的房屋和其
他工程、设施、设备、物品等物项所需的费用。
5.4.2潜在经济损失估算方法
5.4.2.1针对已经出现的险情,预测受威胁对象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
5.4.2.2将受灾害隐患威胁影响范围内的建(构)筑物、道路及附属设施、农田及林地、公共设施等损
毁后重置费用作为潜在经济损失,重置费用按当地当时市场建材、物料价格计算。
5.5损毁等级
5.5.1建(构)筑物损毁等级分为3级,分别为毁坏、损坏和基本完好。
5.5.1.1建(构)筑物已经损毁或倒塌,无修复可能,定为毁坏。
5.5.1.2建(构)筑物结构构件出现损伤,但经修复后可继续使用,或建(构)筑物已不具备基本正
常的使用功能,定为损坏。
5.5.1.3建(构)筑物结构构件无破坏,或局部轻微裂缝损伤,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基本正常,不加
修复可继续使用,定为基本完好。
5.5.2道路损毁等级分为3级,分别为毁坏、损坏和基本完好。
5.5.2.1路面出现崩塌、滑坡堵塞或大于50cm的沉陷、裂缝、隆起,无法通行、需限制通行或大修才
能通行,定为毁坏。
5.5.2.2路面出现小于15cm的下陷或隆起,路肩、挡墙、垒面、路堑有细微裂缝,造成一定的通行障
碍,崩塌落石,需清理修复后才能通行,定为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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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2.3路面、路堤未受到破损或破损甚微,道路可通行,定为基本完好。
5.5.3农田损毁按照可耕种、修复后可耕种和不可耕种三种情况分别计算。
5.5.3.1农田无破坏,或局部有轻微破坏,不用修复可继续耕种,不影响作物生长和收入,定为可耕
种。
5.5.3.2农田局部受到破坏,需要修复才能继续耕种,定为修复后可耕种。
5.5.3.2农田大面积受到破坏,不能耕种,定为不可耕种。
5.5.4其他附属设施、公用设施损毁也可参照式(1)进行计算,或按当地当时市场价格扣除残值计算。
6崩塌应急调查
6.1一般要求
6.1.1崩塌应急调查内容主要包括灾害体(危岩体)基本特征、灾(险)情、诱发因素和已有防治措
施等。按照附录A中表A.1填写野外调查记录。
6.1.2崩塌规模按表4分为小型、中型、大型三个等级。
表4崩塌规模等级
等级大型中型小型
体积V/(m3)V≥50005000>V≥500V<500
6.1.3崩塌稳定性评价等级划分为欠稳定、较稳定和稳定3级,稳定性判别按照附录E中表E.1崩塌
稳定性野外判别进行定级。
6.2调查内容
6.2.1危岩体
6.2.1.1调查危岩体所在斜坡顶底高程、坡向、坡度、地层岩性、微地貌类型、物质组成。
6.2.1.2调查危岩体分布高程、尺寸规模、风化程度、控制性结构面类型及其产状。
6.2.1.3测量岩层产状和结构面产状,分析与斜坡坡向关系。
6.2.1.4调查岩体是否存在软弱夹层、临空面、裂隙的贯通性、张开、闭合、充填特征、变形迹象,
综合分析危岩体形成的控制性结构面及影响危岩体稳定性的结构面组合关系。
6.2.2堆积体
6.2.2.1调查崩塌堆积体的分布位置、形态、规模、物质组成等。
6.2.2.2参照表5分析崩塌灾害形成机理和运动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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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1896—2021
表5崩塌形成机理分类及特征
类型岩性结构面地形受力状态起始运动形式
黄土、直立或陡倾多为垂直节理、陡倾坡峡谷、直立岸坡、主要受倾覆力矩
倾倒式崩塌倾倒
内的岩层内-直立层面悬崖作用
多为软硬相间的有倾向临空面的结构滑移面受剪切力
滑移式崩塌陡坡大于55º滑移或伴有下沉
岩层面或垂直挤压
陡坡大于45º,上部
风化裂隙、拉张或自重引起
坠落式崩塌坚硬岩层、黄土突出的岩体,下部拉裂、错断
重力拉张的剪切力
有悬空
6.2.2.3调查崩塌时间、崩塌的运动路线和运动距离。
6.2.3诱发因素
6.2.3.1调查崩塌灾害前七天每日降雨量以及当天日最大降雨量和时最大降雨量。
6.2.3.2调查崩塌灾害发生时的其他自然影响因素:地震、冻融渗透、自然演化等。
6.2.3.3调查崩塌灾害发生时的人类工程活动影响因素:开挖坡脚、爆破、堆填加载、蓄水、排水
、灌溉、水库水位变化等。
6.2.4已有防治措施
6.2.4.1调查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
6.2.4.2以往崩塌防治工程及其现状情况。
6.3稳定性评价及发展趋势预测
6.3.1分析堆积体自身的稳定性及影响范围。
6.3.2分析危岩体可能造成的危害范围,圈定危险区。
6.3.3分析崩塌堆积体在暴雨等条件下失稳破坏的可能性。
7滑坡应急调查
7.1一般要求
7.1.1滑坡应急调查内容主要包括滑坡体特征、滑坡周界地形地貌和地质条件、滑面特征、诱发因素
和灾险情信息等。按照附录A中表A.2填写野外调查记录。
7.1.2滑坡规模按表6分为小型、中型、大型和特大型四个等级。
表6滑坡规模等级
等级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
体积V/(104m3)V≥10001000>V≥100100>V≥10V<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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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滑坡分类按DZ/T0261附录C.1执行。
7.1.4滑坡稳定性评价等级划分为欠稳定、较稳定和稳定3级,按附录E中表E.2进行滑坡稳定性野
外判别。
7.2调查内容
7.2.1滑坡体
7.2.1.1调查滑坡体所处斜坡地理位置、微地貌特征、斜坡形态、坡向、坡度、相对高度等。
7.2.1.2调查滑坡体地层岩性、分布范围、长度、宽度、厚度、面积、体积、平面形态、剖面形态、
控滑结构面及产状、滑移距离、滑体块度、滑体结构、碎石含量等。
7.2.1.3调查滑坡体前缘出露位置、形态、临空面特征及剪出情况。
7.2.1.4调查滑坡体前缘和后缘裂缝的分布、方向、长度、宽度、产状,分析其发生的先后顺序、切
割和组合关系,分清裂缝的力学属性,如拉张、剪切、鼓胀裂缝等。
7.2.1.5调查滑坡体附近建(构)筑物、道路、树木、阶地、坝、水渠等变形破坏及井泉、水塘渗漏
或干枯等情况。
7.2.2滑床及滑面(带)
7.2.2.1调查滑床地层岩性、产状、擦痕。
7.2.2.2通过应急勘查明确滑面(带)埋深、厚度、岩性(滑带土名称)、主滑方向等。
7.2.3诱发因素调查
7.2.3.1调查诱发滑坡的自然因素:强降雨、地震、自然演化、冻融渗透、洪水、崩塌加载及其它不
利的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变化因素等。
7.2.3.2调查人类工程经济活动影响,如开挖坡脚、堆填加载、蓄水、排水、灌溉、渠塘渗漏及其它,
了解周边人类活动与滑坡的历史关系。
7.2.3.3调查引起滑坡变形、复活的主导因素,结合滑坡体基本特征确定滑坡类型。
7.2.4防治措施
7.2.4.1调查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居民转移避险情况。
7.2.4.2调查以往开展的滑坡灾害勘查、监测以及工程治理措施。
7.2.4.3根据防治需求,开展应急监测和应急勘查工作。
7.3稳定性评价与发展趋势预测
7.3.1滑坡稳定性评价应对滑坡基本特征、影响因素、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等进行综合考虑。
7.3.2根据滑坡发育特征,分析滑坡继续活动的可能性和诱发因素,预测发展趋势和险情,圈定滑坡
影响区、威胁对象及危险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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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泥石流应急调查
8.1一般要求
8.1.1泥石流应急调查内容主要包括泥石流特征、发育环境条件、诱发因素、灾险情信息和已有防治
措施等,按照附录A中表A.3填写野外调查记录。
8.1.2泥石流分类按DZ/T0261附录C中C.3执行。
8.1.3泥石流野外判别按DZ/T0261附录D中D.3执行。
8.2调查内容
8.2.1地质条件
8.2.1.1调查沟道流域面积、主沟长度、沟顶高程、沟口高程、相对高差、沟床比降、沟谷形态、植
被覆盖度等。
8.2.1.2调查沟道内地层岩性、构造破碎带、第四系坡积物等。
8.2.1.3调查新近人类工程活动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矿山尾矿、工程弃渣、弃土)的堆放位置、堆放
形式和堆放规模。
8.2.2泥石流特征调查
8.2.2.1调查泥石流发生的时间、流体性质、激发雨量、形成过程,确定泥石流类型。
8.2.2.2调查形成区的水源类型、地形条件及可能形成泥石流固体物质的储量。
8.2.2.3调查流通区淤埋、漫流、冲刷、磨蚀、撞击、爬高、堵塞、挤压河道等泥石流残留在沟道中
的各种痕迹等。
8.2.2.4调查泥石流的堆积过程、堆积体范围、物质组成、长度、宽度、体积等。
8.2.2.5调查历次泥石流活动发生时间、频数、规模、形成过程、暴发前降水和暴发后灾害情况。
8.2.3诱发因素调查
8.2.3.1调查泥石流发生前降雨条件,如前七天、前三天、当日降雨量及降雨强度等。
8.2.3.2调查泥石流沟道流域上游是否存在水库溃决外泄情况。
8.2.3.3调查泥石流沟道流域范围是否存在因崩塌或滑坡导致的堰塞湖。
8.3易发性分析与评价
8.3.1泥石流的易发性分析与评价遵循定性评价为主、定量评价为辅的原则,易发性评价按DZ/T0220
附录G执行。
8.3.2结合历史资料判断目前所处的发育阶段,分析今后一定时期内泥石流的发展趋势。在泥痕不明
显时,可按设防的降雨频率雨量(一般按50年一遇的最大雨量或近代曾引发规模泥石流的雨量),计
算泥石流流量和泥位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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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地面塌陷应急调查
9.1一般要求
9.1.1地面塌陷应急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塌陷形变特征、诱发因素、灾险情信息和已有防治措施等,按
照附录A中表A.4填写野外调查记录。
9.1.2地面塌陷规模按表7分为小型、中型、大型、巨型四个等级。
表7地面塌陷规模分级
规模等级巨型大型中型小型
塌陷坑直径(D/m)D≥5030≤D<5010≤D<30D<10
影响范围S/km2S≥2010≤S<201≤S<10S<1
9.1.3地面塌陷稳定性野外判别参照附录E中表E.3执行。
9.2调查内容
9.2.1塌陷坑
9.2.1.1调查每个塌陷坑形态、规模、深度、变形面积、长轴方向、发生时间、发展变化情况。
9.2.1.2调查分布密集的陷坑群塌陷坑数量、分布面积、排列形式、坑口直径和深度范围。
9.2.1.3调查塌陷导致的建筑物倒塌、开裂、倾斜、变形等位置和范围。
9.2.2裂缝
9.2.2.1调查塌陷坑伴生裂缝形态、延伸方向、倾向、倾角、长度、宽度等。
9.2.2.2调查分布密集的裂缝群裂缝数量、分布面积、裂缝间距、排列形式、产状、规模等。
9.2.3诱发因素
9.2.3.1调查地面塌陷灾害发生前七日降雨量以及当天日最大降雨量和时最大降雨量。
9.2.3.2调查塌陷坑周边地表岩土体及下伏基岩岩溶特征,周边地表水系分布。
9.2.3.3调查塌陷坑附近区域人防工程、煤矿开采情况和地下水开采情况,资料收集困难时可利用钻
探或物探手段探查地下空洞分布情况。
9.2.4已有防治措施
9.2.4.1调查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居民转移避险情况。
9.2.4.2调查以往开展的勘查、监测以及工程治理措施。
9.3稳定性评价及发展趋势预测
9.3.1已开展长期专业监测或应急工程测量工作(精度大于或等于1mm),参照GB51044中表12.2.4
对场地稳定性等级进行定性、半定量评价。
9.3.2若地表持续变形,应开展应急监测,掌握地面变形特征,预测地面变形影响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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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成果编制
10.1基本要求
10.1.1应急调查成果应具有时效性、准确性、客观性、完整性、针对性和实用性。
10.1.2应急调查成果应充分利用已有最新成果资料,结合调查、监测分析数据,全面反映应急调查取
得的成果和认识。
10.1.3地质灾害群发时,若应急调查涉及多家单位,调查成果格式和填写内容标准应一致。
10.2报告编写
10.2.1当灾害(隐患)规模为小型,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时,依照附录B填写突发性地质灾害
(隐患)应急调查登记表。
10.2.2当出现灾情(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灾害体规模中型及以上时编写应急调查报告,报告应包
括灾险情情况、灾害体特征、成因分析、发展趋势、灾险情评估、应急处置措施建议等内容,报告提纲
依照附录C编写。
10.2.3群发地质灾害基本情况调查统计依照附录D填写。
10.3成果提交及归档
10.3.1应急调查工作完成后,调查登记表、调查报告、调查记录表等资料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定。
10.3.2审定后的应急调查成果应及时提交使用。
10.3.3应急调查成果应按档案管理规定及时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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