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T 1598.4-2023 低压线路电气火灾原因认定 第4部分:接触不良

DB51/T 1598.4-2023 Low-voltage electrical fire cause determination - Part 4: Poor contact

四川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51/T 1598.4-2023
标准类型
四川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08-22
实施日期
2023-10-01
发布单位/组织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
适用范围
本文件提出了认定低压线路电气火灾接触不良起火原因的技术要求,适用于消防救援机构对低压线路接触不良电气火灾的调查认定,其他机构可参照使用。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资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巴中市消防救援支队、南充市消防救援支队、甘孜州消防救援支队
起草人:
陈硕、刘荔维、蒲珂、井会根、王泽民、吴磊、张学楷、郑效桥、李洋、李曼、张芷铭、谢鑫、范绍春、姚毅、杜洪宇、左诗曼、蔡昌洪、周明立、毛楠、王浩
出版信息:
页数: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220.01

CCSC80

DB51

四川省地方标准

DB51/T1598.4—2023

代替DB51/T1598.4-2013

低压线路电气火灾原因认定

第4部分:接触不良

2023-08-22发布2023-10-01实施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51/T1598.4—2023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技术要求...........................................................................1

附录A(资料性)低压线路接触不良电气火灾原因认定参考表...............................3

附录B(资料性)低压线路接触不良电气火灾原理简要分析.................................4

I

DB51/T1598.4—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DB51/T1598《低压线路电气火灾原因认定》分为五个部分:

——第1部分:必要条件

——第2部分:短路

——第3部分:过负荷

——第4部分:接触不良

——第5部分:接地漏电

本文件为DB51/T1598的第4部分。已发布了DB51/T1598.2—2023《低压线路电气火灾原因认定第

1部分:必要条件》、DB51/T1598.2—2023《低压线路电气火灾原因认定第2部分:短路》、DB51/T1598.4

—2023《低压线路电气火灾原因认定第3部分:过负荷》、DB51/T1598.5—2023《低压线路电气火灾

原因认定第5部分:接地漏电》。

本文件代替DB51/T1598.4—2013《低压线路电气火灾原因认定第4部分:接触不良》,与DB51/T

1598.4—2013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删除了原标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的“GB/T5907消防基本术语第一部分”、“GB/T14107

消防基本术语第二部分”、“GB/T16840.1电气火灾原因技术鉴定方法第1部分:宏观法”、

“GB16840.2电气火灾原因技术鉴定方法第2部分:剩磁法”、“GB/T27905.4火灾痕迹物

证检查方法第4部分:电气线路”等内容。

——删除了原标准“3术语和定义”中“低压线路”、“线路接触不良电气故障痕迹”等术语。

——将原标准中“4.3获取接触不良电气故障过流保护装置特征”简化整合为“确认低压线路过流

保护电器状态”(见4.3)。

——将原标准“4.4获取起火前出现接触不良异常征兆证据”整合为“确认起火前出现接触不良异

常征兆”;并增加了“智能电表的记录情况有相应反映”(见4.4)。

——将原标准中“4.5获取起火前的供电、用电存在接触不良隐患证据”、“4.6获取设计、安装、

维护不当造成接触不良隐患证据”整合为“确认起火前低压线路存在接触不良隐患”(见4.5)。

——增加了“排除线路接触不良(火灾蔓延)引发其他故障对原因认定的干扰”(见4.6)。

——删除了原标准表1~表2。

——增加了“低压线路电气火灾接触不良起火原因认定参考表”(附录A);

——将原标准“附录A”调整为“附录B”,更名为“低压线路接触不良电气火灾原理简要分析”。

本文件由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提出、归口并解释。

本文件起草单位: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资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巴中市消防

救援支队、南充市消防救援支队、甘孜州消防救援支队。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硕、刘荔维、蒲珂、井会根、王泽民、吴磊、张学楷、郑效桥、李洋、李曼、

张芷铭、谢鑫、范绍春、姚毅、杜洪宇、左诗曼、蔡昌洪、周明立、毛楠、王浩。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II

DB51/T1598.4—2023

低压线路电气火灾原因认定第4部分:接触不良

1范围

本文件提出了认定低压线路电气火灾接触不良起火原因的技术要求,适用于消防救援机构对低压线

路接触不良电气火灾的调查认定,其他机构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16840.4电气火灾痕迹物证技术鉴定方法第4部分:金相分析法

DB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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