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2/T 1274-2018 精准扶贫 贫困户退出规范

DB52/T 1274-2018 Precision poverty alleviation and standardization of poor households' exit

贵州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16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52/T 1274-2018
标准类型
贵州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发布日期
2018-08-14
实施日期
2018-08-14
发布单位/组织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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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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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16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1.040.03

A12

DB52

贵州省地方标准

DB52/T1274—2018

精准扶贫贫困户退出规范

2018-08-14发布2018-08-14实施

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52/T1274—2018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工作依据..........................................................................1

3贫困户退出条件....................................................................1

4贫困户退出程序....................................................................2

5脱贫对象信息采集和录入............................................................3

附录A(资料性附录)贫困户信息采集表参考模板........................................4

附录B(资料性附录)自然村信息采集表参考模板........................................6

附录C(资料性附录)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情况表参考模板............................7

附录D(资料性附录)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减少情况表参考模板............................8

附录E(资料性附录)2017年脱贫攻坚情况摸底调查表参考模板...........................9

I

DB52/T1274—2018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玉波、李晋湘、左昕、刘云。

II

DB52/T1274—2018

精准扶贫贫困户退出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贫困户退出管理的基本原则,退出标准,退出程序及保障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贫困户退出管理工作。

2工作依据

2.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

2.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的通知》

(厅字〔2016〕6号)。

2.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16

号)。

2.4《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和脱贫退出程

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委厅字〔2016〕35号)。

2.5《关于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和脱贫退出程序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黔扶领办通〔2018〕9号)。

2.6《关于做好2017年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黔扶通〔2017〕51号)。

3贫困户退出条件

3.1贫困户退出必须达到“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其中任何一项不达标,都不能退出。

3.2一达标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民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当年我省公布的扶贫标准线。

3.3两不愁是不愁吃、不愁穿,以下为定义:

a)不愁吃:吃饭不愁、饮水不愁。吃饭不愁是指农户不缺粮、能吃饱。饮水不愁是供水方式可以

是集中式供水、自引山泉水、自取井水、自取河水、自取水窖水、钻取地下水等。小水窖建设

规模户均不低于5m3,备有沉淀池、过滤池,水体保持清洁,集雨面(坪)无污染,水窖整体有

土壤覆盖或有顶板遮盖,避免阳光直射造成水质变化;取水往返水平距离不超过1km,垂直距

离不超过100m;人均日用水量不低于35L;

b)不愁穿:有换季衣服,夏天有单衣,冬天有棉衣。有换洗衣服,有御寒被褥。

3.4三保障是安全住房有保障、义务教育有保障、基本医疗有保障,以下为定义:

a)安全住房有保障:经县级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评定为A级、B级的为安全住房,不需改造。就

地改造危房是经县级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评定为C级、D级的为危房,必须进行加固维修和改

造,改造后必须达到“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标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是采取集

中安置的,安置住房质量合格且具备入住条件,并与农户签了协议、分了房屋、向搬迁对象正

式交付住房钥匙,视为达到搬迂入住标准;采取分散安置的,安置住房质量合格且具备入住条

件,经核实已搬迁入住,视为达到搬迂入住标准;

b)义务教育有保障:贫困家庭子女依法接受义务教育,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失学辍学;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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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基本医疗有保障是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扶助配套衔接的四重医疗保

障制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

90%以上,大病和慢性病实现分类救治。

4贫困户退出程序

4.1贫困户退出流程图

4.2村民小组提名

村民小组根据对贫困户的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和帮扶效果,结合贫困户脱贫退出标准,向所在村民委

员会提出拟脱贫退出贫困户名单。

4.3村支“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

根据村民小组提出的拟脱贫退出贫困户名单,由村支“两委”或村党支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

队(组)主要负责人、驻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共同初审全村拟脱贫退出贫困户名单,并组成5至7人的入户调

查组开展入户调查(每组必须有1至2名村民代表),对每个拟脱贫退出贫困户进行人均纯收入和基本生产

生活情况调查。

4.4拟退出贫困户认可

经村支“两委”入户核查,拟退出贫困户达到当年的退出标准,贫困户户主认可。

4.5村内公示

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每个拟退出贫困户进行评议,对评议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

后,报乡镇人民政府。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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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乡镇人民政府核准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扶贫工作站等单位对村支“两委”上报的贫困户退出名单及材料进行抽查,按5%

的比例对退出贫困户进行入户抽查。由乡镇人民政府核准,公告退出,以乡镇为单位报县级扶贫开发领

导小组备案。

4.7签字确认并销号

由贫困户所在乡镇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乡镇扶贫工作站主要负责人,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

任或村党支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组)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退出,并在“贵州省扶贫云建档立卡

系统”中标识销号。

5脱贫对象信息采集和录入

5.1信息采集范围

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管理的所有贫困户(包括返贫户)、标注脱贫户。

5.2信息采集办法

通过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管理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打印所有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信息对照表》,入户

核查信息并采集发生变化的信息。

5.3信息数据录入

所有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变化情况及采集的信息数据录入必须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

系统”上开展,各地在完成贫困退出动态调整工作检查验收后,市州汇总上报省扶贫办规划财务组,由

省统一向国务院扶贫办信息中心书面申请开放贫困退出标注功能。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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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贫困户信息采集表参考模板

表A.1贫困户信息采集表

一、基本信息

家庭住址:___________省(区、市)___________市(地、州、盟)___________县(市、区、旗)

_________镇(乡、苏木)_______村______自然村(屯)

联系电话:开户银行(选填):银行账号(选填):

识别标准(单选):□国家标准□省贫困户属性(单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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