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28-2002 金属材料 室温拉伸试验方法

GB/T 228-2002 Metallic materials—Tensile testing at ambient temperature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被代替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GB/T 228.1-2021 | 页数:41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228-2002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2-03-10
实施日期
2002-07-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归口单位
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钢铁研究总院、济南试金集团有限公司、宝山钢铁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起草人:
梁新邦、李久林、陶立英、李和平、高振英
出版信息:
页数:41页 | 字数:76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GB/T228-2002

前言

本标准等效采用国际标准ISO6892:1998《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在主要技术内容上与ISO

6892:1998相同,但部分技术内容较为详细和具体,编写结构不完全对应。补充性能测定结果数值的修

约要求和试验结果处理增加试样类型侧去附录F(提示的附录)计算矩形横截面试样原始标距用计算

图尺删去附录工(提示的附录)参考文献目录。增加附录H(提示的附录)逐步逼近方法测定规定非比例

延伸强度(R,);增加附录L提〔示的附录)新旧标准性能名称和符号对照。

本标准合并修订原国家标准GB/T228-1987《金属拉伸试验方法b,GB/T3076-1982《金属薄板

(带)拉伸试验方法》和GB/丁6397-19869金属注立伸试验试样》。对原标准在以下方面的技术内容进行

了较大修改和补充

—引用标准

一定义和符号;

—试样1

一一试验要求;

—性能测定方法;

—性能测定结果数值修约;

—性能测定结果准确度阐述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代替GB/T228-1987《金属拉伸试验方法1.GB/T3076-1982《金属薄板

(带)拉伸试验方法》和GB/T6397-1986《金属拉伸试验试样N}e

本标准的附录A-D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E-L都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原国家冶金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钢铁研究总院、济南试金集团有限公司、宝山钢铁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

究院

本标准起草人梁新邦、李久林、陶立英、李和平、高振英。

本标准于1963年12月首次发布1976年9月第1次修订,1987年2月第2次修订

Ge/T228-2002

ISO前言

ISO(国际标准化组织)是由各国标准化团体((ISO成员团体)组成的世界性的联合会。制定国际标

准的工作通常由ISO的技术委员会完成,各成员团体若对某技术委员会已确立的项目感兴趣,均有权

参加该技术委员会。与ISO保持联系的各国际组织(官方的或非官方的)也参加工作。在电工技术标准

化方面ISO与国际电工委员会((IEC)保持密切合作关系。

由技术委员会通过的国际标准草案提交各成员团体表决,国际标准需要取得至少75写参加投票表

决的成员团体的同意才能正式发布

国际标准ISO6892由ISO/TC164金属力学性能试验技术委员会SCl单轴试验分委员会制定。

本第二版取代第一版(ISO6892:1984)

附录A-D都是标准的附录。

附录E-1都是提示的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28-2002

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eqvISO6892:1998

代替GB/T228-1987

Metallicmaterials--TensiletestingatambienttemperatureGB/T3076-1982

GB/T6397-1986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材料拉伸试验方法的原理、定义、符号和说明、试样及其尺寸测量、试验设备、试

验要求、性能测定、测定结果数值修约和试验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金属材料室温拉伸性能的测定。但对于小横截面尺寸的金属产品,例如金属箔,超细

丝和毛细管等的拉伸试验需要协议。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2975-1998钢及钢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和试样制备(eqvISO377:1997)

GB/T8170-1987数值修约规则

GB/T12160-2002单轴试验用引伸计的标定(idtISO9513:1999)

GB/T16825-1997拉力试验机的检验(idtISO7500-1:1986)

GB/T17600.1-1998钢的伸长率换算第1部分:碳素钢和低合金钢(eqvISO2566-1:1984)

GB/T17600.2-1998钢的伸长率换算第2部分:奥氏体钢(eqvISO2566-2:1984)

3原理

试验系用拉力拉伸试样,一般拉至断裂,测定第4章定义的一项或几项力学性能

除非另有规定,试验一般在室温10'C-35C范围内进行。对温度要求严格的试验,试验温度应为

23C士SC。

4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4.1标距gaugelength

测量伸长用的试样圆柱或棱柱部分的长度。

4.1.1原始标距(Lo)originalgaugelength

施力前的试样标距。

4.1.2断后标距(L)finalgaugelength

试样断裂后的标距

4.2平行长度(L)parallellength

试样两头部或两夹持部分(不带头试样)之间平行部分的长度

4.3伸长elongation

试验期间任一时刻原始标距(Lo)的增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f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2-03一10批准2002一07一01实施

cB/T228--2002

4.4伸长率percentageelongation

原始标距的伸长与原始标距(Lo)之比的百分率。

4.4.1断后伸长率(A)percentageelongationafterfracture

断后标距的残余伸长(L-L)与原始标距(Lo)之比的百分率(见图1)。对于比例试样,若原始标距

不为5.65叔uS(。为平行长度的原始横截面积),符号A应附以下脚注说明所使用的比例系数,例女n,

A:表示原始标距(Lo)为:1.3瓶的断后伸长率。对于非比例试样,符号A应附以下脚注说明所使用

的原始标距,以毫米(mm)表示,例如,人。。T]l表示原始标距(Lo)为80mm的断后伸长率。

4.4.2断裂总伸长率(A,)percentagetotalelongationatfracture

断裂时刻原始标距的总伸长(弹性伸长加塑性伸长)与原始标距(么.)之比的百分率(见图1)o

4.4.3最大力伸长率percentageelongationatmaximumforce

最大力时原始标距的伸长与原始标距(Lo)之比的百分率。应区分最大力总伸长率(人)和最大力非

比例伸长率(AR)(见图1)

图7伸长的定义

4.5引伸计标距(L,)extensometergaugelength

用引伸计测量试样延伸时所使用试样平行长度部分的长度。测定屈服强度和规定强度性能时推荐

人)7o/20测定屈服点延伸率和最大力时或在最大力之后的性能,推荐L,等于La或近似等于么,

4.6延伸extension

试验期间任一给定时刻引伸计标距(L,)的增量。

4.6.1残余延伸率percentagepermanentextension

试样施加并卸除应力后引伸计标距的延伸与引伸计标距(L,)之比的a分率。

4.6.2非比例延伸率percentagenon-proportionalextension

试验中任一给定时刻引伸计标距的非比例延伸与引伸计标距((I,)之比的百分率

4.6.3总延伸率percentagetotalextension

试验中任一时刻引伸计标距的总延伸(弹性延伸加塑性延伸)与引伸计标距(I,)之比的百分率。

4.6.4屈服点延伸率(A,)percentageyieldpointextension

呈现明显屈服(不连续屈服)现象的金属材料,屈服开始至均匀加工硬化开始之间引伸计标距的延

伸与引伸计标距(L)之比的百分率。

4.7断面收缩率(Z)percentagereductionofarea

1)5.6。二一。4S}o

GB/T228-2002

断裂后试样横截面积的最大缩减量(S-S.)与原始横截面积(So)之比的百分率

4.8最大力(Fm)maximumforce

试样在屈服阶段之后所能抵抗的最大力。对于无明显屈服(连续屈服)的金属材料,为试验期间的最

大力。

4.9应力stress

试验期间任一时刻的力除以试样原始横截面积((Se)之商。

4.9.1抗拉强度(Rm)tensilestrength

相应最大力(Fm)的应力。

4.9.2屈服强度yieldstrength

当金属材料呈现屈服现象时,在试验期间达到塑性变形发生而力不增加的应力点,应区分上屈服强

度和下屈服强度。

4.9.2.1上屈服强度(R,H)upperyieldstrength

试样发生屈服而力首次下降前的最高应力(见图2)0

4.9.2.2下屈服强度(R,,_)loweryieldstrength

在屈服期间,不计初始瞬时效应时的最低应力见〔图2),

X-"II,tIill

初始瞬时效应

延伸率

a

只只

创创

0d)

图2不同类型曲线的上屈服强度和下屈服强度(R,H和R,)

4.9.3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Rp)proofstrength,non-proportionalextension

非比例延伸率等于规定的引伸计标距百分率时的应力(见图3)。使用的符号应附以下脚注说明所

规定的百分率,例如Roo.z,表示规定非比例延伸率为。2%时的应力。

GB/T228-2002

图3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R,)

4.9.4规定总延伸强度(R),proofstrength,totalextension

总延伸率等于规定的引伸计标距百分率时的应力(见图4)。使用的符号应附以下脚注说明所规定

的百分率,例如R,o.s,表示规定总延伸率为0.5%时的应力。

图4规定总延伸强度(R)

4.9.5规定残余延伸强度(R,)permanentsetstrength

卸除应力后残余延伸率等于规定的引伸计标距(Le)百分率时对应的应力(见图5)。使用的符号应

附VI下脚注说明所规定的百分率。例如Rm.z,表示规定残余延伸率为0.2%时的应力。

图5规定残余延伸强度(Rr)

GB/T228=2002

5符号和说明

本标准使用的符号和相应的说明见表I.

表1符号和说明

符号单位说明

试样

mm矩形横截面试样厚度或管壁厚度

mm矩形横截面试样断裂后编朝处最小厚度

二二+mm州3}*amuffwv1Fo!fgAhMq,l)1<a一一二

b

mm矩形横截面试样平行长度的宽度或晋的纵向剖条宽度或扁丝宽度

b.mm矩形横截面试样断裂后缩颈处最大宽度

dmm圆形横截面试样平行长度的直径或圆丝直径

d.mm圆形横截面试样断裂后姻颐处最小直径

Dmm管外径

Lomm原始标距

Lonl们飞测定A。的原始标距(见附录G)

Lmm平行长度

L<n飞川引伸计标距

Lnl切试样总长度

mm过渡弧半径

L}mm断后标距

乙毛m甘n侧定A,的断后标距(见附录G)

g质量

尸/g,.密度

S.mm艺原始徽截面积

S-m切.断后最小横截面积

贾四周率(至少取4位有效数字〕

k比例系数

Z%OrMlkv*.平X100

伸长

△石二mm最大力(凡)总延伸

mm断后伸长(I-一I-)

A%断后伸体导X100

A.%断裂总伸长率

A肠屈服点延伸率

月.%最大力(F)非比例伸长率

A‘%最大力(F.)总伸长率

301

GB/T228一2002

表1(完)

符号单位说明

亡p%规定非1窟例延伸率

昌%规定总筵伸率

仁「%规定残余延伸率

F。N最大力

屈服强度一规定强度一抗拉强度

R日N/mmZ上屈服强度

瓜一{下屈服强度

尺NZnln12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

R,N/mm纽规定总延伸强度

RN/mmZ规定残余延伸强度

RmN/rnmZ抗拉强度

E弹性模量

一{N/mm艺

注:IN/mmZ二IMI〕。

6试样

6,1形状与尺寸

6.1.1一般要求

试样的形状与尺寸取决于要被试验的金属产品的形状与尺寸。通常从产品、压制坯或铸锭切取样坯

经机加工制成试样。但具有恒定横截面的产品型〔材、棒材、线材等)和铸造试样(铸铁和铸造非铁合金)

可以不经机加工而进行试验.

试样横截面可以为圆形、矩形、多边形、环形,特殊情况下可以为某些其他形状。

试样原始标距与原始横截面积有Jo.一*叔关系者称为比例试样。国际上使用的比例系数k的值

为565。原始标距应不小于51mml二。当试样横截面积太小,以致采用比例系数k为5.65的值不能符

合这一最小标距要求时,可以采用较高的值(优先采用11.3的值)或采用非比例试样。非比例试样其原

始标距(Lo)与其原始横截面积S(。)无关。

试样的尺寸公差应符合相应的附录(见6.)2。

6.1.2机加工的试样

如试样的夹持端与平行长度的尺寸不相同,它们之间应以过渡弧连接(见图01、图11和图”)。此

弧的过渡半径的尺寸可能很重要,如相应的附录(见6.)2中对过渡半径未作规定时,建议,应在相关产

品标准中规定。

试样夹持端的形状应适合试验机的夹头。试样轴线应与力的作用线重合。

试样平行长度(L)或试样不具有过渡弧时夹头间的自由长度应大于原始标距(L。)。

6.1‘3不经机加工的试样

如试样为未经机加工的产品或试棒的一段长度(见图21和图14),两夹头间的长度应足够,以使原

采用说明

飞〕国际标准规定为“不小于2omm”。改成为“不小于51mm”以便扩宽到使用机加工的3mm直径比例试样。

GB/T228一2002

始标距的标记与夹头有合理的距离仁见附录A一D(标准的附录)〕。

铸造试样应在其夹持端和平行长度之间以过渡弧连接。此弧的过渡半径的尺寸可能很重要,建议在

相关产品标准中规定。试样夹持端的形状应适合于试验机的夹头。平行长度(么)应大于原始标距(Lo)。

6.2试样的类型

附录A一D(标准的附录)中按产品的形状规定了试样的主要类型,见表2。相关产品标准也可规定

其他试样类型。

表2试样的主要类型

产品类型

薄板板材线材一棒材一型材

相应的附录

瞬仑扮洲⑧圈印

A

直径或边长)4mmB

直径或边长<4mm{C

D

6.3试样的制备

应按照相关产品标准或GB/T2975的要求切取样坯和制备试样。

7原始横截面积(5.)的测定

试样原始横截面积测定的方法和准确度应符合附录A一D(标准的附录)规定的要求。测量时建议

按照表3选用量具或测量装置。应根据测量的试样原始尺寸计算原始横截面积,并至少保留4位有效

数字。

表3量具或测量装置的分辨力’」mm

试样横截面尺寸分辨力不大于

0。1~0.5以001

>0.5~20‘认005

>2.0一10,0001

)10.0005

8原始标距(L.)的标记

应用小标记、细划线或细墨线标记原始标距,但不得用引起过早断裂的缺口作标记。

对于比例试样,应将原始标距的计算值修约至最接近smm的倍数,中间数值向较大一方修约。原

始标距的标记应准确到土1%。

如平行长度(L)比原始标距长许多,例如不经机加工的试样,可以标记一系列套叠的原始标距。有

时,可以在试样表面划一条平行于试样纵轴的线,并在此线上标记原始标距。

9试验设备的准确度

试验机应按照GB/T16825进行检验,并应为1级或优于1级准确度。

引伸计的准确度级别应符合GB/T1216。的要求。测定上屈服强度、下屈服强度、屈服点延伸率、规

定非比例延伸强度、规定总延伸强度、规定残余延伸强度,以及规定残余延伸强度的验证试验,应使用不

采用说明

幻国际标准未规定此表的要求。增加此要求以保证试样原始横截面积的侧定准确度符合规定的要求.

GB/T228-2002

劣于1级准确度的引伸计;测定其他具有较大延伸率的性能,例如抗拉强度、最大力总延伸率和最大力

非比例延伸率、断裂总伸长率,以及断后伸长率,应使用不劣于2级准确度的引伸计

jln

U试验要求

.,们工

︸试验速率

除非产品标准另有规定,试验速率取决于材料特性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0.1.1测定屈服强度和规定强度的试验速率

10.1.1.1上屈服强度(R,)

在弹性范围和直至上屈服强度,试验机夹头的分离速率应尽可能保持恒定并在表4规定的应力速

率的范围内。

表4应力速率

{应力速率/N(/mm');」一I

材料弹性模量E/(N/mm')

最小最大

<150000

李150000::

10.1.1.2下屈服强度(Rep)

若仅测定下屈服强度,在试样平行长度的屈服期间应变速率应在0.000251s--0.0025/s之间。平

行长度内的应变速率应尽可能保持恒定如不能直接调节这一应变速率,应通过调节屈服即将开始前的

应力速率来调整,在屈服完成之前不再调节试验机的控制。

任何情况下,弹性范围内的应力速率不得超过表4规定的最大速率。

10.1.1.3上屈服强度和下屈服强度(R。和RID

如在同一试验中测定上屈服强度和下屈服强度,测定下屈服强度的条件应符合10.1.1.2的要求。

10.1-1.4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Rp),规定总延伸强度(R,)和规定残余延伸强度(R.)

应力速率应在表4规定的范围内。

在塑性范围和直至规定强度(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规定总延伸强度和规定残余延伸强度)应变速

率不应超过。.0025/s

10.1.1.5夹头分离速率

如试验机无能力测量或控制应变速率,直至屈服完成,应采用等效于表4规定的应力速率的试验机

夹头分离速率。

10-1.2测定抗拉强度R〔.)的试验速率

10.1.2.1塑性范围

平行长度的应变速率不应超过0.008/50

10.1.2.2弹性范围

如试验不包括屈服强度或规定强度的测定,试验机的速率可以达到塑性范围内允许的最大速率。

10.2夹持方法

应使用例如楔形夹头、螺纹夹头、套环夹头等合适的夹具夹持试样。

应尽最大努力确保夹持的试样受轴向拉力的作用。当试验脆性材料或测定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规

定总延伸强度、规定残余延伸强度或屈服强度时尤为重要。

1,断后伸长率(A)和断裂总伸长率(a,)的测定

11.1应按照4.4.1的定义测定断后伸长率。

为了测定断后伸长率,应将试样断裂的部分仔细地配接在一起使其轴线处于同一直线上,并采取特

GB/T228-2002

别措施确保试样断裂部分适当接触后测量试样断后标距。这对小横截面试样和低伸长率试样尤为重要。

应使用分辨力优于。.1mm的量具或测量装置测定断后标距(L}),准确到士。.25mm。如规定的最

小断后伸长率小于5%,建议采用特殊方法进行测定见「附录E(提示的附录)〕。

原则上只有断裂处与最接近的标距标记的距离不小于原始标距的三分之一情况方为有效。但断后

伸长率大于或等于规定值,不管断裂位置处于何处测量均为有效。

11.2能用引伸计测定断裂延伸的试验机,引伸计标距(L)应等于试样原始标距(L.),无需标出试样原

始标距的标记。以断裂时的总延伸作为伸长测量时,为了得到断后伸长率,应从总延伸中扣除弹性延伸

部分。

原则上,断裂发生在引伸计标距以内方为有效,但断后伸长率等于或大于规定值,不管断裂位置处

于何处测量均为有效。

注:如产品标准规定用一固定标距侧定断后伸长率,引伸计标距应等于这一标距。

11.3试验前通过协议,可以在一固定标距上测定断后伸长率,然后使用换算公式或换算表将其换算成

比例标距的断后伸长率(例如可以使用GB/T17600.1和GB/T17600.2的换算方法)。

注仅当标距或引伸计标距、横截面的形状和面积均为相同时,或当比例系数(k)相同时,断后伸长率才具有可比

11.4为了避免因发生在11.1规定的范围以外的断裂而造成试样报废,可以采用附录F(提示的附录)

的移位方法测定断后伸长率。

11.5按照11.2测定的断裂总延伸除以试样原始标距得到断裂总伸长率(见图1).

12.大力总伸长率(A.)和最大力非比例伸长率(A.)的侧定

在用引伸计得到的力一延伸曲线图上测定最大力时的总延伸(△乙m)。最大力总伸长率按照式(1)

计算:

-一丛

又100···……“····……“··…(1)

从最大力时的总延伸△乙m中扣除弹性延伸部分即得到最大力时的非比例延伸,将其除以引伸计标

距得到最大力非比例伸长率(Ag)见图1),

有些材料在最大力时呈现一平台。当出现这种情况,取平台中点的最大力对应的总伸长率(见

图1).

试验报告中应报告引伸计标距。

如试验是在计算机控制的具有数据采集系统的试验机上进行,直接在最大力点渊定总伸长率和相

应的非比例伸长率,可以不绘制力一延伸曲线图。

附录G(提示的附录)提供了人工测定的方法

13屈服点延伸率(A.)的测定3)

按照定义4.6.4和根据力一延伸曲线图侧定屈服点延伸率。试验时记录力一延伸曲线,直至达到均匀

加工硬化阶段。在曲线图上,经过屈服阶段结束点划一条平行于曲线的弹性直线段的平行线,此平行线

在曲线图的延伸轴上的截距即为屈服点延伸,屈服点延伸除以引伸计标距得到屈服点延伸率(见图6).

可以使用自动装置(例如微处理机等)或自动侧试系统测定屈服点延伸率,可以不绘制力一延伸曲

线图。

试骏报告中应报告引伸计标距。

采用说明

3)国际标准未规定此条内容。为了按照定义4.6.4进行侧定,补充此条规定。

Gs/T228-2002

图6屈服点延伸率(A)

14上屈服强度(R..)和下屈服强度(R)的测定0

14.1呈现明显屈服(不连续屈服)现象的金属材料,相关产品标准应规定测定上屈服强度或下屈服强

度或两者。如未具体规定,应测定上屈服强度和下屈服强度,或下屈服强度仁图2d)情况〕。按照定义

4.9.2.1和4.9.2.2及采用下列方法测定上屈服强度和下屈服强度。

14.1.1图解方法:试验时记录力一延伸曲线或力一位移曲线。从曲线图读取力首次下降前的最大力和不

计初始瞬时效应时屈服阶段中的最小力或屈服平台的恒定力。将其分别除以试样原始横截面积(S.)得

到上屈服强度和下屈服强度(见图2)。仲裁试验采用图解方法。

14.1.2指针方法:试验时,读取测力度盘指针首次回转前指示的最大力和不计初始瞬时效应时屈服阶

段中指示的最小力或首次停止转动指示的恒定力。将其分别除以试样原始横截面积((S.)得到上屈服强

度和下屈服强度。

14.1.3可以使用自动装置(例如微处理机等)或自动测试系统测定上屈服强度和下屈服强度,可以不

绘制拉伸曲线图。

15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凡)的测定

15门根据力一延伸曲线图测定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在曲线图上,划一条与曲线的弹性直线段部分平

行,且在延伸轴上与此直线段的距离等效于规定非比例延伸率,例如。.2%的直线。此平行线与曲线的

交截点给出相应于所求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的力。此力除以试样原始横截面积(S.)得到规定非比例延

伸强度(见图3)

准确绘制力一延伸曲线图十分重要。

如力一延伸曲线图的弹性直线部分不能明确地确定,以致不能以足够的准确度划出这一平行线,推

荐采用如下方法(见图7).

试验时,当已超过预期的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后,将力降至约为已达到的力的10YO。然后再施加力

直至超过原已达到的力。为了测定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过滞后环划一直线。然后经过横轴上与曲线原

点的距离等效于所规定的非比例延伸率的点,作平行于此直线的平行线平行线与曲线的交截点给出相

应于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的力。此力除以试样原始横截面积(S)得到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见图7),

采用说明

43国际标准未规定此条内容。为了按照定义4.9.2.1和4.9.2.2进行侧定,补充此条规定。

cs/T228-2002

附录H(提示的附录)提供了逐步逼近方法,可以采用。

注:可以用各种方法修正曲线的原点。一般使用如下方法:在曲线图上穿过其斜率最接近于滞后环斜率的弹性上升

部分,划一条平行于滞后环所确定的直线的平行线,此平行线与延伸轴的交截点即为曲线的修正原点。

图7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R,)(见15.1)

15.2可以使用自动装置(例如微处理机等)或自动测试系统测定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可以不绘制力-

延伸曲线图。

15.3日常一般试验允许采用绘制力一夹头位移曲线的方法测定规定非比例延伸率等于或大于。.2/0u

的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仲裁试验不采用此方法。

16规定总延伸强度(凡)的测定

16.1在力一延伸曲线图上,划一条平行于力轴并与该轴的距离等效于规定总延伸率的平行线,此平行

线与曲线的交截点给出相应于规定总延伸强度的力,此力除以试样原始横截面积((s})得到规定总延伸

强度(见图4),

16.2可以使用自动装置(例如微处理机等)或自动测试系统测定规定总延伸强度,可以不绘制力一延伸

曲线图。

17规定残余延伸强度(R,)的验证方法

试样施加相应于规定残余延伸强度的力,保持力10s-12s,卸除力后验证残余延伸率未超过规定

百分率(见图5),

如相关产品标准要求测定规定残余延伸强度,可以采用附录1(提示的附录)提供的方法进行侧定。

18抗拉强度(几)的侧定5〕

按照定义4.9.1和采用图解方法或指针方法测定抗拉强度。

对于呈现明显屈服(不连续屈服)现象的金属材料,从记录的力一延伸或力一位移曲线图,或从测力度

盘,读取过了屈服阶段之后的最大力(见图8);对于呈现无明显屈服(连续屈服)现象的金属材料,从记

录的力一延伸或力一位移曲线图,或从测力度盘,读取试验过程中的最大力。最大力除以试样原始横截面

积(So)得到抗拉强度。

采用说明

5)国际标准未规定此条内容。为了按照定义4.9.1进行具体侧定,补充此条规定.

Gs/'r228-2002

可以使用自动装置(例如微处理机等)或自动测试系统测定抗拉强度,可以不绘制拉伸曲线图。

图8最大力(Fm)

91断面收缩率(Z)的到定

9.11按照定义4.7测定断面收缩率。断裂后最小横截面积的测定应准确到土2%0

92.1测量时,如需要,将试样断裂部分仔细地配接在一起,使其轴线处于同一直线上。对于圆形横截面

试样,在缩颈最小处相互垂直方向测量直径,取其算术平均值计算最小横截面积;对于矩形横截面试样,

测量缩颈处的最大宽度和最小厚度(见图9),两者之乘积为断后最小横截面积。

原始横截面积(So)与断后最小横截面积((S})之差除以原始横截面积的百分率得到断面收缩率。

19.3薄板和薄带试样、管材全截面试样、圆管纵向弧形试样和其他复杂横截面试样及直径小于3mm

试样,一般不测定断面收缩率。如要求,应双方商定测定方法,断后最小横截面积的测定准确度亦应符合

19.1的要求。

图9矩形横截面试样缩颈处最大宽度和最小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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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试样头部形状仅为示意性.

图1。机加工的矩形横截面试样(见附录A)

GB/T228-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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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面机加工的矩形横截面试样仲裁试,时其表面粗。度应不劣于0.8

试样头部形状仅为示意性。

图n比例试样(见附录B)

推荐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