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3761.12-2020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第12部分:临时医学观察和隔离场所

DB32/T 3761.12-2020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novel coronavirus pneumonia prevention and control—Part 12:Places for temporary medical observation and isolation

江苏省地方标准 中文简体 废止 页数:1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2/T 3761.12-2020
标准类型
江苏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0-07-29
实施日期
2020-07-30
发布单位/组织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江苏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DB32/T 3761的本部分规定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传染病疫情流行期间临时医学观察和隔离场所的卫生防护要求和技术要求,包括场所要求、消毒措施、个人卫生防护和管理要求等。
本部分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宾馆(包括酒店宾馆、快捷酒店、培训中心、疗养院等)、室内体育场馆、室内展览馆等改造为用于临时医学观察和隔离场所。其他用于临时医学观察和隔离场所可参照执行。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盐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京医科大学、镇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起草人:
周连、孙伯超、徐斌、马小莹、汪庆庆、丁震、徐燕、朱宝立、徐承平
出版信息:
页数:12页 | 字数:18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13.100

C50

DB32

江苏省地方标准

DB32/T3761.12—2020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第12部分:临时医学观察和隔离场所

Technicalspecificationsforpreventionandcontrolofnovelcoronaviruspneumonia

Part12:Placesfortemporarymedicalobservationandisolation

2020-07-29发布2020-07-30实施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2/T3761.12—2020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宾馆类临时医学观察与隔离场所........................................................2

5室内体育场馆、室内展览馆类临时医学观察与隔离场所...................................4

I

DB32/T3761.12—2020

前言

DB32/T376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目前分为以下部分:

——第1部分:医疗机构;

——第2部分:学校;

——第3部分:农贸市场;

——第4部分:工业企业;

——第5部分:社区;

——第6部分:公共场所;

——第7部分:餐饮服务机构;

——第8部分:养老机构;

——第9部分: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

——第10部分:公共厕所;

——第11部分:大型活动场所;

——第12部分:临时观察和隔离场所;

——第13部分:公共浴室;

——第14部分:影剧院;

——第15部分:城市轨道交通;

——第16部分:考场;

——第17部分:建筑工地;

——第18部分:殡葬服务机构;

——第19部分:远洋船舶;

——第20部分:医疗废物处置机构;

——第21部分:环卫工人;

——第22部分:城镇污水处理厂;

——第23部分:放射诊断工作场所;

——第24部分:口腔疾病治疗机构;

——第25部分:公共汽电车。

本部分为DB32/T3761的第1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由江苏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盐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京医科大学、镇江市疾

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周连、孙伯超、徐斌、马小莹、汪庆庆、丁震、徐燕、朱宝立、徐承平。

II

DB32/T3761.12—2020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第12部分:临时医学观察和隔离场所

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传染病疫情流行期间临时医学观察和隔离场所的卫生防护要求

和技术要求,包括场所要求、消毒措施、个人卫生防护和管理要求等。

本部分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宾馆(包括酒店宾馆、快捷酒店、培训中心、疗养院等)、

室内体育场馆、室内展览馆等改造为用于临时医学观察和隔离场所。其它用于临时医学观察和隔离场所

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15982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GB18466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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