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3591-2009 溶解乙炔气瓶充装规定

GB/T 13591-2009 Rules for the filling of dissolved acetylene cylinders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11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3591-2009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9-06-25
实施日期
2010-04-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溶解乙炔气瓶(以下简称乙炔瓶)充装的基本原则和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按GB 11638制造的乙炔瓶的充装。
本标准不适用于乙炔瓶组的充装。
本标准不适用于化工生产过程中盛装溶解乙炔的固定容器的充装。
注:本标准中的压力均指表压,有标注的除外。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上海中远化工有限公司、北京东方气体有限公司
起草人:
虞希锡、马昌华、冯志强
出版信息:
页数:11页 | 字数:17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71.100.40

J76O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3591—2009

代替GB13591—1992

溶解乙块气瓶充装规定

Rulesforthefillingofdissolvedacetylenecylinders

自2017年3月23日起,本标准转为推荐性

标准,编号改GBA13591-2009o

2009-06-25发布2010-04-01实施

发布

GB13591—2009

目次

前言ni

i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符号2

5充装前的检查2

6乙烘的充装6

7充装后的检查7

8记录8

T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17年第7

号)和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本标准自2017GB13591—2009

年3月23日起,转为推荐性标准,不再强制执行。

—1—

刖弓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代替GB13591—1992«溶解乙烘充装规定》。

本标准与GB13591-1992相比,主要变化内容如下:

-标准的名称改《溶解乙烘气瓶充装规定》,因为本标准的规定对象是溶解乙烘气瓶;

——在标准适用范围中规定本标准不适用于溶解乙烘气瓶组;

—“充装后的检查”列为独立的条目;增加了贴气瓶警示标签的要求;增加了气瓶检漏的方法和对

有泄漏的气瓶的处理要求.

本标准由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1)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中远化工有限公司、北京东方气体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虞希锡、马昌华、冯志强。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GB13591—19920

m

GB13591—2009

溶解乙怏气瓶充装规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溶解乙烘气瓶(以下简称乙烘瓶)充装的基本原则和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按GB11638制造的乙烘瓶的充装。

本标准不适用于乙烘瓶组的充装。

本标准不适用于化工生产过程中盛装溶解乙烘的固定容器的充装。

注:本标准中的压力均指表压,有标注的除外。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3864工业氮

GB/T6026工业丙酮(GB/T6026—1998,eqvASTMD329-1995)

GB6819溶解乙烘[GB6819—2004,JISK1902;1980(1992),M()D]

GB7144气瓶颜色标志

GB11638溶解乙烘气瓶(GE11638—2003,ISO3807.2:2000,Cylindersforacetylene—Basic

requirements——Part2:Cylinderswithfusibleplugs,MOD)

GB/T13005气瓶术语

GB13076溶解乙烘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GB16804气瓶警示标签(GB16804—1997,eqvISO7225:1994)

3术语和定义

GB/T13005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乙怏瓶皮重tareweight

钢瓶、填料、附件(瓶阀、固定式专用瓶帽、易熔合金塞和检验标记环)的质量与丙酮规定充装量

之和。

3.2

乙怏瓶实重actualweight

在用乙烘瓶再次充装前或充装后的实际称量侑。

3.3

剩余压力residualpressure

在用乙烘瓶再次充装前瓶内乙烘的压力。

3.4

最大乙怏量maximumacetylenecontent

规定的瓶内乙烘的最大限定质量。

3.5

最大限定压力maximumpermissiblesettledpressure

在基准温度15C吋,充以规定丙酮量和最大乙烘量的乙烘瓶的最大允许压力。

GB13591—2009

3.6

静置后压力settledpressure

乙烘瓶充以规定丙酮量并充装乙烘,静置后,瓶内气体在当时均匀环境温度下的压力。

4符号

以下符号适用于本标准:

B——乙烘在丙酮中的质量溶解度,单位为千克每千克(kg/kg);

G——乙烘瓶内剩余乙烘量,单位为千克(kg);

叫i——乙烘瓶内乙烘充装量,单位为千克(kg);

“a——乙烘瓶的最大乙烘量,单位为千克(kg);

加f——丙酮补加量,单位为千克(kg);

Ta——乙烘瓶实重,单位为千克(kg)(TA1—充装前,Ta2—充装后);

Tm——乙烘瓶皮重,单位为千克(kg);

V——钢瓶实际容积,单位为升(L);

S瓶内多孔填料孔隙率,%。

5充装前的检查

乙烘瓶充装单位应取得省级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气瓶充装许可证》。

操作人员应经质量监督部门考核合格,并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5.1乙怏瓶的检查

5.1.1乙烘瓶充装前,充装单位应有充装前专职检查员负责,逐只检查。

5.1.2乙烘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充装:

a)无制造许可证单付生产的;

b)未取得中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国外制造商生产的;

c)不是本充装单位自有产权乙烘瓶且未办理临吋充装变更手续的;

d)瓶体腐蚀、机械损伤等表面缺陷,按GB13076应报废的;

e)易熔合金熔融、流失、损伤的;

f)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

g)有其他影响安全充装缺陷的。

5.1.3乙烘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做相应处理或送乙烘瓶检验单位检验:

a)无产品合格证的(首次充装);

b)颜色标志不符合GB7144规定或表面漆色脱落严重的;

c)钢印标志不全或不能识别的;

d)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的;

e)首次充装或经拆装、更换瓶阀、易熔合金塞后,未进行置换的;

f)超过检验期限的;

g)瓶阀侧接嘴处积有炭黑或焦油等异物的;

h)对瓶内多孔填料、溶剂的质量有怀疑的;

i)有其他影响安全使用缺陷的。

对国外或港澳地区用户的乙烘瓶检查,除原始标志、颜色标志和附件按国外或特殊的规定检查外,

其他项目仍按本条的规定进行检查。

5.2剩余压力检查

乙烘瓶在充装前,应逐只检查瓶内是否存有压力,检查前乙烘瓶应在室内静置8h以上。

2

GB13591—2009

5.2.1用表盘直径不小于100mm,精度不低于1.6级的压力表测定瓶中的剩余压力。

5.2.2根据剩余压力和测定剩余压力吋乙烘瓶周围环境温度,求出瓶内剩余乙烘量,乙烘瓶内剩余乙

烘量按公式(1)计算:

G=0.38•》•V•23(1)

乙烘在丙酮中的质量溶解度B按表1选取。

公称容积10L~60L乙烘瓶的剩余乙烘量可按表2〜表6选取。

5.2.3对无剩余压力或经内部检查后首次充装的乙烘瓶,必须按下列规定进行置换:

a)用于置换的乙烘气,应符合GB6819的要求。

b)置换吋乙烘气压力宜小于0.2MPa。

c)置换后的乙烘瓶,应按GB6819规定的试验方法和技术要求测定乙烘纯度。

d)对于混入空气或其他非乙烘气体的乙烘瓶,应先用符合GB/T3864中一等品要求的氮气进行

置换;置换后分析,瓶内气体中的氧气体积百分数低于3%时,再按本条中a)、b)、c)的规定用

乙烘气进行置换。

表1乙怏在丙酮中的质量溶解度B单位为千克每千克

压力/

温度/

MPa(绝对压力)

°C

0.10.20.30.40.5

-200.11650.169290.248570.342860.4257

-150.09650.147860.221430.296430.37143

-100.08050.128570.192860.257140.32143

-50.06750.114280.171430.221480.2758

00.057240.108070.15G0.1890.23785

50.048060.094050.135210.17490.20528

100.040560.08190.12040.15250.1796

150.033560.071060.10580.13150.1589

200.027540.06160.0930.11850.14044

250.02210.05280.081130.10420.1249

300.017670.04510.071160.08850.11152

350.01390.03850.06150.08150.0995

400.010260.03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