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4104-2009 岩土工程仪器型号命名方法

GB/T 24104-2009 Method of model and nomenclature for instrument for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废止 页数:2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24104-2009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9-06-12
实施日期
2009-12-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岩土工程仪器型号命名的编制原则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岩土工程仪器产品型号命名的编制和管理。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水利部水文仪器及岩土工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常州金土木仪器有限公司、水利部南京水利水文自动化研究所
起草人:
徐海峰、陆旭、盛旭军、金玲、杨志余、吴怡、李刚
出版信息:
页数:20页 | 字数:37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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犘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

犌犅犜241042009

岩土工程仪器型号命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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犵犵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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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12发布2009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犌犅犜241042009

目次

前言Ⅲ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分类1

5型号1

5.1组成1

5.2组成顺序1

5.3原则2

6命名3

6.1简称汉字拼音字母选用规则3

6.2原则3

6.3名称的组成3

6.4名称要素的缺省规则3

6.5其他3

6.6示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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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规范性附录)土工试验仪器类别、组别、列别代号

A4

A.1类别4

A.2组别4

密度试验仪类()

A.2.1M4

湿度试验仪类()

A.2.2S4

颗粒分析仪类()

A.2.3K4

渗透试验仪类()

A.2.4H5

压缩试验仪类()

A.2.5Y5

强度试验仪类()

A.2.6I5

A.3列别5

附录(规范性附录)大坝监测(观测)仪器类别、组别、列别代号

B6

B.1类别6

B.2组别6

变形监测(观测)仪器类()

B.2.1B6

应力/应变监测(观测)仪器类()

B.2.2Y6

渗流监测(观测)仪器类()

B.2.3L7

温度监测(观测)仪器类()

B.2.4W7

动态监测(观测)仪器类()

B.2.5D7

接收仪表类()

B.2.6J7

集线箱类()

B.2.7X8

B.3列别8

变形监测(观测)仪器类()

B.3.1B8

/—

犌犅犜241042009

应力/应变监测(观测)仪器类()

B.3.2Y10

渗流监测(观测)仪器类()

B.3.3L11

温度监测(观测)仪器类()

B.3.4W12

动态监测(观测)仪器类()

B.3.5D12

接收仪表类()

B.3.6J12

附录(规范性附录)岩石试验(测试)仪器类别、组别、列别代号

C13

C.1类别13

C.2组别13

岩样加工制备设备类()

C.2.1Y13

通用测试仪器设备类()

C.2.2T13

岩石测试仪器类()

C.2.3S14

岩体测试仪器类()

C.2.4I14

现场原位监测仪器类()

C.2.5Y14

岩石力学模型试验仪器设备类()

C.2.6M14

快速判断岩体质量仪器类()

C.2.7P15

波速测试仪器类()

C.2.8B15

接收仪表类()

C.2.9J15

C.3列别15

附录(资料性附录)型号命名示例说明

D16

D.1企业识别号16

D.2示例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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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犌犅犜241042009

前言

本标准在产品分类上与/—《岩土工程仪器系列型谱》基本协调一致。

GBT210292007

本标准的附录、附录、附录为规范性附录,附录为资料性附录。

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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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犌犅犜241042009

岩土工程仪器型号命名方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岩土工程仪器型号命名的编制原则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岩土工程仪器产品型号命名的编制和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岩土工程仪器基本参数及通用技术条件

GBT154062007

/—岩土工程仪器系列型谱

GBT210292007

/—岩土工程基本术语标准

GBT502791998

/—岩土工程仪器术语及符号

GBT241062009

3术语和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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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GBT502791998GBT241062009

4分类

岩土工程仪器分类应符合/—的规定。

GBT210292007

5型号

5.1组成

岩土工程仪器的型号由企业识别号、圆点符、类别号、组别号、列别号、分隔符和型别号等部分组成:

a)企业识别号:用于标识产品的生产单位(如企业商标或代号字母);

)圆点符:“”,采用下圆点符;

b.

)类别号:按仪器的应用领域及在要素测量中的用途划分;

d)组别号:按仪器的测量对象、工作原理等划分;

)列别号:按仪器工作方式、主要规格特征、记录方式或数据采集、处理方式划分;

)分隔符:“—”;

)型别号:仪器在基本用途不变的情况下,技术更新设计的次数。

5.2组成顺序

岩土工程仪器的型号内容顺序按中的)、)、)、)、)、)、)的次序依次排列,见图。

5.1abcdefg1

/—

犌犅犜241042009

□□□□□

型别号

分隔符

列别号(宜用规格特征值)

组别号

类别号

圆点符

企业识别号

图岩土工程仪器型号组成顺序图

5.3原则

5.3.1企业识别号

企业识别号为可选要素。

企业识别号应具有唯一性,应选用能标识生产企业的注册商标或字母代号。

5.3.2圆点符

有企业识别号时,应使用圆点符。

圆点符用“”表示,应置于分类号与类别号中间的下方。

5.3.3类别号、组别号、列别号

5.3.3.1简称汉字

类别号、组别号为必备要素。当用产品规格特征数值表示列别号时,列别号为必备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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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号、组别号、列别号选用的简称汉字应具有代表性,能表征仪器特征,且应不重复。

土工试验仪器类见附录,大坝监测仪器类见附录,岩石测试仪器类见附录。

ABC

5.3.3.2代号

类别号、组别号、列别号应使用代号表示,代号应满足下列要求:

a)以汉语拼音字母(或拉丁字母)中的大写字母表示;

b)选用简称汉字的首个汉语拼音字母;

)同类、同组字母有重复容易产生混淆的,允许使用第二或第三个大写汉语拼音字母作代号,以

此类推。

5.3.3.3列别号

产品列别号宜用产品主要规格特征值表示,其主要规格特征值的选用可参考/—。

GBT154062007

主要规格特征值用缺省量纲的数值表示,小数点以缺省方式表示。

以工作方式、记录方式或数据采集、处理方式来表示列别号时,其要求与类别号、组别号一致。

对土工试验仪器中智能化全自动仪器,列别号简称汉字选用“全”字,列别代号为“”,其他土工试

验仪器列别代号不应使用。

5.3.3.4缺省规则

无主要规格特征且不含记录部分的仪器或传感器可省略列别号。

5.3.4分隔符

分隔符用一字线“—”表示,应置于列别号与型别号中间。

5.3.5型别号

型别号采用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顺序表示。对首次设计生产的产品,其型别号统一标注为“”。

对仪器产品其后的更新换代的型号,则依次选用:、、、……等。

2345

对原产品在不改变基型情况下的更新设计与生产时,在其型别号后加注、、……等。

ABC

/—

犌犅犜241042009

5.3.6其他代号

本标准未给出代号的,可按下列方法选取代号:

a)在有代表性词(或词组)中选择一个汉字作为简称;

b)采用简称汉字的第一个汉语拼音字母作为代号;

)当选取的字母在同类或同组或同列中重复时,则选用简称汉字的第二个汉语拼音字母作为代

号,以此类推。

6命名

6.1简称汉字拼音字母选用规则

简称汉字拼音字母选用规则如下:

a)简称汉字的第一个字汉语拼音的首个拼音字母;

示例:大坝监测仪器中沉降仪,简称汉字“沉降”,汉语拼音“”,其代码为“”。

chenianC

jg

b)同一类别、组别、列别中,如有代码重复时,则选用简称汉字的第一个字汉语拼音的第二个拼

音字母,以此类推,其顺序为:第三个拼音字母、第四个……、第二个简称汉字的第一个拼音字

母、第二个、第三个……、第三个简称汉字……。

示例:土工试验仪器中温度试验仪类湿化仪,简称汉字“湿化”,汉语拼音“”,其代码为“”。

shihuaH

6.2原则

产品的命名应符合下列原则:

a)力求简单、含义确切、合理、统一、通俗明了,并适当兼顾沿用习惯;

b)能反映出仪器的功能及主要特征,必要时也可以加应用范围;

)仪器名称与仪器型号应相互补充,构成一个完整的仪器全称,反映出仪器的主要用途和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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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有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用型号不能表达的,在型号选用上只能反映一种功能,但在名称中应

能全部反映出来;

)仪器名称宜选用/—、/—、/—中的标准用语。

eGBT502791998GBT241062009GBT210292007

6.3名称的组成

仪器的名称一般由以下三个要素组成:

a)引导要素:由表示仪器的应用领域、特征、结构特点等要素组成;

b)主体要素:由表示仪器的类、组、列号的测量要素组成;

)补充要素:由表示仪器的不同性能、复杂程度等要素组成。

6.4名称要素的缺省规则

无需要时,引导要素可省略。

6.5其他

企业产品的型号命名,应在产品主要技术文件中(如:产品使用说明书、技术条件、企业标准等)予以

说明。

6.6示例

产品型号命名的示例参见附录。

/—

犌犅犜241042009

附录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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