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461-2014 旅游滑雪场等级划分与评定
DB22/T 461-2014 Rating and classification of ski resorts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14年12月
研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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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草人:
- 出版信息:
- 页数:31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200
A12
DB22
吉林省地方标准
DB22/T461—2014
代替DB22/T461-2008
旅游滑雪场等级划分与评定
Demarcationandevaluationofskiresort
2014-12-11发布2014-12-30实施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22/T461—2014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22/T461-2008《旅游滑雪场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
本标准与DB22/T461-2008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突发事件”和“应急预案”两个术语和定义;
——增加了对旅游滑雪场建设提出了标准要求。对客运架空索道、客运拖牵索道设计和安装、游客
中心设置与服务都明确规范了执行标准。
——增加了“安全管理体系”,对安全保障、安全管理机构、安全制度、安全教育、应急预案及演
练、持续改进和信息发布等都给出明确要求;
——增加了“服务质量体系”,对服务基本原则、员工仪容仪表、举止言行都给出了规范性要求;
——增加了“为转移经营风险,旅游经营单位应参保公共责任类的保险”的表述;
本标准由吉林省旅游局提出。
本标准由吉林省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省旅游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晓君、蔡跃玲、朱勇、赵红石、刘明一、冯志佰、王勇。
本标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22/T461-2008。
I
DB22/T461—2014
旅游滑雪场等级划分与评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旅游滑雪场等级划分与评定的基本条件、划分及标志、总则、服务质量体系、安全管
理体系、保险和旅游滑雪场等级划分。
本标准适用于室外旅游滑雪场的等级划分与评定。筹建旅游滑雪场的经营单位也可参考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8408游乐设施安全规范
GB9664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
GB12352客运架空索道安全规范
GB19079.6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第6部分:滑雪场所
GB/T10001.1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19401客运拖牵索道技术规范
LB/T011旅游景区游客中心设置与服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旅游滑雪场skiresort
为旅游者提供以滑雪为主要活动项目的娱乐、健身、度假和购物等服务的场所。
3.2
雪具skitools
滑雪使用的必备器具(包括滑雪板、滑雪鞋、脱离器和滑雪杖等)。
3.3
突发事件emergency
1
DB22/T461—2014
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
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3.4
应急预案contingencyplan
面对突发事件、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它
一般应建立在综合防灾规划上。其几个重要子系统为完善的应急、组织管理指挥系统;强有力的应急工
程救援保障系统;综合协调、应对自如的相互支持系统;充分备灾的保障供应系统;体现综合救援的应
急队伍。
4基本条件
应符合GB19079.6的要求。
5划分及标志
5.1用S的数量和滑雪的图案构成旅游滑雪场标志。
5.2旅游滑雪场划分为五个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SSSSS、SSSS、SSS、SS、S级。S的数量越多,表
示滑雪场的等级越高。
6总则
6.1客运架空索道、客运拖牵索道设计和安装应符合GB12352和GB/T19401的规定,游乐设施的安
装应符合GB8408的规定。发现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停止运行。
6.2游客中心设置与服务规范应符合LB/T011的要求,并与旅游滑雪场等级标准相匹配。
6.3各等级划分的基本条件见附录A,应逐项达标。
6.4增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应急预案应作为划分与评定的必备条件。
6.5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指定机构组织评定工作。省级评定机构负责SSSSS、SSSS级的评定工作:
市州负责SSS级的评定和SSSSS、SSSS级的初审、上报工作;县市负责SS、S级的评定和SSS级的初审、
上报工作。旅游滑雪场等级标准的复核工作由原评定机构负责,每年一次。上级评定机构可对复核情况
进行抽查。评定机构应按照本标准和附录A进行复核。对于严重降低或复核认定达不到本标准的旅游滑
雪场,按以下办法处理:
a)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签发警告通知书、通报批评、限期停业整改(整改期3至6个月,验收符合
标准后方可继续运营)、取消旅游滑雪场等级的处理,并向社会公布。
b)凡在一年内接到警告通知书三次以上(含三次)或通报批评两次以上(含二次)的单位取消其
旅游滑雪场的等级,并向社会公布。
6.6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所属等级将被立即取消,相应等级标志不能继续使用并由评定机构收回。
6.7凡取消旅游滑雪场等级的单位,自取消之日起一年内,不予恢复或重新评定;一年后,方可重新
申请。
7服务质量体系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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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服务基本原则
7.1.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护宾客合法权益。
7.1.2对宾客礼貌、热情、亲切、友好,一视同仁。
7.1.3不损害民族尊严,尊重宾客的信仰和风俗习惯。
7.2服务基本要求
7.2.1仪容仪表
7.2.1.1端庄、大方、整洁、规范。
7.2.1.2着工装,佩工牌上岗。
7.2.1.3表情自然、亲切、热情适度,提倡微笑服务。
7.2.2言行举止
7.2.2.1语言文明、简洁、清晰,符合礼仪规范。
7.2.2.2有职业风范,主动服务,站、坐、行姿符合各岗位的规范与要求。
7.2.2.3对宾客提出的问题耐心解释,不推诿应付。
8安全管理体系
8.1安全保障
8.1.1建立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职责明确、信息畅通的安全管理机构。
8.1.2设有救护站(点)、配备设备、药品、专职医护人员及救护组。
8.1.3雪场雪道应分段设置监控系统及应急救援电话提示牌。
8.1.4根据雪道面积配备足够的巡道救护员,危险区至少设置一名定点救护员。
8.1.5雪场场地各岗位工作人员应配备对讲系统,与救护组随时保持通讯畅通。
8.1.6在滑雪道及游人集中区域设有广播,定时播放滑雪安全须知。
8.2安全制度
8.2.1在醒目位置设有“雪场导览图”、“滑雪办理流程”、“滑雪安全须知”等提示牌。除中英文
外,还需有其他主要客源市场语言文字。主要内容包括滑雪者的年龄规定、身体健康情况规定、酒后限
制规定等。
8.2.2应在服务中心显著位置提供当日天气、风力、风向情况。有条件的经营场所配设单色户内或户
外“LED”显示屏。
8.2.3遵守客运索道使用安全规范,做好上、中、下站台安全管理及安全防护,严禁超员、超载、超
速。
8.2.4客运索道、客运拖牵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每日投入使用前,应对其进行试运行和例
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确认。
8.2.5在明显位置悬挂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
8.2.6每日运营前由分管安全领导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8.2.7监控室应有专人值班,随时了解整个滑雪场的动态,及时制止个别滑雪者的不安全行为。
8.2.8遇有3级以上大风、能见度低于50m或超出索道安全管理规范等任何一种恶劣天气条件下,索
道停止运行,封闭雪道,停止滑雪活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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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9雪场各岗位工作人员应进行岗前培训,考核通过后上岗,特种岗位应持证上岗。
8.2.10建立、健全机电设备及维修维护、人员岗位责任制。
8.2.11有健全的应急预案和安全救护、治安保卫制度。
8.3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8.3.1应急预案
8.3.1.1建立滑雪事故、消防、食物中毒、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8.3.1.2组建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
8.3.1.3及时启动救援机制,有效开展救援行动。
8.3.2安全教育
8.3.2.1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
8.3.2.2所有员工都要熟悉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流程,掌握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8.3.2.3安全教育包括新员工岗前安全教育和全体员工的持续性安全教育。新员工及换岗员工应在完
成相应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8.3.3安全管理
8.3.3.1防盗等设施齐全、完好、有效,有专职保安人员,人数符合需要;
8.3.3.2建立滑雪场电子监控系统,对滑雪道及主要服务区域实施全程监控;
8.3.3.3巡道救护员应保证对全部雪道常态巡护;
8.3.3.4滑雪道施行功能区划分,并设有安全防护网、防撞墙及明显的隔离标志;
8.3.3.5在醒目位置设立“滑雪者安全守则”、“雪道条件及适应技术等级”等标志。
8.3.4应急预案演练
8.3.4.1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事故和各项应急预案及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
8.3.4.2应急演练每个雪季至少一次,并做好演练科目及参演人员等情况的详细记录。
8.4持续改进
8.4.1结合安全管理目标和日常安全管理监督,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持续改进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
性。
8.4.2发生旅游安全事故后,应总结事故发生原因,分析应对措施和事后处理是否得当,提出相应的
纠正措施和预防改进措施,督促改进措施的落实,并建立完整的事故档案。
8.5信息发布
发生旅游安全事故后,对媒体发布突发事件信息应事先征得公安、旅游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9保险
9.1滑雪属高风险旅游项目,为转移经营风险,旅游经营单位应参保公共责任类的保险。
9.2应提醒旅游者购买或代旅游者购买特定意外伤害保险,项目活动费中已包含特定意外伤害保险的,
应作相应说明。
9.3应为在职员工和临时工作人员购买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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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旅游滑雪场等级划分
10.1SSSSS级
10.1.1雪场设备及设施基本条件
10.1.1.1雪道
a)总长度应大于20000m(不含越野雪道);设有适合高、中、初级滑雪者雪道;
b)有两条长度达到2800m以上的高级雪道,平均坡度达到15度~23度;
c)有两条长度达到2000m以上的中级雪道,平均坡度达到12度~18度;
d)初级滑雪道宽度应不小于60m,平均坡度10度~15度;
e)应有不同类型的高、中、初、儿童、单板雪道;
f)滑雪道平整无障碍物;
g)初级滑雪道的停止区长度应不小于60m;
h)滑雪道压实后雪量厚度不少于30cm。
10.1.1.2滑雪具
a)数量大于5000套,品牌滑雪板占有量达到80%以上。脱离器必须通过安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b)性能良好,安全可靠。
10.1.1.3索道
a)至少有2条脱挂式箱式索道;
b)至少有1条吊椅索道;
c)有拖牵索道;
d)索道配置合理,运输能力充分满足需要;
e)索道设备完好,运行正常,无安全隐患,应符合GB12352的要求。
10.1.1.4造雪系统
a)应有造雪供水系统;
b)有足够的水源;
c)应有15台以上造雪机。
10.1.1.5压雪机
a)应有4台以上压雪机;
b)工作性能良好。
10.1.1.6雪道照明设备
a)雪道配有照明系统;
b)照明设备先进,灯光柔和;
c)亮度应满足夜间滑雪需求。
10.1.1.7滑雪场救护
a)有12台以上专用雪地救护摩托、对讲机和雪地救护拖船,有救护直升机降落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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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有专职救护医生和救护车辆;
c)有救护站;
d)有必需的救护药品和设备。
10.1.1.8滑雪场安全防护
a)滑雪场危险地段应设有牢固、可靠的防护网、保护垫;
b)危险区域应设有安全警示标志、防护设施及应急救援电话提示牌;
c)有雪道安全巡逻人员,并设有安全监控系统。
10.1.1.9滑雪技术指导员
a)有不同级别的滑雪技术指导员,并持证上岗;
b)设置滑雪技术指导员专区并公示滑雪技术指导员相关信息;
c)滑雪技术指导员统一着装,标识明显;
d)滑雪技术指导员人数满足需要,并设有外语滑雪技术指导员。
10.1.1.10滑雪具维护及存放
a)应有滑雪板修理设备和场所,有专业修理人员;
b)应有滑雪鞋烘干设备;
c)应有专设的滑雪板存放设备、区域、存放架;
10.1.1.11雪道养护
a)制定雪道养护标准;
b)配备专职养护人员;
c)每天对滑雪道压雪。
10.1.2旅游交通
a)进出便捷,抵达公路全部为水泥或沥青路面;
b)有公交专线或应有旅游专线交通工具;
c)有专用停车场,面积不低于20000m2,布局合理,场地平整;
d)停车场有专人值守,大小车辆分类存放;
e)冬季应及时清雪;
f)内部交通布局合理。
10.1.3辅助项目
a)各种标识、标志美观醒目;
b)文字准确规范,有中英文对照,应符合GB/T10001.1的规定;
c)有外语滑雪宣传资料,品种齐全、内容丰富、制作精美;
d)设有外语咨询、投诉服务等多功能的滑雪接待中心或雪具大厅;
e)应有12项以上娱雪活动项目;
f)有不小于8m2滑雪场全景图。
10.1.4卫生
a)环境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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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公共场所应符合GB9664的规定;
c)有水冲或生态厕所,建筑造型、色彩及格调与环境协调;
d)垃圾箱、桶数量充足、标识明显、位置得当、与环境相协调,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有处理措施;
e)餐饮服务安全卫生,应配备消毒设备;
f)出租雪服应定期消毒,出租雪鞋应提供一次性卫生袜子。
10.1.5通讯
g)能接收移动电话,信号清晰;
h)在滑雪道及游人集中区域设有广播。
10.1.6购物
a)有两处以上的购物场所;
b)提供生活用品、体育用品和本地区特色的旅游商品和纪念品,明码标价,无欺诈行为;
c)商场管理有序,经营者佩戴胸卡,无尾随兜售或强买强卖等行为。
10.1.7综合管理与服务
a)管理机构健全、管理人员统一着装,挂牌服务;
b)交通、卫生、环保、旅游服务、旅游质量、旅游安全、旅游统计等各项管理制度完备、有效;
c)应有独特的产品和质量形象,有企业标识并广泛运用;
d)交通安全、保卫、环保等各项业务培训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实施,上岗人员培训合格率达
100%;
e)设有受理投诉的人员、电话和信箱,游客投诉处理及时,有完整的记录;
f)公共信息图形符号以应符合GB/T10001.1和国际雪联(FIS)的规定,设置规范、醒目,位置
合理;
g)提供休息设施,有热饮区域和服务;
h)有残疾人设施。能为残疾人、老年人、儿童等特殊人群提供特殊服务;
i)提供雪服、雪具、护具出租服务,对出租雪具、雪服进行洗涤和消毒;
j)提供上网服务和天气预报;
k)公布咨询、投诉、救援电话,有移动电话充电服务;
l)在醒目位置设置各种雪道、索道分布图;
m)提供存车服务;
n)提供会员、团队、散客分别使用的通道;
o)应有住宿服务;
p)应有VIP服务;
q)提供更衣场所和物品存放服务;
r)山上应设置休息场所;
s)能用三种以上外语提供服务。
10.1.8接待设施
滑雪场应有三星级以上星级饭店或功能齐全的度假酒店。应有同时接待1000人就餐的条件和能力;
10.1.9旅游资源与环境保护
a)空气质量应达到GB3095-2012中规定的一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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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噪声质量应达到GB3096-2008中规定的0类标准;
c)地面水环境质量应符合GB3838中的规定;
d)有环境保护规划,建设项目经过环评;
e)滑雪场周边形成优美的天际轮廓线;
f)滑雪场建筑布局合理,建筑造型与环境协调,有效维护景观氛围;
10.1.10接待规模
一个雪季接待旅游滑雪人次在15万以上。
10.2SSSS级
10.2.1旅游雪场设备及设施基本条件
10.2.1.1雪道
a)总长度应大于15000m(不含越野雪道),设有适合高、中、初级滑雪者雪道;
b)单道长度至少一条大于2000m;
c)初级滑雪道宽度不小于60m,平均坡度8度~12度;
d)应有不同类型的高、中、初、儿童、单板雪道;
e)滑雪道平整无障碍物;
f)初级滑雪道的停止区长度不小于60m;
g)滑雪道压实后雪量厚度不少于30cm。
10.2.1.2滑雪具
a)数量大于2000套;品牌滑雪板占有量达到50%以上,脱离器应通过安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b)性能良好,安全可靠。
10.2.1.3索道
a)至少有一条脱挂式箱式索道;,
b)高、中级滑雪道有吊椅索道;
c)有脱牵索道;
d)索道配置合理,运输能力充分满足需要;
e)索道设备完好,运行正常,无安全隐患,应符合国家GB12352的要求。
10.2.1.4造雪系统
a)应有造雪供水系统;
b)有足够的水源;
c)应有10台以上造雪机。
10.2.1.5压雪机
a)应有3台以上压雪机;
b)工作性能良好。
10.2.1.6雪道照明设备
a)雪道配有照明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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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照明设备先进,灯光柔和;
c)亮度应满足夜间滑雪需求。
10.2.1.7滑雪场救护
a)有8台以上专用雪地救护摩托、对讲机和雪地救护拖船;
b)应专职救护医生和专用救护车辆;
c)有救护站;
d)有必需的救护药品和设备;
e)有滑雪道安全巡逻人员,并设有安全监控系统。
10.2.1.8滑雪场安全防护
a)滑雪场危险地段应设有牢固、可靠的防护网、保护垫;
b)危险区域应设有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及应急救援电话提示牌。
10.2.1.9滑雪技术指导员
a)有不同级别的滑雪技术指导员,并持证上岗;
b)设置滑雪技术指导员区并公示滑雪技术指导员相关信息;
c)滑雪技术指导员统一着装,标志明显;
d)滑雪技术指导员人数满足需要,有外语滑雪技术指导员。
10.2.1.10滑雪具维护及存放
a)应有滑雪板修理设备和场所,有专业修理人员;
b)应有滑雪鞋烘干设备;
c)应有专设的雪板存放设备、区域、存放架;
10.2.1.11雪道养护
a)制定雪道养护标准;
b)配备专职养护人员;
c)每天对滑雪道压雪。
10.2.2旅游交通
a)进出便捷,抵达公路全部为水泥或沥青路面;
b)有公交专线或应有旅游专线交通工具;
c)有专用停车场,面积不低于10000m2,布局合理,场地平整;
d)停车场有专人值守,大小车辆分类存放;
e)冬季对道路、停车场应及时清雪。
10.2.3辅助项目
a)各种标识、标志美观醒目、文字准确规范,有中英文对照,应符合GB/T10001.1规定;
b)有滑雪宣传资料品种齐全、内容丰富、制作精美;
c)设有咨询、投诉、服务等多功能的滑雪接待中心或雪具大厅;
d)应有10种以上娱雪活动项目;
e)有不小于8m2的滑雪场全景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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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卫生
a)环境整洁;
b)公共场所应达到GB9664的规定;
c)有水冲或生态厕所,数量能满足需要,建筑造型、色彩及格调与环境协调;
d)垃圾箱、桶数量充足、标识明显、位置得当、与环境相协调,垃圾及时清扫。生活垃圾及生活
污水有处理措施;
e)餐饮服务安全卫生,配备消毒设备;
f)出租雪服应定期消毒,出租雪鞋应提供一次性卫生袜子。
10.2.5通讯
a)能接收移动电话信号,信号清晰;
b)在滑雪道和游人集中区域有广播。
10.2.6购物
a)有较大的购物场所;
b)提供生活用品、体育用品和本地区特色的旅游商品和纪念品,明码标价,无欺诈行为;
c)商场管理有序,经营者佩戴胸卡,无尾随兜售或强买强卖行为。
10.2.7综合管理与服务
a)管理机构健全、管理人员统一着装,挂牌服务;
b)交通、卫生、环保、旅游服务、旅游质量、旅游安全、旅游统计等各项管理制度完备、有效;
c)有独特的产品和质量形象,有企业标识并广泛运用;
d)交通安全、保卫、环保等各项业务培训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实施,上岗人员培训合格率达
95%以上;
e)设有受理投诉的人员、电话和信箱,游客投诉处理及时,有完整的记录;
f)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应符合GB/T10001.1和国际雪联(FIS)的规定,设置规范、醒目,位置合
理;
g)提供休息设施,有热饮区域和服务;
h)有残疾人设施。能为残疾人、老年人、儿童等特殊人群提供特殊服务;
i)提供雪服、雪具、护具出租服务;
j)提供上网服务、天气预报;
k)公布咨询、投诉、救援电话,有移动电话充电服务;
l)在醒目位置设置各种雪道、索道分布图;
m)提供存车服务;
n)提供会员、团队、散客分别使用的通道;
o)提供住宿服务;
p)提供VIP服务;
q)山上设置休息设施;
r)能用二种以上外语提供服务。
10.2.8接待设施
滑雪场应有三星级以上酒店或功能齐全的度假酒店。应有同时接待600人就餐的条件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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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旅游资源与环境保护
a)空气质量应达到GB3095-2012中规定的一级标准;
b)噪声质量应达到GB3096-2008中规定的0类标准;
c)地面水环境质量应符合GB3838的规定;
10.2.10接待规模
一个滑雪季接待旅游滑雪者人次在12万以上。
10.3SSS级
10.3.1滑雪场设备及设施基本条件
10.3.1.1雪道
a)总长度应大于5000m(不含越野雪道),设有适合高、中、初级滑雪者雪道;
b)单道长度至少一条大于1500m;
c)初级滑雪道平均宽度应不小于60m,平均坡度6度~10度;
d)应有不同类型的高、中、初、儿童、单板雪道;
e)雪道平整无障碍物;
f)初级滑雪道的停止区长度不少于40m;
g)滑雪道雪量压实后不少于20cm。
10.3.1.2滑雪具
a)数量大于1500套,脱离器应通过安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b)性能良好,安全可靠。
10.3.1.3索道
a)至少有两条吊椅索道;
b)有脱牵索道;
c)索道配置合理,运输能力满足需要;
d)索道设备完好,运行正常,无安全隐患,应符合GB12352的要求。
10.3.1.4造雪系统
a)应有造雪供水系统;
b)有足够的水源;
c)应有6台以上造雪机。
10.3.1.5压雪机
a)至少有2台压雪机;
b)工作性能良好。
10.3.1.6雪道照明设备
a)雪道配有照明系统;
b)照明设备先进,灯光柔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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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亮度应满足夜间滑雪需求。
10.3.1.7雪场救护
a)有6台以上专用雪地救护摩托、对讲机和雪地救护拖船;
b)有专职救护医生和车辆;
c)设有救护站;
d)有必需的救护药品和设备;
e)有滑雪道安全巡逻人员。
10.3.1.8雪场安全防护
a)滑雪道危险地段应设有牢固、可靠的防护网、保护垫;
b)危险区域应设有安全警示标志及应急救援电话提示牌。
10.3.1.9滑雪技术指导员
a)滑雪技术指导员应持证上岗;
b)设置滑雪技术指导员专区,公布滑雪技术指导员相关信息;
c)统一着装,标志明显;
d)滑雪技术指导员人数满足需要,有外语滑雪技术指导员。
10.3.1.10滑雪具维护及存放
a)应有滑雪板修理设备和场所,有专业修理人员;
b)应有滑雪鞋烘干设备;
c)应有专用的滑雪具存放设备、区域、存放架。
10.3.1.11滑雪道养护
a)制定雪道养护标准;
b)配备专职养护人员。
c)每天对滑雪道压雪。
10.3.2旅游交通
a)进出便捷,抵达公路全部为水泥或沥青路面;
b)有公交专线或旅游专线交通工具;
c)有专用停车场,面积不小于6000m2,场地平整;
d)停车场有专人值守,大小车辆分类存放;
e)冬季对道路、停车场及时清雪。
10.3.3辅助项目
a)各种标识美观醒目、文字准确规范,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符合GB/T10001.1有关规定,有中英
文对照;
b)有滑雪宣传资料品种齐全、内容丰富、制作精美;
c)设有咨询、投诉、接待服务等多功能的接待中心或雪具大厅;
d)有8种以上娱雪项目;
e)有不小于8m2的全景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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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2/T461—2014
10.3.4卫生
a)环境整洁;
b)公共场所达到国家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应符合GB9664的规定;
c)有水冲或生态厕所,数量能满足需要,建筑造型、色彩及格调与环境协调;
d)垃圾箱(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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