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1982.3-2011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规范 第3部分 工程建设招投标

DB37/T 1982.3-2011 Public Resource Trading Service Specification Part 3: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Bidding and Tendering

山东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1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7/T 1982.3-2011
标准类型
山东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1-11-01
实施日期
2011-12-01
发布单位/组织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1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160

A00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1982.3—2011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规范第3部分:工程建

设招投标

2011-11-01发布2011-12-10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7/T1982.3—2011

前言

DB37/T1982《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规范》分为四个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政府采购;

——第3部分:工程建设招投标;

——第4部分:土地招拍挂。

本部分为DB37/T1982的第3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肥城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提出。

本部分由山东省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肥城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肥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赵永军、黎燕、孟庆国、原静、郇宜亮、尹小军、赵刚、李振涛、王雪、赵丹。

I

DB37/T1982.3—2011

引言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国家对公共资源配置的法制化、市场化、公开化提出了更新

更高的要求,政府采购、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招拍挂等已经成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基本法律制度。

近年来,各地相继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各类交易主体提供统一、便捷的服务。加强和改进公共资

源交易服务,有利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促进市场经济发展完善,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各

类交易主体的合法权益。

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建设,通过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实现交易活动的统一进场、

集中监管;通过规范交易规则流程,营造诚实守信的交易秩序;通过建立电子监察标准体系,打造科技

防腐的新载体,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II

DB37/T1982.3—2011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规范第3部分:工程建设招投标

1范围

DB37/T1982的本部分给出了工程建设招投标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工作流程、服务质量要求以及服

务监督与投诉。

本部分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公共资源交易机构工程建设招投标服务工作,不进入交易机构的工

程建设招投标活动可参照执行。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公开招标

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2.2

邀请招标

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2.3

招标代理机构

是指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3服务流程

3.1进场登记

3.1.1交易机构应根据招标人提出的交易申请,对具备招标条件的工程建设项目办理交易手续。

3.1.2招标人进行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登记,并提供以下资料: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

——土地使用批准文件;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招标所需的设计文件、图纸及技术资料;

——法人委托书;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1

DB37/T1982.3—2011

3.2现场审核

交易机构到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现场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发现有违规行为的,应移交有关部门

查处。

3.3确定招标代理机构

3.3.1由招标人或经招标人委托在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库中依法选取招标代理机构。

3.3.2组织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合同,委托招标合同应至少载明以下事项:

——招标人、委托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地址;

——招标的方式、时间、地点、范围、合同期限;

——招标代理费及支付方式、期限。

3.4招标文件备案

审核招标文件并予以备案,招标文件至少载明以下事项:

——投标邀请书;

——投标人须知;

——合同主要条款;

——投标文件格式;

——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

——技术条款;

——设计图纸;

——评标标准和方法;

——投标辅助材料。

3.5发布招标公告

3.5.1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审核招标公告并在交易服务平台发布招标信息,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投标。

3.5.2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可根据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的委托发出投标邀请书。

3.5.3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和资金来源;

——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

——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对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的费用;

——对投标人资质等级的要求。

3.5.4公告期限应于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计算,不少于5个工作日。

3.6受理投标人报名

3.6.1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接受投标人的申请报名(报名表参见附录A),发放受理通知书和诚信

承诺书。

3.6.2报名资格审查宜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

3.6.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营业执照;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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