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2199-2000 非广播盒式磁带录像机环境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 12199-2000 Environmental testing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for non-broadcast video tape recorders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9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2199-2000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0-10-17
实施日期
2001-05-01
发布单位/组织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信息产业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信息产业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起草人:
李旭进、付菁
出版信息:
页数:9页 | 字数:15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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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2199—2000

非广播盒式磁带录像机环境要求

和试验方法

Environmentaltestingrequirementsandmethods

fornon-broadcastvideotaperecorders

2000-10-17发布2001-05-01实施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GB/T12199—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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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是参照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C68《环境试验》和国家标准GB/T2423«电工电子产品环境

试验》的有关部分,对国家标准GB/T12199—1990《非广播盒式磁带录像机环境要求和试验方法》进行

修订的。

主要修改内容包括:

——将高温贮存时间由48h改为2h;

——将恒定湿热条件中(93乂)%和(83=)%分别改为(93+3)%和(85±3)%;

——将低温负荷条件由O”C、5C改为一5'C、OC;

——将低温贮存吋间由16h改为2h;

——将温度变化试验中循环次数由10次改为5次;

——自由跌落试验中,按样品质量划分的间隔及相应的跌落高度作了适当的调整;

——标准编写格式按GB/T1.1—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

1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的规定作了适当的修改。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代替GB/T12199—1990。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信息产业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信息产业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旭进、付菁。

I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非广播盒式磁带录像机环境要求GB/T12199—2000

和试验方法

代替GB/T12199—1990

Environmentaltestingrequirementsandmethods

fornon-broadcastvideotaperecorders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非广播盒式磁带录像机的环境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专业用和家用盒式磁带录像机。它是评定产品在实际贮存、运输和使用环境条件下适

应性的依据。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的引用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2423.1-1989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A:低温试验方法

(eqvTEC60068-2-1:1974)

GB/T2423.2-1989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B:高温试验方法

(eqvTEC60068-2-2:1974)

GE/T2423.6—1995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二部分:试验方法试验Eb和导则:碰撞

(idtIEC60068-2-29:1987)

GB/T2423.10—1995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二部分:试验方法试验Fc和导则:振动(正

弦)(idtTEC60068-2-6:1982)

GB/T7397—1995非广播磁带录像机测量方法(eqvTEC61041-1:1990)

GB/T15643—1995非广播磁带录像机通用技术条件

3要求

3-1试验样品

受试样品应是在逐批检验的合格批中随机抽取的合格品。

3.2试验顺序

本环境试验包括气候试验和机械试验。试验吋,应对同一台样品先进行气候试验再进行机械试验。

气候试验顺序为:

a)高温负荷试验;

b)高温贮存试验;

c)恒定湿热试验;

d)低温负荷试验;

e)低温贮存试验;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0-10-17批准2001-05-01实施

1

GB/T12199—2000

f)温度变化试验。

注:温度变化试验为选做项目。

机械试验顺序为:

a)振动(正弦)试验;

b)碰撞试验;

c)自由跌落试验。

3.3试验程序

a)样品预处理;

b)初始检测;

c)条件试验;

d)恢复;

e)最后检测。

3.4样品预处理

当样品原来所处环境条件不符合正常试验大气条件且对其产生影响时,为消除或部分消除其原有

的影响,应对样品进行预处理。

3.4.1预处理条件

温度:20'C〜30C;

相对湿度:45%〜65%;

大气压:86kPa〜106kPao

3.4.2预处理方法

将无包装的受试样品放入3.4.1所规定的试验箱(室)内搁置48h。

3.5样品检测和恢复条件

样品的检测和试验后的恢复均应在下列正常试验大气条件下进行:

温度:15'C〜35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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