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4569-2000 摩托车噪声限值及测试方法
GB 4569-2000 Limits and measurement of noise emitted by motorcycles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00年08月
-
2005年04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上海摩托车研究所
- 起草人:
- 史重九、陈琦峰、张蕾、李强、徐峻
- 出版信息:
- 页数:19页 | 字数:35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GB4569-2000
曰牙
前.二习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标准化法》,控制摩托车的噪声污染,减少摩托车噪声对环境的危害,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对GB16169-1996(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噪声限值》的摩托车加速行驶噪声限值部分和
GB/T4569-1996(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噪声测t方法》的摩托车噪声测量方法部分的修订。本标准与
GB16169-2000《轻便摩托车噪声限值及测试方法》部分代替GB16169-1996和GB/T4569-1996,
根据我国摩托车产品的实际情况,摩托车的加速行驶噪声限值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的实施日
期为2002年1月1日,两轮摩托车加速行驶噪声限值等同采用1984年7月24日生效的联合国欧洲经
济委员会法规ECER41/01《关于摩托车噪声认证的统一规定》的要求。第二阶段的实施日期为2005年
7月1日,两轮摩托车和三轮摩托车加速行驶噪声限值等同采用1999年6月17日生效的欧洲共同体
指令97/24/EC《两轮/三轮摩托车型式认证》中第9章“关于两轮或三轮摩托车允许噪声级和排气系统”
的要求。
本标准的测t方法部分,等效采用欧洲共同体指令97/24/EC第9章的有关规定。其中附录B标(
准的附录)“噪声测量试验路面的要求”等效采用ISO10844:1994声《学—测t道路车辆噪声用试验
路面的规定》的要求,现暂缓实施,待具备条件时再实施.
本标准采用97/24/EC第9章的规定,增加了对装有纤维吸声材料的排气系统的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和附录D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机械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摩托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史重九、陈琦峰、张曹、李强、徐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4569一2000
摩托车噪声限值及测试方法部分代替GB16169-1996
GB/T4569-1996
Limitsandmeasurementofnoiseemittedbymotorcycles
范目
本标准规定了摩托车赛(车除外)加速行驶噪声限值及测t方法.并规定了康托车定ti噪声测t
方法。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3785-1983声级计的电、声性能及测试方法
GB/T5378-1994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道路试验总则
GB/T6003.1-1997金属丝编织网试验筛
GB/T15173-1994声校准器
ISO2599:1983铁矿石—磷含量的测定—滴定法
ISO10534.1:1996声学—吸声系数和阻抗的测定—阻抗管法
ISO10844:1994声学—测A道路车辆噪声用试验路面的规定
3定义和符号
3.1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1摩托车型式认证试验
摩托车型式认证试验指对制造企业将要投产的摩托车新车型代表车辆按型式认证规定进行的
试验。
3.1.2摩托车生产一致性检查试验
摩托车生产一致性检查试验指对型式认证试验合格的摩托车车型的成批生产车辆按生产一致性检
查规定进行的试验。
3.1.3背景噪声
背景噪声指受试摩托车噪声不存在时周围环境的噪声包(括风噪声).
3.1.4排气消声系统
排气消声系统指限制由摩托车发动机排气产生的噪声所必需的整套部件.
3.2符号
本标准使用下列符号。
V,,:发动机排量.
S:发动机最大功率转速,
国家质f技术监任局2000一08一21批准2001一07一01实施
GB4569一2000
Nn:受试摩托车接近加速始端线A(A'线)时发动机的称定转速,
V:受试摩托车的设计最高车速;
VA:受试摩托车接近加速始端线A(A'线)时的稳定车速。
4嗓声限值
4.1摩托车型式认证试验加速行驶噪声限值见表1,
表1摩托车型式认证试验加速行驶噪声限值
发│动机排量│嗓声限值,dB(A)
m│L│第一实施阶段│第二实施阶段│
V│h├───────────┬───────────┤
2│002年1月1日起││2005年7月1日起│
两│轮康托车│三轮│康托车│两轮康托车│三轮卑托车│
>│50且(80│77│82│75│80│
>│80且成175│80││77││
>│175│82││80││
4.2摩托车生产一致性检查试验的实施日期与型式认证试验相同,加速行驶噪声限值比型式认证试验
加速行驶噪声限值高1dB(A),并且不允许生产一致性检查试验测得的噪声级比型式认证试验测得的
噪声级高3dB(A)以上。
4.3装有纤维吸声材料排气消声系统的摩托车应符合附录A标(准的附录)的要求。
4.4定置噪声测量只记录测量值。
5测f仪器
5.1声学测量仪器
5.1.1噪声测量用的声级计或与之相当的测量系统,加速行驶噪声测量时,应符合GB/T3785对1型
声级计精度的要求,尽可能使用延伸杆和延伸电缆;定置噪声测量时,应符合GB/T3785对1型或2型
声级计精度的要求。当使用能周期地监测A计权声级的系统时,系统的读数时间间隔应不大于30ms.
声级计或与之相当的测量系统应按国家有关计量仪器的规定定期检定。
5.1.2测量时使用声级计的A频率计权特性和“快F()"挡时间计权特性。
5.1.3每项测量开始和结束时,都应遵照制造厂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按GB/T15173的要求检查和校准
声级计。在没有再做任何调整的条件下,如果后一次校准读数相对前一次校准读数的差值1型声级计超
过0.5dB,2型声级计超过1dB,则认为前一次校准后的测量结果无效。校准时的读数应按测A要求分
别记录在附录C标(准的附录)、附录D标(准的附录)的表格中.
5.1.4测量过程中,允许按声级计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使用防风罩,但应注意防风罩对传声器灵敏
度和方向性的影响。
5.2车速和发动机转速测量仪器
应使用专用的车速测t仪器和发动机转速表,不应使用受试摩托车上的同类仪表。
5.3气象测量仪器
风速仪、大气压力什和温度计应符合GB/T5378的规定.
6加速行驶嗓声测f方法
6.1测量环境
6.1.1测量场地见(图1)
GB4569一2000
6.1.1.1测量场地的声场条件为:在场地测量区域的中心O点放置一个无指向的小声源时,以O点为
球心的半球面上各个方向的声级偏差不超过士1dB。当满足下列条件时,可以认为测量场地达到了这一
声场条件:
/、
行驶中心线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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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1.\\!鑫魏然落钉111111|
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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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叫一一叫
B尸
\尺寸单位:m/
、圈最小的标准试脸路面Q传声器高(度1.210.1)/
图1行驶噪声测量场地、测量区域及传声器放置
a)在以O点为基点、半径为50m的范围内没有大的声反射物,如:建筑物、围栏、树木、岩石、桥梁、
停放的车辆等。
b)测量场地表面由混凝土、沥青或类似的坚实材料构成,场地应基本水平、平整,表面干燥,应无
雪、高草、尘土或类似的吸声物覆盖。
6.1.1.2通过测量区域的试验跑道应有100m以上的平直的混凝土或沥青路面,路面纵向坡度不大
于1009跑道路面纹理不应导致过大的轮胎噪声.试验路面应达到附录B标(准的附录)的要求.
6.1.1.3试验时除测量人员及驾驶员外,在测量区域内不应有其他人员站立。测量人员应站在不致影
响声级计读数的位置。
6.1.2气象
测量不应在恶劣的气候条件下进行。测量时应排除阵风对声级计读数的影响。
6.1.3背景噪声
测量过程中,背景噪声A(计权声级)至少应比受试摩托车噪声低10dB。如果背景噪声与受试摩托
车噪声之差在10^-16dB之间,受试摩托车噪声测量值应减去图2所示的修正值。
6.2受试摩托车(以下简称受试车)
6.2.1受试车除1名驾驶员以外,应不载重和不乘人,但是应装备行驶时必需的冷却液、燃油、润滑油
及工具箱、备胎等。受试三轮摩托车应不带拖车和半拖车。
6.2.2如果受试车装有自动风扇,在测量过程中应不受干扰。如果受试车的驱动轮多于1个,应只用正
常道路工作时使用的驱动轮。如果受试车装有边车.测量时应取下。
6.2.3在测量以前,受试车应按GB/T5378的规定预热运转,使发动机温度达到正常运转要求。
6.2.4受试车的其他条件应符合GB/T5378的规定。
6.3测量区域及传声器的放置
6.3.1加速行驶测量区域如图1所示。O点为测量区域的中心,AA'线为加速始端线,BB'线为加速终
端线,cc线‘为行驶中心线。
GB4569一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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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10111213141516
受试车噪声与背景噪声之差,dB(A)
图2背景噪声影响的修正
6.3.2声级计传声器应放置在O点两侧,传声器头部端面中心离地高1.2m士0.1m,各距cc线‘
7.5m士0.2m沿℃〔线‘的垂直线侧量)。传声器参考轴与地面平行,并垂直指向CC线‘.
6.4受试车挡位选择和接近AA线‘速度确定
6.4.1两轮摩托车
6.4.1.1装有手脚()动变速器的两轮摩托车
6.4.,.1.1行驶挡位选择
a)受试车变速器前进挡位为4个或4个以下,用第二挡侧-1o
b)受试车变速器前进挡位为5个或5个以上
Vh小于或等于175mL时,只用第三挡测量,
Vh大于175mL时,分别用第二挡和第三挡测量,以两个挡位测量值的平均值作为测量结果。
。)以上a)和b)当用第二挡测t,受试车在到达BB'线时,如果此时发动机的转速超过S,则改用第
三挡测量,并以这一测量值作为测量结果。
6.4.1.1.2接近AA,线速度
受试车接近AA'线时的NA或VA为:
NA=3/4S,条件为VA<50km/h;
如果此时VA>50km/h,则取VA=50km/h,
6.4-1.2无手脚()动选挡器的自动变速器两轮摩托车
受试车接近AA线‘时的VA为:
30km/h,40km/h,50km/h如(果受试车3/4Vm低于50km/h,则速度取为3/4V.)。以侧量值中
的最大值作为测量结果,并记录选择条件。
6.4.1.3装有手脚()动选挡器的自动变速器两轮摩托车
6.4.1.3.1行驶挡位选择
如果受试车装有具有x个前进挡位的手脚()动选挡器,应选用最高挡位,不包括外部的低挡位例(
如强制换低挡)。如果在通过AA'线后,出现自动换低挡,则测量无效,应该改用“最高减1"挡位,必要时
用“最高减2"等挡位重做试验,直到用选挡器不再自动换低挡时的最高挡位不(使用强制换低挡)。U这
一挡位的测量结果作为噪声测量值。
Gs4569一2000
6.4.,.3.2接近AA,线速度
受试车接近AA'线时的NA和VA为:
NA=3/4S,条件为VA<50km/h;
如果此时VA>50km/h,则取VA=50km/h,此时NA<3/4S,
如果在取VA为50km/h试验时,选挡器自动下移到第一挡,则取VA为60km/h,以避免跳低挡。
6.4.2三轮摩托车
6.42.1装有手脚()动变速器的三轮摩托车
6.4.2.1.1行驶挡位选择
a)受试车变速器前进挡位为4个或4个以下时,用第二挡测量。
b)受试车变速器前进挡位为5个或5个以上时,用第三挡测-1e
。)以上用第二挡、第三挡测A,受试车到达BB'线时,如果此时发动机的转速超过S,则分别改用第
三挡、第四挡测量,并以这一测量值作为测A结果,但不应选择超速挡.如果受试车变速器有两种不同传
动比挡位的驱动装置,应选择使用受试车能达到Vm的装置。
6.4.2.1.2接近AA,线速度
受试车接近AA线‘时的V人取为:
NA=3/4S,
NA=3/4限速器允许的发动机最大转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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