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06/T 126-2024 雷电灾害防御重点单位防雷检查规范

DB4106/T 126-2024

河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106/T 126-2024
标准类型
河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4-05-10
实施日期
2024-06-10
发布单位/组织
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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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2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7.060

CCSA47

4106

鹤壁市地方标准

DB4106/T126—2024

雷电灾害防御重点单位防雷检查规范

2024-05-10发布2024-06-10实施

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4106/T126—2024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要求...........................................................................1

5检查内容...........................................................................2

6检查形式...........................................................................2

7检查程序...........................................................................3

8防雷安全隐患整改及处理.............................................................4

9档案管理...........................................................................4

附录A(资料性)防雷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表.......................................5

附录B(资料性)雷电灾害防御重点单位防雷检查流程图...................................6

附录C(资料性)防雷安全要求落实情况检查表...........................................7

附录D(资料性)防雷安全隐患与问题整改意见...........................................9

I

DB4106/T126—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鹤壁市气象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鹤壁市气象局、河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鹤壁市农业气象中心、鹤壁市产

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瑞阳、苗润锋、傅国庆、李鹏、牛丽华。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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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电灾害防御重点单位防雷检查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防雷检查的基本要求、检查内容、检查形式、检查程序、防雷安全隐患整改及处理、

档案管理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雷电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防雷检查,其他场所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雷电灾害防御重点单位

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

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防雷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

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

防雷装置

用于减少闪击击于建(构)筑物上或建(构)筑物附近造成的物质性损害和人身伤亡,由外部防雷

装置和内部防雷装置组成。

[来源:GB50057-2010,2.0.5]

雷电灾害应急预案

为有效防御雷电灾害造成的损害,合理规避雷电灾害风险而事先制定的方案。

雷电灾害风险评估

根据项目所在地雷电活动时空分布特征及其危害特征,结合现场情况进行分析,对雷电可能导致的

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程度与危害范围等方面的综合风险计算,从而为项目选址、功能分区布局、防雷类

别(等级)与防雷措施确定、雷电灾害事故应急方案等提出建设性意见的一种评价方法。

4基本要求

防雷检查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科学公正原则。

检查机构应制定防雷安全年度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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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机构应检查防雷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情况,排查防雷安全隐患,提出防雷安全隐患整改

意见。

检查机构应及时通报防雷检查情况,督促指导被检查单位整改防雷安全隐患。

检查机构应建立防雷安全检查档案,包括防雷安全检查工作计划、防雷安全检查工作记录、防雷

安全检查隐患及整改反馈情况、防雷安全检查工作总结、防雷安全检查工作汇总等。

防雷检查应依据标准、规范,选用在计量校准有效期内的仪器设备,检查方法公正、客观、科学。

防雷检查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应独立开展检查工作。

防雷检查应严格遵守被检查单位安全生产相关制度,不应妨碍被检查单位正常经营活动。

检查人员对被检查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商业合同等负有保密责任。

5检查内容

防雷安全主体责任制落实情况参见附录A,主要包括:

a)建立健全防雷安全责任制,明确防雷安全管理职责,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雷电灾害防御第一责

任人;

b)配备防雷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c)根据区域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制定雷电灾害应急预案或综合应急预案包含雷电灾害应急处置相

关内容;

d)定期开展防雷减灾安全教育,做好记录并归档;

e)建立健全防雷安全工作档案,保持归档文件的有机联系,并统一保管。

是否具备雷电等气象灾害预警接收条件,有无接收措施。

防雷装置安装情况,按要求安装外部防雷装置和内部防雷装置。

防雷装置日常维护情况,按要求开展防雷装置日常维护工作。

防雷装置检测情况,按要求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防雷装置检测机构进行防雷装置检测,若有防雷装

置整改意见应及时整改,并对整改后的防雷装置及时申请复检。

有新(改、扩)建项目的,还应检查如下内容:

a)有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意见;

b)有防雷装置竣工验收意见;

c)有防雷产品合格证或防雷产品测试报告。

6检查形式

日常检查

检查机构根据年度检查方案对雷电灾害防御重点单位依法开展的防雷安全检查。

专项检查

检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对特定行业雷电灾害防御重点单位依法开展的防雷安全检查。

双随机检查

检查机构对雷电灾害防御重点单位依法开展“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防雷安全

检查。随机抽取选派可以通过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行。

联合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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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气象、应急、商务、住建等部门联合开展的防雷安全检查。

7检查程序

检查流程

雷电灾害防御重点单位防雷检查流程参见附录B。

检查准备

7.2.1了解情况。对首次检查的单位,应重点了解被检查单位的地理位置、单位性质、防雷风险区划

等级、危险源、雷电灾害历史情况等。对再次检查的单位,应查阅上一次的归档资料。

7.2.2制定方案。检查人员应根据工作需要制定防雷检查方案,明确重点检查区域、内容、人员安排

等,并将方案录入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7.2.3人员安排。检查人员不应少于二人,可由执法人员组成,也可由执法人员和技术人员共同组成。

执法人员应从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人员库中抽取。

7.2.4装备准备。检查人员应准备检查所需的音像记录设备、检测仪器设备、证件、技术规范等。

检查实施

7.3.1出示证件。按照检查工作要求,防雷安全检查人员应出示有效的证件。

7.3.2告知来意。向被检查单位告知来意,检查人员应使用“您好,我们是某某单位防雷检查工作人

员,这是我们的证件,现依法对贵单位进行检查,请予以配合”等规范用语。

7.3.3听取介绍。进行检查时,听取被检查单位防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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