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Z/T 64072-2019 鞋用防穿刺高强机织布

FZ/T 64072-2019 Penetration-resistant high-tenacity woven fabrics for shoes

行业标准-纺织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1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FZ/T 64072-2019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行业标准-纺织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9-11-11
实施日期
2020-04-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归口单位
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产业用纺织品分技术委员会(SAC/TC 209/SC 7)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鞋用防穿刺高强机织布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高强合成纤维为原料加工而成的鞋用防穿刺高强中底用机织布。

发布历史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江门市新会区工业用布厂有限公司、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协会、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李雪冰、李月嫦、江海华、刘飞飞、刘永传、赵瑾瑜
出版信息:
页数:12页 | 字数:14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59.080.30

W59

FZ

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行业标准

XX/T64072—XXXX

鞋用防穿刺高强机织布

Penetration-resistanthigh-tenacitywovenfabricsforshoes

报批稿

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产业用纺织品分技术委员会(SAC/TC209/SC7)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门市新会区工业用布厂有限公司、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协会、中纺标检

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雪冰、李月嫦、江海华、刘飞飞、刘永传、赵瑾瑜。

I

鞋用防穿刺高强机织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鞋用防穿刺高强机织布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

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高强合成纤维为原料加工而成的鞋用防穿刺高强中底用机织布。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820纺织品和纺织制品厚度的测定

GB/T3923.1纺织品织物拉伸性能第1部分: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的测定(条样法)

GB/T4666纺织品织物长度和幅宽的测定

GB/T4668-1995机织物密度的测定

GB/T4669纺织品机织物单位长度质量和单位面积质量的测定

GB/T6529纺织品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

GB/T23318-2009纺织品刺破强力的测定

FZ/T10004棉及化纤纯纺、混纺本色布检验规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鞋用防穿刺高强机织布penetration-resistanthigh-tenacitywovenfabricsforshoes

以高强合成纤维为原料,机织工艺织造而成的一种双层或多层立体组织结构的织物,用于制作鞋的

中底布,具有防穿刺的功能。

3.2

刺破强力anti-punctureforces

测试钉穿透试样时所需的最小力值,单位为N。

4技术要求

4.1内在质量

内在质量应符合表1的要求。

1

表1内在质量要求

序号项目要求

1厚度/mm0.81.21.82.02.4

2厚度偏差/mm±0.05

3单位面积质量偏差率/%≥-4

4幅宽偏差率/%±1

5刺破强力/N>230300500650800

经向≥60009000130001400015000

6断裂强力/N

纬向≥500011000150001700020000

经向40~6045~6555~7565~8575~95

7断裂伸长率/%

纬向25~4030~4545~6055~7065~85

经向±2.0

8机织物密度偏差率/%

纬向±3.5

注:产品实际厚度介于表中相邻厚度之间,按线性内插法计算相应考核指标;超出表中厚度范围时,考核指标由

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4.2外观质量

在一卷中底布中不允许存在严重疵点,轻微疵点每卷不超过10个。具体疵点分类要求见表2。

表2疵点分类要求

序号项目轻微疵点严重疵点

1破损、破洞3~4根(经或纬)≥5根(经或纬)

2跳纱、蛛网3~4根(经或纬)≥5根(经或纬)

3断经、沉经分散性断1~2根(长度≤10cm)并列3根及以上,或长度>10cm

4稀路1cm内少(1~2)根1cm内少3根及以上

经向10cm内有1~5条且脱纬长度>20cm,

5脱纬经向10cm内有1~5条且脱纬长度≤20cm。

或经向10cm内多于5条脱纬不论长短。

22

6结头20cm内≤5个20cm内>5个

7杂物织入软质且粗≤5mm软质且粗>5mm,或硬质不论粗细

8起毛轻微严重

2

深色≤300cm,

9油污、污渍深色>300cm2

或浅色>600cm2

5试验方法

5.1内在质量

5.1.1厚度和厚度偏差

按GB/T3820规定执行。

5.1.2单位面积质量偏差率

2

按GB/T4669规定执行,其中单位面积质量偏差率按公式(1)进行计算,计算结果保留一位小数:

测标(1)

式中:

m——单位面积质量偏差率,单位为%;

2

m标——标称单位面积质量,单位为g/m;

2

m测——实测单位面积质量,单位为g/m。

5.1.3幅宽偏差率

按GB/T4666规定执行,其中幅宽偏差率按公式(2)进行计算,计算结果保留一位小数:

测标(2)

式中:

w——幅宽偏差率,单位为%;

w标——标称幅宽,单位为cm;

w测——实测幅宽,单位为cm。

5.1.4刺破强力

5.1.4.1测试方法按GB/T23318-2009规定执行。

5.1.4.2测试设备和试样数量要求按以下执行:

a)压力测试装置

压力测试装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测量力值范围不小于3000N;

——(10±3)mm/min的恒定位移速率。

b)夹持器

试样夹持器由两个带有直径(25.00±0.05)mm同轴中心孔的刚性夹持板组成,厚度应不小于8mm。

两夹持板通过螺钉或其他适合方式固定试样(见图1)。下夹持板中心孔周围加工成圆锥形。测试时测

试钉尖端需对准试样中心施力。(见图1)。

3

单位:毫米(mm)

∅25±0.05

8

说明:图1

1——测试布样;

2——测试钉。

c)测试钉

如图2所示:测试钉直径为(4.50±0.05)mm,尖端截成平面,硬度不宜小于60HRc。测试前应检查

测试钉的形状,如果与图2尺寸有偏差,则应修正或更换测试钉。

单位:毫米(mm)

图2

说明:

1——截平的平面。

d)试样

每个样品需在随机位置裁取出10个直径17cm的圆形试样,试样应具有代表性,试验区域应避免折叠、

褶皱,并避开布边和疵点。

5.1.5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

按GB/T3923.1规定执行。

5.1.6机织物密度偏差率

4

按GB/T4668-1995中的方法A规定执行,其中密度偏差率按公式(3)进行计算,计算结果保留两位

小数:

测标(3)

式中:

n——密度偏差率,单位为%;

n标——标称密度,单位为根/10cm;

n测——实测密度,单位为根/10cm。

5.2外观质量

在有充足的自然光或照度400Lx~600Lx灯光下,正反两面检验。在检验外观时发现轻微疵点应在布

边订蓝线作标记,用留疵退码的方法,以10cm为单元,大于10cm按实际量度并注明原来匹长和留疵退码

后的匹长,再用验布机卷装。

6检验规则

6.1分批规定

按交货批号的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产品作为检验批。

6.2抽样

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的检验抽样数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其中内在质量测定时,样品应从抽取卷的

每一卷中距头端至少3m处剪取,样品尺寸应满足所有内在质量指标性能试验。

表3抽样数量

单位:卷

批量内在质量抽样数外观质量抽样数

≤5012

50-10023

>10035

6.3判定规则

6.3.1内在质量判定

按4.1要求对所抽取样品进行内在质量检验评定,符合4.1要求的,则判定内在质量合格。如果有

不合格项(刺破强力除外),则按表3要求重新抽样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则判定内在质量合格,复检

仍不合格,则判定内在质量不合格。如果刺破强力不符合4.1要求,则直接判定内在质量不合格,不可

以复检。

6.3.2外观质量判定

5

按4.2要求对所抽取的每卷产品进行外观质量检验评定,如果所有卷均符合4.2要求,则判定外观

质量合格。如果有不合格卷时,则按第6章规定重新抽样进行复检,若复检卷均符合4.2要求,则判定

外观质量合格;如果复检结果仍有不合格卷,则判定外观质量不合格。

6.3.3结果判定

按6.3.1和6.3.2判定均为合格,该批产品合格,否则该批产品不合格。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标志

标识应清晰、明确,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a)检验合格证;

b)产品名称、规格、原长度(或重量)、留疵退码后的长度(或重量)、批号、等级及检验号;

c)执行标准编号;

d)生产者名称和地址。

7.2包装

产品包装应保证产品质量不受损坏,便于运输。

7.3运输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加衬垫物或包装的保护,应避免与坚硬锐利物碰撞,应避光、防水、防潮、防

污染、防破损和防挤压。

7.4贮存

产品在贮存期间应保持洁净,干燥通风,防日晒或雨淋,堆叠放时应加衬垫物,避免与腐蚀性物质

接触。A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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