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T 1471-2018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基础清单编制规范

DB15/T 1471-2018 Administrative approval system reform foundation list preparation specification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19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5/T 1471-2018
标准类型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8-08-15
实施日期
2018-11-15
发布单位/组织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9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160

A00

备案号:59980-2018DB15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DB15/T1471—2018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基础清单编制规范

CompilingspecificationfortheListofbasicitemsaboutthereformof

administrativeexaminationandapprovalsystem

2018-08-15发布2018-11-15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15/T1471—2018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改办)提出。

本标准由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改办)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改办)、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院、内蒙

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愉娜、李然、朱晓春、蒋柠、徐晓强。

I

DB15/T1471—2018

引言

自治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基础清单标准化建设是全面实行清单管理制度的具体举措,对于规范政府

的自由裁量权,增加市场的自主选择权,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研究制定基

础清单编制规范,统一清单内容格式,完善基础清单标准要素,实现三级基础清单标准化,有利于优化

行政权力运行、提升行政效能,为建设全区政务服务“一张网”奠定基础。

II

DB15/T1471—2018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基础清单编制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基础清单中每张清单的基本要素,包括事项编码、事项名称、权力

类别、设定依据、责任主体、责任事项、办理基本流程等的内容及格式的具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的基础清单的规范化编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15/T1472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基础清单事项编码规则

DB15/T1474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编写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基础清单Listofbasicitems

一级政府制定并公布的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行政审批证明事项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事项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总称。

3.2

权责清单accruallist

一级政府将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依法行使的,直接影响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的行政权力及其设定依据、责任主体、责任事项、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基本流程等,明确列式出来形成的清单。行政权力分为: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征收、行政监督检查、其他行政权力共十类。

3.3

公共服务事项清单listofpublicservices

权责清单之外的,由一级政府将行政机关和相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直接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

申请办理的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人口和计划生育、残疾

人保障等与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且具有服务性质的事项及其设定依据、基本流程、责任主体等,明确

列式出来形成的清单。

3.4

行政审批证明事项清单listofadministrativeofapprovalcertificationitems

1

DB15/T1471—2018

一级政府将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的过程中,依

法要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的各类证明(包括证照、证明、声明、介绍信、签字、盖章等)及其

设定依据、出具机构等,明确列式出来形成的清单。

3.5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listofintermediaryservicesforadministrativeapproval

一级政府将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时,依法要求公

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委托企业、社会组织等机构(以下统称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作为行政审批受理和

批准条件的有偿服务(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

试验等)及其设定依据等,明确列式出来形成的清单。

3.6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事项清单administrativeapprovalintermediaryservicefeelist

一级政府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基础上,明确中介服务事项收费的项目名称及其收费依

据、收费标准等,明确列式出来形成的清单。

3.7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randomlycheckthelist

一级政府在权责清单的基础上,将行政机关执行的相关行政监督检查权及其抽查依据、抽查内容等,

明确列式出来形成的清单。

3.8

行政许可theadministrativelicensing

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3.9

行政确认theadministrativeconfirmation

行政机关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有关身份、能力、资格、法律事实、法律地位或者法律关系进行甄别,

决定行政相对人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者权利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

3.10

行政给付theadministrativepayment

行政机关依法向符合条件(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或其他特殊情况)的行政相对人提供

物质利益或赋予与物质利益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

注:为了支持特定事业发展而设立的财政专项资金不列入权责清单。

3.12

行政奖励theadministrativereward

行政机关依法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相对人,给予物质奖励或精神奖励的具体行政行为。

注:表彰事项归口《全国及各省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目录》管理,不列入权责清单。

3.13

行政处罚theadministrativepunishment

行政机关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对行政相对

人违反行政管理秩序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给予法律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3.14

2

DB15/T1471—2018

行政强制措施administrativeenforcement

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

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

行为。

3.15

行政强制执行administrativeperform

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

行义务的行为。

3.16

行政征收administrativelevy

行政机关根据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向行政相对人强制地征集一定财产权益的具体行政

行为。

注: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归口《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省(区、市)设立行政事业

性收费目录清单》管理,不列入权责清单。

3.17

行政监督检查administrativesupervisionandinspection

行政机关依法对行政相对人是否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执行有关行政决定、命令等情况,进

行检查了解的具体行政行为。

3.18

其他行政权力otherpowers

行政机关依法依法实施的除行政许可、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征收、行政监督检查以外的对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

包括行政备案、行政裁决、行政征用等。

4具体要求

4.1权责清单

4.1.1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事项标准要素及其具体要求包括:

a)事项编码:编码规则依照DB15/T1472的要求;

b)事项名称:设定依据中对行政许可事项的名称有规定表述的,直接使用设定依据中的名称;设

定依据中没有明确表述的,一般采用“…(事项名称)的许可(核准、审查、审批、登记、认

定等)”的表述;

c)子项名称:参照事项名称确定;

d)权力类别:行政许可;

e)设定依据:包括法律、法规、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有效期一年的临时性行政许可)。按照效力

等级排列,注明依据条款及其内容;

f)责任主体:实施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

g)责任事项:按行政许可权行使环节划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许可权行使过程中应当履

行的义务。主要包括:受理责任、审查责任、决定责任、送达责任、事后监管责任及法律法规

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3

DB15/T1471—2018

h)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进行追责和问责,

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条款和内容。按照效力等级排列,注明依据条款及其内容;

i)权限划分: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职责分工,并注明法定依据及其条款内容;

j)基本流程:主要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k)服务指南:依照DB15/T1474的要求。

行政许可事项标准要素参考附录A中表A.1。

4.1.2行政确认

行政确认事项标准要素及其具体要求包括:

a)事项编码:编码规则依照DB15/T1472的要求;

b)事项名称:一般采用“对…(事项名称)的确认(登记、认定、鉴定等)”的表述;

c)子项名称:参照事项名称确定;

d)权力类别:行政确认;

e)设定依据: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按照效力等级排列,注明依据条款及其内容;

f)责任主体:实施行政确认权的行政机关;

g)责任事项:按行政确认权行使环节划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确认权行使过程中应当履

行的义务。主要包括:受理责任、审查责任、决定责任、送达责任、事后监管责任及法律法规

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h)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进行追责和问责,

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条款和内容。按照效力等级排列,注明依据条款及其内容;

i)权限划分: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职责分工,并注明法定依据及其条款内容;

j)基本流程:主要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k)服务指南:依照DB15/T1474的要求。

行政确认事项标准要素依照附录A中表A.2。

4.1.3行政给付

行政给付事项标准要素及其具体要求包括:

a)事项编码:编码规则依照DB15/T1472的要求;

b)事项名称:一般采用“…的给付(支付)”的表述;

c)子项名称:参照事项名称确定;

d)权力类别:行政给付;

e)设定依据: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按照效力等级排列,注明依据条款及其内容;

f)责任主体:实施行政给付权的行政机关;

g)责任事项:按行政给付权行使环节划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给付权行使过程中应当履

行的义务。主要包括:受理责任、审查责任、决定责任、执行责任、事后监管责任及法律法规

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h)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进行追责和问责,

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条款和内容。按照效力等级排列,并注明依据条款及其内容;

i)权限划分: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职责分工,注明法定依据及其条款内容;

j)基本流程:主要包括申请、受理、审核、决定、执行;

k)服务指南:依照DB15/T1474的要求。

行政给付事项标准要素依照附录A中表A.3。

4

DB15/T1471—2018

4.1.4行政奖励

行政奖励事项标准要素及其具体要求包括:

a)事项编码:编码规则依照DB15/T1472的要求;

b)事项名称:一般采用“对…的奖励”的表述;

c)子项名称:参照事项名称确定;

d)权力类别:行政奖励;

e)设定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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