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T 3649-2024 啤酒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DB15/T 3649-2024 Green factory evaluation requirements for the beer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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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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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描述
ICS67.160.10
CCSX62
15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DB15/T3649—2024
啤酒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Evaluationrequirementforgreenfactoryinbeerindustry
2024-08-20发布2024-09-20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15/T3649—2024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2
4总则...............................................................................2
评价原则.......................................................................2
评价指标体系...................................................................3
评价方法.......................................................................3
5评价要求...........................................................................3
基本要求.......................................................................3
基础设施要求...................................................................3
管理体系要求...................................................................4
能源与资源投入要求.............................................................4
产品要求.......................................................................5
环境排放要求...................................................................5
绩效要求.......................................................................5
6评价程序...........................................................................6
7评价报告...........................................................................6
附录A(规范性)啤酒行业绿色工厂评价指标.............................................7
附录B(规范性)啤酒行业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计算方法....................................13
I
DB15/T3649—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
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工业绿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M/TC52)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工业节能监察保障中心、内蒙古蒙正工程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牙克石市财政局、呼和浩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内蒙古工业节能与绿色
发展协会、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集宁师范学院、内
蒙古成为电能服务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内蒙古碳索科技有限公司、包头铝业
有限公司、阿拉善盟节能监测中心、燕京啤酒赤峰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国军、张巍、韩力、谢超、郭圆圆、刘欣悦、李蒙、赵萌萌、刘朝霞、李洋、
张志国、霍晓东、张向清、赵琳、池洋漾、黄大争、师云龙、王强、吴轶铎、白彦飞、汪保同、王显杰、
张修铨。
II
DB15/T3649—2024
啤酒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啤酒行业绿色工厂评价的基本要求、评价内容、评价方法及评价报告等。
本文件适用于啤酒生产企业绿色工厂的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275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酒及其配制酒
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4927啤酒
GB6566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T7119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
GB895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啤酒生产卫生规范
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18580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GB18581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2建筑用墙面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3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4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5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6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用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释放限量
GB1858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
GB1859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613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19153容积式空气压缩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19576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19577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19761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1
DB15/T3649—2024
GB19762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19821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0052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国家标准
GB21454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T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食品链中各类组织的要求
GB/T23331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24256产品生态设计通则
GB24500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T24789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29115工业企业节约原材料评价导则
GB32047啤酒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T32150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
GB/T36132-2018绿色工厂评价通则
GB/T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5003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HJ/T183-2006清洁生产标准啤酒制造业
DB15/T385行业用水定额
3术语和定义
GB/T36132、GB492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绿色工厂greenfactory
实现了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工厂。
[来源:GB/T36132-2018,3.1]
啤酒beer
以麦芽、水为主要原料,加啤酒花(包括酒花制品),经酵母发酵酿制而成的、含有二氧化碳的、
气泡的,低酒精度的发酵酒。
[来源:GB4927-2008,3.1]
4总则
评价原则
4.1.1一致性原则
评价总体结构与GB/T36132提出的相关评价指标体系和要求保持一致。
4.1.2行业性原则
2
DB15/T3649—2024
评价要求在GB/T36132的基础上突出啤酒行业的特征。
4.1.3系统性原则
评价指标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过程与绩效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完整的综合性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
4.2.1开展绿色工厂评价,应在满足GB/T36132的基础上,根据本文件要求进行评价。评价指标包括
基本要求、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其中一级指标涵盖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
境排放、绩效等6个方面。
4.2.2绿色工厂评价指标包括必选指标和可选指标。
评价方法
4.3.1绿色工厂评价指标包括必选指标和可选指标。必选指标应全部满足。在满足必选指标要求的基
础上进行可选指标评价。如果满足可选指标要求,该项可选指标得分,否则不得分。
4.3.2评价工作应根据上述各方面对资源与环境影响的程度和敏感性,参考指标权重关系,按照行业
能够达到的先进性水平确定相应的得分。
4.3.3具体评价内容及评价分值应按照附录A执行,部分指标的评价方法应按照附录B执行。
4.3.4评价采用指标综合评分的方式,各指标加权综合评分的总分为100分。
5评价要求
基本要求
5.1.1基础合规性与相关方要求:基础合规性与相关方要求应符合GB/T36132-2018中4.2的要求。
5.1.2最高管理者在绿色工厂方面的领导作用和承诺满足GB/T36132-2018中4.3.1a)的要求。
5.1.3最高管理者确保在工厂内部分配并沟通与绿色工厂相关角色的职责和权限,且满足GB/T36132-
2018中4.3.1b)的要求。
5.1.4应设有绿色工厂管理机构,负责有关绿色工厂的制度建设、实施、考核及奖励工作,建立目标
责任制。
5.1.5应有开展绿色工厂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目标、指标和实施方案。可行时,指标应明确且可量化。
5.1.6应传播绿色制造的概念和知识,定期为员工提供绿色制造相关知识的教育、培训,并对教育和
培训的结果进行考评。
基础设施要求
5.2.1建筑
建筑应满足国家或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并从建筑材料、建筑结构场地及其绿化、水资
源及能源利用等方面进行建筑的节材、节能、节水、节地及无害化。
5.2.2照明
厂区及个房间照明应尽量用自然光或节能灯,人工照明应符合GB50034的规定,不同场所应进行分
级设计,大型厂房应采用分区控制方式。
5.2.3设备设施
3
DB15/T3649—2024
5.2.3.1专用设备应符合啤酒行业生产设备标准要求,降低能源与资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
5.2.3.2通用设备如电动机、压缩机、变压器、工业锅炉、离心泵、通风机、空调机、冷水机组等应
分别达到GB18613、GB19153、GB/T19576、GB19577、GB19761、GB19762、GB20052、GB21454、
GB24500等标准中能效限定值的强制性要求,不应使用国家已明令禁止生产使用和能耗高、效率低的
设备。
5.2.3.3计量设备应满足GB17167和GB24789的要求。
5.2.3.4应设定污染处理设备、设施。
管理体系要求
5.3.1一般要求
工厂应建立实施并保持符合GB/T19001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符合GB/T22000要求的食品安全管
理体系,符合GB/T45001要求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且通过第三方认证。
5.3.2环境管理体系
工厂应建立、实施并保持符合GB/T24001要求的环境管理体系,宜通过环境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
5.3.3能源管理体系
工厂应建立、实施并保持符合GB/T23331要求的能源境管理体系,宜通过能源管理体系第三方认
证。
5.3.4其他管理体系
5.3.4.1工厂宜建立、实施并保持符合GB/T33300要求的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宜通过企业诚
信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
5.3.4.2工厂宜建立、实施并保持满足GB/T19022要求的测量管理体系,宜通过测量管理体系第三方
认证。
5.3.5社会责任
工厂宜每年发布社会责任报告,说明环境方面履行利益相关方责任的情况,报告公开可获得。
能源与资源投入要求
5.4.1能源投入
工厂应通过持续技术创新,优化用能结构,在保证安全、质量的前提下减少化石能源投入。
5.4.2资源投入
5.4.2.1工厂应按照GB/T7119的要求对其开展节水评价工作。
5.4.2.2工厂千升啤酒取水量应满足DB15/T385通用指标要求。
5.4.2.3工厂应减少材料、尤其是有害物质、化学品的使用,评估有害物质及化学品减量使用或替代
的可行性。
5.4.2.4工厂应按照GB/T29115的要求对其原辅材料使用量的减少进行评价。
5.4.2.5工厂应在保证安全、质量的前提下充分使用可回收原料、材料,如啤酒瓶(啤酒玻璃瓶)、
纸箱等,替代原生材料和不可回收材料的使用。
4
DB15/T3649—2024
5.4.3采购
5.4.3.1工厂应制定并实施包括节能环保要求的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供方的准则。
5.4.3.2工厂应确定并实施检验或其他必要的活动,以确保采购的产品满足规定的采购要求。
5.4.3.3工厂宜向供方提供的采购信息包含可回收材料使用、能效、减排等要求。
产品要求
5.5.1一般要求
工厂生产的啤酒应符合国家强制性产品标准要求。
5.5.2生态设计
工厂应在产品设计中引入生态设计的理念。
5.5.3有害物质限量
工厂应对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进行检测并满足GB2758、GB2760和GB2762等要求。
5.5.4减碳
工厂采用适用的标准或规范对产品进行碳足迹盘查或核查。盘查或核查结果对外公布。
环境排放要求
5.6.1大气污染物
大气污染物排放应符合GB13271、GB14554、GB16297要求,并满足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5.6.2水体污染物
水污染物排放应符合GB8978要求,或在满足要求的前提下委托具备相应能力和资质的处置单位进
行处理,并满足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5.6.3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应符合GB18599及相关标准要求,危险废物污染控制应符合GB18597
等标准要求。工厂无法自行处理的,应将固体废物转交给具备相应能力和资质的处置单位进行处理。
5.6.4噪声
厂界环境噪声排放应符合GB12348要求。
5.6.5温室气体
5.6.5.1工厂应采用GB/T32150适用的标准对其厂界范围内的温室气体排放进行核算和报告。
5.6.5.2工厂获得温室气体排放量第三方核查声明,并对外公布。
5.6.5.3利用核算或核查结果对其温室气体的排放进行改善。
绩效要求
5.7.1用地集约化
5.7.1.1工厂容积率建筑密度不应低于《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要求。
5
DB15/T3649—2024
5.7.1.2工厂的单位用地面积产值不应低于地方政府发布的单位用地面积产值要求。
5.7.1.3工厂容积率宜达到《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要求的1.2倍以上,建筑密度宜达到40%。
5.7.2包装材料无害化
按照GB/T36132-2018附录A识别、统计和计算工厂的包装材料绿色物料使用情况。
5.7.3生产洁净化
计算单位产品COD产生量和单位产品废水产生量指标,指标应达到附录A中表A.2必选要求。
5.7.4废物资源化
酒糟、废酵母、炉渣、水等综合利用情况达到附录A中表A.2必选要求。
5.7.5能源低碳化
计算单位产品能耗和单位产品碳排放量达到附录A中表A.2必选要求。
6评价程序
实施评价的组织可采取自评价或委托具备评价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价的方式进行评价,评价
方应建立规范的评价工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评价准备、组建评价组、制定评价方案预评价(适用时)、
现场评价、编制评价报告、技术评审等。
7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评价目的、范围及准则;
b)评价过程,主要包括评价组织安排、文件评审情况、现场评价情况、评价报告编制及内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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