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563-2018 农业企业(组织)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
DB11/T 1563-2018 DB11/T 1563-2018 General Principles for Calculating and Reporting Greenhouse Gas Emissions of Agricultural Enterprises (Organizations)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18年09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起草人:
- 出版信息:
- 页数:25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040.01
B04
备案号:60740-2018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1563—2018
农业企业(组织)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
通则
Generalguidelineofthegreenhousegasemissionsaccountingand
reportingforagriculturalenterprises(organization)
2018–09–29发布2019–01–01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11/T1563—2018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核算原则和流程.....................................................................4
5核算边界...........................................................................5
6核算步骤与方法.....................................................................6
7核算工作的质量保证................................................................10
8温室气体排放报告..................................................................10
附录A(资料性附录)CH4和N2O全球变暖潜势...........................................12
附录B(规范性附录)农田土壤有机碳库数据收集要求...................................13
附录C(规范性附录)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15
附录D(资料性附录)活动数据及来源.................................................18
附录E(资料性附录)排放因子缺省值.................................................21
I
DB11/T1563—2018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农业局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由北京市农业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低碳协会、北京建筑大学、北京市畜牧总站、北京市土肥工作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建繁、马文林、刘翌晨、陈伯南、任康、于跃跃、史文清、杨军香、朱法江、
王宇。
II
DB11/T1563—2018
农业企业(组织)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业企业(组织)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原则和流程、核算边界、核算步骤与方法、核算
工作的质量保证、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要求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农业企业(组织)进行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编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32150—2015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
NY525有机肥料
NY/T1121.6土壤检测第6部分土壤有机质的测定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农业企业(组织)agriculturalenterprices(organization)
从事种植和畜禽养殖生产的法人企业,或不具法人身份但独立核算的农业集体经济组织。
注:农业组织,例如一个生产初级农产品的村庄、农场等生产集体。
3.2
温室气体greenhousegases
大气层中自然存在的和由于人类活动产生的能够吸收和散发由地球表面、大气层和云层所产生的、波长
在红外光谱内的辐射的气态成份。
[GB/T32150—2015,定义3.1]
注:如无特别说明,本标准中的温室气体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和氧化亚氮(N2O)。
3.3
温室气体源greenhousegassource
向大气中排放温室气体的单元或过程,包括动物肠道、农田、农业废弃物处置和用能设施。
3.4
温室气体排放greenhousegasemission
1
DB11/T1563—2018
在特定时段内释放到大气中的温室气体总量(以质量单位计算)。
[GB/T32150—2015,定义3.6]
3.5
报告主体reportingentity
具有温室气体排放行为的法人企业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
[GB/T32150—2015,定义3.2]
3.6
核算边界accountingboundary
与报告主体(3.5)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温室气体排放的范围。
[GB/T32150—2015,定义3.4]
3.7
活动数据activitydata
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导致温室气体排放的输入与输出量表征值。
注:如土壤施用的肥料量、种植作物的面积、养殖品种的规模、饲料消耗量以及各种化石燃料的消耗量、购入的电
量、购入的热量等。
3.8
排放因子emissionfactor
表征某种温室气体在单位活动数据下的排放量。
3.9
燃料燃烧排放fuelcombustionemission
农业生产过程中消耗的汽油、柴油、燃煤、天然气等化石燃料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3.10
过程排放processemission
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由动物肠道发酵、粪便管理、种植施肥和废弃物处置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以
及土壤有机碳库储量的变化。
3.11
购入电力产生的排放emissionfrompurchasedelectricity
农产品生产过程中购入电力所对应的区域电力生产环节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3.12
外供电力和热力的扣除reducingemissionsfromexportedelectricityandheat
外供的电力和热力所对应的区域电力和热力生产环节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3.13
外供沼气的扣除reducingemissionfromexportedbiogas
外供并利用的沼气所对应的二氧化碳当量值。
2
DB11/T1563—2018
3.14
农田施肥氧化亚氮排放nitrousoxideemissionsfromfertilizing
农田因使用化肥、有机肥等含氮肥料以及秸秆还田产生的N2O排放。
注:如无特别说明,包括施肥和秸秆还田导致的农田土壤N2O直接排放、氨挥发间接排放和氮淋溶渗滤间接排放。
3.15
水稻田甲烷排放methaneemissionsfromricefield
淹水稻田土壤中的有机物在厌氧条件下产生甲烷并通过传输作用逸散到大气中。
3.16
土壤固碳soilcarbonsequestration
通过采用管理措施,提高农田土壤有机质含量,增加土壤有机碳库储量。
3.17
动物肠道发酵甲烷排放methaneemissionsfromentericfermentation
动物肠道内饲料在微生物作用下发酵产生的甲烷排放。
3.18
动物粪便管理甲烷排放methaneemissionsfrommanuremanagement
在动物粪便被施入土壤之前,其贮存和处理过程中厌氧微生物发酵产生的甲烷排放。
3.19
动物粪便管理氧化亚氮排放nitrousoxideemissionsfrommanuremanagement
在动物粪便被施入土壤之前,其贮存和处理过程中,含氮物质在硝化或反硝化过程中产生的氧化亚
氮排放。
3.20
碳氧化率carbonoxidationrate
燃料中的碳在燃烧过程中被完全氧化的百分比。
[GB/T32150—2015,定义3.14]
3.21
全球变暖潜势globalwarmingpotential(GWP)
将单位质量的某种温室气体在给定时间段内辐射强迫的影响与等量二氧化碳辐射强度影响相关联
的系数。
[GB/T32150—2015,定义3.15]
3.22
二氧化碳当量carbondioxideequivalent(CO2e)
在辐射强度上与某种温室气体质量相当的二氧化碳的量。
[GB/T32150—2015,定义3.16]
注:二氧化碳当量等于给定温室气体的质量乘以它的全球变暖潜势值。
3
DB11/T1563—2018
4核算原则和流程
4.1核算原则
核算宜遵循如下原则:
a)相关性:应选择适应目标用户需求的温室气体源数据和方法;
b)完整性:应包括相关的温室气体排放;
c)一致性:应能够对有关温室气体信息进行有意义的比较;
d)准确性:应减少偏见和不确定性;
e)透明性:应发布适用的温室气体信息,使目标用户能够在合理的置信度内做出决策。
4.2核算流程
核算工作流程分为四个步骤,见图1:
a)根据开展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的目的,调研企业种植和养殖品种及其生产工艺,确定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边界和温室气体种类;
b)核算温室气体排放量,具体包括:
1)识别温室气体源与温室气体种类;
2)选择核算方法;
3)选择与收集温室气体活动数据;
4)选择或测算排放因子;
5)计算温室气体排放量。
c)核算工作质量保证;
d)撰写温室气体排放报告。
4
DB11/T1563—2018
图1农业企业(组织)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流程图
5核算边界
5.1一般要求
5.1.1根据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的目的,报告主体应确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边界,明确工作
对象。
5.1.2核算边界的确定宜参考种养殖种类及其生产工艺流程图。核算边界应包括:燃料燃烧排放、过
程排放、购入电力的排放、输出电力和热力的排放、输出沼气的排放。生物质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
(CO2),应单独核算并在报告中给予说明,但不计入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5
DB11/T1563—2018
5.1.3核算的温室气体范围宜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和氧化亚氮(N2O)。报告主体
应根据企业实际排放情况确定参加核算的温室气体种类。
5.2核算边界
5.2.1报告主体应以企业法人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为边界,核算和报告其生产系统产生的温室
气体排放。
5.2.2排放可分为燃料燃烧排放、过程排放、购入电力的排放、输出电力和热力的排放、输出沼气的
排放五种。
5.2.3种养殖企业燃料燃烧排放和电力排放只核算种养殖企业场界内用于生产区、生产辅助区和废物
管理的燃料和电力消耗,场界外农产品加工和运输的能源消耗不包括在内。
5.2.4种植企业的过程排放主要包括土壤施用肥料、废弃物处置过程产生的农田施肥氧化亚氮排放和
土壤固碳作用。
5.2.5养殖企业的过程排放除包括动物粪便管理甲烷排放和动物粪便管理氧化亚氮排放外,猪、牛、
羊等养殖企业还应包括动物肠道甲烷排放。
5.2.6动物粪便管理甲烷排放和动物粪便管理氧化亚氮排放只包括畜禽粪便在养殖场内贮存和处理过
程中产生的甲烷和氧化亚氮,不包括粪便施入农田后的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
5.2.7动物肠道发酵甲烷排放只包括从动物口、鼻和直肠排出体外的甲烷,不包括粪便排出后的甲烷
排放。
5.2.8生产辅助区包括办公区、仓库、质量检验室、职工食堂、长期驻场工作人员的职工宿舍等。
5.2.9利用种养殖废弃物生产沼气、电力和热力,利用太阳能设施和风力设施发电等,向企业外输出
这些可再生能源并被第三方利用,可扣除报告主体相应温室气体排放量。
6核算步骤与方法
6.1温室气体源的识别
根据核算边界,按表1对各类温室气体源进行识别。
表1温室气体源与温室气体种类示意表
排放源举例
核算边界温室气体源类型
排放源温室气体种类
生产过程中用到的机械设备
燃料燃烧排放固定燃烧源、移动燃烧源CO2
用于发电和供热的设备
化肥氮、有机肥(堆肥、沼肥、
N2O
生产过程排放源绿肥、商品有机肥等)氮
种稻田CH4
植秸秆还田N2O
过程排放废弃物处置过程排放源
1)
秸秆焚烧CH4、N2O、CO2
2)
土壤有机碳库农田土壤CO2(固碳/释放碳)
养生产过程排放源肠道CH4
殖废弃物处置过程排放源粪便N2O、CH4
6
DB11/T1563—2018
表1温室气体源与温室气体种类示意表(续)
排放源举例
核算边界温室气体源类型
排放源温室气体种类
购入的电力产生的播种设备、收割设备、混合搅拌
由报告主体从企业外部购入的电力CO2
排放设备、暖气等用电用热设备
外供电力和热力的由报告主体向企业外供给的电力和农业废弃物厌氧发酵、太阳能设
CO2
扣除热力施、风力设施等
外供沼气的扣除由报告主体向企业外部供给的沼气农业废弃物厌氧发酵设施CH4
注:1)秸秆焚烧排放的只报告排放量,不计入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2)土壤固定碳量,以“-”计;土壤释放碳量,以“+”计。
6.2选择核算方法
6.2.1一般性要求
应选择能得出准确、一致、可再现的结果的核算方法。报告主体应参照行业确定的核算方法进行核
算;如果行业无确定的核算方法,则应在报告中对所采用的核算方法加以说明。如果核算方法有变化,
报告主体应在报告中对变化进行说明,并解释变化原因。
6.2.2选用依据
6.2.2.1常用的核算方法包括两种类型,排放因子法和实测法,个别情况下有适宜的模型,可以采用
模型法进行核算。
6.2.2.2宜按照一定的优先级对核算方法进行选择。选择核算方法可参考的因素包括:
——核算结果的数据准确度要求;
——可获得的计算用数据情况;
——排放源的可识别程度。
6.2.3实测法
6.2.3.1过程排放
通过安装监测仪器、设备(如:CH4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并采用相关技术文件中要求的方法测量
温室气体源排放到大气中的温室气体量或者是用于计算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参数值。对甲烷和氧化亚氮气
体排放量,按照公式(1)折算成二氧化碳当量(CO2e)
E=GG↔GWP…………….(1)
CO2e
式中:
E——ECO2e为甲烷或氧化亚氮折算后的二氧化碳当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
CO2e
GG——GG为甲烷或氧化亚氮,单位为吨甲烷或氧化亚氮(tCH4;tN2O);
GWP——全球变暖潜势,其取值见附录A;
6.2.3.2土壤碳库
应根据NY/T1121.6实测农田土壤有机质含量变化,土壤有机碳库变化计算见公式(2):
7
DB11/T1563—2018
SOCHAOM0.580.1i0,T…………..(2)
i=γκii↔↔↔↔↔↔(=)
式中:
SOCi―第i年土壤有机碳库,单位为吨碳(tC);
i3
γi―第年被估算土地的土壤容重,单位为克/立方厘米(g/cm);
H―土壤耕层深度,取值30,单位为厘米(cm);
A―被估算农田的面积,单位为公顷(hm2);
―第i年耕层土壤有机质含量,单位为克/千克(g/kg)。
OMi
κ―20cm耕层深度与30cm耕层深度土壤有机质含量转换系数,旱地为0.95,菜田为0.92,果园为0.88,水田为
0.86,无量纲。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
- DB3301/T 65.2-2024 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 第2部分:党政机关 2024-04-30
- DB3301/T 65.3-2024 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 第3部分:旅游景区 2024-04-30
- DB3301/T 0200-2024 科普教育基地管理与服务规范 2024-04-30
- DB3301/T 0257-2024 城市生态河道设计规范 2024-04-30
- DB3301/T 0256-2024 城市生态河道建设管理规范 2024-04-30
- DB3301/T 0222-2024 国际化医院建设规范 2024-04-30
- DB3301/T 65.4-2024 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 第4部分:水利工程 2024-04-30
- DB3301/T 65.5-2024 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 第5部分:城市公共客运 2024-04-30
- DB3301/T 65.1-2024 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 第1部分:通则 2024-04-30
- DB3301/T 0190-2024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 2024-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