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4751-2024 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规范

DB34/T 4751-2024

安徽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1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4/T 4751-2024
标准类型
安徽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4-04-15
实施日期
2024-05-15
发布单位/组织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1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040

CCSA10

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4751—2024

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规范

Specificationforcreditratingevaluationoflabordispatchunits

2024-04-15发布2024-05-15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

DB34/T4751—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程光林、王进、宫为厚、王芳、孙前、杨幼渝。

I

DB34/T4751—2024

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劳务派遣单位的信用等级、信用等级评价和档案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本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辖区内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劳务派遣单

位进行信用等级划分与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22117信用基本术语

3术语和定义

GB/T2211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劳务派遣单位labordispatchingunits

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取得营业执照,且获得行政许可机关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经

营劳务派遣业务的企业。

3.2

评价对象evaluationobject

依法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参加信用等级划分与评价的企业。

3.3

评价主体evaluationsubject

对劳务派遣单位进行信用等级划分与评价的机构,包括省级、设区的市级、县(市、区)级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3.4

信用等级creditgrade

用既定的符号标识评价对象信用状况的级别结果。

[来源:GB/T22117—2018,5.11]

4信用等级

4.1信用等级划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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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采用指标评定的方式划分等级,信用等级从高到低依次划分为五个等级,分

别为AAA级、AA级、A级、B级、C级。其中AAA级为最高等级,C级为最低等级。各信用等级标

准如表1所示。

表1信用等级标准

信用等级分值要求综合结论标准

AAA大于等于130分信用状况优秀企业信用风险很低

AA大于等于120分且小于130分信用状况良好企业信用风险较低,且在可控范围内

A大于等于110分且小于120分信用状况较好企业信用风险较低,可能会受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但总体可控

B大于等于60分且小于100分信用状况一般企业信用风险一般,容易受不确定因素的影响

C小于60分信用状况较差企业信誉较差,信用风险很大

4.2评价指标

4.2.1指标分类

评价指标分为基本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限定性指标。

4.2.2分值设置

评分指标总分设置见表2,具体分值见附录A。

表2评定指标总分设置

评定指标分值(分)

基本指标100分

加分指标100分

减分指标155分

限定性指标/

4.2.3得分计算

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定指标总分按下列公式计算得出:

𝑃总=𝑃𝑎+𝑃𝑏−𝑃𝑐···································································(1)

式中:

P总——评价指标总分;

Pa——基本指标得分;

Pb——加分指标得分;

Pc——减分指标得分。

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与评价得分相对应。其中,有直接认定为C级情形之一的,均直接认定为C

级。

5信用等级评价

5.1评价原则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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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以定量为主、定性为辅;实行统一

标准、统一程序、统一管理。

5.2评价实施

5.2.1评价流程

材料报送、信息核实、等级确定、社会公示、异议的提出、异议的核实。

5.2.2材料报送

评价对象按要求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划分与评价有关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信用等级评定申请表;

b)自评证明材料;

c)财务审计报告;

d)其他实证资料。

5.2.3信息核实

采用函电确认、数据分析、数据库查询、实地考察等方式对评价对象提供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

核实。

5.2.4等级确定

按照评分规则和评价指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计分评价,并确定其信用等级。

5.2.5社会公示

评价结束后,及时公示拟确定的评价结果,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咨询。若有异议的,评价主体应

及时处理。

5.3结果公布

评价主体将评价结果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门户网站等方式进行公布,同时推送至同级的公共信用

信息共享平台。

6档案管理

评价主体要严格规范信用档案管理工作,及时归档。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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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A

附录A

(规范性)

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指标

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指标见表A.1。

表A.1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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