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6/T 264-2013 社区工作者管理规范

DB46/T 264-2013 Community worker management guidelines

海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9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6/T 264-2013
标准类型
海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3-11-15
实施日期
2014-02-01
发布单位/组织
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海南省民政厅
适用范围
适用于海南省社区工作者的管理。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信息所、海南省民政厅、海南省标准化协会。
起草人:
张华云、雷婷、王国才、杜磊、张慧蕾、李淑珍、李伟。
出版信息:
页数:9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080

A16

备案号:40572-2014DB46

海南省地方标准

DB46/T264—2013

社区工作者管理规范

2013-11-15发布2014-02-01实施

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46/T264—2013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海南省民政厅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信息所、海南省民政厅、海南省标准化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华云、雷婷、王国才、杜磊、张慧蕾、李淑珍、李伟。

I

DB46/T264—2013

社区工作者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社区工作者的术语和定义、任职要求、工作职责、岗位设置、管理要求、考核与评议。

本标准适用于海南省社区工作者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0647.1-2006社区服务指南第1部分:总则

GB/T20647.7社区服务指南第7部分:社区扶助服务

3术语和定义

GB/T20647.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社区

居住在一定地域内的人们所组成的多种社会关系的生活共同体。

[GB/T20647.1-2006,定义3.1]

3.2

社区居委会

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3.3

社区工作者

以从事社区公共事务管理和社区服务项目管理为职业的、具有基本的社区工作专业知识的工作者。

[GB/T20647.1-2006,定义3.5]

3.4

社会工作者

遵循社会工作的价值准则,具有一定专业知识,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从事社会服务职业和社会

福利服务的人员。

4任职要求

1

DB46/T264—2013

4.1政治要求

4.1.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规范执行政府的各项规章和决定。

4.1.2具有较强的责任心,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

4.1.3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宣传教育能力,服从组织分配,廉洁自律。

4.2文化要求

4.2.1主要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2.2工作人员应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2.3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能,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

4.3业务要求

4.3.1掌握社区工作基本理论和办事程序。

4.3.2团结互助,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4.3.3妥善处理社区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4.4人员要求

4.4.1身体健康,男不超过55周岁,女不超过53周岁。

4.4.2每个试点社区配备至少1名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人员或具有本科以上社会

工作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的大学生。

4.4.3对于在社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工作能力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界限。

4.4.4具有本市城镇户口或在本社区有固定住所且连续居住三年以上。

4.4.5部分社区工作者如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选举产生的,则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5工作职责

5.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居民遵纪守法,自觉履行依法应

尽的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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