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T 1623-2019 机械工业产品防锈工艺技术要求
DB21/T 1623-2019 Mechanical industrial product anti-rust process technical requirements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08年05月
-
2019年01月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起草人:
- 出版信息:
- 页数:16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25.220.99
A29
DB21
辽宁省地方标准
DB21/T1623—2019
代替DB21/T1623-2008
机械工业产品防锈工艺技术要求
Technicalrequirementsofrustprooftechnologyformachineryindustryproducts
2019-01-30发布2019-03-01实施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21/T1623—2019
目次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一般要求..........................................................................3
5工序间防锈........................................................................3
6库房防锈..........................................................................4
7组装、调试防锈....................................................................5
8产品防锈包装......................................................................5
9防锈材料和防锈包装材料的选用要求..................................................9
参考文献............................................................................12
I
DB21/T1623—2019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21/T1623-2008《机械工业产品防锈工艺技术要求》。
本标准与DB21/T1623-2008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对规范性引用文件进行了新版更新,删除了已废除引用文件;
——增加对防锈材料限制物质含量要求的引用文件(见2,GB/T26572-2011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
质的限量要求);
——增加专用术语和定义部分。(见3.2.6VCI、3.2.7VCI材料、3.2.11防锈油和3.2.12防锈液的
定义;
——增加对防锈材料限制物质含量要求的条款(见4.7,使用的水性产品不应添加亚硝酸盐成分,
防锈材料、防锈包装材料应符合GB/T26572-2011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
——增加采用气相防锈材料前金属表面要求条款(见5.2.5,采用气相防锈(VCI)材料防锈的工件
各表面应干净、干燥,无任何杂质及水分。);
——增加防锈液选用的条款(见8.4.1,b)防锈液的选用对于入库零件和不宜采用防锈油防锈的零
件可采用防锈液防锈。);
——增加防锈液使用方法和要求条款(见8.4.2,c)防锈液可用浸涂、刷涂、喷涂等。然后必须
进行干燥。干燥后零部件表面应无残水、凝露。);
——修改了条款9的标题;
——修改了条款9.1的标题;
——修改了条款9.5清洗剂加热温度等。
本标准由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沈阳防锈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航发沈
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汽解放大连柴油机有限公司、新东
北电器集团高压开关设备有限公司、东风朝阳朝柴动力有限公司、沈阳宝金金属防护技术有限公司。
参加本标准起草的人员:白芳、窦志刚、于正洋、董颖、王申明、李长伟、郭庆富、韩力、田家秋、
李伟哲、徐欣轶、沈萍、丁可。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21/T1623-2008。
II
DB21/T1623—2019
机械工业产品防锈工艺技术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械工业产品在制造过程中防锈工艺的一般要求,工序间防锈,库房防锈,组装及调
试过程防锈,机械工业产品防锈包装,防锈材料及使用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机械工业产品和相关配套零部件产品生产过程的防锈工艺和防锈包装工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922油漆和清洗用溶剂油
GB/T4456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
GB/T4768防霉包装
GB/T5048防潮包装
GB/T6144合成切削液
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T6980钙塑瓦楞箱
GB/T10123金属和合金的腐蚀基本术语和定义
GB11372防锈术语
GB/T12464普通木箱
GB/T12339防护用内包装材料
GB/T13126机械工业产品湿热带防护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13384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14188气相防锈包装材料选用通则
GB/T16717包装容积重型瓦楞纸箱
GB/T19532包装材料气相防锈塑料薄膜
GB/T26572-2011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
JB/T4323.1水基金属清洗剂
JB/T7453半合成切削液
QB/T1319气相防锈纸
SH/T0692防锈油
3术语和定义
3.1通用术语和定义
GB/T10123和GB11372中相关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
DB21/T1623—2019
3.2专用术语和定义
3.2.1
零件
构成机器的最小单元。
3.2.2
部件
两个或多个零件的组合件。
3.2.3
最终表面
(零件上)已进行完最后一次加工工序并达到图纸要求的表面。
3.2.4
动配合面
相互接触并有滑动或滚动的配合面。
3.2.5
静配合面
相互接触但没有滑动或滚动的配合面。
3.2.6
VCI
气相缓蚀剂。
3.2.7
VCI材料
采用气相缓蚀剂处理的材料。如VCI纸为气相防锈纸,VCI膜为气相防锈塑料薄膜等等。
3.2.8
气相防锈瓦楞纸板
具有气相防锈能力的瓦楞纸板。
3.2.9
气相防锈珍珠棉
具有气相防锈能力表面呈闭孔状态的片状泡沫塑料。
3.2.10
气相防锈发散体
具有气相防锈能力并能粘贴于任意表面的盒形体。
3.2.11
2
DB21/T1623—2019
防锈油
用于金属制品防锈或封存的油品。
3.2.12
防锈液
用于金属制品防锈或封存用的水溶液。
4一般要求
4.1使用的防锈包装材料,应是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产品。
4.2使用的防锈包装材料,应与零部件材质相适应,防锈材料之间及其与非防锈材料(主要包括清洗
材料与内包装材料)之间也应相适应。
4.3防锈施工和防锈包装操作现场应清洁,无腐蚀性气体,无漂悬物,无尘土飞扬,地面应干燥,无
漏雨,无水滴飞溅到零件上。
4.4防锈施工和包装的操作者,应遵守相应的工艺规范,保证工作质量。经过处理的清洁零部件表面,
应避免裸手接触。使用的防锈材料,应确认品种、规格无误;应准确掌握每种防锈材料的使用方法;应
严格执行各工序的操作要求和技术参数。
4.5防锈施工现场应避免存放可燃或易燃物质。当必须进行切割或电、气焊时,必须按有关规定保持
安全距离,并采取防护隔离措施。
4.6防锈施工产生的废油、废液,不能直接排入下水道,应贮存于指定的器皿内,按有关环保要求妥
善处理。
4.7使用的水性清洗和防锈材料不应添加亚硝酸盐成分,防锈材料、防锈包装材料应符合GB/T
26572-2011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
4.8吊运已完成防锈包装的零部件或产品,应注意吊具清洁和吊装部位的保护,避免产生污损和对防
锈层的损坏。
4.9客户提出的特殊防护锈450注意吊具清洁和吊装部位的保护,避免对其的工
要求,按双方的协议处理。
5工序间防锈
5.1要求
5.1.1从每个工序输出的零部件的最终表面应没有锈蚀,并采取了防锈措施。
5.1.2机床切削加工,若需采用切削油或切削液时,应采用具有防锈性能的切削油或切削液,并按照
产品说明文件正确使用与维护。
5.1.3机床切削加工,不采用切削油、切削液时,对加工后的最终表面,应根据金属材质易锈程度和
环境条件,及时采取防锈措施。
5.1.4采用含硫或氯的切削油、切削液,其内应加缓蚀剂。在零件加工完后,应及时洗净并作防锈处
理。
5.1.5不同金属材质的零件应分开存放,避免直接接触。不同表面处理的零件亦应分开存放。
5.1.6吹干用的压缩空气,应去除水汽和杂质。
5.2方法
3
DB21/T1623—2019
5.2.1机床切削加工使用的切削液,应选用符合JB/T7453要求的半合成切削液,或符合GB/T6144
要求的合成切削液。
5.2.2机床切削加工使用的切削油,应根据机床切削加工要求选用。
5.2.3加工完的暂存(15天以内)零件,可选用防锈液。浓缩型的防锈液,应按产品说明书,稀释后
浸涂或喷涂。
5.2.4加工完的短期(15天~30天)存放零件,可选用工序间用的(除指纹型)防锈油。
5.2.5忌油零件应选用气相防锈(VCI)材料,如VCI纸、VCI膜、VCI粉等。采用气相防锈(VCI)材
料防锈的工件各表面应干净、干燥、无任何杂质及水分。小型忌油零件宜采用气相防锈柜或箱,其内均
放VCI粉或VCI纸(按零件材质选VCI型号),并注意随时关闭、密封,定期补加或更换VCI材料。大
型零件宜采用织物增强型VCI纸或织物增强型VCI膜密闭包裹。
5.2.6必要时,采用化学转化膜(如磷化、氧化、钝化)方法。还可采用可剥性塑料等。
5.2.7涂有防锈油、防锈液的暂存零件上,应遮盖中性的防尘、防水溅的膜或纸。
6库房防锈
6.1库房分类
库房分室内库房和室外库房两类。室外库房又分为棚库和露天库。
6.2室内库房防锈的基本要求
6.2.1储存电子元器件等极精密零部件的库房应做到可控温度、湿度。
6.2.2普通库内应保持清洁、干燥。不应有漏水、漏雨现象。不应是泥土地面。
6.2.3储存金属材料和零部件的库内,不应存放酸、碱等化工原材料。
6.2.4入库和出库零部件均应认真检查,应无锈,并进行了防锈处理。
6.2.5库存零件不应直接放在水泥地面和木板上,应铺垫中性的胶皮、塑料板、塑料膜等隔潮材料。
6.2.6库存零部件应分门别类、整齐地摆放,上面应盖有符合GB/T4456要求的防尘膜或纸。
6.2.7应定期检查库存零部件的表面状态(有无锈蚀发生)。应根据零部件的入库时间、存期长短和
应用的防锈材料,做到及时更换,防止发生锈蚀。超过贮存期限的零部件检查无锈蚀后,应根据需要,
重新进行防锈处理。
6.3室外库房防锈的基本要求
6.3.1金属材料入库后,应立即清除表面的污染物,并加以覆盖。
6.3.2金属材料不应直接置于地面上,而应置于离地面不低于30cm高度,且两端有10cm~20cm的高
度差的垫木上,避免雨水在材料上积聚。
6.3.3不同材质的金属材料不能堆放在一起,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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