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T 0708-2009 医用电气设备 第1-4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并列标准:可编程医用电气系统

YY/T 0708-2009 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Part 1-4: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safety—collateral standard:programmable electrical medical systems

行业标准-医药 中文简体 废止 页数:24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YY/T 0708-2009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行业标准-医药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9-11-15
实施日期
2010-12-01
发布单位/组织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全国医用电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0)
适用范围
本并列标准适用于带有可编程电子子系统(PESS)的医用电气设备和医用电气系统[以下简称为可编程医用电气系统(PEMS)]的安全要求。
注: 某些带有软件并用于医用目的的系统超出了本并列标准的范围,例如:许多医用信息系统。识别要素(准则)为:该系统是否满足GB 9706.1—2007中2.2.15关于医用电气设备的定义或GB 9706.15—2008中2.201中关于医用电气系统的定义。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杭州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武汉医用超声波仪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起草人:
杜堃、马莉、忙安石、郑建
出版信息:
页数:24页 | 字数:41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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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医药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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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电气设备第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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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列标准:可编程医用电气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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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EC60601142000IDT

20091115发布20101201实施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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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并列标准等同采用:《医用电气设备第部分:安全通用要求并列标准:

IEC606011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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