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2443-2015 家具中挥发性有机物释放量的测定 小型散发罩法

GB/T 32443-2015 Determination of the emission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from furniture—Emission test cell method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15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32443-2015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5-12-31
实施日期
2016-07-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全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80)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小型散发罩法测定家具中挥发性有机物释放量的术语和定义、原理、小型散发罩系统、设备、试验条件、试验条件的校准、测试试样、小型散发罩的准备、分析步骤、结果计算、检验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家具中挥发性有机物释放量的测定。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国家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厦门鼎标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厦门谊瑞货架有限公司、紫荆花涂料(上海)有限公司
起草人:
吴海涛、张淑艳、郭洪智、罗菊芬、李伟恒、柳朝锋、海凌超、彭红、庄日光、陈智勇、潘水华、杨晓萍、夏可瑜
出版信息:
页数:15页 | 字数:26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97.140

Y80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彖标准

GB/T32443—2015

家具中挥发性有机物释放量的测定

小型散发罩法

Determinationoftheemissionofvolatileorganiccompoundsfromfurniture—

Emissiontestcellmethod

2015-12-31发布2016-07-01实施

GB/T32443—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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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全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80)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国家家具产

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厦门鼎标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厦门谊瑞货架有限公司、紫荆花涂料(上

海)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东莞市升微机电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七彩人牛家具有限公司、深圳市

圆方园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海涛、张淑艳、郭洪智、罗菊芬、李伟恒、柳朝锋、海凌超、彭红、庄日光、

陈智勇、潘水华、杨晓萍、夏可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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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32443—2015

家具中挥发性有机物释放量的测定

小型散发罩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小型散发罩法测定家具中挥发性有机物释放量的术语和定义、原理、小型散发罩系

统、设备、试验条件、试验条件的校准、测试试样、小型散发罩的准备、分析步骤、结果计算、检验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家具中挥发性有机物释放量的测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8584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GB/T31106家具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测定

3术语和定义

GB18584、GB/T3110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小型散发罩emissiontestcell

放在试样表面测定其挥发性有机物释放量的一种小型试验舱,试样表面也成为散发罩的一部分。

3.2

空气流量airflowrate

单位时间进入小型散发罩的气体体积。

3.3

空气流速airvelocity

空载时,小型散发罩舱内空气的流动速度。

3.4

产品承载率productloadingfactor

小型散发罩内试样的表面积与空的小型散发罩容积的比率。

3.5

回收率recovery

给定时间内测定到的小型散发罩内气体中的目标挥发性有机物的质量除以相同时间内添加到小型

散发罩中的目标挥发性有机物的质量,用百分比表示。

注:回收率提供了整个试验方法性能的信息。

3.6

面积特定释放率areaspecificemissionrate

单位时间、单位暴露表面积释放的V()C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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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32443—2015

3.7

空气交换率airchangerate

单位时间内进入小型散发罩的清洁空气量与小型散发罩容积的比率。

4原理

将小型散发罩置于试样表面,在特定的试验条件下(稳定的温度、相对湿度和特定的空气交换率),

测试散发罩出气口处挥发性有机物的浓度,即为小型散发罩内气体的浓度。

根据气体浓度、小型散发罩的空气交换率和试样的表面积,计算出试样的挥发性有机物面积特定释

放率。

5小型散发罩系统

5.1总则

小型散发罩系统应包括小型散发罩、清洁空气供给系统、湿度监控系统。

对于具有光滑表面的固体产品,小型散发罩直接放置在产品试样表面上;其他产品应放置在特殊结

构的试样槽内,以确保气密性。

小型散发罩的一般特性和要求见5.2-5.6的规定。

5.2小型散发罩材料

小型散发罩及其采样系统部分(包括所有管子与连接件),一般应采用经表面抛光处理的不锈钢或

玻璃制造,都应满足5.3〜5.5要求。

将小型散发罩和试样连接在一起的密闭材料应具有低释放、低吸收性,材料不应对小型散发罩背景

浓度产生影响。

5.3清洁空气供给系统

给小型散发罩供应洁净、控湿的气体,并装有精密度在±5%内控制空气流量的装置。

5.4气密性

小型散发罩应具有气密性,以避免与罩外气体发生不受控的气体交换。为避免受到实验室内的气

体污染,小型散发罩应在略高于大气压的条件下操作。出气口和进气口的空气流量差应小于5%。

具有较大透气性或表面不规则的试样可能导致小型散发罩内气体泄漏,测试时,这类试样应放入密

闭的试样槽内。

5.5气体采样装置

采样应在小型散发罩出气口处进行,通过将吸附管连接到出气口连接器进行采样(例如使用采样

泵)。

采样气体的总流量应小于进气口气体总流量的90%。

多端口采样集合管可供灵活进行平行气体采样,采样集合管应直接接入出口气流。如果使用导管,

应尽可能短,并保持与小型散发罩相同的温度。

注:小型散发罩的排气宜用导管输送到一个通风橱中,确保测试材料释放的化学物质不影响实验室环境。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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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回收率和下沉效应

挥发性有机物的回收率可以通过在小型散发罩内放置一个已知特定释放率的挥发性有机物释放源

进行测定。产生的浓度应接近家具释放测试的期望值。

回收率测试应在散发罩的惰性表面(玻璃或不锈钢)上使用甲苯和正十二烷进行,散发罩内气体浓

度应在试验开始24h进行测定。甲苯和正十二烷的平均回收率应大于80%。当期望浓度与测定的浓

度差别较大时,应在测试报告中记录回收率试验的结果。

注1:在潮湿气体中吸湿性的挥发性有机物可能产生低冋收率。

注2:吸附效应、泄漏或校止偏差可导致结果无法满足最低要求。下沉和吸附特性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释放出的

化合物的类型。采用不同分子量和极性的挥发性有机物进行额外的附加回收率测试,可加强对这些效应的

了解。

6设备

开展释放测试必需的设备如下:

a)清洁空气供给系统:例如加压的空气(需经过滤处理挥发性有机物),或加压的高纯氮气(氮的

质量分数不低于99.999%);

b)小型散发罩;

c)湿度控制系统;

d)气体湿度和温度监视系统;

e)流量计;

)回收率测试的设备;

g)小型散发罩的清洁剂,或加热和清洁小型散发罩的真空干燥箱。

7试验条件

7.1温度和相对湿度

温度和相对湿度的条件应按产品标准的规定进行,产品标准未规定的,建议在温度为(23±2)°C、相

对湿度为(45±5)%的条件下进行,并应在检验报告中注明。

7.2供给的气体质量和背景浓度

供给的气体不应含有任何浓度高于小型散发罩法背景要求的挥发性有机物。

背景浓度应足够低,不应干扰释放测定,TV()C背景浓度应不超过20pg/HiS任何单个目标挥发性

有机物的背景浓度应不超过2曲/n?,甲醛的背景浓度应不超过6yg/n?。

用于加湿的水不应含有干扰试验的挥发性有机物。

7.3空气流速

流经试样表面的计算或测定的空气流速应在0.003m/s〜0.3m/s之间。

7.4空气交换率

空气交换率的条件应按产品标准的规定进行,产品标准未规定的,建议设定为514h-】,并应在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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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32443—2015

报告中注明。

示例:空气交换率的举例在附录A中有列出。

8试验条件的校准

&1温度和相对湿度控制系统

温度控制是通过将小型散发罩系统放置在一个温度达到控制要求的实验室来实现。

相对湿度控制可通过各种方式来实现,例如通过调节供给的干、湿气体的比例。

温度和相对湿度应由温度和相对湿度监视系统单独测定。

&2小型散发罩

小型散发罩的温度、相对湿度和空气流量应采用满足下列精度的设备测定:

——温度:±1.0°C;

——相对湿度:±3%;

空气流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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