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4398-1999 手提式水型灭火器

GB 4398-1999 Portable water fire extinguishers

国家标准 中文版 被代替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GB 4351-2023 | 页数:7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4398-1999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1999-06-18
实施日期
1999-12-01
发布单位/组织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五分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
起草人:
陈兴璐、李跃伟、毛毅平
出版信息:
页数:7页 | 字数:11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GB4398—1999

前言

本标准参照国际标准化组织ISO/DIS7165—1995《消防手提式灭火器

性能和结构要求》并以GB4351—1997《手提式灭火器通用技术条件》为依据,

对GB4398—1984《手提式清水灭火器》进行修订。

在修订标准时,考虑到近几年水型灭火器的不断发展,这类灭火器是一种清

水中添加入各种不同添加剂而派生的一系列不同效能的水基型灭火器,故现将原

单一的“手提式清水灭火器”改名为“手提式水型灭火器”。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同时代替GB4398—1984。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五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上海消防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兴璐、李跃伟、毛毅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4398—1999

代替GB4398—1984

手提式水型灭火器

Portablewaterfireextinguishers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手提式水型灭火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等。

本标准适用于充装清洁水及在水中添加了阻燃剂、湿润剂、增稠剂、防冻剂

等的手提式水型灭火器(以下简称灭火器)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

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

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197—1981普通螺纹公差与配合(直径1~355mm)

GB/T1804—1992一般公差线性尺寸的未注公差

GB/T3864—1996工业氮

GB4351—1997手提式灭火器通用技术条件

GN11—1982消防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GA90—1994手提式灭火器检验规则

GA92—1995灭火器压力指示器通用技术条件

GA95—1995灭火器的维修与报废

3技术要求

3.1型式

该灭火器为贮压式或贮气瓶式水型灭火器。灭火器的型号编制方法应按GN

11的规定。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06-18批准1999-12-01实施

GB4398—1999

标记示例:手提贮压式6升添加防冻剂的水型灭火器表示为MSQZ6A,手

提贮压式6升清水灭火器表示为MSQZ6。

3.2规格

灭火器的规格按充装的灭火剂量划分为3L、6L和9L三种。

3.3基本参数

3.3.1灭火器在20℃时,其性能参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灭火器规格3L6L9L

灭火剂量,L306090

-0.15-0.30-0.45

有效喷射时间,s≥15.0≥30.0≥40.0

有效喷射距离,m≥4.0≥6.0≥6.0

喷射滞后时间,s≤3.0≤3.0≤3.0

喷射剩余率,%≤8.0≤8.0≤8.0

3.3.2灭火器的使用温度范围应符合GB4351—1997中5.4.l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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