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1804-2012 内河港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要求

DB34/T 1804-2012 The management requirements for inspecting and controlling hidden dangers in inland river port accidents

安徽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4/T 1804-2012
标准类型
安徽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2-12-26
实施日期
2013-01-26
发布单位/组织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安徽省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内河港口(以下简称港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术语和定义、管理要求及监督与检查。 本标准适用于内河港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

发布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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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徽省标准化研究院。
起草人:
牛和应、姚箭、夏锋、凌必有、方卫星、柴瑛。
出版信息:
页数:10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220.40

R45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1804—2012

内河港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要求

Troubleshootingandgovernancemanagementrequirementsforaccident

potentialofinlandport

2012–12–26发布2013–01–26实施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4/T1804—2012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安徽省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徽省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牛和应、姚箭、夏锋、凌必有、方卫星、柴瑛。

I

DB34/T1804—2012

内河港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内河港口(以下简称港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术语和定义、管理要求及监督与检

查。

本标准适用于内河港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8)第16号令

3术语和定义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

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

一般事故隐患

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3.3

重大事故隐患

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

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4管理要求

4.1港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港口单位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明确负责人和管理部门

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参加人员。分级开展定期或不定期事故隐患排查检查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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