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02/T 557.1-2022 村级小微权力运行规范 第1部分:党务工作

DB1302/T 557.1-2022 Micro-power operation standard for villages - Part 1: Party work

河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36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302/T 557.1-2022
标准类型
河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2-12-28
实施日期
2023-01-27
发布单位/组织
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村级小微权力党务工作的总体要求、事项内容、工作职责、事项运行以及监督考核等内容和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村级小微权力党务工作的开展和管理。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中共迁安市委组织部、迁安市五重安镇人民政府、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人:
侯永利、张卫兵、付琪瑛、宋立文、吴立新、彭红梅
出版信息:
页数:36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080

CCSA12

DB1302

唐山市地方标准

DB1302/T557.1—2022

村级小微权力运行规范

第1部分:党务工作

2022-12-28发布2023-01-27实施

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1302/T557.1—2022

目次

前言……………………………Ⅲ

引言……………………………Ⅴ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总体要求……………………1

5事项内容…………………1

6工作职责……………………2

6.1党支部………………2

6.2党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支委会)……………………2

6.3党支部书记…………………………2

7事项运行…………………2

7.1发展党员………………2

7.2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4

7.3党内关爱互助基金申请……………5

7.4村级后备干部选拔……………………6

7.5党务公开………………7

7.6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8

7.7党员活动日……………9

7.8党内会议……………10

7.9党员组织关系转接…………………11

8监督考核………………13

8.1党(工)委监督………………………13

8.2舆论监督……………13

8.3村民监督……………13

附录A(规范性)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14

附录B(规范性)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流程图………15

附录C(规范性)党员关爱互助基金申请工作流程图……………………16

附录D(资料性)党内关爱资金申报审批表………………17

附录E(规范性)村级后备干部选拔工作流程图…………19

附录F(规范性)党务公开工作流程图……………………20

附录G(规范性)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流程图…………21

附录H(规范性)党员活动日工作流程图…………………22

附录I(规范性)党内会议工作流程图……………………23

附录J(规范性)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流程图…………26

参考文献………………………29

I

DB1302/T557.1—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本文件为《村级小微权力运行规范》的第1部分。

本文件由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共迁安市委组织部、迁安市五重安镇人民政府、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侯永利、张卫兵、付琪瑛、宋立文、吴立新、彭红梅。

DB1302/T557.1—2022

引言

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是梳理规范村级权力事项的名称、具体实施的责任主体、权力事项的来

由依据、权力运行的操作流程、运行过程的公开公示、违反规定的追责办法所形成的清单,村级小微权

力运行规范在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的基础上,有效明确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内容、运行程序及监督

机制,明确小微权力的形式界定、职责、义务,明确村民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通过

标准化手段优化和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减少人为不确定因素的干扰,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解决村务管

理混乱、村干部用权行为不规范,信息不对称、权力不透明导致的干部与群众的猜疑和不信任等问题,

切实保障基层人民群众的权益,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达到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和提升村级事务小微

权力运行效率的目标。

DB1302/T557由三部分构成。

——第1部分:党务工作。对村级党务工作的总体要求、事项内容、工作职责、事项运行以及监督

考核等内容和要求进行规定,旨在规范村级党务小微权力运行。

——第2部分:村务工作。对村级村务工作的总体要求、事项内容、工作职责、各类事项运行以及

监督考核等内容和要求进行规定,旨在规范村级村务小微权力运行。

——第3部分:便民服务工作。对村级便民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事项内容、工作职责、事项运行

以及服务评价与改进等内容和要求进行规定,旨在规范村级便民服务小微权力运行。

DB1302/T557.1—2022

村级小微权力运行规范第1部分:党务工作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村级小微权力党务工作的总体要求、事项内容、工作职责、事项运行以及监督考核等

内容和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村级小微权力党务工作的开展和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总体要求

4.1各项村级小微权力党务工作应依法依规开展,村党组织成员有科学合理的分工,在职责范围内独

立负责开展工作。

4.2凡是涉及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大事,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群众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以

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当由党组织集体决定的问题,根据情况集体讨论决定。

4.3关于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党员群众普遍关心的信息应一律公开,包括但不限于党组织基本情况、

基础党务工作情况、日常活动情况、重大事项通告、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情况等。

4.4一切党务工作的开展,都应有检查督促,确保实现和完成。

4.5应随时关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定期收集汇总各方意见,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可对党务工作

事项运行流程进行调整优化:

——法律、法规或国家政策发生变化,事项运行流程与之相抵触;

——部门职责调整,事项运行流程与之相抵触;

——各方意见中提出的确需简化优化的运行流程。

5事项内容

村党组织负责村级各项小微权利党务工作的开展,主要包括以下事项:

——发展党员;

——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

——党员关爱互助基金申请;

——村级后备干部选拔;

——党务公开;

——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

——党员活动日;

1

DB1302/T557.1—2022

——党内会议;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6工作职责

6.1党支部

6.1.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

6.1.2负责召开党员会议,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

6.1.3负责预备党员转正决议的公示和上报审批。

6.1.4负责对党员不合格表现进行调查核实,形成处置决议并教育帮扶。

6.1.5负责对党员关爱互助基金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初步意见公示并进行决议的上报。

6.1.6负责筛选、推荐优秀青年作为村级后备干部。

6.1.7负责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党员活动日的主题确认。

6.1.8负责对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管理。

6.2党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支委会)

6.2.1负责发展党员的确定、上报和审查。

6.2.2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作初步认定,提出初步处置意见。

6.2.3负责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党员大会的主题(议题)确定和组织学习

6.3党支部书记

6.3.1负责党务公开的审批。

6.3.2负责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的主持工作。

6.3.3负责党小组会、支部委员会的议题确定。

6.3.4负责督促党支部其他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6.3.5负责向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7事项运行

7.1发展党员

7.1.1政策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关于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的若干具体要求》。

7.1.2界定范围

符合党章规定条件的先进分子。

7.1.3风险点

发展党员风险点包括但不限于: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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