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T 2009-2017 无人机云系统接口数据规范

MH/T 2009-2017 Unmanned aerial vehicle cloud system interface data specification

行业标准-民航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MH/T 2009-2017
标准类型
行业标准-民航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7-10-20
实施日期
2017-12-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国民用航空局
归口单位
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国境内运行的轻小型民用无人机系统。

发布历史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青岛云世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国泰 北斗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数字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优云智翔航空科技有限公司、易瓦特科技股份 公司、中电科(德阳广汉)特种飞机系统有限公司。
起草人:
柏艺琴、郑志刚、刘艳思、张正娟、柯玉宝、孙明权、田华、陈乐春、王守兴、 李威、曾析、张宏智。
出版信息:
页数: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35.240.99

V53

MH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

MH/T2009—2017

无人机云系统接口数据规范

Interfacespecificationsofunmannedaircraftandcloudsystem

2017-10-20发布2017-12-01实施

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

MH/T2009—2017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

本标准起草参与单位: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青岛云世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国泰

北斗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数字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优云智翔航空科技有限公司、易瓦特科技股份

公司、中电科(德阳广汉)特种飞机系统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柏艺琴、郑志刚、刘艳思、张正娟、柯玉宝、孙明权、田华、陈乐春、王守兴、

李威、曾析、张宏智。

MH

I

MH/T2009—2017

无人机云系统接口数据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轻小型民用无人机系统与无人机云系统之间传输数据要求、数据加密要求、编码规则、

性能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国境内运行的轻小型民用无人机系统。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AC-91-FS-2015-31轻小无人机运行规定(试行)

3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3.1术语与定义

AC-91-FS-2015-3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适用于本文件。

3.1.1

无人机云运营商unmannedaircraftcloudprovider

建立、维护并保持无人机云系统运行的运营商。

4无人机系统和无人机云系统

无人机系统和无人机云系统按照本标准要求的数据接口进行双向通讯,通讯内容应包含注册信息,

动态信息,数据类型,差异数据等。无人机用户可以根据运行需求选择加入无人机云系统,无人机云系

统可以向无人机用户提供航行服务、气象服务等,对无人机运行数据进行实时监测。无人机系统应将飞

行数据及时上报,无人机云系统对加入的无人机可实现无人机围栏触发报警等功能。

5无人机系统向无人机云系统传输数据要求

5.1M数据基本要求H

无人机系统应具备有线或无线通信功能,传输数据发送间隔应满足AC-91-FS-2015-31中第14.1.2a

和b的要求,一旦出现网络中断,具备数据暂存机制,待网络恢复后立即进行数据续传,实时记录无人

机飞行轨迹,记录保存的时间应满足AC-91-FS-2015-31的要求。

5.2数据格式要求

1

MH/T2009—2017

5.2.1注册信息

注册信息是无人机系统向无人机云系统传输无人机相关身份标识的信息以及无人机云系统为

无人机生成的编码。

应至少包括:

a)产品序列号(MSN):由各无人机生产商自行定义无人机系统的出厂编号,由多位字符组

成,产品序列号要求与实名认证系统注册的一致;

b)飞控系统序列号(FCSN):由各生产商自行定义的飞控系统编号,由多个字符组成;

c)国籍登记标志或实名注册编码(REG):该登记号由适航审定部门确定;

d)无人机云运营商(以下简称运营商)在云系统中为无人机生成的编号(CPN):由多个字符

组成,仅对前六个字符有要求,这六个字符里的前三个字符为运营商编码,第四至第六

字符代表无人机所属类别。第四字符代表无人机运行管理分类中的类别,即Ⅰ~Ⅶ,其

对应关系见表1;第五字符对应无人机所对应的类别,具体见表2,第六字符为保留位。

表1CPN中第四字符说明

第四字符数值无人机运行类别

1Ⅰ

2Ⅱ

3Ⅲ

4Ⅳ

5Ⅴ

6Ⅵ

7Ⅶ

8预留

表2CPN中第五字符说明

第五字符无人机类别

A多旋翼

B固定翼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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