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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译:GB/T 10682-2010 Double-capped fluorescent lamps—Performance specification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9.140.30荧光灯、放电灯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K71电光源产品
    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10-08-09 | 实施时间: 201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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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译:GB 24965.2-2010 Traffic warning lights—Part 2:Yellow flashing warning lights
    适用范围:GB 24965的本部分规定了黄色闪烁警示灯的构成、分类与命名、技术要求、测试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部分适用于道路危险路段上设置的黄色闪烁警示灯。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03.220.20道路运输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R84交通秩序管理
    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10-08-09 | 实施时间: 2011-01-01
  • GB 24943-2010 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用安全标志 现行
    译:GB 24943-2010 Safety signs for tri-wheel vehicles and low-speed goods vehicles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安全标志的作用、型式、颜色、使用原则等。本标准还规定了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至少应使用的安全标志及其典型示例等。 本标准适用于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以下统称车辆)。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65.060农业机械、工具和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T54农、牧、副、渔用汽车
    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10-08-09 | 实施时间: 2011-01-01
  • GB 3836.18-2010 爆炸性环境 第18部分:本质安全系统 被代替
    译:GB 3836.18-2010 Explosive atmospheres—Part 18:Intrinsically safe system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9.260.20易爆环境用电气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K35防爆电器
    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10-08-09 | 实施时间: 2011-08-01
  • GB 3836.2-2010 爆炸性环境 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 被代替
    译:GB 3836.2-2010 Explosive atmospheres—Part 2:Equipment protection by flameproof enclosures "d"
    适用范围:GB 3836的本部分规定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结构和试验的专用要求。 本部分是对GB 3836.1—2010通用要求的补充和修改。如果本部分的要求与GB 3836.1—2010的要求有冲突,则以本部分的要求为准。 注: 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形成设备保护级别(EPL)Gb或Mb,详细信息见附录H。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9.260.20易爆环境用电气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K35防爆电器
    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10-08-09 | 实施时间: 2011-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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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译:GB 24977-2010 Bathroom furniture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卫浴家具产品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使用说明。 本标准适用于卫生间、浴室使用的家具,其他类似场所使用的家具可参照执行。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97.140家具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Y81家具制品
    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10-08-09 | 实施时间: 2011-06-01
  • GB 3836.4-2010 爆炸性环境 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 被代替
    译:GB 3836.4-2010 Explosive atmospheres—Part 4:Equipment protection by intrinsic safety "i"
    适用范围:GB 3836的本部分规定了爆炸性气体环境用本质安全设备以及与爆炸性气体环境用本质安全电路连接的关联设备的术语、结构、试验和标志等要求。 本部分规定的防爆型式适用于其电路本身不会引燃周围爆炸性环境的电气设备。 本部分也适用于使用在非爆炸性气体环境或用GB 3836.1—2010所列的另一种防爆型式保护的电气设备或其部件,只要爆炸性气体环境中电路的本质安全性能取决于该电气设备或其部件的设计和结构。暴露于爆炸性气体环境中的电路可用本部分对其是否适用于该环境进行评定。 本质安全系统的要求在GB 3836.18中规定。现场总线本质安全概念的要求在GB 3836.19中规定。 本部分是对GB 3836.1—2010通用要求的补充和修改,但表1所列出的情况除外。当本部分的要求与GB 3836.1—2010的要求有冲突时,应优先考虑本部分的要求。 置于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关联设备须用GB 3836.1—2010所列的某一种防爆型式保护。此时GB 3836.1—2010规定的防爆型式要求及其有关部分也适用于关联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9.260.20易爆环境用电气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K35防爆电器
    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10-08-09 | 实施时间: 2011-08-01
  • GB 3836.3-2010 爆炸性环境 第3部分:由增安型“e”保护的设备 被代替
    译:GB 3836.3-2010 Explosive atmospheres—Part 3:Equipment protection by increased safety "e"
    适用范围:GB 3836的本部分规定了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增安型“e”的设计、结构、检验和标志要求。本部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11 kV(交流有效值或直流)、采取一些附加措施保证在正常运行或规定的异常条件下不产生危险温度、电弧和火花的电气设备。 本部分是对GB 3836.1—2010通用要求的补充和修改,如果本部分的要求与GB 3836.1—2010的要求有冲突,则以本部分为主。 注: 增安型“e”可形成设备保护级别EPL Mb或EPL Gb,详细信息见附录I。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9.260.20易爆环境用电气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K35防爆电器
    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10-08-09 | 实施时间: 2011-08-01
  • GB/T 11060.1-2010 天然气 含硫化合物的测定 第1部分:用碘量法测定硫化氢含量 被代替
    译:GB/T 11060.1-2010 Natural gas—Determination of sulfur compound—Part 1:Determination of hydrogen sulfide content by iodometric titration method
    适用范围:本部分规定了用碘量法测定天然气中硫化氢含量的试验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天然气中硫化氢含量的测定,测定范围:0%~100%。 本部分不涉及与其应用有关的所有安全问题。在使用本部分前,使用者有责任制定相应的安全和保护措施,并明确其限定的适用范围。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75.060天然气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E24天然气
    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10-08-09 | 实施时间: 2010-12-01
  • GB 3836.19-2010 爆炸性环境 第19部分:现场总线本质安全概念(FISCO) 被代替
    译:GB 3836.19-2010 Explosive atmospheres—Part 19:Fieldbus intrinsically safe concept(FISCO)
    适用范围:GB 3836的本部分规定了使用现场总线本质安全概念(FISCO)的设备、系统和安装操作规程的详细内容。本部分针对采用曼彻斯特编码概念、遵照GB/T 16657.2现场总线物理层安装标准设计的总线供电系统。 FISCO设备和系统的结构及安装要求由GB 3836.4、GB 3836.15、GB 3836.18确定,本部分修改的内容除外。现场总线装置部分可由GB 3836.1列出的任一种适用于预定区域的保护方法来保护,在这种情况下,本部分的要求仅适用于与本安总线或专用线直接连接的设备部分。 注1: 对FISCO要求认证并不妨碍设备按照GB3836.4进行常规的认证和标志,这样它们可以用于其他系统中。在本技术规定发布之前已取得认证,而又不必符合本技术规定的电气参数的设备,可标志为“适合FISCO系统”。如果电气参数Uo、Io、Po与Ui、Ii、Pi对比的结果表明与系统的其他部分兼容,且本技术规定的所有其他要求也符合规定,该设备可用于FISCO系统。 注2:典型的FISCO系统见附录A。 注3:一般情况,“ic”FISCO系统用于2区场所。FISCO系统主要用于1区、2区场所,如果文件有特殊规定,也可用于0区。 注4:IEC6007927:2005标准引入了FNICO概念,涉及在2区用限能型[nL]概念的现场总线概念。本标准用“ic”概念代替了限能概念,但允许继续使用FNICO和nL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9.260.20易爆环境用电气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K35防爆电器
    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10-08-09 | 实施时间: 2011-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