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标准分类(ICS)
19 试验
25 机械制造
29 电气工程
31 电子学
37 成像技术
45 铁路工程
61 服装工业
65 农业
67 食品技术
71 化工技术
77 冶金
79 木材技术
85 造纸技术
93 土木工程
95 军事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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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实施
译:GB/T 45897.2-2025 Pressure regulators for use with medical gases—Part 2:Manifold and line pressure regulators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预期用于医用气体管道系统的汇流排压力调节器(见3.6)和管道压力调节器(见3.4)的设计、结构、型式试验和标识要求。 示例: 气体包括氧气、医用空气和氧气/氧化亚氮(笑气)混合气。 本文件适用于单独或与相关部件组装在一起的汇流排压力调节器和管道压力调节器。 汇流排压力调节器预期连接到汇流排系统,其标称进气口压力p1可高达30 000 kPa(300 bar)。 管道压力调节器预期连接到汇流排压力调节器的下游,其标称进气口压力p1可高达3 000 kPa(30 bar)。 本文件不适用于真空管道系统里使用的压力调节器。 注: 真空管道系统使用的压力调节器见YY/T 0636.3。【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1.040.10麻醉、呼吸和复苏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C46手术室设备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25-08-01 | 实施时间: 2026-08-01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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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GB/T 45898.1-2025 Terminal units for medical gas pipeline systems—Part 1:Terminal units for use with compressed medical gases and vacuum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终端的气体专用组件、机械阻力、流量、泄漏和压降,并防止不同气体和设施之间的互换,用于供应和处理驱动手术器械的氮气和空气的终端,以及用于连接专用气体连接口的插入件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预期用于符合GB/T 44059.1的医用气体管道系统、符合GB/T 45897.1的压力调节器的压力出口和符合GB/T 45897.3的集成气瓶阀的压力调节器(VIPR)的压力出口的:与氧气、氧化亚氮、医疗空气、二氧化碳、氧气/氧化亚氮混合气、氦气/氧气混合气、93%氧(富氧空气)、分类为医疗器械的气体和混合气、输送到医疗器械或用于医疗目的的气体或上述未规定的药用气体和混合气一起供患者使用或医疗用途的终端和与驱动手术器械用空气和驱动手术器械用氮气一起使用的终端,以及和真空管道系统一起使用的终端。 本文件未规定插入件或专用气体连接口的尺寸。 本文件未规定YY/T 0801.2适用的用于麻醉气体净化系统(AGSS)的终端的要求。【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1.040.10麻醉、呼吸和复苏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C46手术室设备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25-08-01 | 实施时间: 2026-08-01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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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GB/T 45895-2025 Anaesthetic and respiratory equipment—Dimensions of non-interchangeable screw-threaded(NIST) low-pressure connectors for medical gases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预期用于最大工作压力不大于1 400 kPa的医用气体系统和绝对压力不大于60 kPa的真空系统的不可互换螺纹(NIST)接头的尺寸、配置和标记。 本文件适用于与医用气体[氧气、氧化亚氮(笑气)、医用空气、氦气、二氧化碳、氙气,上述气体的特定混合气,93%氧,驱动手术器械用空气,驱动手术器械用氮气,真空]一起使用的NIST接头。 注1: GB/T 46042规定了医用气体和真空用低压软管组件。 本文件未规定制造商提供的信息,因为永久安装在各医疗设备上的NIST接头,其使用的信息由各医疗设备制造商提供。 注2:在与NIST接头配套的医疗设备的标准中都有提到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1.040.10麻醉、呼吸和复苏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C46手术室设备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25-08-01 | 实施时间: 2026-08-01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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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GB/T 46008-2025 Lung ventilators and related equipment—Vocabulary and semantics适用范围:本文件界定了涉及机械通气的所有呼吸护理领域创建的术语和语义词汇表,例如,重症监护通气、麻醉通气、急救与转运通气以及家庭护理通气(包括睡眠呼吸暂停治疗设备)。 本文件适用于: ——肺呼吸机和呼吸治疗设备标准; ——卫生信息学标准; ——医用电气设备和医用电气系统的贴标记; ——医用电气设备和医用电气系统使用说明及随附文件; ——医用电气设备和医用电气系统的互操作性;以及 ——电子健康记录。 本文件还适用于制造商拟用于连接呼吸机呼吸系统或呼吸机的这些配件,其中这些配件的特点可能影响呼吸机和呼吸机呼吸系统的基本安全性或基本性能。 注:本文件还能用于与肺通气有关的其他应用,包括非电气设备和装置、研究、关键事件的描述、法医分析和不良事件(警戒)报告系统。 本文件未规定呼吸治疗设备或生理闭环通气、高频通气或负压通气的专用术语;也未规定使用液体通气或体外气体交换或氧气进行呼吸支持的专用术语,那些有必要在临界概念之间建立界限的情况除外。【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1.040.10麻醉、呼吸和复苏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C46手术室设备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25-08-01 | 实施时间: 2026-08-01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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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GB/T 45897.1-2025 Pressure regulators for use with medical gases—Part 1:Pressure regulators and pressure regulators with flow-metering devices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对预期用于患者治疗、管理、诊断评估和护理的医用气体及其混合物或驱动手术器械用气体进行管理的压力调节器(见3.17)的设计、结构、型式试验和标识要求。 示例: 气体包括氧气、医用空气和氧气/氧化亚氮(笑气)混合气。 本文件适用的压力调节器: a) 预期由操作者连接到气瓶上; b) 预期由操作者连接到气瓶上且带有集成的流量计装置; c) 是医疗设备(如麻醉工作站、呼吸机、复苏器)的组成部分。 压力调节器能提供压力出口或流量出口,并能调节或预设。 压力调节器预期用于安装在工作压力达30 000 kPa(300 bar)的可重复充装气瓶上,并能提供控制和测量输送的医用气体流量的装置。【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1.040.10麻醉、呼吸和复苏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C46手术室设备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25-08-01 | 实施时间: 2026-08-01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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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GB/T 45899-2025 Anaesthetic and respiratory equipment—Compatibility with oxygen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麻醉和呼吸应用中材料、部件和设备与氧气所接触的材料,在气体压力大于50 kPa的正常或单一故障状态下与氧气兼容性的要求。 注1:另外,本文件对依据氧气兼容性的已有数据进行材料和部件的选择以及对燃烧和/或分解产物的毒性进行风险分析提供了通用的指导方法。 注2:本文件提出在设计、生产、维护和处理的各个阶段的兼容性特征包括:清洁度、阻燃性、燃烧和/或分解产物的毒性。 本文件适用于麻醉和呼吸设备。例如:医用气体管道系统、减压器、终端、医用供应单元、挠性连接、流量计装置、麻醉工作站和呼吸机。 本文件不适用于生物相容性。【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1.040.10麻醉、呼吸和复苏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C46手术室设备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25-06-30 | 实施时间: 2026-07-01收藏 -
即将实施
译:GB/T 45665.1-2025 Anaesthetic and respiratory equipment—Conical connectors—Part 1:Cones and sockets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用于连接麻醉和呼吸设备(如呼吸系统、麻醉气体净化系统和蒸发器)锥头和锥套的尺寸与测量的要求。因此,锥头和锥套本身不被视为设备。 本文件适用于新生儿和小儿呼吸系统的8.5 mm和11.5 mm规格的锥头和锥套、呼吸系统中通用的15 mm和22 mm规格的锥头和锥套、22 mm锁接锥套(包括性能要求)、蒸发器用23 mm规格的锥头和锥套(该规格不适用于呼吸系统)以及用于呼吸系统和麻醉气体净化系统连接的30 mm规格的锥头和锥套。 本文件未规定医疗器械和附件上需提供的锥头和锥套。 本文件未包括锥头和锥套的应用要求,这些要求已经或将在特定的医疗设备和附件的相关标准中给出。【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1.040.10麻醉、呼吸和复苏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C46手术室设备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25-05-30 | 实施时间: 2026-06-01收藏 -
即将实施
译:GB/T 45665.2-2025 Anaesthetic and respiratory equipment—Conical connectors—Part 2:Screw-threaded weight-bearing connectors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用于吸入麻醉设备和呼吸机的螺纹承重圆锥接头的尺寸要求,这些接头用于装备重型附件。 本文件适用于22 mm/15 mm同轴、22 mm螺纹承重圆锥接头。 本文件未包括螺纹承重圆锥接头的应用要求,这些要求已经或将在特定的医疗设备和附件的相关标准中给出。【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1.040.10麻醉、呼吸和复苏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C46手术室设备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25-05-30 | 实施时间: 2026-06-01收藏 -
即将实施
译:GB/T 45663-2025 Anaesthetic and respiratory equipment—User-applied labels for syringes containing drugs used during anaesthesia—Colours, design and performance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标签的颜色﹑尺寸﹑图案和一般特性,并规定了药品名称文字的印刷特性。 本文件适用于贴示在注射器上的标签,以便麻醉期间给予用药品前就能识别注射器中的药品。【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1.040.10麻醉、呼吸和复苏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C46手术室设备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25-05-30 | 实施时间: 2026-06-01收藏 -
即将实施
译:GB/T 45811-2025 Anaesthetic vaporizers—Agent-specific filling systems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用于麻醉剂专用蒸发器的麻醉剂专用灌充系统的要求,包括尺寸。 本文件适用于麻醉剂专用灌充系统。 本文件未规定结构材料。【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1.040.10麻醉、呼吸和复苏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C46手术室设备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25-05-30 | 实施时间: 2026-06-01收藏 -
现行
译:GB/T 44059.1-2024 Medical gas pipeline systems—Part 1:Pipeline systems for compressed medical gases and vacuum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在医疗机构中使用的如下气体管道系统的设计、安装、功能、性能、测试、验收和文档的要求:——氧;——氧化亚氮;——医疗空气;——二氧化碳;——氧气/氧化亚氮混合物;——氦/氧混合物;——*93%氧(富氧空气);——分类为医疗器械的气体和气体混合物、输送到医疗器械或用于医疗目的的气体或用于医疗用途的非上述气体和气体混合物;——驱动手术器械用空气;——驱动手术器械用氮气; ——真空。本文件包括了供应系统、管道分配系统、控制系统、监测和报警系统的要求以及不同气体/真空系统部件之间的不可互换性。本文件规定了医疗机构中使用的管道系统的安全要求。【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1.040.10麻醉、呼吸和复苏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C46手术室设备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24-06-29 | 实施时间: 2025-07-01收藏 -
现行
译:GB/T 43952-2024 Medical supply units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医用供应装置(也称为ME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专用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在工厂中制造或现场装配的医用供应装置,包括用于提供患者护理服务的柜体和箱体。【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1.040.10麻醉、呼吸和复苏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C46手术室设备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24-06-29 | 实施时间: 2025-07-01收藏 -
即将实施
译:GB 9706.255-2022 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Part 2-55: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the basic safety and essential performance of respiratory gas monitors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预期连续运行,并应用于患者的呼吸气体监护仪(RGM)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专用要求。本文件规定了下列要求:——麻醉气体监测,——二氧化碳监测,和——氧气监测。【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1.040.10麻醉、呼吸和复苏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C46手术室设备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22-12-29 | 实施时间: 2026-01-01收藏 -
即将实施
译:GB 9706.290-2022 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Part 2-90: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basic safety and essential performance of respiratory high flow therapy equipment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与附件组合使用的用于高流量呼吸治疗设备(见201.3.220定义)(以下简称ME设备或ME系统)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 高流量呼吸治疗设备: ——预期用于有自主呼吸的患者;和 ——预期用于那些需要改善肺泡气体交换的患者,能从接受高流量湿化呼吸气体受益的患者,包括那些上呼吸道被旁路的患者。 示例1:表现为动脉血氧合减少的1型呼吸衰竭患者。 示例2:根据2型呼吸衰竭需要,动脉二氧化碳含量高的,可从减少呼吸功受益的患者。 示例3:需要湿化以改善黏液纤毛清除率的患者。 高流量呼吸治疗设备可用于家庭护理环境或专业医疗机构。 注1: 在家庭护理环境中使用时,供电网电源往往不可靠。 高流量呼吸治疗设备可以是: ——完全集成的ME设备;或 ——由分立的产品组合而形成的一个ME系统。 当其他类型的呼吸设备包含高流量呼吸治疗模式时,本文件也适用于该设备。【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1.040.10麻醉、呼吸和复苏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C46手术室设备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22-12-29 | 实施时间: 2026-01-01收藏 -
现行
译:GB 9706.213-2021 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Part 2-13: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the basic safety and essential performance of an anaesthetic workstation适用范围:GB 9706的本部分规定了ME设备和ME系统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通用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医用电气设备和医用电气系统(以下简称ME设备和ME系统)。 如果一章或一条明确指出仅适用于ME设备或ME系统,标题和 章或条的正文会说明。如果不是这种情况,与此相关的章或条同时适用于ME设备和ME系统。 除7.2.13和8.4.1外,本部分范围内的ME设备或ME系统的预期生理效应所导致的危险(源)在本部分中没有具体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需要专业操作者持续参与的、用于管理吸入麻醉的麻醉工作站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 本文件规定了一个完整的麻醉工作站和下列麻醉工作站组件的专用要求。这些麻醉工作站组件可作为单独设备,也可能和其他相关的麻醉工作站组件组成一个麻醉工作站: ——麻醉气体输送系统; ——麻醉呼吸系统; ——麻醉气体净化系统; ——麻醉气体输送装置; ——麻醉呼吸机; ——监护装置; ——报警系统; ——保护装置。 注1:表AA.1 概述了监护装置、报警系统和保护装置。 考虑到通用标准,完整的麻醉工作站和其独立的组件都作为ME设备或ME系统。 注2:表AA.2给出了本文件的使用环境。 本文件也适用于制造商声称连接到麻醉工作站的附件,如果这些附件的特性影响麻醉工作站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 如果一章或一条明确指出仅适用于麻醉工作站组件,标题和章或条的正文会说明。如果不是这种情况,与此相关的章或条同时适用于麻醉工作站和其独立的组件。 除通用标准7.2.13和8.4.1外,本文件范围内的麻醉工作站和其独立的组件的预期生理效应所导致的危险在本文件中没有具体要求。 注3:见通用标准4.2。 本文件不适用于附录BB定义的预期使用【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1.040.10麻醉、呼吸和复苏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C46手术室设备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21-12-01 | 实施时间: 2023-05-01收藏 -
现行
译:GB 9706.212-2020 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Part 2-12: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basic safety and essential performance of critical care ventilators适用范围:GB 9706的本部分规定了ME设备和ME系统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通用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医用电气设备和医用电气系统(以下简称ME设备和ME系统)。 如果一章或一条明确指出仅适用于ME设备或ME系统,标题和 章或条的正文会说明。如果不是这种情况,与此相关的章或条同时适用于ME设备和ME系统。 除7.2.13和8.4.1外,本部分范围内的ME设备或ME系统的预期生理效应所导致的危险(源)在本部分中没有具体要求。 GB 9706.1-2020中1.1由以下内容替换: ——本部分适用于与其附件组合使用的呼吸机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以下也称为ME设备:预期用于依赖机械通气的患者、且由专业操作者照管的;并且 注1: 这类呼吸机被认为是生命支持的ME设备或ME系统。 ——预期用于专业医疗场所的急救护理环境中,或预期用于专业医疗场所内的转运。 注2: 在专业医疗场所内用于转运的重症护理呼吸机不认为是一种急救和转运用呼吸机。 本部分的各项规定亦适用于制造商预期用于连接至VBS或连接至呼吸机的附件,且该类附件的特性可能影响呼吸机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 本部分不适用于不依赖机械通气的患者所使用的通气模式下运行的ME设备和ME系统。 注3: 在上述模式下运行的重症不认为是生命支持ME设备或ME系统。 如果某章或某条明确指出仅适用于ME设备,或仅适用于ME系统,标题和章或条的正文会说明。如果未明确指出,则与此相关的章或条同时适用于ME设备和ME系统。 除GB 9706.1-2020中7.2.13和8.4.1外,本部分范围内的ME设备和ME系统的预期生理功能固有的危险未包括在本部分的具体要求中。 注4: 补充的信息见GB 9706.1-2020中4.2。 本部分不适用于持续气道正压(CPAP)ME设备、睡眠呼吸暂停治疗ME设备、家用呼吸机、【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1.040.10麻醉、呼吸和复苏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C46手术室设备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20-04-09 | 实施时间: 2023-05-01收藏 -
现行
译:GB 18040-2019 Requirements of emergency medical service facilities and equipments for civil transport airport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运输机场(以下简称“机场”)的应急救护保障等级,应急救护工作机制、组织机构和人员,应急救护机构用房,应急救护医疗设备,应急救护物资,应急救护车辆,应急救护通信设备,应急救护标志标识,应急救护制服,高高原机场应急救护设施设备等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机场设计、建设、安全运行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阶段的应急救护设施设备配备。【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1.160急救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C46手术室设备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19-07-29 | 实施时间: 2019-07-29收藏 -
被代替
译:GB 18040-2008 Requirement of airports facilities for emergency medical services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运输机场(含军民合用机场的民用部分,以下简称机场)应急救护设施配备及其设施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机场(含新建、改建、扩建机场)应急救护的设施配备。【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1.160急救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C46手术室设备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08-04-07 | 实施时间: 2008-06-01收藏 -
被代替
译:GB 9706.28-2006 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Part 2: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the safety of lung ventilators—Critical care ventilators适用范围:增加:本专用标准适用于治疗呼吸机(按2.1.125的定义)的安全。 本专用标准不适用于持续气道正压(CPAP)设备、睡眠呼吸暂停治疗设备、加强呼吸机、麻醉呼吸机、急救呼吸机、高频喷射呼吸机和高频振荡呼吸机,也不包括医院中使用的仅用作增加患者通气量的设备。【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1.040.10麻醉、呼吸和复苏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C46手术室设备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06-07-25 | 实施时间: 2007-05-01收藏 -
被代替
译:GB 9706.29-2006 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Part 2: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the safety and essential performance of anaesthetic systems适用范围:增加:本专用标准规定了麻醉系统(见2.101.7的定义) 和设计用于麻醉系统的单个装置的安全和基本性能的要求。 本专用标准不适用于: --使用易燃麻醉剂的麻醉系统,如附录DD确定的; --在偏远地区、露天区域用于急救手术的或在灾区使用的便携式麻醉系统; --牙科止痛设备。【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1.040.10麻醉、呼吸和复苏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C46手术室设备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06-07-25 | 实施时间: 2007-05-01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