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B/T 3836.13-2021 爆炸性环境 第13部分:设备的修理、检修、修复和改造 现行
    译:GB/T 3836.13-2021 Explosive atmospheres—Part 13:Equipment repair,overhaul,reclamation and modification
    适用范围:本文件给出了设计用于爆炸性环境的设备修理、检修、修复和改造偏技术性质的指导。 本文件适用于防爆设备的修理、检修、修复和改造,以减少运行、检查和维护期间发现的缺陷。 本文件未就可能需要在重新安装设备时更新的电缆和布线系统给出建议。 本文件不适用于浇封型“m”。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9.260.20易爆环境用电气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K35防爆电器
    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21-10-11 | 实施时间: 2022-05-01
  • GB/T 3836.28-2021 爆炸性环境 第28部分:爆炸性环境用非电气设备 基本方法和要求 现行
    译:GB/T 3836.28-2021 Explosive atmospheres—Part 28:Non-electrical equipment for explosive atmospheres—Basic method and requirements
    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爆炸性环境用非电气设备的设计、结构、试验和标志的基本方法和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用于爆炸性环境中的自身具有潜在点燃源的非电气Ex设备、Ex元件、防护系统、装置及这些产品的装配体。 手动工具和没有储能的手动设备不在本文件范围之内。当静态自主过程设备不属于本文件所适用设备的一部分时,本文件不涉及它的安全性。 注1: 静态自主过程设备包括例如罐、容器、固定管道和手动阀之类的设备,这些设备没有自己的可能在运行期间产生潜在点燃源的能量源。 除与可能导致爆炸的点燃风险直接有关的要求外,本文件没有规定其他的安全要求。 可假定Ex设备能在下列标准大气条件下(与环境爆炸特性有关)运行: ——温度:-20 ℃~+60 ℃; ——压力:80 kPa~110 kPa; ——空气中正常氧含量,通常为21%(体积分数)。 这样的环境条件也可能出现在设备内部。此外,由于设备内部工作压力和/或温度的波动会形成自然呼吸,可能使外部大气吸入设备内部。 注2: 尽管以上标准大气条件给出的大气温度范围是-20 ℃~+60 ℃,但Ex设备所使用的正常温度范围依然是-20 ℃~+40 ℃,另有规定和标志时除外。一般认为-20 ℃~+40 ℃对大部分Ex设备是合适的,且若将所有设备制造成适用于60 ℃环境温度上限,将增加不必要的设计限制。 注3: 本文件的要求也有助于用于上述有效范围之外的环境条件的设备的设计、结构、试验和标志。在这种情况下,点燃风险评定、提供的防点燃保护、附加试验(如有必要)、制造商的技术文件和用户说明,清楚地说明并指出设备是否适合其可能遇到的条件。已认识到温度和压力的变化能对爆炸性环境的特性产生明显影响,例如可燃性。 本文件规定了用于爆炸性环境的Ⅰ类,Ⅱ类和Ⅲ类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9.260.20易爆环境用电气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K35防爆电器
    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21-10-11 | 实施时间: 2022-05-01
  • GB/T 3836.3-2021 爆炸性环境 第3部分:由增安型“e”保护的设备 现行
    译:GB/T 3836.3-2021 Explosive atmospheres—Part 3:Equipment protection by increased safety “e”
    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由增安型“e”保护的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和Ex元件的设计、结构、检验和标志要求。 增安型“e”电气设备和Ex元件的保护等级为: a) “eb”保护等级(EPL “Mb”或“Gb”);或 b) “ec”保护等级(EPL “Gc”)。 “eb”保护等级适用于设备或Ex元件,包括它们的连接件、导体、绕组、灯和电池,但不包括半导体或电解电容器。 注1:“eb”保护等级不适用半导体或电解电容器之类的电子元件,因为如果不采用内部隔离距离,则预期故障会导致温度过高或者产生电弧和火花。要保持内部隔离距离以及电子元件的功能,通常并不现实。 “ec”保护等级适用于设备或Ex元件,包括它们的连接件、导体、绕组、灯和电池,也包括半导体和电解电容器。 注2:“ec”保护等级允许使用半导体或电解电容器之类的电子元件,因为在正常条件下和预期经常出现的情况下对此进行评定,都不太可能导致温度过高或者出现电弧和火花。由于隔离距离的要求并不适用于内部结构,因此,如果外部隔离距离符合要求,则普通电子元件通常可以使用。 除非另有说明,本文件的要求适用于两个保护等级。 对于“eb”保护等级,本文件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11 kV(交流有效值或直流)的电气设备。 对于“ec”保护等级,本文件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15 kV(交流有效值或直流)的电气设备。 注3:由流经增安型主电路连接件的短路电流产生的机械应力导致的连接件的移动,不会对爆炸性气体环境的点燃产生显著的危险。普通的工业标准要求考虑短时高强电流对连接件可靠性产生的影响。存在爆炸性气体环境不会对连接件的可靠性产生严重影响。 注4:因电流偏移高于标称额定电流而发生的任何短期热偏移(例如电动机启动过程中),由于事件持续时间相对较短且在事件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9.260.20易爆环境用电气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K35防爆电器
    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21-10-11 | 实施时间: 2022-05-01
  • GB/T 3836.2-2021 爆炸性环境 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 现行
    译:GB/T 3836.2-2021 Explosive atmospheres—Part 2:Equipment protection by flameproof enclosures “d”
    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结构和试验的专用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拟在爆炸性气体环境中使用的采用隔爆外壳“d”保护的电气设备。 本文件是对GB/T 3836.1通用要求的补充和修改。当本文件的要求与GB/T 3836.1的要求有冲突时,本文件的要求优先。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9.260.20易爆环境用电气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K35防爆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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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B/T 3836.34-2021 爆炸性环境 第34部分:成套设备 现行
    译:GB/T 3836.34-2021 Explosive atmospheres—Part 34:Equipment assemblies
    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由成套设备制造商负责的爆炸性环境用成套设备的设计、结构、组装、试验、检查、标志、文件和评定的要求。 本文件的要求适用于符合GB/T 3836(所有部分),构成成套设备和有独立防爆合格证的单个设备。这些单个设备作为构成成套设备的一部分组合在一起。也包括超出构成成套设备的单个设备防爆合格证范围方面的要求。 本文件也包括对危险场所用成套设备的附加要求的评定,但不包括对非危险场所的要求。假定,除本文件的要求外,对适用于非危险场 所的其他电气或机械要求的符合性将由同一机构或不同的机构进行验证。 本文件不适用于: ——整体符合一个或多个GB/T 3836防爆型式标准的设备; ——符合GB/T 3836.17的正压房间“p”和符合IEC TR 60079-16的人工通风保护分析室,以及其他标准规定的特定防爆成套设备; ——GB/T 3836.15范围内在最终用户现场的安装; ——危险场所分类; ——固有爆炸性环境和炸药或自燃物质形成的粉尘(例如,炸药的制造和加工); ——医疗室; ——可燃性薄雾危险场所内的电气装置。 本文件仅用于为成套设备的初始供应提供验证。 注1: GB/T 3836.15提供了对可燃性粉尘或飞絮与可燃性气体或蒸气形成的杂混物危险环境的要求的附加指南。 当本文件的要求与GB/T 3836.1或GB/T 3836.28的要求有冲突时,本文件的要求优先。 注2: 对于本文件,优先于GB/T 3836.1和GB/T 3836.28的要求仅有成套设备的标志。 注3: 本文件没有考虑煤矿井下特殊情况,但煤矿井下用成套设备可参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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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B/T 25285.2-2021 爆炸性环境 爆炸预防和防护 第2部分:矿山爆炸预防和防护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现行
    译:GB/T 25285.2-2021 Explosive atmospheres—Explosion prevention and protection—Part 2:Basic concepts and methodology for mining
    适用范围:本文件通过概述矿井设备、防护系统和元件的设计和制造的基本原则和方法,规定了采矿工业的爆炸预防和防护的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拟用在矿山井下部分和存在瓦斯和/或可燃性粉尘危险的地面装置部分的Ⅰ类设备、防护系统和元件。 注: 关于特定设备、防护系统和元件的详细信息由相应的专业标准规定。防爆措施的设计和实现,需要可燃性物质(材料)和爆炸性环境的相关安全数据。 本文件规定了对可能导致爆炸的危险情况识别和评定的方法,以及与安全要求相适应的设计和结构措施,通过以下方面实现: ——风险评定; ——风险降低。 设备、防护系统和元件的安全,可通过消除危险和/或限定风险来实现,即采取下列方式: a)适当的设计(无安全防护装置); b)安全防护装置; c)使用信息; d)任何其他预防措施。 与a)(预防)相应的防爆措施和与b)(防护)相应的防爆措施在本文件第6章中涉及,与c)相应的防爆措施在本文件第7章中涉及。与d)相应的防爆措施在本文件中未涉及。它们在GB/T 15706(在GB/T 15706—2012中为第6章)中涉及。 本文件中规定的预防和保护措施不提供所要求的保护等级,除非设备、防护系统和元件在其预期使用的范围内运行,并且按照相应的操作规程或要求进行安装和维护。 本文件适用于任何拟用于潜在爆炸性环境的设备、防护系统和元件。这些环境可能由设备、防护系统和元件处理、使用或释放的可燃性物质造成,或由设备、防护系统和元件周围的可燃性物质和/或设备、防护系统和元件的构成材料造成。 由于爆破能释放潜在爆炸性环境,本文件也适用于爆破设备,但炸药和雷管除外。 本文件适用于各个使用阶段的设备、防护系统和元件。 本文件不适用于: ——规定用于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9.260.20易爆环境用电气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K35防爆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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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B/T 3836.32-2021 爆炸性环境 第32部分:电子控制火花时限本质安全系统 现行
    译:GB/T 3836.32-2021 Explosive atmospheres—Part 32:Intrinsically safe systems with electronically controlled spark duration limitation
    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用电子控制火花时限维持本质安全水平的Poweri设备和系统的结构、试验、安装和维护的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爆炸性环境使用的本质安全Poweri设备,以及与进入爆炸性环境的本质安全电路连接的关联设备及其之间的连接线和电缆。 本文件适用于电压不大于40 V d.c.且安全系数为1.5的ⅡB、ⅡA、Ⅰ类和Ⅲ类电气设备;也适用于安全系数为1.0的ⅡC类“ic”设备和电压不大于32 V d.c.且安全系数为1.5的ⅡC类“ib”设备。 本防爆型式适用于电路本身不能点燃周围爆炸性环境的电气设备。 本文件适用于利用电子控制火花时限提供大功率电源同时维持安全水平的本质安全设备和系统。 本文件也适用于位于危险场所外部或由GB/T 3836(所有部分)列出的其他防爆型式保护的电气设备或电气设备部件,其中位于爆炸性环境的电路的本质安全取决于这类电气设备或电气设备部件的设计和结构。位于危险场所的电路依据本文件进行评价。 本文件不适用于“ia”等级电路和软件控制的电路。 本文件是对GB/T 3836.1、GB/T 3836.4、GB/T3836.15、GB/T 3836.16、GB/T 3836.18的补充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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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21-10-11 | 实施时间: 2022-05-01
  • GB/T 3836.29-2021 爆炸性环境 第29部分:爆炸性环境用非电气设备 结构安全型“c”、控制点燃源型“b”、液浸型“k” 现行
    译:GB/T 3836.29-2021 Explosive atmospheres—Part 29:Non-electrical equipment for explosive atmospheres—Constructional safety “c”,control of ignition source “b”, liquid immersion “k”
    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采用结构安全型“c”、控制点燃源型“b”、液浸型“k”防爆型式的爆炸性环境用非电气设备的设计和结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采用结构安全型“c”、控制点燃源型“b”、液浸型“k”防爆型式的Ex设备、Ex元件、防护系统、装置及这些产品的装配体。 本文件是对GB/T 3836.28—2021要求的补充和修改,当本文件的要求与GB/T 3836.28—2021的要求有冲突时,本文件的要求优先。 没有附加保护措施情况下,防爆型式“c”“k”和“b”不适用于Ⅰ类EPL Ma设备。 本文件规定的防点燃保护型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与其他防点燃保护型式一起使用,满足按照GB/T 3836.28—2021中的点燃危险评定确定的Ⅰ类、Ⅱ类或Ⅲ类设备的要求。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9.260.20易爆环境用电气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K35防爆电器
    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21-10-11 | 实施时间: 2022-05-01
  • GB/T 3836.4-2021 爆炸性环境 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 现行
    译:GB/T 3836.4-2021 Explosive atmospheres—art 4:Equipment protection by intrinsic safety “i”
    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爆炸性环境用本质安全装置以及与爆炸性环境用本质安全电路连接的关联装置的结构和试验要求。 本文件规定的防爆型式适用于其电路本身不会引燃周围爆炸性环境的电气设备。 本文件也适用于使用在非爆炸性环境或用GB/T 3836.1—2021所列的另一种防爆型式保护的电气设备或其部件,只要爆炸性环境中电路的本质安全性能取决于该电气设备或其部件的设计和结构。暴露于爆炸性环境中的电路可用本文件对其是否适用于该环境进行评定。 本质安全系统的要求在GB/T 3836.18中规定。 本文件是对GB/T 3836.1—2021通用要求的补充和修改,但表1所列出的情况除外。当本文件的要求与GB/T 3836.1—2021的要求有冲突时,本文件的要求优先。 当本文件的要求同时适用于本质安全装置和关联装置时,在本文件中使用术语“装置”。 本文件仅适用于电气设备,因此本文件使用术语“设备”通常指“电气设备”。 置于爆炸性环境的关联装置应用GB/T 3836.1—2021所列的某一种防爆型式保护。此时GB/T 3836.1—2021规定的防爆型式要求及其有关部分也适用于关联装置。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9.260.20易爆环境用电气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K35防爆电器
    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21-10-11 | 实施时间: 2022-05-01
  • GB/T 25285.1-2021 爆炸性环境 爆炸预防和防护 第1部分:基本原则和方法 现行
    译:GB/T 25285.1-2021 Explosive atmospheres—Explosion prevention and protection—Part 1:Basic concepts and methodology
    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对可能导致爆炸的危险情况识别和评定的方法,以及与安全要求相适应的设计和结构措施,通过以下方面实现: ——风险评定; ——风险降低。 设备、防护系统和元件的安全,可通过消除危险和/或限定风险来实现,即采取下列方式: a)适当的设计(无安全防护装置); b)安全防护装置; c)使用信息; d)任何其他预防措施。 与a)(预防)相应的防爆措施和与b)(防护)相应的防爆措施在第6章中涉及。与c)相应的防爆措施在第7章中涉及。与d)相应的防爆措施在本文件中未涉及。它们在GB/T 15706(在GB/T 15706—2012中为第6章)中涉及。 只有当设备、防护系统和元件在其预期使用的范围内运行,并且按照相应的操作规程或要求进行安装和维护时,本文件规定的预防和防护措施才能提供所要求的保护等级。 本文件规定了通用设计和制造方法,帮助设计人员和制造厂设计设备、防护系统和元件时实现防爆安全。 本文件适用于在大气条件下,任何拟用于爆炸性环境的设备、防护系统和元件。这些环境可能由设备、防护系统和元件处理、使用或释放的可燃性物质造成,或由设备、防护系统和元件周围的可燃性物质和/或设备、防护系统和元件的构成材料造成。 本文件适用于各个使用阶段的设备、防护系统和元件。 本文件适用于除煤矿用设备外的其他场所使用的Ⅱ类和Ⅲ类设备;对于煤矿井下区域用设备以及由瓦斯和/或可燃性煤粉引起危险的煤矿地面设施用设备要求,见GB/T 25285.2。 本文件不适用于: ——医学环境的医用设备; ——完全是由爆炸物质或不稳定化学物质存在引起的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的设备、防护系统和元件; ——由物质与除大气中的氧气外的其他氧化剂反应产生的爆炸,或者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9.260.20易爆环境用电气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K35防爆电器
    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21-10-11 | 实施时间: 2022-05-01
  • GB/T 3836.33-2021 爆炸性环境 第33部分:严酷工作条件用设备 现行
    译:GB/T 3836.33-2021 Explosive atmospheres—Part 33:Equipment in adverse service conditions
    适用范围:本文件给出了-20 ℃以下环境温度条件和其他附加严酷条件(包括海上应用)的爆炸性环境用设备的指南。 本文件对这类设备的设计、制造和使用提供建议。本文件适用于在防爆合格证规定的环境条件范围内运行的设备。 注: 气候条件分级详见GB/T 4796、GB/T 4797(所有部分)、GB/T 4798(所有部分)和GB/T 2421。 本文件与GB/T 3836的其他有关部分一起使用。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9.260.20易爆环境用电气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K35防爆电器
    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21-10-11 | 实施时间: 2022-05-01
  • GB/T 3836.30-2021 爆炸性环境 第30部分:地下矿井爆炸性环境用设备和元件 现行
    译:GB/T 3836.30-2021 Explosive atmospheres—Part 30:Equipment and components in explosive atmospheres in underground mines
    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可单独或组合运行的设备的设计、结构、评定和使用信息(维护、修理、标志)的防爆要求。 包括用于有甲烷和/或可燃性粉尘的爆炸性环境的矿用机械装置和元件。假定设备能够运行的标准大气条件(与环境的爆炸特性有关)如下: ——温度:-20 ℃~+60 ℃; ——压力:80 kPa~110 kPa; ——空气中正常氧含量:通常为21%(体积分数)。 注: 对超出该范围的大气条件下使用的电气设备可要求进一步附加考虑和试验。 本文件适用于在含有甲烷和/或可燃性粉尘的爆炸性环境使用的Mb级(EPL Mb)设备和元件。 对于Ma级(EPL Ma)设备和元件,本文件、GB/T 3836.1和GB/T 3836.28的要求适用。 可能对危险有影响的外部条件以及综合保护措施也需要考虑。这些措施可包括通风、瓦斯探测或瓦斯抽放。 本文件也涉及了由设备结构中使用的如织物纤维、塑料“O”形环、橡胶密封圈、润滑油或油脂等可燃性材料的燃烧(或焖燃)引起爆炸性环境点燃的预防(如果这些材料可能是点燃源)。例如,旋转轴承的机械故障能引起摩擦生热,点燃其塑料罩、塑料密封或润滑油脂。 输送带防火的具体要求和试验程序不属于本文件的范围。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9.260.20易爆环境用电气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K35防爆电器
    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21-10-11 | 实施时间: 2022-05-01
  • GB/T 38429.1-2019 燃气加气站防爆安全技术 第1部分:液化石油气(LPG)加气机防爆要求 现行
    译:GB/T 38429.1-2019 Explosion protected safety technique of automotive LPG filling stations—Part 1:Explosion protected safety technique requirements for LPG dispensers
    适用范围:GB/T 38429的本部分规定了燃气加气站用液化石油气(LPG)加气机的要求、型式试验、例行试验、文件和标志。 本部分适用于设计压力2 500 kPa、管道最大为DN 40、容器容积小于2 L的LPG汽车加气站用加气机。本部分也适用于多燃料加气机LPG部件。 本部分不适用于自带一体泵的加气机。 注: 民用液化气钢瓶的充装可参考本部分。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9.260.20易爆环境用电气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K35防爆电器
    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19-12-31 | 实施时间: 2020-07-01
  • GB/T 3836.27-2019 爆炸性环境 第27部分:静电危害 试验 现行
    译:GB/T 3836.27-2019 Explosive atmospheres—Part 27:Electrostatic hazards—Test
    适用范围:《爆炸性环境》的本部分规定了避免由设备、产品和工艺过程而引起静电点燃和电击危险的试验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静电危害的评定,或用于制定电气或非电气设备标准或专用产品标准。 本部分提供的标准试验方法,用于控制静电,如表面电阻、对地泄漏电阻、粉末电阻率、液体导电率、电容,以及评价触发放电的引燃性。本部分与GB/T 3836系列标准一起使用。 注: 本部分不取代具体产品标准和工业应用标准。 本部分提供的现有最新技术可能与其他标准的要求稍有偏差,尤其是在试验气候条件方面。当本部分的要求与GB 3836.1的要求有冲突时,为了避免以前获证设备可能需要重新试验,则GB 3836.1的要求仅适用于GB 3836.1规定的设备。对于其他情况,本部分的要求适用。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9.260.20易爆环境用电气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K35防爆电器
    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19-12-31 | 实施时间: 2020-07-01
  • GB/T 3836.12-2019 爆炸性环境 第12部分:可燃性粉尘物质特性 试验方法 现行
    译:GB/T 3836.12-2019 Explosive atmospheres—Part 12:Material characteristics for combustible dusts—Test methods
    适用范围:《爆炸性环境》的本部分规定了测定可燃性粉尘和可燃性粉尘层的试验方法,用于对存在这类物质的场所进行分类,以便正确选择和安装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和非电气设备(机械设备等)。 测定的可燃性粉尘特性适用于以下环境条件: ——温度:-20 ℃~+60 ℃; ——压力:80 kPa~110 kPa; ——空气中正常氧含量(体积比):通常为21%。 本部分规定的试验方法不适用于: ——已知的爆炸物质、推进剂(如火药、炸药),或者在某些条件下有类似特性的物质或混合物;或者 ——不需要大气中的氧即可燃烧的爆炸物质或推进剂。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9.260.20易爆环境用电气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K35防爆电器
    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19-12-31 | 实施时间: 2020-07-01
  • GB/T 38429.2-2019 燃气加气站防爆安全技术 第2部分:与液化石油气(LPG)有关的防爆部件和安装要求 现行
    译:GB/T 38429.2-2019 Explosion protected safety technique of automotive LPG filling stations—Part 2:Explosion protected components related to LPG dispensers and installation requirements
    适用范围:GB/T 38429的本部分规定了燃气加气站用与液化石油气(LPG)有关的防爆部件和安装的要求、标志、安装测试、安装调试和使用、维护、检查。本部分适用于固定式LPG加气站及多种燃料加气站车用LPG设备及部件的安装。本部分不包括对现场及场外安全距离的要求。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9.260.20易爆环境用电气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K35防爆电器
    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19-12-31 | 实施时间: 2020-07-01
  • GB/T 3836.17-2019 爆炸性环境 第17部分:由正压房间“p”和人工通风房间“v”保护的设备 现行
    译:GB/T 3836.17-2019 Explosive atmospheres—Part 17:Equipment protection by pressurized room “p” and artifically ventilated room “v”
    适用范围:《爆炸性环境》的本部分规定了下列场所用于保护内部设备的房间的设计、结构、评定、试验和标志的要求: ——位于1区或2区,或者21区或22区爆炸性环境(通常要求EPL Gb、Gc、Db或Dc的区域)中,内部不含气体/蒸气释放源、由正压保护的房间; ——位于2区爆炸性环境(通常要求EPL Gc的区域)中,内部不含气体/蒸气释放源、由人工通风保护的房间; ——在非危险场所,内部含有气体/蒸气释放源、由人工通风保护的房间; ——位于1区或2区,或者21区或22区爆炸性环境(通常要求EPL Gb、Gc、Db或Dc的区域)中,内部含有气体/蒸气释放源、由正压和人工通风同时保护的房间。 本部分中房间包括独立房间、多个房间、一个完整的建筑或者建筑物内部的房间。房间设置有用于人员出入的通道,和气体进出的管道。设计允许人员进入的隔音罩和其他类似外壳也可认为是一个房间。本部分还规定了对确保实现和保持人工通风、换气和正压所必需的相关安全装置和控制的要求。 在现场组装或建造的房间,可以建在陆地或海上。这类房间主要由终端用户安装,但是可以在制造商工厂制造和评定,最终管道连接在现场完成。 房间可位于要求设备保护级别(EPL)为Gb或Gc的爆炸性气体环境中,或者位于要求设备保护级别(EPL)为Db、Dc的可燃性粉尘环境。 本部分没有规定确保房间内空气质量和温度适宜于人员工作可能需要的方法。 用惰性气体或可燃性气体保护的房间不属于本部分的范围。一般认为这种应用属于特殊情况,一部分可以考虑采用GB/T 3836.5的原理,但是整体上可能还需要符合其他更严格的工程标准、程序和实践要求。符合GB/T 3836.5的设备正压外壳不用于人员出入,不属于本部分的范围。 维护建议见附录A。 除了表1所述的不适用情况,本部分在GB 3836.1通用要求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9.260.20易爆环境用电气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K35防爆电器
    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19-12-31 | 实施时间: 2020-07-01
  • GB/T 3836.26-2019 爆炸性环境 第26部分:静电危害 指南 现行
    译:GB/T 3836.26-2019 Explosive atmospheres—Part 26:Electrostatic hazards—Guidance
    适用范围:《爆炸性环境》的本部分给出了设备、产品和工艺过程避免静电点燃和静电电击危害的指南,以及保证设备、产品或工艺过程安全使用的操作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对静电危害进行危险评定,或用于制定电气或非电气设备标准或专用产品标准。 工业流程与环境中通常导致问题的静电危害都予以考虑。这些流程包括固体、液体、粉末、气体、喷雾及爆炸物的处理。对每种情况,确定静电危害来源及特性并给出具体处理建议。 本部分的目的是为控制静电提供标准的建议,例如,导体接地、减少起电、限制绝缘件的可起电面积。在某些情况下,静电是工艺过程的一部分,例如,静电喷涂,但同时静电产生的负面影响是本部分关注的内容。如果能够符合本部分的标准建议,则爆炸性环境中的静电放电危害可降低到可接受的低水平。 如果不能满足本部分的要求,也可采用其他至少达到同等安全水平的方法。 注: 固体、液体、气体、爆炸物和人体静电的产生原因,以及静电如何导致点燃或静电电击的描述参见本部分附录A和附录B及IEC/TR 613401。 本部分不适用于与雷电有关的静电危害,也不适用于电子元件损坏。 本部分不取代涉及特定产品及特定工业环境的标准。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9.260.20易爆环境用电气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K35防爆电器
    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19-12-31 | 实施时间: 2020-07-01
  • GB/T 3836.25-2019 爆炸性环境 第25部分:可燃性工艺流体与电气系统之间的工艺密封要求 现行
    译:GB/T 3836.25-2019 Explosive atmospheres—Part 25:Requirements for process sealing between flammable process fluids and electrical systems
    适用范围:可燃性工艺流体和电气系统之间的工艺密封如果出现故障,工艺流体会直接进入现场布线系统。《爆炸性环境》的本部分对可燃性工艺流体与电气系统之间的工艺密封提出了具体要求。本部分规定了对单一工艺密封设备、双重工艺密封设备以及附加二次工艺密封的评定、制造和试验要求。本部分的要求不适用于GB/T 3836系列或其他标准中涉及的导管密封装置、电缆引入装置及其他布线密封方法。本部分不涉及基本电气安全和防爆性能要求,但是可能也适用于这些设备。本部分不涉及泄漏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9.260.20易爆环境用电气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K35防爆电器
    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19-12-31 | 实施时间: 2020-07-01
  • GB/T 22380.3-2019 燃油加油站防爆安全技术 第3部分:剪切阀结构和性能的安全要求 现行
    译:GB/T 22380.3-2019 Explosion protected safety technique of the petrol filling station—Part 3:Safety requirements for construction and performance of shear valves
    适用范围:GB/T 22380的本部分规定了安装在加油站、以不大于200 L/min的流量给车辆、船只、轻型飞机或移动式罐体容器添加液体燃料的燃油加油机(以下简称“加油机”)用的剪切阀的防爆措施、结构、物理性能、使用要求、试验和使用信息。 本部分适用于安装在加油站、以不大于200 L/min的流量给车辆、船只、轻型飞机或移动式罐体容器添加液体燃料的燃油加油机用剪切阀。 本部分适用于在环境温度-20 ℃~+40 ℃下使用的剪切阀。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9.260.20易爆环境用电气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K35防爆电器
    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19-12-10 | 实施时间: 2020-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