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 94-2005 饮用净水水质标准

CJ 94-2005 CJ 94-2005 Drinking Water Quality Standards

行业标准-城建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CJ 94-2005
标准类型
行业标准-城建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5-05-16
实施日期
2005-10-01
发布单位/组织
建设部
归口单位
建设部给水排水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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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深圳市水务集团深水海纳水务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
王占生、傅文华 等
出版信息:
页数:-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

犆犑942005

代替—

CJ941999

饮用净水水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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狇狔犵

20050516发布2005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

犆犑942005

目次

前言Ⅰ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水质标准1

4水质检验2

犆犑942005

前言

本标准是对—的修订,在修订中主要引用并参考了/—城市供水水质标

CJ941999CJT2062005

准、—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等国家标准。

GB57501985

本标准代替—饮用净水水质标准,与—相比主要内容变化如下:

CJ941999CJ941999

1.浑浊度由1NTU改成0.5NTU。

2.硬度(以碳酸钙计)改为总硬度(以CaCO3计)。

高锰酸钾消耗量(,以氧计)改成耗氧量(,以计)。

3.CODMnCODMnO2

取消总有机碳()。

4.TOC

硝酸盐(以氮计)改为“硝酸盐氮(以计)”。

5.N

取消氰化物、滴滴涕()、六六六、苯并()芘。

6.DDTa

镉从/改成/。

7.0.01mL0.003mL

gg

8.银,改成采用载银活性炭时测定。

9.增加亚氯酸盐、氯酸盐项目。

10.增加溴酸盐、甲醛项目。

11.将总大肠菌群与粪大肠菌群改为“每100mL水样中不得检出”。

将游离余氯改为余氯,限值“/”改成“/(管网末梢水)”。

12.≥0.05mL≥0.01mL

gg

13.增加了对管网末梢水中消毒剂残余浓度的规定(如余臭氧、二氧化氯),而且推荐了关于水中溶

解臭氧的检测方法。

15.取消放射性指标。

16.明确了溴酸盐和氯酸盐的检测方法。

本次修订,限值计量统一采用/。

17.mL

本标准中为强制性条文。

本标准发布之时,原—饮用净水水质标准同时废止。

CJ941999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给水排水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深圳市水务集团深水海纳水务有限公司、上海管道纯净水股份有限

公司、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占生、傅文华、李海波、丁新建、刘文君、鄂学礼、赵锂、罗敏、杨澎、朱跃云。

犆犑942005

饮用净水水质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饮用净水的水质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以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的自来水或水源水为原水,经再净化后可供给用户直接

饮用的管道直饮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

CJT2062005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

GB57501985

3水质标准

饮用净水水质不应超过表中规定的限值。

表1饮用净水水质标准

项目限值

色5度

浑浊度0.5NTU

感官性状

臭和味无异臭异味

肉眼可见物无

H6.08.5

p~

总硬度(以CaCO计)/

3300mL

铁/

0.20mL

锰/

0.05mL

铜/

1.0mL

锌/

1.0mL

一般化学指标铝/

0.20mL

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

0.002mL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0.20mL

硫酸盐/

100mL

氯化物/

100mL

溶解性总固体/

500mL

耗氧量(,以计)/

CODMnO22.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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