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333-2014 毛竹笋用林栽培技术规程

DB33/T 333-2014 Planting regulations for wax myrtle and its shoots in forest areas

浙江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6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3/T 333-2014
标准类型
浙江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4-05-06
实施日期
2014-06-06
发布单位/组织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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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6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020.20

B05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333—2014

代替DB33/T333.1-2006、DB33/T333.2-2006.

毛竹笋用林栽培技术规程

Technicalregulationofcultivationforbambooshoot

ofPhyllostachysedulis(Carr.)A.etC.Riv

2014-05-06发布2014-06-06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3/T333—2014

前言

本标准依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33/T333.1-2006《无公害竹笋第1部分:产地环境要求》、DB33/T333.2-2006《无

公害竹笋第2部分:生产技术规程》。与DB33/T333.1-2006、DB33/T333.2-2006相比,除编辑性修改

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增加了春笋冬出覆盖技术、标准化生产模式图等章节;

——对原标准中的“第1部分产地环境要求”放入在造林地选择中,分别对气候、土壤、地形、

交通与水源进行了分述;

——原标准中的“第2部分生产技术规程”的主要内容改成了“造林技术、幼林管护、材用林改

建、成林抚育”四节,并对部分技术进行了更新;

——原标准中的第1部分和第2部分进行了合并;

——对主要病虫害常用方法的表分为病害和虫害2张,并对防治方法进行了更新;

——删除了原标准中的“第3部分安全质量要求”,增加了鲜笋质量分级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A和C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浙江省林业厅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省林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杭州市林业科学研究院、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亚热带林业研究所。

本标准起草人:何奇江、陈双林、陈丽华、杨清平、查琳、李迎春、郭子武

本标准代替了DB33/T333.1-2006、DB33/T333.2-2006。

DB33/T333.1-2006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33/T333.1-2001。

DB33/T333.2-2006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33/T333.2-2001。

I

DB33/T333—2014

毛竹笋用林栽培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毛竹笋用林栽培技术相关的术语和定义、造林技术、幼林管护、材用林改建、成林抚

育、春笋冬出覆盖技术、病虫害防治技术、鲜笋质量等级和包装运输、标准化生产模式图等。

本标准适用于毛竹笋用林培育。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156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DB33/T917春笋冬出毛竹林高效培育技术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毛竹笋用林

把竹笋作为主产品进行生产经营的毛竹林。

3.2

母竹

用作移竹造林的种竹。

3.3

竹鞭

连接竹株的地下茎,其节上具有根和可分化成笋或鞭的芽。

3.4

来鞭

向立竹延伸而来、鞭芽朝向立竹的竹鞭,立竹由来鞭的节上长出。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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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鞭

从长出立竹的竹鞭节上继续延伸生长、鞭芽背向立竹的竹鞭。

3.6

秆柄

竹秆与竹鞭连接部位,俗称“螺丝钉”。

3.7

竹林结构

与竹林生长量关系密切的林分结构因子的数量组合。

3.8

立竹密度

单位面积上活立竹的株数,用“株/hm2”表示。

3.9

年龄结构

林分中不同年龄立竹的数量之比。

3.10

大小年毛竹林

相邻年份的发笋成竹数量差异大的毛竹林,发笋成竹数多的年份称大年,而相邻年通常发笋成竹数

明显少,称小年。

3.11

花年毛竹林

各年的发笋成竹数量变化不大的毛竹林。

4造林技术

4.1造林地选择

4.1.1产地环境

4.1.1.1空气环境质量应符合GB3095的规定二级标准要求。

4.1.1.2土壤环境质量应符合GB15618的规定二级标准要求。

4.1.1.3灌溉水质量应符合GB5084的规定。

4.1.2气候

年平均气温12℃~20℃,一月平均温度2℃~8℃。年降水量1000mm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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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土壤

土层深度60cm以上,疏松、湿润、排水良好的壤土或砂质壤土,pH值4.5~7.0。

4.1.4地形

海拔500m以下的山谷、山麓和山腰地带,坡度小于15°的阳坡或半阳坡,或地下水位在80cm以下

的平地。

4.1.5交通与水源

交通方便,近水源。

4.2整地

4.2.1清理林地

砍去造林地上的灌木、低值乔木,适量保留价值高、生长良好的乔木。

4.2.2带状整地

沿等高线带状开垦造林地,带宽和带距为3m~4m,整地深度30cm,并清理林地,清除树蔸、大

石块。造林后1年~2年轮流垦完未垦带。

4.2.3块状整地

按造林密度定点块状开垦,大小为2m×2m。整地深度30cm,清除树蔸、大石块。造林后1年~2

年逐步拓展开垦范围至全垦状。

4.2.4全面整地

全面开垦造林地,适用于坡度10°以下的造林地。

4.2.5挖穴

穴长80cm~100cm,宽40cm~70cm,深40cm~60cm,穴长边与等高线平行。

4.3造林

4.3.1密度

600株/hm2~900株/hm2(40株/亩~60株/亩)。

4.3.2季节

初冬和早春或梅雨季为宜。

4.3.3母竹

4.3.3.1母竹选择

选择生长健壮,分枝较低,枝叶繁茂,竹节正常,无病虫害、不开花,1年生~2年生,胸径5cm~

6cm的立竹。

4.3.3.2母竹挖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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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竹留来鞭20cm以上,去鞭30cm以上,挖时不伤鞭芽,少伤鞭根,保留去鞭笋芽2个以上,

不损伤秆柄。带土直径为母竹地径的6倍~8倍。留枝4盘~5盘,砍梢切口斜面平滑不开裂。

4.3.3.3母竹运输

远途运输母竹应用土球包扎材料将竹蔸鞭根和宿土一起包好扎紧;装卸时要轻拿轻放,不可抛丢,

避免伤芽、鞭、秆柄;装车(船)时母竹横放或斜放,竹蔸相互紧靠,盖上蓬布。

4.3.4栽植

先将表土垫于穴底,解去母竹包扎物,母竹放入穴中,竹蔸上部略低于土面,鞭土密接,下紧上松,

保持母竹鞭根原有状态,每株根盘两侧施腐熟有机肥10kg或复合肥(养分总量≥30%,下同)0.25kg~

0.5kg,加土搅拌施入。填土时,分层塞实,竹鞭方向应沿等高线方向,并使鞭根与土壤密接。不得损

伤秆柄和鞭芽。浇透一次水后,再覆土至母竹周围成龟背形,并在距母竹100cm的上方和两侧开排水沟。

风大处须安支撑架。

5幼林管护

5.1除草松土

每年6月、9月进行除草松土各1次,杂草铺于竹林地或翻埋于土中。

5.2林地套种

造林后前3年宜间作绿肥、豆类、花生等作物,以耕代抚。不能套种芝麻、玉米等高秆作物。中耕

不能损伤竹鞭和鞭芽,并将间作物收获后的秸秆埋于林地内。

5.3林地施肥

于造林当年的秋冬季在沿母竹30cm处的坡上方开半环形沟施有机肥10kg/株~15kg/株;来年所

留的新竹在每年的5月和10月株穴施复合肥0.25kg/株~0.5kg/株。

5.4排水灌溉

新造林的母竹根盘处盖草覆土保湿。林地积水时,及时排水。土壤干燥时,及时浇灌。

5.5疏笋养竹

及时疏去弱笋、小笋及虫笋,保留健壮竹笋长成新竹。幼林期间,局部地方过密竹笋应及时疏伐。

待新竹长成后应及时将栽植的母竹伐除。

5.6新竹钩梢

在新竹抽枝展叶后或白露前后进行钩梢,钩梢后应保留15盘以上的竹枝。

6材用林改建

6.1竹林选择

选择地势平缓、交通方便、近水源、土层深厚、土壤肥沃、湿润及排水和透气性能较好的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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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母竹选留

砍去4度以上的老竹、弱小竹、病虫害竹,留母竹2250株/hm2~2700株/hm2(150株/亩~180株

/亩)。

6.3深翻林地

秋末冬初全面清理林地内的柴草,每年5月底6月初深翻,翻垦时清除“三头”(竹篰头、树篰头、

石头),挖除老鞭、死鞭,第1年翻垦深度20cm,翻垦深度逐步加深到30cm~40cm,翻垦后按地形开

好排水沟。

6.4增施肥料

6.4.1第1年施足基肥,施有机肥15000kg/hm2(1000kg/亩),尿素300kg/hm2(20kg/亩)或

复合肥750kg/hm2(50kg/亩),春笋大年或花年毛竹林5月~6月施入有机肥;春笋小年毛竹林,5

月~6月施入有机肥,9月~10月施尿素或复合肥。

6.4.2第2年起每年施肥2次~3次。花年毛竹林和大小年毛竹林的出笋大年2月施长笋肥,施复

合肥300kg/hm2(20kg/亩);5月~6月施发鞭肥,施有机肥15000kg/hm2(1000kg/亩)或施复

合肥300kg/kg/hm2(20kg/亩);花年毛竹林和大小年毛竹林的出笋小年9月~10月施发芽肥,施

复合肥300kg/kg/hm2(20kg/亩)。

6.5适度钩梢

保持立竹留枝在15盘以上。

7成林抚育

7.1竹林结构调整

7.1.1立竹密度

保留母竹2250株/hm2~2700株/hm2(150株/亩~180株/亩)。立竹在林分中分布均匀。

7.1.2留养新竹

在出笋高峰后期的一个星期内选留健壮的竹笋长竹。度留养胸径8cm~10cm的新竹700株/hm2~

900株/hm2(46株/亩~60株/亩)。

7.1.3年龄结构

由1度~3度立竹组成,比例为2∶2∶1。

7.1.4地下结构

及时清除老鞭和竹伐蔸,深埋浅鞭和跳鞭。

7.2松土

5月底6月初深翻松土,深度30cm。

7.3施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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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施肥方法

7.3.1.1沟施

沿等高线水平开沟,深15cm~20cm,宽20cm,沟距200cm~300cm,施入肥料并随之覆土。

7.3.1.2株穴施

在1度~2度距竹秆基部30cm处的坡上方开深15cm的半月形沟,施入肥料并随之覆土。

7.3.1.3挖穴施

在竹林内1m2挖一个穴,深20cm,施入肥料后用土覆盖。

7.3.1.4笋穴施

挖笋后,在笋穴中先放一把土后,再施入肥料后用土覆盖。

7.3.1.5竹蔸施

伐竹后,用斧头柄等工具打通竹蔸中竹隔,施入肥料后用土覆盖。

7.3.1.6松土施

松土前在林内地表撒施肥料,在松土时翻入土中。

7.3.2施肥时间与数量

7.3.2.1花年毛竹林和大小年毛竹林的出笋大年5月~6月沟施或松土施法施腐熟厩肥20000kg/hm2

(1333kg/亩),亦可施饼肥或复合肥750kg/hm2~1500kg/hm2(50kg/亩~100kg/亩)。

7.3.2.2花年毛竹林和大小年毛竹林的出笋小年9月~10月沟施、挖穴施法施复合肥750kg/hm2(50

kg/亩),或泼施人畜肥15000kg/hm2(1000kg/亩)。

7.3.2.3花年毛竹林和大小年毛竹林的出笋大年2月按株穴施、挖穴施法施尿素或复合肥300kg/hm2

(20kg/亩)。

7.3.2.4花年毛竹林和大小年毛竹林的出笋大年笋期按笋穴施法每穴施尿素或复合肥10g~20g。

7.4挖笋

7.4.1春笋

挖去早期的春笋,养竹时期除留养竹笋外都挖去,后期笋也全部挖去。鲜食,应挖泥下笋;加工清

汁笋,应在出土5cm~10cm时挖掘;笋干加工,应在出土15cm~25cm时挖掘。挖掘后施肥覆土。要

求笋体完整。

7.4.2鞭笋

6月中旬~10月上旬除高温干旱外均可挖掘,每2天~3天挖鞭笋一次,鞭笋挖后要覆土耙平,

其中6月~7月挖鞭笋与埋鞭相结合,挖掘时避免伤竹鞭。挖掘鞭笋长度为30cm~40cm。挖掘后覆土。

要求笋体完整。

7.4.3冬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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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月以打潭挖为主,即找隙裂挖冬笋,挖掘后施肥覆土,切忌追鞭损伤鞭芽。春节前15

天内可全面细致翻土,挖掘冬笋,切忌大块翻土,以防损伤竹鞭。要求笋体完整。

7.5灌溉和排水

7.5.1灌溉

8月~10月,遇干旱要及时进行灌溉,每次灌溉量50000kg/hm2(3333kg/亩)以上。

7.5.2排水

平缓和山谷易积水的林地,雨季要确保排水通畅。

7.6钩梢

常遭雪压风折的地方,新竹可在白露前后进行钩梢,留枝15盘以上,无雪压风折地方可以不钩梢。

7.7竹材采伐

7.7.1采伐量

采伐量不得超过新竹留养量,应以不改变竹林密度为准。

7.7.2采伐对象

遵照砍老留幼、砍密留稀、砍弱留强的原则,择伐3度~4度立竹,同时清理病虫竹、风倒竹、雪

压竹。

7.7.3采伐季节

大小年毛竹林在春笋出笋大年的秋冬季,花年毛竹林的秋冬季。

7.7.4采伐方式

平伐或带半蔸砍伐,伐后即打通伐蔸节隔并施肥。

8春笋冬出覆盖技术

按照DB33/T917的规定执行。

9病虫害防治技术

做好竹蝗、竹毒蛾、竹卵圆蝽、毛竹枯梢病等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及早防治,以生物、物理和营林

防治为主,化学防治为辅。主要病虫害防治方法参见本标准附录A。

10鲜笋质量等级和包装运输

10.1鲜笋质量等级

鲜笋质量等级见本标准附录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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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包装运输

10.2.1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卫生标准要求,防止二次污染,并标明产品品种、重量、生产单位、产地、

采用标准号、采收日期。

10.2.2装运时做到轻装、轻卸、防止机械损伤,运输工具应无污染,运输过程上要防止日晒、雨淋,

并注意防冻和通风散热。

11标准化生产模式图

毛竹笋用林标准化生产模式图参见本标准附录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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