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T 1948-2023 预拌混凝土标准化生产管理规程

DB42/T 1948-2023 Standardized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procedures for ready-mixed concrete

湖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6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2/T 1948-2023
标准类型
湖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01-06
实施日期
2023-05-06
发布单位/组织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6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91.010.30

CCSP66

DB42

湖北省地方标准

DB42/T1948—2023

预拌混凝土标准化生产管理规程

ManagementSpecificationforStandardizedProductionofReady-Mixed

Concrete

2023-01-06发布2023-05-06实施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联合发布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DB42/T1948—2023

目次

前言................................................................................I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规定...........................................................................3

5质量管理...........................................................................3

6生产管理..........................................................................10

7安全管理..........................................................................14

8绿色管理..........................................................................19

9信息化管理........................................................................22

10档案管理.........................................................................25

11标准化生产评价...................................................................30

附录A(规范性)质量管理自评表......................................................32

附录B(规范性)生产管理自评表......................................................34

附录C(规范性)安全管理自评表......................................................36

附录D(规范性)绿色管理自评表......................................................38

附录E(规范性)信息化管理自评表....................................................40

附录F(规范性)档案管理自评表......................................................42

I

DB42/T1948—2023

II

DB42/T1948—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湖北省建设科技与建筑节能办公室、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华新水泥股份有

限公司、武汉盛大长青建材有限公司、武汉源锦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中技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湖北联

建新材料有限公司、湖北省预拌混凝土协会、武汉市建筑节能办公室、宜昌市建筑市场和建设工程质量

安全监督站、宜昌乐德兴商品砼有限责任公司、宜昌鑫大兴混凝土有限公司、湖北荆门安建混凝土有限

公司、鄂州中都建材有限公司、湖北省建工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凡贝环境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中建

机械有限公司、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武汉中阳明建材有限公司、中交二航武汉港湾新材料

有限公司、襄阳市泰基混凝土有限公司、荆门市飞图混凝土有限公司、湖北怡丰建材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赵日煦、包明、丁静静、熊龙、王海亮、马铁斌、黄劲、谢扬久、李胜、黄清

华、周晓阳、王轶、陈超、林希、唐永鹏、孙辉、陶方元、刘通、肖孟、陈荣、程玉平、江进发、王磊、

彭立、梁浩、柯于连、易海文、谭恋、胡亮、向军、汪家毅、吕文艳、张庚伟、胡军辉、胡雷、武建军、

吴威、王国荣、孙长雄、王剑波、吴金龙、杨林、张勇奇、彭桂英、姚元朝、李玉婷、何志焕、丁奇、

申继军、邓翀、陶伟、张微、李兴、余昆、王艳、马朋、田辉。

本文件实施应用中的疑问,可咨询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电话:027-68873088,邮箱:

;对本文件的有关修改意见建议请反馈至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7-

65523017,邮箱:1292370358@。

III

DB42/T1948—2023

预拌混凝土标准化生产管理规程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预拌混凝土生产全过程中质量管理、生产管理、安全管理、绿色管理、信息化管理、

档案管理和评价管理的标准化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预拌混凝土标准化生产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175通用硅酸盐水泥

GB/T1596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GB8076混凝土外加剂

GB/T14684建设用砂

GB/T14685建设用卵石、碎石

GB/T14902-2011预拌混凝土

GB/T18046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

GB/T19273-2017企业标准化工作评价与改进

GB/T32150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

GB/T33000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GB36888预拌混凝土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T5010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50164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GB5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T50328-2014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

GB/T50476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

GB55008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

JGJ55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63混凝土用水标准

JGJ/T328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

JC/T2533预拌混凝土企业安全生产规范

JC/T2647-2011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废水回收利用规范

DB42/T1761机制砂应用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GB/T14902、GB/T19273、GB/T50328、JC/T264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1

DB42/T1948—2023

预拌混凝土ready-mixedconcrete

在搅拌站生产的、通过运输设备送至使用地点的、交付时为拌合物的混凝土。

[来源:GB/T14902-2011,3.1]

预拌混凝土标准化生产standardizedproductionofready-mixedconcrete

针对预拌混凝土生产全过程中要素的控制及优化,将所涉及的全部因素综合起来,提出共同使用和

重复使用的规则要求,使预拌混凝土生产达到最佳秩序。

绿色管理greenmanagement

在生产管理过程中,以资源节约、环境保护、降低碳排放为核心,降低生产活动对生态环境的不利

影响的实践活动。

绿色原材料greenrawmaterials

资源节约、废弃物利用和资源循环再生使用,有利于人类生态环境和谐和可持续发展的资源综合利

用的原料。

废水wastewater

在废弃混凝土分离、设备冲洗和生产区域的场地冲洗等过程中所形成的固含量不大于10%的混合液。

[来源:JC/T2647-2011,3.1]

废浆industrialwastenud

在废弃混凝土分离、设备冲洗和生产区域的的场地冲洗等过程中所形成的固含量大于10%的混合液。

[来源:JC/T2647-2011,3.2]

回收水recyclewaster

污水经适当回收工艺处理后具有使用功能的水。

废弃混凝土wasteconcrete

在预拌混凝土生产过程中废弃的新拌混凝土和硬化混凝土的统称。

信息化informatization

在生产过程中充分利用信息通信技术,开发利用信息资源,改善管理水平及技术能力,提高经济效

益和市场竞争力的活动。

档案files

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资料。

立卷filing

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分类整理成案卷的过程。

[来源:GB/T50328-2014,2.0.14]

自评价first-partyevaluation

2

DB42/T1948—2023

企业为确定标准化工作达到规定目标的程度所进行的活动。

[来源:GB/T19273-2017,3.1]

4基本规定

预拌混凝土企业应符合湖北省预拌混凝土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预拌混凝土企业应符合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及资源、能源节约的要求。

预拌混凝土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质,如设有分支机构,其管理也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

预拌混凝土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并运行完善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管理体系。

预拌混凝土企业标准化生产管理相关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5质量管理

一般规定

5.1.1预拌混凝土企业应设置能够满足质量管理要求的组织机构,配备相应质量控制的专业技术人员

和设备设施,制定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相关的质量管理制度。

5.1.2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a)企业最高管理者应负责制定企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决定有关实施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的措施;

b)技术负责人应由企业最高管理者任命,并全面负责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管理工作;

c)试验室负责人应在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混凝土质量控制工作。

5.1.3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a)技术负责人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b)试验室负责人应具有2年以上混凝土试验室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

建造师执业资格;

c)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应不少于4人;

d)试验员应经过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试验员应不少于4人,且数量应与厂站规模和生产能力相

匹配。

5.1.4预拌混凝土企业应设置试验室,承担试验检测工作,管控混凝土生产过程质量。

5.1.5预拌混凝土企业应建立完善制度,规范混凝土配合比的设计、选定、使用和调整。

试验管理

5.2.1预拌混凝土企业应建立健全试验室内部管理制度,按实运行并形成相应记录。

5.2.2预拌混凝土企业试验室应具备水泥、骨料、矿物掺合料、外加剂、水、混凝土等基本性能的检

测能力。基本检测能力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试验室基本检测项目表

序号材料名称主要检验项目

1水泥抗折强度、抗压强度、安定性、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细度、胶砂流动度、比表面积

细度模数、颗粒级配、含泥量(粉体含量)、泥块含量、MB值(PQI值)、压碎指标、片状含量、坚固

2细集料

性、有害物质含量、含水率、表观密度、空隙率、堆积密度、氯离子含量

3

DB42/T1948—2023

表1试验室基本检测项目表(续)

序号材料名称主要检验项目

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压碎值指标、针片状含量、表观密度、空隙率、堆积密度、坚固性、含

3粗集料

水率

4掺合料细度、比表面积、烧失量、需水量比、流动度比、含水率、安定性、活性指数

减水率、含气量、pH值、凝结时间差、抗压强度比、净浆流动度、密度、含固量、1h经时变化量、泌

5减水剂

水率比

6混凝土坍落度、含气量、凝结时间、表观密度、抗压强度、抗折强度、抗渗性、回弹强度

7水pH值、不溶物、可溶物、水泥凝结时间差、水泥胶砂强度比、氯离子含量

5.2.3预拌混凝土企业应有固定的试验场所,设有样品室、胶凝材料室、骨料室、力学性能室、化学

分析室、成型静置(试配)室、标准养护室等,其面积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满足生产及试验检验的要

求。

5.2.4预拌混凝土企业各试验场所的环境条件应符合表2的要求,并配备相应的监测、控制设备。

表2试验场所的温度和湿度要求

序号类别温、湿度要求

1胶凝材料室温度为20℃±2℃,相对湿度≥50%

2骨料室温度为20℃±5℃

3成型静置(试配)室温度为20℃±5℃

4标准养护室温度为20℃±2℃,相对湿度≥95%

5胶砂养护设备带模养护温度为20℃±1℃,相对湿度≥90%,水养养护温度为20℃±1℃

试验设备管理

5.3.1试验室应配备能满足检验工作需要的试验设备,试验设备应具备表1要求的基本检验项目的检

测功能。

5.3.2应建立试验设备管理台账、试验设备档案和检定或校准周期计划台账。

5.3.3试验设备应责任到人,并建立试验设备日常使用、维护保养和检查制度,并做好相应记录。

5.3.4试验设备应按规定周期进行检定或校准,检定或校准后应对证书进行确认工作,并标有检定或

校准有效期的状态标识。

5.3.5当试验设备出现影响检验结果的准确性的情况,不得继续使用,并粘贴停用标识。

5.3.6对于使用频次高或易产生漂移的试验设备,在检定或校准周期内,宜对其进行期间核查并做好

记录。

5.3.7试验设备出现以下情况,应进行检定或校准:

a)首次使用前;

b)可能对测试结果有影响的维修、改造或移动后;

c)停用超过检定或校准有效期后再次投入使用前。

原材料样品管理

5.4.1原材料样品管理应由专人负责。

5.4.2原材料收样后应建立样品管理台账,样品编号应与样品、试验记录和报告编号相一致。样品宜

分区分类管理,标识出待检区、已检区、复检区。应及时对样品进行标识,样品标识宜注明样品编号、

名称、品种、等级、生产厂家、取样日期、取样人等信息。

4

DB42/T1948—2023

5.4.3原材料按标准要求检测完成后,应按规定要求进行留样。胶凝材料留样应采用专用密封留样桶,

骨料留样应采用干净袋子,液体留样应采用塑料瓶密封。胶凝材料留样存放期应为三个月,外加剂留样

存放期应为六个月。

5.4.4样品留置超过存放期的,应经试验室负责人批准后处理,并有相应的记录。

混凝土试件管理

5.5.1混凝土试件取样制作应由专人负责,取样的数量和频率应符合GB/T14902的要求。

5.5.2混凝土试件取样后应建立混凝土试件台账,台账内容包括试件编号、强度等级、坍落度实测值、

工程名称及使用部位、混凝土方量、龄期和制作日期和制作人等信息。

5.5.3混凝土试件应标明编号、强度等级和制作日期。混凝土强度应分批进行检验评定。一个检验批

的混凝土应由强度等级相同、试验龄期相同、生产工艺条件和配合比基本相同的混凝土组成。

5.5.4检验评定混凝土强度用的混凝土试件,其成型方法和标准养护条件应符合GB/T50107的要求。

原材料管理

5.6.1原材料来源

应建立原材料来源地台账。对生产厂家实地考查,形成考查记录,并留置原材料样品以备复

查。不得采购无合法来源的原材料。

应根据质量控制要求选择合格供方,并与供方签订书面的原材料采购合同。合同应明确原材

料的产地、规格、品种以及技术要求等信息。

应对原材料供方的原材料质量、供货能力、环保和服务能力进行评价,建立并保存合格原材

料供方的评价档案,形成稳定的原材料采购渠道。

5.6.2原材料进场

应规范进场日常试验工作,取样数量、样品标识和样品留置应按现行相关标准进行。

应按批验收进场原材料,对材料的外观、规格和等级进行检查,并建立完善的进场检验台账,

按批次检查原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

质量证明文件应包括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和合格证等。外加剂产品还应提供使用说

明书。水泥进场时,应要求水泥供方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包含使用的混合材品种和掺量。骨料进场时,

应要求骨料供方提供半年以内型式检验报告。

5.6.3原材料检验

应建立原材料检验方法并有效实施,包括并不限于原材料供应地质量检查方法、目测检查方

法、快速检查方法、接受及使用标准。

应对进场原材料实施分类管理,及时建立原材料验收、检验、使用的台账,并做好相应记录。

应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开展原材料检验工作,做到方法正确、操作规范、记录真实、结论明确。

来源稳定且连续三次检验批均合格的骨料,可扩大检验批检测,当扩大检验批后的检验出现

一次不合格情况时,应按扩大前的检验批容量重新验收。

5.6.4原材料储存

原材料应分仓贮存,设置明显标识。

应建立原材料混杂及变质预防和处置措施,并定期抽查并记录。

水泥、矿物掺合料、骨料与外加剂(粉状外加剂/液态外加剂)的标识和储存要求详见表3。

5

DB42/T1948—2023

骨料堆场应有遮雨和防范积水措施,并应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5.6.5原材料使用

应建立原材料使用台账,遵循先进先用原则,保证原材料使用过程可追溯。

应建立不合格原材料的退货制度,并有相应的记录。

应使用质量相对稳定的原材料,常用的原材料质量控制应符合表3和现行标准要求。

当采用新品种原材料时,应有充足的技术依据,并在使用前进行试验论证,验证符合要求方

可使用,且其掺量应根据试验确定。

当设计有明确要求时,应对骨料进行碱活性检验,经验证对混凝土无不利影响后,方可使用。

表3常用的原材料质量控制要求

序号原材料控制项质量控制要点

材料选择使用质量稳定的新型干法窑生产的散装水泥,且应有相对固定生产厂家和品种。

品质控制应满足GB175的要求,水泥品种与强度等级应根据设计与施工要求及环境条件确定

储存要求运输和仓储过程中应有防潮措施,应按品种、等级、生产厂家分仓存储,不得混仓

1水泥

主要控制项目包括胶砂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细度、氯离子含量

检验要求

同厂家、同品种、同等级、同批次不超过500t为一检验批

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水泥一个月)时,必须进行复试,并按复试结果使用。用于生产时的

使用要求

温度不宜高于60℃

材料选择来源符合湖北省相关规定

骨料的性能指标符合GB/T14684、GB/T14685和湖北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细骨料选用级配良好、质地坚硬、颗粒洁净的天然砂或机制砂

品质控制

机制砂满足DB42/T1761的要求

粗骨料选用粒形良好、质地坚硬的洁净碎石或卵石,选用二级或多级配

储存要求不同品种、规格的骨料分别贮存,避免混杂或污染

天然砂的主要控制项目包括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云母含量、松散堆积密度

机制砂的主要控制项目包括颗粒级配、亚甲蓝值和石粉含量(PQI值)、泥块含量、压碎指

标、松散堆积密度、片状颗粒含量

2骨料检验要求

粗骨料的主要控制项目包括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片状含量、压碎指标、松散堆

积密度

按同分类、类别、公称粒级组批,每2000t为一检验批,不足2000t亦为一批

结构混凝土用粗骨料坚固性指标不应大于12%,砂的坚固性指标不应大于10%

结构混凝土用骨料具有碱活性及潜在碱活性时,应采取措施抑制碱骨料反应,并验证抑制措

施的有效性

使用要求

采用混合砂时,混合砂的混合比例应经试验确定

不得使用钢渣、矿渣颗粒、未淡化海砂

不得使用含泥量超标、未经放射性和重金属含量检测的尾矿

6

DB42/T1948—2023

表3常用的原材料质量控制要求(续)

序号原材料控制项质量控制要点

材料选择粉煤灰、粒化高炉矿渣粉、硅灰、石灰石粉、复合掺合料

粉煤灰满足GB/T1596的要求,宜采用Ⅰ级或Ⅱ级,用Ⅲ级粉煤灰应进行验证

品质控制粒化高炉矿渣粉满足GB/T18046的要求

复合掺合料、石灰石粉、硅灰符合相关规定

运输和仓储过程中有防潮措施,按品种、等级、生产厂家分仓存储,不得混仓

储存要求

矿物掺合料储存期超过3个月,应进行复检,合格方可使用、并注意防潮、防雨

粉煤灰主要控制项目包括细度、需水量比、烧失量和活性指数

3掺合料C类粉煤灰应做安定性试验。

粒化高炉矿渣粉主要控制项目包括比表面积、活性指数和流动度比

检验要求硅灰主要控制项目包括比表面积、活性指数、需水量比、烧失量和二氧化硅含量

石灰石粉主要控制项目包括细度、活性指数、流动度比、亚甲蓝值和碳酸钙含量

粉煤灰、石灰石粉不超过200t为一个检验批,粒化高炉矿渣粉、复合掺合料不超过500t

为一个检验批,硅灰不超过30t为一个检验批

耐久年限大于等于50年的混凝土结构不得采用C类粉煤灰

使用要求

使用标准或规范无规定的掺合料时,必须有充足的技术依据,并在使用前进行试验验证

材料选择聚羧酸减水剂、高性能减水剂、早强剂、缓凝剂、膨胀剂

聚羧酸减水剂、高性能减水剂、早强剂、缓凝剂等外加剂满足GB8076标准要求

品质控制

4外加剂膨胀剂应符合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

储存要求不同品种外加剂应分仓存储,放置阴凉干燥处,采取措施防止日晒、雨淋、渗漏

外加剂主要控制项目包括掺外加剂混凝土性能和外加剂匀质性两方面

混凝土性能方面的主要控制项目包括减水率、凝结时间差、抗压强度比和经时损失

外加剂匀质性方面的主要控制项目包括密度、pH值、固含量和与水泥相容性及经时损失

检验要求引气剂和引气减水剂主要控制项目还应包括含气量

防冻剂主要控制项目还包括含气量和50次冻融强度损失率比

5外加剂

膨胀剂主要控制项目还包括凝结时间、限制膨胀率和抗压强度

同厂家、同品种的外加剂不超过50t为一个检验批

含氯盐的外加剂,不应用于预应力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和钢纤维混凝土结构中

使用要求不同品种外加剂复合使用时对其相容性和对混凝土性能的影响进行试验

当不同种类外加剂交替使用时,使用前应清洗搅拌机、罐车、泵车、管道等设备

材料选择饮用水、地表水、回收水

品质控制生产用水应符合JGJ63的规定

用水主要控制项目包括pH值、不溶物含量、可溶物含量、硫酸根离子含量、氯离子含量,

当混凝土骨料具有碱活性时,主要控制项目还包括碱含量

检验要求地表水、地下水和回收水在首次使用的应检测放射性

6水

当采用回收水(废水、雨水、洗涮水)等其它水源时,应对其成分进行检验

回收水每三个月检验一次,质量稳定后,可每六个月检验一次

拌合用水的氯离子不应大于500mg/L

使用要求当骨料具有碱活性时,混凝土用水不得采用企业生产设备洗涮水

回收水再利用时,应考虑水中残留物对预拌混凝土性能的影响,并经试验确定

7

DB42/T1948—2023

配合比管理

5.7.1配合比设计

混凝土批量生产前应根据技术要求、施工条件及原材料的性能等进行配合比设计,普通混凝

土配合比设计应符合JGJ55及GB/T50476的规定和合同约定。特种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按相关技术

标准规定进行。

应采用混凝土实际生产中所使用的原材料进行配合比设计和试配,其拌合物以及硬化后混凝

土的性能均应满足GB55008和GB50204及合同的要求。

应储备一定数量的配合比及其试配记录与相关技术资料形成配合比库,供生产时选用和参考。

配合比设计资料应注明以下内容:原材料的厂家、品种及规格型号、原材料用量、试验条件、

使用的工程部位及所处环境等。

当出现以下情况,应重新进行配合比设计:

a)有对混凝土性能有特殊要求时;

b)原材料品种、质量有显著变化时;

c)水泥、掺合料和外加剂的厂家出现变化时;

d)配合比使用间隔超过三个月时。

5.7.2配合比验证

应根据混凝土配合比库进行配合比验证,并在启用过程中予以验证或调整。

验证过程中应详细记录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扩展度、坍落度经时损失,并简要描述混凝土

拌合物性状。有特殊要求时还应测定水溶性氯离子含量、含气量等相关性能指标。

试配验证的混凝土应有至少留置28d的标准养护试件,必要时或设计有要求时,大体积混凝

土宜有60d或90d的标准养护试件;有耐久性要求的,应有抗氯离子渗透性(电通量)、收缩率、抗

裂性等指标。

5.7.3配合比出具

试验室负责人应按相关规定出具生产配合比并签字确认。

生产配合比应以设计配合比为依据,根据原材料检验结果、工程特点、混凝土性能要求、环

境条件及混凝土施工动态信息等进行适应性调整后确定。

5.7.4配合比试生产

首次使用生产配合比、使用间隔超过3个月的配合比应进行试生产。

试生产应由技术负责人组织,试验、质检、生产有关人员参与进行,应至少留置1组标准养

护试件用于配合比验证。

试生产中所用原材料要与配合比设计一致,混凝土拌合物性能满足施工要求,混凝土强度评

定、耐久性能符合设计要求。

5.7.5配合比使用

在混凝土配合比使用过程中,应根据混凝土质量的动态信息及时调整。

混凝土配合比调整应符合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和相关技术标准规定。

应建立配合比调整授权制度并规定调整范围,质量控制人员应在规定范围内进行调整,并填

写配合比调整记录。

8

DB42/T1948—2023

混凝土性能控制

5.8.1新拌混凝土性能

混凝土拌合物性能应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标准,混

凝土拌合物工作性设计偏差应满足表4的要求。

混凝土拌合物的工作性可采用坍落度、维勃稠度或扩展度评定。坍落度检验适用于坍落度不

小于10mm的混凝土拌合物,维勃稠度检验适用于维勃稠度5s~30s的混凝土拌合物,扩展度适用于泵

送高强混凝土和自密实混凝土。

表4混凝土拌合物工作性允许偏差

拌合物性能允许偏差值

设计值≤4050~90≥100

坍落度(mm)

允许偏差±10±20±30

设计值≥1110~6≤5

维勃稠度(s)

允许偏差±3±2±1

设计值≥350

扩展度(mm)

允许偏差±30

混凝土拌合物应在满足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采用较小的坍落度。

a)泵送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设计值不宜大于180mm,泵送高强混凝土的扩展度不宜小于500mm,

自密实混凝土的扩展度不宜小于600mm。

b)混凝土拌合物的坍落度经时损失不应影响混凝土的正常施工,泵送混凝土拌合物的坍落度经

时损失不宜大于30mm/h。

c)混凝土拌合物应具有良好的和易性,并不得离析或泌水,凝结时间应满足施工要求和混凝土性

能要求。

d)混凝土拌合物中水溶性氯离子最大含量应符合GB50164要求。

5.8.2硬化混凝土性能

预拌混凝土企业应对统计周期内相同强度等级和龄期的混凝土强度进行统计分析,以检验强

度控制状况,用于分析和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混凝土质量控制水平可按强度标准差(σ)和实测强度达到强度标准值组数的百分率(P)表

征。

a)混凝土强度标准差(σ)应按式(1)计算,并符合表5的规定。

∑𝑛𝑓2−𝑛𝑚2

𝑖=1,𝑓𝑐𝑢

σ=√𝑐𝑢𝑖·······························································(1)

𝑛−1

式中:

σ——混凝土强度标准差,精确到0.1MPa;

𝑓𝑐𝑢,𝑖——统计周期内第i组混凝土立方体试件的抗压强度值,精确到0.1MPa;

统计周期内第n组混凝土立方体试件的抗压强度的平均值,精确到0.1MPa;

𝑚𝑓𝑐𝑢——

n——统计周期内相同强度等级混凝土的试件组数,n值不应小于30。

9

DB42/T1948—2023

表5混凝土强度标准差(MPa)

强度标准差

强度

<C20C20~C40≥C45

控制要求≤3.0≤3.5≤4.0

b)实测强度达到强度标准值组数的百分率P应按公式(2)计算,且P不应小于95%。

𝑛

𝑃=0×100%·····································································(2)

𝑛

式中:

P——统计周期内实测强度达到强度标准值组数的百分率,精确到

推荐标准

相似标准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