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1/T 1362-2020 海绵城市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技术规范
DB61/T 136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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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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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海绵城市技术中心陕西雨人润科生态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陕西西咸海绵城市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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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页数:41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DB61/T1362—2020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雨水系统设计..............................................................................................................................................5
5运行维护....................................................................................................................................................24
6效果评估....................................................................................................................................................34
参考文献..........................................................................................................................................................35
I
DB61/T1362—2020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管理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海绵城市技术中心、陕西雨
人润科生态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陕西西咸海绵城市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邓朝显、马越、梁行行、闫攀、石战航、姬国强、张哲、辛蓉、赵杨、胡艺泓、
马培华、何洪昌、郑木莲、菅强、陈炯。
本标准由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海绵城市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本标准首次发布。
联系信息如下:
单位: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海绵城市技术中心
电话:029-38020053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秦皇大道南段尚业路总部经济园5-402
邮编:712000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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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绵城市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海绵城市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术语、设计、运行维护和建设效果评估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陕西省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筑与小区、城市道路、绿地与广场、城市水系)的
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014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5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
GB50025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标准
GB50112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
GB50345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GB50400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GB50513城市水系规划规范
GB50555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
GB/T50805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
GB51174城镇雨水调蓄工程技术规范
GB51222城镇内涝防治技术规范
GB/T51345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
CJJ36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
CJJ/T135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技术规程
CJJ/T188透水砖路面技术规程
CJJ/T190透水沥青路面技术规程
CJJ/T287园林绿化养护标准
JGJ155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
DBJ61/T126陕西省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
3术语和定义
GB50400—2016、GB51222—2017、DBJ61/T126—201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GB50400—2016、GB51222—2017、DBJ61/T126—2017中的某些术语
和定义。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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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海绵城市spongecity
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
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3.2
低影响开发lowimpactdevelopment,LID
维持城市开发建设前后水文特征不变,缓解不透水面积增加造成的径流总量、径流峰值与径流污染
增加等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的开发方式和措施。
3.3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volumecaptureratioofannualrainfall
根据多年日降雨量统计分析计算,场地内累计全年得到控制的雨量占全年总降雨量的百分比。
[GB50400-2016,定义2.1.2]
3.4
年径流污染物削减率volumecaptureratioofannualurbandiffusepollution
场地内累计全年得到控制的雨水径流污染物总量占全年雨水径流污染物总量的百分比。
3.5
设计降雨量designrainfalldepth
用于确定低影响开发设施设计规模的降雨量控制值,通常用日降雨量(mm)表示。
3.6
雨量径流系数volumetricrunoffcoefficient
设定时间内降雨产生的径流总量与总雨量之比。
[GB50400-2016,定义2.1.6]
3.7
流量径流系数dischargerunoffcoefficient
形成高峰流量的历时内产生的径流量与降雨量之比。
3.8
超标雨水excessiverainfall
超过雨水管/渠设施承载能力的雨水径流。
[DBJ61/T126-2017,定义2.0.9]
3.9
雨水调蓄stormwaterretention,storageanddetention
雨水滞蓄、储存和调节的统称。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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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雨水滞蓄stormwaterretention
降雨期间滞留和蓄存部分雨水以增加雨水的入渗、蒸发和收集回用。
3.11
雨水储存stormwaterstorage
储存未经处理的雨水,对径流雨水进行集蓄、削减径流总量,以达到收集利用的目的。
3.12
雨水调节stormwaterdetention
降雨期间暂时储存(调节)一定量的雨水,削减向下游排放的雨水洪峰径流量,延长排放时间,但
不减少排放的总量。
[DBJ61/T126—2017,定义2.0.13]
3.13
雨水渗透stormwaterinfiltration
利用人工或自然设施,使雨水下渗到土壤表层以下,以补充地下水。
[DBJ61/T126—2017,定义2.0.10]
3.14
下垫面underlyingsurface
降雨受水面的总称,包括屋面、地面、水面等。
[GB50400—2016,定义2.1.4]
3.15
初期弃流设施firstflushdiverionfacilities
指通过一定方法或装置将存在初期冲刷效应、污染物浓度较高的降雨初期径流予以弃除,以降低雨
水后续处理难度的设施。
3.16
雨落管断接downspoutdisconnection
通过切断建筑雨落管的径流路径,将径流合理连接到绿地等透水区域控制雨水径流的方法。
3.17
绿色屋顶greenroof
在建筑物屋顶铺设种植土层并栽种植物,收集利用雨水、减少雨水径流的源头减排设施,又称种植
屋面或屋顶绿化。
[GB51222—2017,定义2.1.16]
3.18
透水铺装perviouspavement
可渗透、滞留和排放雨水并满足荷载要求和结构强度的地面铺装结构。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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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
下沉式绿地depressedgreenbelt
指低于周边汇水地面或道路,可利用于渗透、滞蓄、净化雨水径流的绿地,又称下凹式绿地。
[GB51222—2017,定义2.1.18]
3.20
生物滞留设施bioretentionfacility
通过植物、土壤和微生物系统滞蓄、渗滤、净化雨水径流的设施,由植物层、蓄水层、土壤层、过
滤层(或排水层)构成。
[GB51222—2017,定义2.1.14]
3.21
植草沟grassswale
用来收集、输送、削减和净化雨水径流的表面覆盖植被的明渠。
[GB51222—2017,定义2.1.15]
3.22
渗管(渠)infiltrationtrench
具有渗透和转输功能的雨水管或沟渠。
[GB50400—2016,定义2.1.17]
3.23
渗井infiltrationwell
雨水通过侧壁和井底进行入渗的设施。
[GB50400—2016,定义2.1.13]
3.24
雨水调蓄池stormwaterstoragetank
具有雨水储蓄、峰值流量削减以及综合利用功能的蓄水池。
3.25
渗透塘infiltrationpond
一种用于雨水下渗补充地下水的洼地,具有净化雨水和削减峰值流量的作用。
3.26
湿塘wetpond
以雨水作为主要补水水源,具有雨水调蓄和净化功能的景观水体。
[GB50400-2016,定义2.1.21]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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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
雨水湿地stormwaterwetland
模拟天然湿地结构和功能,人工建造的具有雨水径流储存、总量减排、峰值流量调节和水质净化等
功能的湿地系统。
3.28
生态驳岸ecologicalslopeprotection
采用生态材料修建的、能为河湖生态环境的连续性提供基础条件的河湖岸坡以及边坡稳定且能防止
水流侵袭、淘刷的自然堤岸的统称,包括生态挡墙和生态护坡。
4雨水系统设计
4.1一般规定
4.1.1建筑与小区、城市道路、绿地与广场、城市水系等建设项目应在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
设计阶段开展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专项设计。
4.1.2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设计应结合水文气象、土壤地质等现状条件与问题,落实海绵城市专项规
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提出的低影响开发径流总量、径流污染和峰值控制目标。
4.1.3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设计应优先利用既有绿地、自然坑塘、废弃土地、河湖水系等空间条件,
优先将低影响开发设施设计与场地空间休憩、运动等其它功能相结合。
4.1.4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设计应与城市雨水管渠系统、超标雨水蓄排系统相衔接。
4.1.5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设计与审查(规划总图、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应与园林、
道路、给排水、水利、建筑等专业相协调。
4.1.6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设计应前置考虑设施运维、调度等要求,并在不同设计阶段予以明确。
4.2设计流程
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一般设计流程见图1。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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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调研及问题评估
确定设计目标
方案设计:
汇水区划分
竖向设计技术经济分析
技术选择与设施平面布局方案比选
水文、水力计算(或模型模拟)
与园林、设施规模确定
道路、给
排水、水方案设计审查
利、建筑
施工图设计:
等专业协
设施平面布局及规模尺寸
调与衔接LID设施详细高程控制
LID设施与管网衔接
设施做法及大样
设计说明、概预算等
施工图设计审查
图1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设计一般流程
4.2.1设计前应掌握当地水文水资源、地形地貌、排水分区、河湖水系、水环境污染等情况,分析场
地土壤地质、下垫面、地下空间、低洼地、市政管网、园林绿地等条件,并结合现场踏勘明确项目存在
的主要问题。
4.2.2依据上位规划条件确定控制目标,核算雨水径流控制量、径流污染削减量、雨水回用利用量等
控制需求。
4.2.3应根据排水分区,结合项目土壤地质、用地性质、绿地布局、水面分布等条件,综合确定低影
响开发设施的类型与布局。
4.2.4低影响开发设施规模设计、组合形式应根据水文、水力学计算或模型模拟确定,宜进行技术经
济比选分析。
4.2.5应明确低影响开发设施结构材料、工程量、投资概算及预期效益。
4.3设计计算
4.3.1设计目标
4.3.1.1设计降雨量应根据建设区域内或临近地区30年及以上日降雨量资料统计确定。
4.3.1.2规划区域及建设场地应对雨水年径流总量、污染、峰值进行控制,控制率应符合当地海绵城
市规划指标要求。
4.3.1.3规划区域及建设场地应对开发或改造后峰值流量进行控制,控制目标符合GB/T51345中4.0.1
规定;设计资料缺乏时,可按开发后20年一遇及以内降雨条件下峰值流量不超过开发前进行控制,设
计降雨采用短历时暴雨雨型。
4.3.1.4雨水径流污染控制设计目标的确定应考虑控制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的污染物总量,排入城市地
表水体的雨水水质应符合受纳水体水环境保护要求。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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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5雨水资源化利用设计目标应结合径流总量控制、生活及生产杂用水、景观水体补水等需求综
合确定,生活及生产杂用水定额应符合GB50015-2019中3.2及GB50555-2010中3.1规定,雨水回用
水水质应符合GB50400-2016中3.2.4规定。当回用雨水同时用于多种用途时,其水质应按最高水质标
准确定。
4.3.1.6规划区域及建设场地内植草沟、管渠等转输设施设计重现期的取值及雨水设计流量的计算等
应符合GB50014-2016中3.2.1、3.2.4规定。
4.3.2水量计算
4.3.2.1规划区域或建设场地的综合径流系数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不同下垫面雨量及流量径流系数
可参考表1取值。
表1径流系数取值
汇水面种类雨量径流系数φ流量径流系数Ψ
绿化屋面(绿色屋顶,基质层厚度≥300mm)0.30~0.400.4
硬屋面、未铺石子的平屋面、沥青屋面0.80~0.900.85~0.95
铺石子的平屋面0.60~0.700.80
混凝土或沥青路面及广场0.80~0.900.85~0.95
大块石等铺砌路面及广场0.50~0.600.55~0.65
沥青表面处理的碎石路面及广场0.45~0.550.55~0.65
级配碎石路面及广场0.400.40~0.50
干砌砖石或碎石路面及广场0.400.35~0.40
非铺砌的土路面0.300.25~0.35
绿地0.150.10~020
水面1.001.00
地下建筑覆土绿地(覆土厚度≥500mm)0.150.25
地下建筑覆土绿地(覆土厚度<500mm)0.30~0.400.40
透水铺装地面0.08~0.450.08~0.45
4.3.2.2低影响开发设施以径流总量和径流污染为控制目标时,设计调蓄容积应采用容积法,按公式
(1)计算。
V10HF.....................................(1)
式中:
V——设计调蓄容积,m3;
H——设计降雨量,mm;
φ——综合雨量径流系数;
F——汇水面积,hm2。
4.3.2.3植草沟、管渠等转输设施入流量宜采用推理公式计算,见公式(2)。
QqF.......................................(2)
式中:
Q——雨水设计流量,L/s;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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ψ——流量径流系数;
q——设计暴雨强度,L/(s·hm2);
F——汇水面积,hm2。
4.3.2.4植草沟、非满流管渠等转输设施排水流量校核宜通过曼宁公式推导计算,见公式(3)。
1
QAR23S13.....................................(3)
n
式中:
Q——流量,m3/s;
n——粗糙系数(无量纲);
A——过水断面面积,m2;
R——水力半径,m;
S——水力坡度(无量纲)。
4.3.2.5当设施以下渗为主要设计目标时,渗透量按下式计算。
WpKJAsts......................................(4)
式中:
3
Wp——渗透量,m;
K——土壤(原土)渗透系数,m/s,可按GB50400-2016中3.1.4规定取值;
J——水力坡降,一般可取J=1;
2
As——有效渗透面积,m;
注1:水平渗透面按投影面积计算;
注2:竖直渗透面按有效水位高度的1/2计算;
注3:斜渗透面按有效水位高度的1/2所对应的斜面实际面积计算;
注4:地下渗透设施的顶面积不计;
ts——渗透时间,s,指降雨过程中设施的渗透历时,一般可取2h。
4.3.2.6湿塘、雨水湿地等有常水面景观的调蓄设施应按调蓄目标进行初步规模计算,同时应补充不
同条件下的水量平衡分析,确定设施每月补水水量、外排水量、水量差、水位变化等参数,并通过技术
经济比较确定最优水面面积及常水位水深。
4.3.2.7当设施用于削减洪峰目标时,宜采用有限差分法、脱过系数法、模型模拟等方法进行计算,
应符合GB50014—2006(2016年版)中4.14及GB51174—2017中3.1、4.4规定。
4.3.2.8规划区域或建设场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的核算,应通过低影响开发设施的实际调蓄规模进行
反算或模型模拟评估计算。采用模型模拟评估时,宜采用多年逐5min连续降雨监测数据分析,模型应
经本地化参数率定及验证,缺乏数据资料时,可适当放宽降雨数据精度要求或考虑选用典型场降雨过程
模拟评估。
4.3.3水质计算
4.3.3.1规划区域或建设场地的本底径流污染物浓度,应根据当地多年降雨事件污染物平均浓度
(EMC)值及径流污染冲刷累积规律分析计算。不具备条件地区,可参考临近区域数据综合分析确定。
4.3.3.2规划区域或建设场地采用湿塘、雨水湿地等有常水面景观的调蓄设施时,应采取水质保障措
施,进水水质应综合考虑下垫面冲刷、管道沉积、混错接排放等影响,出水水质应根据水力停留时间、
填料去除效率、循环周期、水生生物降解效率等综合分析确定。
4.3.3.3规划区域或建设场地采用雨水径流污染控制专用产品或设备(如旋流沉砂、介质过滤等)时,
应明确其相关污染物削减效率指标。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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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4规划区域或建设场地的年径流污染物削减率以SS为代表性指标进行评价:
a)年TSS污染负荷削减率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与低影响开发设施对SS的平均去除率的乘积;
b)当规划区域或建设场地内排水分区里存在多种低影响开发设施时,可通过不同设施SS平均去
除率与设施对应有效控制容积或服务汇水面积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径流同时流经不同设施的叠
加控制效果可不予额外考虑。
4.4应用场景
4.4.1建筑与小区
4.4.1.1应结合建设场地地质勘查报告,综合评估场地土质情况,若地基为湿陷性黄土或膨胀土,应
避免设置直接渗透设施,设施防渗及与建(构)筑物安全距离等设计应符合GB50025—2018中5.2.4、
GB50112—2013中5.3规定。
4.4.1.2平屋面或坡度较缓(小于15°)的屋面宜采用绿色屋顶的方式,设计时应考虑建筑屋面结构
荷载安全,符合GB50345—2012中3.2.3规定。屋面排水宜通过雨落管断接汇入建筑周边绿地。
4.4.1.3应充分利用建筑绿地建设或改造植草沟、下沉式绿地、生物滞留设施、渗透塘、渗井等设施,
绿化条件有限或改造空间不足时,宜采用植草沟、渗管(渠)、雨水管道等设施将雨水转输至周边绿地
或建设大型调蓄利用设施集中调蓄。
4.4.1.4人行道、游步道、非机动车道、室外停车场、广场、庭院等宜采用透水砖、透水沥青、透水
混凝土等透水铺装,道路径流雨水应通过坡向优化、路缘石开口等方式引入周边绿地滞蓄下渗,宜在进
水部位设计碎石沟、沉泥槽、拦污框等预处理设施。
4.4.1.5宜设置雨水收集处理设施和回用系统,汇水面宜选择污染较轻的屋面、广场、人行道,雨水
综合利用设计符合GB50400—2016中第7章规定。
4.4.1.6景观水体宜建设或改造为多功能雨水调蓄设施。
4.4.1.7超过低影响开发设施滞蓄能力的雨水径流应设置溢流口衔接室外雨水管网,且不应降低室外
管网排水设计标准。
4.4.1.8建筑与小区低影响开发建设典型流程见图2。
图2建筑与小区低影响开发建设典型流程图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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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城市道路
4.4.2.1非机动车道适宜路段宜采用透水沥青路面或透水混凝土路面。
4.4.2.2人行道宜采用透水铺装,渗排设施与市政管网连通;人行道树池宜采用生态树池,绿地空间
不足的道路宜采用下沉式连片树池带。
4.4.2.3道路绿化带宜低于路面,结合土壤情况、绿化带宽度、汇水范围等建设下沉式绿地、生物滞
留设施、植草沟等设施;当道路红线内绿地空间有限时,宜利用红线外绿地设置雨水滞蓄设施;道路雨
水通过低影响开发设施综合处理后溢流至雨水管网。
4.4.2.4应结合汇水面大小、道路竖向、排水标准等确定路缘石导流形式、位置及数量,导流形式可
采取窗孔式、非连续式、平缘石等,入口处应采取消能、截污等措施,截污可采用截污池、拦污框截污
模块等方式,道路收水口周围50cm范围为潮湿区,应强化防渗处理。
4.4.2.5雨水口宜设于绿化带内,建设或改造为溢流口,高于绿地而低于路面;有条件区域道路排水
可采用植草沟排放形式;道路沿线(含红线外)绿地可因地制宜建设渗透塘、调蓄池等集中式雨水调蓄
设施,滞蓄、调节道路雨水。
4.4.2.6露天停车场宜采用透水混凝土、植草砖、透水砖等铺装形式;周围绿地采用下沉式绿地。
4.4.2.7城市道路低影响开发改造工程应因地制宜,侧分带较宽时,宜根据绿化种植情况分段设置生
态植草沟、生物滞留带;侧分带较窄时,根据绿化及地下空间利用情况,可设置生态树池或地下小型雨
水调蓄池(罐)。
4.4.2.8原车行道和慢车道既有雨水口宜改造为沉泥井,沉泥井底部用砂包填实,砂包上设置过滤层,
最上层设置截污提篮。
4.4.2.9城市道路低影响开发建设或改造典型流程见图3。
图3道路低影响开发建设典型流程图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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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开放空间
4.4.3.1城市公园、广场、滨水空间等开放空间,除控制自身范围内降雨径流外,应考虑接纳周边场
地径流,合理开展竖向设计。
4.4.3.2公园内绿地宜结合微地形设计设置植草沟、下沉式绿地、渗透塘、湿塘、雨水湿地等导流、
调蓄、净化设施。
4.4.3.3人行或承重要求低的广场宜采用透水铺装或与硬质铺装相间的布置形式。有条件的地区,广
场宜设置为下沉式,满足构造、功能、景观等需求的同时,发挥多功能调蓄作用。
4.4.3.4湿塘、雨水湿地的布局、调蓄水位等应与城市上游雨水管渠系统及下游水系相衔接;市政雨
水管渠排放口管底高程不应低于河道的常水面线。
4.4.3.5地表径流雨水进入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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