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556-2001 往复式内燃机 防火

GB/T 4556-2001 Reciprocating internal combustion engines—Fire protection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9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4556-2001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1-09-15
实施日期
2002-04-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归口单位
全国内燃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上海内燃机研究所、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翟俊鸣、蒋丽庆、庄国钢、杜任方、陆逸飞
出版信息:
页数:9页 | 字数:13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GB4556--2001

前言

本标准等同采用ISO6826:1997往《复式内燃机防火》。修订GB4556-1984往《复式内燃机防

火》。

本标准的技术内容与ISO6826:1997相同,编写格式与GB/T1.1-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第I

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1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保持一致。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GB/T4556-19840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都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内燃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内燃机研究所、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瞿俊鸣、蒋丽庆、庄国钢、杜任方、陆逸飞

本标准于1984年首次发布。

GB4556-2001

ISO前言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是由各国家标准化机构(ISO成员团体)组成的全球性联合会,制定国际标

准的工作一般由ISO技术委员会进行。每个成员团体对某一科目感兴趣,均有权派代表参加为该科目

成立的技术委员会。政府或非政府性国际组织,通过与ISO联络也可参加此项工作。在所有电工标准化

工作方面,ISO与国际电工委员会G(EC)均有紧密合作。

由技术委员会通过的国际标准草案分发给各成员团体投票表决。至少要有75%的成员团体投票赞

成才能出版为国际标准。

国际标准ISO6826是由国际标准化组织内燃机技术委员会(ISO/TC70)特殊要求分技术委员会

(SC5)制定的。

本标准第2版在技术内容上作了修改,废止和代替第1版((ISO6826:1982),

本标准附录A和附录B仅供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4556-2001

idtISO6826:1997

往复式内燃机防火

代替GB/T4556-1984

Reciprocatinginternalcombustionengines-Fireprotection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将往复式内燃机由发动机及其所装零部件和辅助设备引起的火灾危险降至最低程度

所需的要求。必要时,还可对具体用途的发动机提出专门要求。

本标准所提要求并非旨在使发动机能在着火时或着火后继续进行运转。

本标准适用于陆用、铁路牵引和船用往复式内燃机,但不包括驱动农业拖拉机、道路车辆、筑路机械

和土方机械及航空用发动机。

本标准亦可适用于驱动工业卡车和小型船舶用发动机,以及尚无合适防火标准的其他用途的往复

式内燃机。

除上述用途的发动机以外,本标准还可用作发动机应用标准的基础。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ISO7840:1994小型船舶耐火燃料软管

ISO8846:199。小型船舶电气设备周围易嫩气体的着火防护

ISO10088:1992小型船舶固定安装的燃料系统和固定的燃料箱

IEC79-0:1983防爆电气设备第。部分:一般要求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耐火性:在标准耐火试验条件下,在规定的一段时间内,零部件或总成为满足耐火稳定性、耐火完

枯性和(或)其他所需耐火特性而具有的性质(见7.1),

其他规定和要求

4.1对必须符合船级社规范的船舶和海上设施用发动机应遵守船级社的附加要求。客户在订货前应声

明该船级社。

对不定级发动机,这些附加要求在所有情况下均应由制造厂与客户共同商定。

4.2如需满足其他有关当局(例如检测和(或)立法机构)规定的特殊要求,客户在订货前应声明该主管

部门。

任何进一步的附加要求须经制造厂与客户共同商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f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一09-15批准2002一04一01实施

GB4556一2001

5总则

本标准为达到必要的安全要求和促进发动机制造厂与客户间相互沟通和理解提供一种手段本标

准的应用须经制造厂和客户共同商定。

防火措施因发动机类型和用途的不同会有很大差异。因此,既无必要也不要求每种发动机都要采用

所有这些措施。

为此,根据本标准交货的发动机应至少符合本标准的基本防火等级(见第6章)在这种情况下,该

发动机的防火标志为:

防火GB4556(英文标志为:FireprotectionISO6826)

如对某种特定用途,为了提供必不可少的安全要求而需采用一些附加要求时(即第7章规定的特殊

要求),则可在G“B4556

推荐标准